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关令

更新时间:2023-10-25 18:36

禁关令为清初六大弊政之一,是指清军入关后为了实行民族等级与隔离制度,严禁汉人进入满洲“龙兴之地”垦殖——颁布禁关令。

背景

清军入关后,逐步确定对中国的统治,对于统治一个比自己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都优秀的汉民族来说,满族是没有这个自信心。顺治曾告诫满洲贵族末路退往关东。满人倾族入关,东北人口剧减,借口“祖宗肇迹兴王之所”保护“参山珠河之利”,长期对东北实行封禁政策。

目的

清朝封禁东北之主旨是力图保持八旗的生活习俗与骑射传统,将东北建设成为控驭全国的战略基地。清朝考虑东北是其“龙兴之地”,还有他们对于长久统治的不自信,将来如果有一天江山坐不下去时能举族搬回去不至于灭顶的根据地,也是为保护当地满人鱼猎生活所以禁止汉人出关居住,但满洲驻防八旗人数稀少,别说开发就算保持巡逻都成问题,清人自己的说法入关之后满洲人烟绝迹几乎成为无人区,所以其他八旗必须轮流到满洲驻防,而满州驻防八旗实际上逐渐变为囤垦兵就是种地的。

从政治上看,清朝为了维护其统治,对当时中国主要民族满、汉、蒙实行种族隔离政策,既防止各族勾结危害满族,也防止各民族之间发生矛盾,所以东北满族地区不允许蒙、汉族进入,同时也禁止汉人染指蒙古事务,这也为外蒙的分裂埋下了伏笔。

满族要保护好自己的发源地和根据地。清朝统治者深知,自己是以异族的身份入主中原,为自己日后的不测留下后路,一旦中原有事,也可以像元顺帝一样,退守东北。

以东北的战略优势威慑中原,钳制蒙古。修建了规模庞大的柳条边,隔绝东北与其他地区的联系,企图一直保持满族八旗固有的风气习俗和传统的“国语骑射”,并且凭借着强势的武力维护清朝政府的长治久安。

从经济上看,可以独占东北特产,保护满族在东北的经济利益。东三省特别是长白山地区,盛产貂皮、人参、鹿茸等特产,并且又大片的农田,可以为满族和皇族提供充足的物质资源。

给八旗子弟“开小炤”。满族问鼎中原之后,由于不善经营,生计问题逐渐严峻。为使旗人能够自食其力,清朝统治者将关外大量的肥沃良田,视为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尽管满族人的农业生产力极其低下,但是广袤的土地还是为他们解决了温饱问题。

封禁东北的政策,也是清朝统治者用以维护人们对“龙兴之地”的神秘感,尤其是对长白山龙脉乃至陵寝重地的神圣感的一种举措。清朝时经常在长白山进行祭祀,“封长白山神”,“秋两祭,祀同五岳”。

手段

清朝在东北的封禁政策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容.清廷主动确立封禁东北政策.但在内忧外患的背景下,被动地调整封禁政策.期间经历了封禁——弛禁——解禁的演变过程.在此演变下,东北边防受其影响,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发展过程。

顺治开始,满境分段修千余公里“柳条边”篱笆墙——满洲长城(柳条边墙、柳墙、柳城、条子边),康熙中期竣工。从山海关经开原、新宾至凤城南的柳条边曰“老边”;自开原东北吉林市北曰“新边”。故,在民间有“边里人”、“边外人”的说法。

为解决封禁带来的劳动力短缺等问题,大批罪犯被遣戍东北,这种做法表面上与封禁政策相悖, 实质上与封禁政策的战略意图殊途同归。遣戍罪犯为执行封禁政策提供了保障,同时也给东北社会带来了一定的负面效应。鉴于此,清朝使统治者不断调整流放政 策,减少或停止向东北遣戍流人,在一定程度上为后来东北开禁埋下了伏笔。

从乾隆五年(1740年)起,清政府颁布了针对盛京、吉林和黑龙江地区的一系列封禁令,并且封锁了从山海关、内蒙古及奉天沿海进入东北的陆海交通线,东北封禁始形成。

过程

清初清朝统治者为恢复东北地区残破的经济,积极鼓励汉族民人出关开垦土地。后清廷又于乾隆五年颁布封禁政策。

清初封禁东北

清初在东北修筑柳条边和实行印票制度,向来被治清史学者视为东北封禁的开端。

清代东北地区的封禁是中国历史上一种特殊的政策。就其核心而言,不外乎满族统治阶级维护自身利益的手段。但同时由于他们又是整个中华民族统治阶段利益的代表,因而,在执行这一封禁政策时,不得不在国家和民族利益之间权衡得失,甚至要做出一定的妥协,致使在清一代该政策执行得时紧时松,有时甚至出现封而不禁的现象,惟有乾隆帝一再严禁。究其原因众说纷纭。然而,通过大量的史料分析,认为解决八旗生计,而向东北移旗屯田是其严禁的一个重要原因。

1644年,清军进关后,便开始对东北实行封禁,着手设立边墙。由于边墙为土堤,上植柳条,故而又称柳条边。根据修筑时间的先后又分乾隆朝东北禁边与八旗生计之关系成老边和新边。顺治年间分段修筑了老边。据《柳边经略》记载:“(老边)西起自长城,东到船厂(今吉林省吉林市),北自威远堡(今辽宁省开原市境内),南至凤凰山(今辽宁省凤城市)止。设边门二十一座……每门设苏喇章京一员,笔贴式――员,披甲十名。”全长1900余里,由盛京将军管辖。

清政府在东北设边墙,置哨卡,划分边内外,旨在限制内地汉人和朝鲜、蒙古人等去边外采参、狩猎和垦殖。若需要进入边外禁地,则必须持其所在地方政府发给的印票,限时、限人出入。康熙十六年(1677),清政府又先后在今辽宁省境内修两条边墙,被称为新边,由宁古塔将军(后更名“吉林将军”)管辖,周围千余里境内,遂成“禁中之禁”。

康雍时期放松

尽管康熙帝曾修筑新边,但总体上是比较宽松的。他曾大量移旗和移民实边,甚至他还通过招民封爵的办法,招募内地人民开发东北。他所严禁的新边,也只是有碍其风水宝地――长白山才严禁的。雍正帝时期也只是雷声大、雨点小,未曾因越禁而严惩过任何人,他甚至曲加庇护越禁犯科的流民。

乾隆厉行封禁

东北政策完全发生变化,是始于乾隆时期,通过颁布的一系列法令,改变了顺治朝、康熙朝对东北的政策,标志清政府对东北实行彻底的封禁。

然而,惟有乾隆帝则一再严禁。乾隆元年四月,他便下令停止往东北发遣囚犯,“其人犯发遣之罪者,应改发于各省烟瘴地方。”乾隆三年十一月又应鄂尔泰等人之请,将东北较为重要的威远堡等六口文员改成武职,以加强边口的巡守能力。第二年十月又应刑部右侍郎韩光基、工部右侍郎索柱等人之请,下令守口官兵严加盘查出入山海关的旗民人等。乾隆六年五月又明令禁止吉林、伯都讷等处八旗官兵招募民人耕种。

乾隆十一年正月,因查办奉天流寓民人一案,办事不利,清政府严加惩处了奉天府尹。其罪责是:“该府尹霍备莅任数载,其各州县流寓民人,并未取保入籍,亦未令其回籍,漫无稽查,而定议后,出关人数,续添四万七千余口,聚集益众。是奉旨立限之案,该府尹既不实心办理,又不将不办缘由奏闻,实属怠玩,请将霍备解任来京,交部议处”,同时,并警告奉天将军达勒党阿“同任地方,咎亦难辞,但到任未久,且旗人所居之地,尚无流寓民人,应令该将军回任后,作速委员会同地方官,实力查办,毋得因循”。

鉴于盛京等地流寓民人过多,乾隆四十一年,乾隆帝晓谕军机大臣等:“盛京、吉林为本朝龙兴之地,若听流民杂处,殊于东北风俗攸关,但承平日久盛京地方与山东直隶接壤,流民渐集,若一旦驱逐必致各失生计,是以设立州县 管理。至吉林原不与汉地相连,不便令民居住。今闻流民渐多,著传谕傅森查明办理,并永行禁止流民,毋许入境。”第二年乾隆帝又下令降调禁止流民不利的吉林将军富椿及额尔德蒙额。

相对而言,雍乾年间,由于大规模战事的减少,八旗生丁得到了充分休息,生齿日繁。同时,也给他们带来尖锐的生计问题,根据八旗制度,旗人除做官和担任职业军人外是不可从事生产活动的,但“甲不能遍及,而徒使之不士、不农、不工、不商、不兵、不民……于是其生日蹙,而无可为计”。而更为严重的是,由于除兵差外,他们终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渐染浮华靡风。这对于本来日加艰难的生计无疑是雪上加霜。从而使原有的八旗生计问题更加严峻。为此乾隆帝通过定例婚丧赏银、不定期的“恩赏”、加饷、增加养育兵、汉军出旗等措施,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结果却是事与愿违:“添设马甲、护军、领催以及养育兵丁,饷项所得,每年不下数百万。国家恩养八旗,至优至渥,而旗人生计,犹未见充足。”不但问题没有解决,反而更加严重了。1741年宁古塔将军奏报:乌拉旗兵“贫苦逃走者甚多”。鉴于此,1 74 3年清政府被迫制定“逃旗法”。尽管如此,仍有许多人以身试法,甘于出旗,1745年仅山海关等八处“报逃之案,竟有二百五十余起之多”。由此可见,当时八旗生计问题严重之一斑。

屯田东北就必然会发生东北流民与旗人急田争利的矛盾。为保证旗人独享东北地利,从而严格封禁制度遂成为其惟一的解决办法。但是无论是旗人还是流民同是天朝子民,厚此薄彼,情理不容,因而,在执行这一政策时只得半遮半掩。但是,从大量的史实当中我们可以看出其大致脉络,往往每一严禁政令之后都会随之出台一个有关解决八旗生计的政策。

乾隆六年,乾隆帝又以影响当地旗民生计为藉口,下令严禁禁区旗人招募民人租种,他命令:“伯都纳地方除民人勿许招募外。将该处荒地与官兵开垦,或作牧场”。这次严禁,不仅让禁区内的旗人有田可耕,同时,应侍郎梁诗正之请“置八旗闲散屯边,以广生计。命阿里衮往奉天相度地宜,于时吉林、宁古塔、伯都纳、阿勒楚喀三姓、晖春及长春,俱事垦殖,贫无力者,发官帑相贷”。以此优惠政策吸引闲散旗人屯田。

此后,乾隆帝不断移旗屯田,也不断严禁。在拉林地方,“乾隆九年由京都挪移闲散满洲上百五十户,分为头八屯、二八屯居住。乾隆十年,由京都挪移闲散满洲二百五十户,添与二屯居住。”于乾隆十年在东北再次重申严禁,并促令地方官解决现有流寓民人。

乾隆十五年再度严禁流人。乾隆十九年冬十月“移京城满洲兵三千驻阿勒楚喀等处屯垦”。第二年,又开始准备移京旗三干户前往拉林地方屯垦。二十一年,由京旗挪移闲散满洲五百户,到阿勒楚喀海沟八屯居住,翌年,又移五百户到阿勒楚喀瓦珲八屯居住。二十四年再移京旗五百户到林霍集莫八屯居住。并且自乾隆三十二年起,又不断地调拨京旗前往拉林、阿勒楚喀两地屯田。

乾隆四十一年再度严禁,并于第二年降调严禁不利的地方官。而在乾隆四十二年,却“以大凌河西北杏山、松山地丰美,徙闲散宗室,资地三顷,半官垦,半自垦,筑屋编屯,助其籽具”,令闲散宗室屯田,解决他们的生计。此后,乾隆又想方设法通过加赋等措施逼迫现有流民放弃已占耕的土地,并试图利用退出耕地宋解决八旗生计。乾隆四十六年十月,乾隆帝谕:“索诺木策凌奏称:‘现今查出流民私垦地亩,酌定租银,并定旗仓纳米数目,此内如有畏赋重不肯承种,仍回原籍者,将地交旗人耕种,照红册地亩例纳米,仍严饬民间永不准私垦官地。如旗人不种,又暗令民人耕种取租者,除一并照例治罪外,仍将地撤回入官’等语。索诺木策凌所办尚是。”同年十一月,他又晓谕尸部:“索诺木策凌等奏查又流民私垦地亩,仿照山东科则定赋一折。自应如此办理。流民私垦地亩于该处满洲生计大有妨碍、是以照内地赋则酌增以杜流民占种之弊,且撒出地亩并可令满洲耕种,不特旗人生计有益,并可习种地之劳,不忘旧俗。”由此可知,其严禁的动机也就欲盖弥彰了。

乾隆五十五年严禁也是如此。据《清史稿》记载:“五十五年,令奉天自英额场,嫒阳边止,丈荒分界城旗之无田者,除留围场参山,余均肥瘠配给,禁流民出口私垦,而积久仍予编户。”由上史实来看,乾隆帝是在通过严禁来保障东北土地不被民人占种,从而为其移旗屯田提供便利条件的本意,已昭然若揭。并且,嘉庆帝也一度承袭其衣钵。于嘉庆十六年一度严禁,十七年便向双城堡移旗屯田,以解决八旗生计,欲收“教养两得”之效。

封禁政策失败

但这种封禁政策本身,在其制定之初就已注定它的失败,其中除民间偷越、官吏渎职腐败等因素外,就是乾隆帝本人也不得不在国家利益与民族利益的冲突中,不断地作出妥协,甚至有时不得不开禁。正如:乾隆八年和九年,天津、河间等地遭受严重旱灾,大量灾民涌向关外禁地时,他为保证京师的安定,只得默许灾民出关就食,并于乾隆八年六月晓谕守口官兵:“本年天津、河间等处较旱。闻得两府所属失业流民闻知口外雨水调匀,均各前往就食,出喜峰口、古北口、山海关者颇多,各关口官弁若仍照向例拦阻不准出口,伊等既在原籍失业,离家边口又不准放出,恐贫苦小民,愈致狼狈,著行文密渝边口官弁等,如贫民出口者,门上不必拦阻,即时放出。但不可将遵奉谕旨,不禁伊等出口情节,令众知之,最宜慎密,倘有声言,令众得知,恐贫民成群结伙,投往口外者,愈致众多矣!著详悉晓谕各边口官弁知之。”这种妥协,再加之流弊,终致流民问题成尾大不掉之势。而移旗屯田却也因八旗人丁日沉靡风等原因,多告失败。

可是,无论如何,这种严禁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东北地区的深入开发,致使边疆空虚,从而为以后的朝鲜半岛人民大量越垦和俄国入侵提供了可乘之机,严禁也颇有得不偿失之效。

结果

但是清末时期由于东北边防空虚,防止俄国人乘虚而入逐步对潜入东北的汉人采取默许的态度,像八旗计生一样先弛后开的。道光时候快管不住了。咸丰十年(1860年)出了一道准许一些内地佃民上吉林垦地谕令,从此跑东北有手续就合法了。光绪朝还成立个垦务局专门指导内地人垦荒的。后来东北被俄日侵占大片土地,清朝是应该负责任。

影响

对东北地区实行长达二百多年的封禁政策,造成东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落后及边防的空虚。鸦片战争前后,在东北地区内忧外患的形势下,清政府移民实边,封禁政策终止。

从清初开始,清廷开始对东北地区实行封禁政策,禁止移居东北地区,在吉林和黑龙江两省,限制尤为严厉。由此导致当地人口稀少,社会发展止步不前。这一政策的恶果在咸丰年间终于暴露出来。俄国利用中国东北边疆人口稀少,遂采用先实施武装移民,造成占领的既成事实,然后逼签不平等条约,从法律上确定其侵占行为合法,侵吞中国东北边疆的大片领土。因此,清廷的封禁政策是造成这一现象出现的根源。

封禁东北是清王朝统治边疆地区的重要方略,其封禁范围的广泛性,封禁对象的针对性和实施过程的反复性等特点,使东北地区走上了一条独特的发展道路,从而对当时及后世的东北都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可是,无论如何,这种严禁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东北地区的深入开发,致使边疆空虚,从而为以后的朝鲜半岛人民大量越垦和俄国入侵提供了可乘之机,严禁也颇有得不偿失之效。

这一野蛮政策使得东北一带汉人人口极其稀少,后来俄罗斯轻而易举的殖民东北北部,割走了100万平方公里的广大领土。所以封禁东北是极其反动的措施,直到民国时期,张作霖和张学良父子用火车把大量中国人拉进东北,才避免了东北再次遭帝国主义国家瓜分的厄运。

评价

清代东北的封禁政策,是满族贵族对东北地区进行统治的一种特殊政策,它成为有清一代东北政策的核心。封禁政策集中体现了清朝首崇满洲的基本国策,对东北地区的发展无疑起到阻碍作用,这种不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政策最终注定以失败而告终。

这种封禁政策本身,在其制定之初就已注定它的失败。清朝皇帝除了是满族人和蒙古人的大汗,更是中国的皇帝,是整个中华民族统治阶段利益的代表,因而,在执行这一封禁政策时,不得不在国家和民族利益之间权衡得失,甚至要做出一定的妥协,致使在清一代该政策执行得时紧时松,有时甚至出现封而不禁的现象。

争议

对于清初的禁关令,有人提出不同看法。

清初,近百万的八旗劲旅及其眷属,结毂连骑,从龙入关。居留东北的满族人“甚少”。一时野无农夫,路无商贾,“民户萧条,田多未垦”。以富庶著称的辽南,亦“土旷人稀,生计凋敝”,甚至到康熙初年,山海关外“则有同无人之境”。顺治十八年(1661年),奉大府尹张尚贤在《根本形势疏》中,具体地概述云:以“河东河西边海以观之,黄沙满目,一望荒凉”。辽河之东,城堡虽多,“皆为荒土”。盖州、凤城、金州“不过数百人”,铁岭、抚顺“惟有流徙诸人”。

清初八旗主力入关南下,沙俄军队趁虚侵入黑龙江流域,使清王朝的发祥地处于“内忧外患”之中。在这种形势下,清政府是不可能封禁东北的。清政府为“充实根本”,从顺治十年到康熙初,多次颁布鼓励民人出关开垦的法令,并在盛京将军辖区陆续设立府州县以安置民人。清政府为扭转陪都盛京面临沙俄入侵和经济残破的严峻形势,于顺治、康熙两朝连续5次颁布辽东招垦令以鼓励民人出关开垦。直至乾隆初,清政府一直实行东北招垦。雍正年间,清政府在吉林将军辖区设立永吉州及长宁、泰宁二县,证明那时的山海关和柳条边都与东北封禁无关。

顺治十年(1653年)颁布了辽东招民开垦令,大力鼓励关内汉族人民出关移垦。这一政策的实施改变了清初民生凋敝的荒凉景象,奠定了东北农业迅速发展的基础,是清初近百年东北农业发展历程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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