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17 20:13
《芳华》是当代作家严歌苓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2017年4月。
20世纪70年代,一些有文艺才能的少年男女从大江南北挑选出来,进入某部队文工团,担负军队文艺宣传的特殊使命。郝淑雯、林丁丁、何小曼、萧穗子在这个团队里朝夕相处,她们才艺不同、性情各异,碰撞出不乏黑色幽默的情境。严格的军纪和单调的训练中,青春以独有的姿态绽放芳华。
刘峰,是这个文工团里最不起眼的男兵,比起那些才华横溢的男乐手、英俊潇洒的男舞蹈队员,他个子不高相貌平平也无才艺。他自觉地承包了团里所有的脏活累活,慢慢的,他成了每个人潜意识里的依靠,大家有了任何困难,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找刘峰”。他被大家公推为“模范标兵”,得到了各级表彰。他在这样的被需要中活得心满意足,并深深地爱上了独唱演员林丁丁。当他经过几年漫长的等待,在他认为恰当的时机向丁丁表白时,他万万没有料到,得到的是跟丁丁以及大家伙儿平时对他的推崇完全相反的惊恐拒绝。
事情引起了组织的注意,刘峰遭到公开批判,然后被下放伐木连当兵。中越边境发生冲突,刘峰回到了他的老连队,野战部队的一个工兵营,这次战争让刘峰失去了灵巧的右臂,剥夺了他安身立命的能力。从此刘峰只能靠着冰冷的塑料假肢过着贫困潦倒的日子。了解到刘峰的境遇后,萧穗子和郝淑雯踏上了寻找刘峰的路,她们付小费给站街的妓女打听消息,找寻有线索的地址,郝淑雯还央求丈夫给刘峰一份工作。何小曼先找到了患有肠癌的刘峰,陪伴他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
《芳华》故事源于2013年冯小刚和严歌苓的一个约定——因为两人都曾在文工团服役,成长的年代也差不多,所以约好创造一个贴近亲身经历的文工团故事。2016年4月,严歌苓写完了初稿,当时该书还叫《你触摸了我》。冯小刚建议改名字,严歌苓便提供了几个选项:《好儿好女》《青春作伴》《芳华》等,冯小刚选中了《芳华》,他解释道:“芳”是芬芳、气味,“华”是缤纷的色彩,非常有青春和美好的气息,很符合记忆中的美的印象。
严歌苓坦言,她用了四五年时间一直在解构、打磨《芳华》,她甚至将自己想象成“穗子”。而穗子写过的情诗、做过战地记者都是严歌苓的亲身经历,实际上《芳华》是对他们那代人的青春做了批判式的怀念,她在书里做了许多忏悔。
刘峰:热情善良、真挚诚恳的男兵。他无怨无悔地承担了文工团大大小小的脏活累活。文工团的年轻士兵给他起了个诨号“雷又锋”(又一雷锋),他默默地做着一颗螺丝钉,妥帖地嵌进“集体”这块木头里,并当选为全军学雷锋标兵。但一次自以为时机成熟的表白和情不自禁的“触摸”,让人们心中的刘峰跌落神坛,变成了口诛笔伐、检举批判的对象,凄惶地下放连队。
何小曼:文工团演员。她作为“拖油瓶”和母亲进入一个老干部家庭。母亲委曲求全如寄人篱下,何小曼的少年生活十分不幸。进入文工团后,她的屈辱远未结束。后来,她鬼使神差上了前线并当了英雄,每天接受崇拜,但何小曼知道自己是怎么成为英雄的,她难以超越这个巨大的痛楚,于是得了精神分裂症。三年之后,她痊愈留在军区医院当宣传干事,还找到了刘峰。
林丁丁:文工团独唱演员,刘峰的暗恋对象。她来自上海,一心想攀高枝嫁给高干子弟,还周旋于鳏居的内科医生和油滑的摄影干事之间,接受他们的示好与追求。但面对刘峰的求爱,她却惊慌失措地大喊救命。
萧穗子:故事的叙述者,作家。她亲历了何小曼与郝淑雯等人在文工团里的争执,也见证了刘峰坎坷的命运起伏。
《芳华》书写了一群正值芳华之年的男兵女兵们的青春轶事。小说展示了特定年代,主流意识形态和公众舆论对异性之间交往的严格规约,这与青春期特有的荷尔蒙冲动和性成熟阶段的身体觉醒构成激烈冲突。“曲线言情”的含蓄晦涩和“隔空示爱”的身体禁忌,成为这种根深蒂固的“潜意识”支配下,异性之间流露好感和 爱意的权变之策,常常发生词不达意、言不尽意,甚至“表错情”“会错意”的尴尬局面。小说的核心情节——“触摸事件”,便是引发当事双方及一众旁观者剧烈的心理震荡的极端事例。这一“触摸”引发的身心伤痛不仅改写了刘峰的人生走向,也波及与之相关的何小曼、林丁丁、郝淑雯、萧穗子等人,“触痛”深植于每个人心灵最隐秘的角落,需要用漫长的未来岁月去反刍、去认知、去审视、去消化,抚平创伤。
《芳华》是人到中年的严歌苓再次向青春岁月的回眸凝望,也是对蕴含在家国历史之中的个体记忆的再审视——对它的“山山水水”展开一次深度开掘和打捞。作为“有我”写作的又一次倾情试验,《芳华》的可贵之处在于它回到了成长的“原点”,从“身体”出发,追溯悲剧的根源,既呈现了权力和公共意识对人的本能欲望的塑造和规约,也喻示了这种“塑造”和“规约”如何造成个体人格的扭曲和残缺。“触痛”既是刘峰、何小曼等人成长的代价,也是迫使他们走上自我确证和救赎之路的出发点和转折点。
《芳华》中70年代文工团的故事,与严歌苓的人生经历重合,且小说又采用第一人称“我”来叙事,加之“我”的作家身份,因此读者常会不由自主地将小说中的“我”等同于严歌苓本人,甚至将《芳华》看作严歌苓的自传性作品。然而,严歌苓却又在小说中不断地提醒着“我”的作家身份,让“我”以“作家的想象”为由理所当然地突破第一人称视角的限制而进入全知视角,迫使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不断思考故事的真实性与虚构性问题,从而创造出了复杂的互文性审美效果。总的来看,严歌苓正是通过第一人称叙述视角向其他视角的多重转换,令《芳华》呈现出复杂的叙述结构,创造了丰富的审美效果,并一再地建构又消解着小说的真实性幻象,令小说的虚构与现实的映射表现的模糊与含混。
严歌苓在《芳华》中想要寻求一种写作方式上的创新尝试。叙述者“我”——小穗子既参与记忆之中,又随时准备跳出故事之外。在娓娓讲述后又笔锋一转,“我想我还是没有把这一家人写活,让我再试试。”一句话毫不留情地将读者拽出故事,与讲述者一同冷静旁观。这种安排颇有布莱希特“陌生化”理论的味道,演员在台上突然跳出剧情直接面向观众讲话,使观众不会沉浸于剧情之中与角色同呼吸共感受。
《人民日报海外版》:《芳华》塑造了一组文艺兵群像。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经历着成长中的爱情萌芽。质朴善良的“好人”刘峰、因不良习气被集体歧视的何小曼以及林丁丁、郝淑文、萧穗子等情感的缠绕、交集,大相径庭又出人意料的人生归宿。小说用四十余年的跨度,展开他们命运的流转,有着对一段历史、一群人及潮流更替、境遇变迁的复杂感怀。
《西安晚报》:《芳华》涵盖了严歌苓的青春与成长期,她在四十余年后回望这段经历,笔端蕴含了饱满的情感。青春荷尔蒙冲动下的少男少女的懵懂激情,由激情犯下的过错,由过错生出的懊悔,还有那个特殊的时代背景。严歌苓与彼时的小女兵萧穗子在作品里构成了时空以及理性与感性的对话关系,重新呈现了当时年代里青春的混沌、感性与蒙昧。
严歌苓,小说家,电影编剧。1986年出版首部长篇小说,同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1989年赴美留学,获艺术硕士学位。旅美期间获多项美国及中国台湾、中国香港地区的文学奖,并获金马奖最佳编剧奖、美国影评家协会奖。2001年加入美国电影编剧协会。代表作有《扶桑》《第九个寡妇》《小姨多鹤》《陆犯焉识》《白蛇》等。作品已被翻译成十几种语言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