更新时间:2024-02-08 15:06
2019年9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第719号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任命贺一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于2019年12月20日就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财政司司长:李伟农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保安司司长:黄少泽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社会文化司司长:欧阳瑜(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廉政专员:陈子劲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审计署审计长:何永安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警察总局局长:梁文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贺一诚的提名,国务院2019年12月1日任命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主要官员。将于2019年12月20日起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