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13:13
烟台市盐务局为市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全市盐业行政执法主体,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于山东省盐务局。 同时根据鲁政发199970号文件精神,烟台盐业公司又是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直属单位,依法从事食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各级盐业公司是各行政区域内唯一的食盐、小工业盐及其他用盐批发企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小工业盐及其他用盐的批发供应。局司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烟台市盐务局辖属10个盐业公司、分公司,全行业共有职工3109人,拥有固定资产34600万元,盐田总面积41平方公里,原盐生产能力280万吨,各种海珍品养殖面积6000余亩,溴素生产能力15000吨。
2011年,烟台市盐务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市共出动盐政执法人员19000人次,公安出警38人次,查办涉盐案件310起,其中一般程序处罚50起,查没私盐115吨,罚款10万元,货值6万元;同时深入开展“普碘示范村”创建活动,全市普碘示范村总数达1000个,覆盖人口70余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5%
2012年,全市盐业运销企业销售各类盐产品110827吨,购进食盐52608吨,占年度计划的119.3%,购进小包装食盐23876吨,完成计划的103.8%;批发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8075万元,同比增长34%,利税1365.7万元,同比增长11%,利润622.3万元,完成计划的120%。
烟台盐业公司以国家“打造半岛蓝色经济区”战略为契机,按照“南方养殖扩规模、北方保苗建基地、系列加工增效益”的原则大力发展海参养殖事业,鲜海参产能达到30万斤以上,在文登建成国家绿色无公害苗种基地400亩、5000立方水体的育苗场一处,建成标准化海参加工车间,已通过QS认证,年加工鲜海参能力可达10万斤,产品已申请国家工商注册的“百浩”商标,并申请了三个绿色食品认证体系。
2011年,全市盐行业生产原盐323万吨,各盐化企业、水产养殖企业和直属企业也均取得不凡业绩。其中山东诚源盐化集团集原盐生产、科研、化工、运输、新能源和园区建设于一体,原盐生产规模居全国同行业第三,原盐和溴素质量在全国同行业名列前茅,实现销售收入15亿元,利税1.5亿元。莱州开源盐化公司以盐为主,盐化并举,产品多元化、品质高端化,出口日韩菲,响誉海内外,是省市盐业系统多年的先进优秀企业。海阳黄海水产公司总投资5.29亿元的海洋生物科技产业园集海洋生物科技研发、良种繁育、示范养殖、休闲旅游于一体,被山东省蓝色经济确定为首批重点扶持项目。
烟台盐业传统古老,据有文字记载,就有三千多年的生产历史,为中华民族的生产与发展做出过积极贡献。
1997年5月26日烟台市编委以烟编[1997]17号文明确规定,烟台市盐务局及所属分局改为事业单位。
1999年,山东省政府以鲁政[1999]70号文下达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盐业管理体制的通知》, 同年烟台市政府以[1999]132号文下达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盐业经营管理体制的通知》,2000年4月7日,全市市、县两级盐业管理机构全部理顺完毕,成为全省第一个完成体制理顺任务的地市。
2000年10月,烟台市在全省率先推广食盐复膜小包装。
2003年2月1日,集中分装,统一配送的真空再制精盐在全市上市,全市城乡居民告别吃粉精盐的历史,吃上了颗粒均匀、颜色亮白、含纯高、杂质低的真空再制精盐。
2004年9月19日,烟台盐业公司通过国家“AAA”评审团验收,分数居全省第一,成为首批达到“AAA”级的食盐批发企业。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的法律、法规、政策。
2、依法加强烟台市盐业资源的保护、开发和综合利用,研究制定全烟台市盐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
3、负责烟台市食盐加碘普及推广工作,负责全市食盐专营工作,落实碘盐计划,对加碘盐的生产、加工、运销、经营和质量检测实行统一管理,提高碘盐普及率,确保人民群众食用合格碘盐,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4、负责盐政管理工作,对烟台市的盐政执法实行统一领导,负责全市食盐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依法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保障盐业市场的规范、有序。
5、加强行业管理,推进所属企业体制和机制改革,指导企业搞好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工作。
6、对小工业盐统一经营,对两碱工业用盐监督管理。
7、统一管理盐业的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和评价盐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8、组织指导盐业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承办市府及省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政工科、工会群团科、盐政管理科(盐政稽查支队)、财务科、审计法务科、专营科、生产经营科、非盐产业科、纪检监察室、烟台盐业海产养殖公司。
烟台盐业包装配送中心、烟台市盐务局直属分局(烟台盐业公司运销分公司)、烟台市盐务局直属二分局(烟台盐业公司福山分公司)、蓬莱市盐务局(蓬莱分公司)、龙口市盐务局(龙口分公司)、招远市盐务局(招远分公司)、栖霞市盐务局(栖霞分公司)、莱阳市盐务局(莱阳盐业公司)、莱州市盐务局(莱州盐业公司)、海阳市盐务局(海阳盐业公司)、牟平区盐务局(牟平盐业公司)、长岛县盐务局(蓬莱分公司长岛盐业经销处)、烟台市粮油配送中心有限公司(控股)。
2012年以来,先后荣获“烟台发展贡献单位”、“中国品牌信誉建设定点示范单位”、旗下百浩海参荣获“烟台消费者最喜爱品牌”等称号。
2011年市级文明单位、市直机关工委“优秀基层党组织”、市总工会“红旗单位”,省盐务局“全省盐业系统先进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财务工作先进单位”;
2008年山东省省管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2001年、2008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2007年、2008年、2009年烟台发展贡献单位;2006年山东省轻工业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2007年山东盐业系统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2005年全省盐业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000年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多年获得山东省盐业系统先进单位称号。
烟台市盐务局局长、烟台盐业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杨力君。
烟台市盐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烟台盐业公司副经理:万开元。
烟台市盐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烟台盐业公司副经理:高新华。
新烟台市盐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烟台盐业公司副经理:刘玉华。
烟台市盐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烟台盐业公司副经理兼蓬莱市盐务局局长:于福利。
山东省烟台市南通路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