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气象局

更新时间:2023-12-23 16:07

福建省气象局的机构规格为正厅级,承担福建地区气象监测任务、气候预测、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开展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气候变化研究;组织开展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和专业专项气象服务;负责福建地区气象灾害防御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参与政府气象防灾减灾决策和规划计划编制;开展气象科学研究等。

组织机构

内置机构

办公室 观测与网络处 应急与减灾处 科技与预报处 计划财务处 人事处 政策法规处 监察审计处 机关党委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直属单位

福建省气象台、福建省气象信息中心、福建省气候中心、福建省气象培训中心、福建省气象科学研究所、福建省气象服务中心、福建省大气探测保障中心、福建省防雷中心、福建省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

地、市气象局

福州市气象局厦门市气象局宁德市气象局莆田市气象局泉州市气象局漳州市气象局龙岩市气象局三明市气象局南平市气象局

技术体系

狭义的是指与农业生产有关的气象要素(表)。广义的还可包括农业生产身的一些特征。农业气象平行观测中所有的

观测项目以及农业气象问题触及到的参数,如发育期、种植密度、植株高度、产量等都是农业气象要素。观测和研究农业气象要素时间、空间的变化规律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农业气象学的基本任务之一。

针对农业生产需要而编发的专业气象预报。按预报内容可分为五类:农业气象条件预报,包括作物生长期间的热量条件预报、土壤水分预报及农田灌溉预报。作物物候期预报,包括发育期预报、播种期预报,收获期预报等。农业气象产量预报,包括作物产量预报以及农业年景预报。农业气象灾害预报以及作物病虫害气象预报等。农用天气预报,如作物播种时期,收获时期以及平时田间管理(施肥、喷药等)需要的天气预报等。按预报时效分,有短期(48小时),中期(3-10天以上),长期(一个月以上)和超长期(一年以上)预报四种。

分析过去和当前天气条件并鉴定共对农业生产影响的专业气象情报。基本内容有:过去和当前(如前一旬或上一月等)与农业生产关系密切的天气条件及共对农业生物影响的鉴定;未来天气条件展望及其对农业生产影响的估计;建议应采取的农业生产措施。农业气象情报依报道的时间和内容特点分为定期、不定期和专题的农业气象情报。①定期农业气象情报:农业气象旬报、月报,农业气象季度。报农业气象年度报告,②不定期农业气象情报:雨情报、灾情报、墒情报以及专题报告(指农业气象分析或调查报告)等。

农业气象服务内容主要有情报、预报、专题分析和各种咨询服务。情报服务有定期的周报、旬报、月报、年报和不定期的专题分析与报导。预报服务种类繁多,根据当地生产状况开展不同种类、不同时效的农业气象预报服务。专题分析和各类咨询服务,大都是针对当地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关键问题编写和提供的,对不利气象条件或农业生产过程中不关键问题编写和提供的,对不利象条件或农业生产灾害提出一些趋利避害防。措施的建议,各种咨询服务更有及时收效的突出特点。

工作职责

一、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按照职责权限审批气象台站调整计划;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涉外气象活动。

三、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四、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间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五、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六、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地级市人民政府对所辖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承担中国气象局和福建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介绍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工作和会议安排;负责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文秘、机要、保密、宣传、档案、信访、外事、办公自动化、文印、收发等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等工作。

监测网络处

负责气象综合观测、信息网络和技术装备保障等业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监测网络业务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全省性监测网络业务现代化建设;负责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的技术把关工作;负责信息共享管理。“福建省沿海及台湾海峡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该处。

科技减灾处

负责气象预报预测管理、公共气象和专业气象服务管理、科技管理、人工影响天气管理。负责气象预报和服务业务发展规划、计划;管理气象预报、警报及其它气象信息的发布;组织协调灾害性天气联防;负责突发气象灾害应急管理;负责管理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负责生态与农业气象的规划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全省性预报服务业务现代化建设;组织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业务的推广。福建省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公室挂靠该处。

计划财务处

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气象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双重计划财 务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归口管理本省气象行业规划计划和项目;负责管理、实施预算、决算、项目建设、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统计等工作;指导全省气象部门各类资金管理和地方气象事业发展工作。

人事教育处

负责省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省气象系统 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录用调配、奖励、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拟定人才培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职工在职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等。

政策法规处

负责政策法规管理、行业管理、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草拟地方性气象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和管理气象行政执法,承担气象行政复议、应诉、处罚听证、相关气象行政许可等工作,承办气象行政许可受理窗口相关工作;组织学习、宣传、普及法律法规;负责气象行业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科技服务的宏观协调和政策指导;组织管理雷电灾害的防御工作。

监察审计处

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系统的监察、审计工作。指导福建省气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省局党组成员及党组管理干部实行党章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的监督;负责局党组管理干部违纪案件和本行政区域气象系统重大违纪案件的查处等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承担直属机关党委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工会、共青团、妇女、统战、侨务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负责全省气象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承担省气象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及服务等工作。

现任领导

党组成员、局长:冯玲

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巡视员:邓志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林新富

党组成员、厦门市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长安

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德辉

总工程师、二级巡视员:官秀珠

气象局地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108号。

所获荣誉

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1年11月,福建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福建省气象局获得全国气象部门2022年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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