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法维王朝

更新时间:2024-08-16 11:57

萨法维王朝(波斯文:سلسلهٔ صفويان,英文:Safavid dynasty;1501年-1736年),又译萨非王朝、沙法维王朝、波斯第三帝国,是由波斯人建立统治伊朗的王朝,是继阿契美尼德王朝萨珊王朝以来第三个完全统一伊朗东西部的王朝。

国号

萨法维王朝,又译萨非王朝、沙法维王朝,被称为波斯第三帝国。其国名取自生活在阿塞拜疆地区的萨非家族成员萨菲·丁(Safi Al-Din,1252-1334)创建的萨法维教团,“萨法维”意为“萨菲的后裔”。

历史

王朝起源

萨法维王朝起源于自塞尔柱帝国统治时期便生活在阿塞拜疆地区的萨非家族。萨非家族系库尔德血统(有争议),操阿扎里语。13世纪末,萨非家族的成员萨菲·丁长期追随逊尼派穆斯林的苏非派长老扎西德·吉拉尼,于1301年在今属伊朗西北部的阿尔达比勒创立伊斯兰教苏非派萨法维教团。此后,萨非家族的宗教影响逐渐扩大,追随者来自阿塞拜疆以及叙利亚北部和安纳托利亚东部诸多地区。

15世纪中叶,萨法维教团与白羊王朝建立联盟,致力于在特拉布宗格鲁吉亚一带对基督徒发动圣战,进而介入政治领域的权力角逐。帖木儿帝国解体以后伊朗高原的混乱状态,尤其是黑羊王朝与白羊王朝的对抗,成为萨法维家族问鼎政坛的重要条件。伊朗西北部和安纳托利亚东南部的土库曼人部落和苏菲教团,成为萨法维家族的重要支持者。

建国进程

主词条:伊斯玛仪一世

15世纪后,奥斯曼帝国不断扩张,占领了整个小亚细亚,通过迫害什叶派,试图稳定被占领地区。而当时的萨法维教团主是一个15岁的少年伊斯玛仪(Isma‘il,即伊斯玛仪一世)。从父系来看,他是萨菲·丁的后代,而从母系来看,则是白羊王朝创始人的外孙。

1501年,伊斯玛仪一世将长期追随萨法维教团的乌斯塔吉鲁等7个土库曼人部落组成“基泽勒巴什” ,即红头军(因每个士兵头戴深红色帽,上有12个黑色流苏或折角,以纪念什叶派的十二位伊玛目)进军阿塞拜疆和亚美尼亚,与对奥斯曼帝国不满的阿塞拜疆和东土耳其民兵联合,在纳希切万附近的沙鲁尔战役中击败白羊王朝的军队,占领了大不里士,建立萨法维王朝。为了稳定政局,他自称是穆罕默德的女儿法蒂玛与穆罕默德的继承人阿里·伊本·艾比·塔里卜的后代;为了进一步巩固他的王权,他自称是萨珊王朝的后裔,称自己为沙阿(一译沙赫)。

伊斯玛仪一世自登基之日起,就致力于武力统一伊朗高原和向外拓展疆土。1503年至1508年,经过多次战争,他几乎征服了整个波斯亚美尼亚和伊拉克大部。1510年,伊斯玛仪一世与乌兹别克汗昔班尼激战于呼罗珊,大获全胜,昔班尼阵亡(见词条谋夫战役)。伊斯玛仪一世向西推进的行为,终于导致他与奥斯曼帝国的冲突,结果以伊斯玛仪一世兵败于1514年的查尔迪兰战役告终。对奥斯曼帝国军事力量的共同担心,使他向一些欧洲国家伸出橄榄枝(包括威尼斯共和国西班牙帝国匈牙利王国)。

伊斯玛仪一世对安纳托利亚东部、伊拉克、伊朗高原东部的呼罗珊直至阿姆河左岸地区的征服,初步奠定萨法维王朝的疆域基础。

伊斯玛仪一世的对内政策主要是,宣布伊斯兰教什叶派为国教,并自任什叶派的领袖。他还是一位有学问、有教养的人,能够写诗。查尔迪兰战败后,伊斯玛仪一世颇感伤心,亦不再参与政府事务。

扩张与内乱

1524年,伊斯玛仪一世死后,其10岁的儿子塔赫玛斯普一世即位。此后十年间,基泽勒巴什的卢姆鲁部落、塔卡鲁部落和沙姆鲁部落酋长把持朝政,相互倾轧,至1533年权力复归塔赫马斯普。

塔赫玛斯普一世于1538年兼并希尔凡汗国,又于1551年把舍基并入波斯。1544年,他帮助莫卧儿帝国皇帝胡马雍恢复帝位,并得到坎大哈作为回报。1565年,塔赫玛斯普一世取消关税。

塔赫玛斯普一世在位时期,萨法维王朝连续不断地与奥斯曼帝国和乌兹别克汗国(后改名布哈拉汗国)互相攻战。在初期的奥斯曼—萨法维战争(1532年-1555年)中,奥斯曼帝国攻入大不里士、吉兰,占领巴格达。塔赫玛斯普一世只好在1530年代与奥地利的哈布斯堡王朝缔结同盟,共同在军事上对抗奥斯曼人。1553年,塔赫玛斯普一世抵御了奥斯曼苏丹苏里曼一世的进攻。1555年,塔赫玛斯普一世与奥斯曼帝国缔结了和约,伊拉克被纳入奥斯曼帝国的版图。由于萨法维王朝与奥斯曼帝国战事不断,塔赫玛斯普一世在在1548年将首都自阿塞拜疆的大不里士迁往厄尔布尔士山南麓的加兹温,以避奥斯曼帝国的攻势,并于1576年死于此处。

塔赫玛斯普一世死后,其子伊斯玛仪二世在与奥斯曼帝国苏丹穆拉德三世的战争中失败(1578年),失去了外高加索地区。1578年伊斯玛仪二世逝世后,基泽勒巴什派系推举他的弟弟穆罕默德·科达班达为下任沙阿。

波斯的宫廷不和让外国势力有机可乘。乌兹别克人一度入侵伊朗东北部,其后被马什哈德总督击退。与奥斯曼帝国的战争是科达班达统治时期最重要的事件。穆拉德三世在1578年对萨法维王朝发动战争,战事一直延至1590年。维齐尔拉拉·穆斯塔法帕夏(Lala Mustafa Pasha)率先入侵格鲁吉亚和希尔凡,另一支由奥斯曼帕夏(Osman Pasha)和费尔哈德帕夏(Ferhad Pasha)率领的军队在1585年攻陷了大不里士。科达班达派遣长子哈姆扎·米尔扎迎战,但他在作战期间遇害身亡,大不里士在此后二十年一直受奥斯曼帝国管治。

当乌兹别克人大举入侵呼罗珊时,当地的乌兹别克基齐勒巴什派系领袖穆尔西德·古利汗认为推翻沙阿的时机已到,扶植科达班达的儿子阿巴斯·米尔扎,当时阿巴斯·米尔扎受到穆尔西德的保护。穆尔西德和阿巴斯赶往加兹温,阿巴斯在1587年10月成为新任沙阿。科达班达并没有作出反抗,同意逊位。

极盛时期

主词条:阿巴斯一世改革

阿巴斯·米尔扎在宫廷阴谋和暗杀中幸存,于1587年登基,称阿巴斯一世。他认识到他的军队已不适应新时代战争的需要,这时奥斯曼帝国已经占领了格鲁吉亚和亚美尼亚,而乌兹别克人则占领了东部的马什哈德和锡斯坦。首先他于1590年与奥斯曼帝国达成和平协议,将西北地区让给奥斯曼帝国。在英国人罗伯特·舍里(Robert Shirley)和大臣阿拉威尔迪汗的帮助下,萨法维军队从一支带着部落气息的军队,发展为有着火枪、铜炮等装备的新型军队。组建领取薪俸的职业化新军,旨在制衡基泽勒巴什战士、克服地方离心倾向和强化中央集权。阿巴斯一世当政期间,新军达到3.7万人,而基泽勒巴什战士则由6至8万削减为3万。使萨法维波斯的军队初步完成军事“现代化”。这些行动,开启了著名的阿巴斯一世改革。

局势逐渐稳定后,阿巴斯一世在1597年将都城前往伊朗中部的伊斯法罕。他首先向乌兹别克人开战,到1602年收复赫拉特、马什哈德,重新占领呼罗珊,兵抵巴里黑。然后他开始对奥斯曼帝国回击,经历三次战争,到1622年占领巴格达、摩苏尔迪亚巴克尔和高加索省份。1602年他将葡萄牙逐出巴林

阿巴斯一世统治时期,鼓励发展手工业和商业。1616年,不列颠东印度公司以驱逐霍尔木兹水域的葡萄牙舰队作为条件,与萨法维王朝签订通商条约,大陆港口阿巴斯港成为伊朗与东印度公司在波斯湾地区的贸易中心。在英国海军的帮助下,萨法维王朝于1622年重占波斯湾中的霍尔木兹(参见词条霍尔木兹围攻战)。

阿巴斯在位时,还曾派遣使团出访西欧列国,西班牙、葡萄牙与神圣罗马帝国均向萨法维王朝派遣了大使,以开展贸易,或寻求对抗奥斯曼帝国。

在阿巴斯一世漫长的统治时期内,萨法维王朝达到了极盛时期,它的疆域包括今伊朗、伊拉克、亚美尼亚、阿塞拜疆、格鲁吉亚以及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阿富汗和巴基斯坦的部分。

挣扎中的衰变

阿巴斯一世晚年害怕自己被刺杀,因此对家人多有猜疑,他的一个儿子因此被处死,两个被弄瞎。由于阿巴斯一世的另两个儿子在他生前都死了,他在1629年1月19日逝世前立孙儿萨非为继承人。萨非为人残暴而内敛,为巩固自己的权力,他几乎处决所有的萨非王室的王子,以及功绩显赫的朝臣和将军。萨非甚少留意政事,又无文化或学术兴趣,甚至有阅读和书写的困难。他在位期间,波土战争再起。奥斯曼苏丹穆拉德四世于1630年及1634年入侵伊朗西部,并在1638年重夺巴格达(参见词条巴格达之围)。1639年,穆拉德四世与萨非签署《佐哈布(席林堡)条约》,这标志着双方的大规模战争基本结束,扎格罗斯山成为两国的政治分界线。另外乌兹别克人及土库曼人皆曾骚扰伊朗东面边境。阿巴斯一世死后,乌兹别克人入侵坎大哈,当地的总督转而投靠莫卧儿帝国,莫卧儿帝国皇帝沙贾汗趁机于1634年夺取坎大哈。

萨非于1642年去世,他10岁的幼子阿巴斯·米尔扎即位,称阿巴斯二世。阿巴斯二世在位初期,因其年幼,朝政由政府官员掌管。他亲政后勤于朝政,使人民安居乐业,休养生息,国家太平无事,与外国关系友好。1650年,阿巴斯二世夺回坎大哈(直到侯赛因丢失此地),此后萨法维王朝与莫卧儿帝国保持了长期的和平。

在17世纪,萨法维王朝获得了两个新的强敌:北部的俄罗斯帝国逐渐将势力伸向高加索山脉中亚;东部的莫卧儿帝国向阿富汗发展,占领了坎大哈和赫拉特。在17世纪里东西方之间的贸易道路也开始离开了波斯,使得贸易和商业衰落。此外阿巴斯一世所建立的正规军虽然在短期里获得了军事胜利,但是在长期里通过它所造成的繁重的税收和对各省的控制削弱了国家的力量。17世纪下半叶,萨法维王朝与东南亚阿瑜陀耶王朝建立了密切的外交和经济接触。

阿巴斯二世于1666年逝世,这标志着萨法维王朝衰落的开始。11月1日,苏莱曼一世以萨非二世的名号即位,因当时年幼,及在后宫长大,对外面的世界并不认识。又因其人好酗酒,身体不佳。即位首年,不单发生地震,更受哥萨克人侵袭里海沿岸。宫廷内的占星学家认为登基典礼的时间不好,再次以苏莱曼一世为名于1667年3月20日加冕。苏莱曼一世对政事没有兴趣,宁愿留在后宫,政务落于首相及由后宫宦官组成的理事会手上。苏莱曼一世在位期间,宦官的势力日益增大,贪污成风,军备松弛。苏莱曼一世亦没有趁萨法维王朝的死敌奥斯曼帝国于1683年的维也纳战役被欧洲诸国打败而元气大伤时乘虚而入。萨法维王朝亦不断遭受乌兹别克人及卡尔梅克人的入侵。

动荡与灭亡

苏莱曼一世于1694年逝世前,请宦官们在两位儿子间选择继位人。他对宦官们说长子侯赛因会为国家带来和平,而幼子阿巴斯则会为国家带来繁盛,最后宦官们选择了侯赛因为继位人。侯赛因为人随和,将政务交给自己的姑婆(前沙阿萨非的女儿)处置。从此酗酒,常居后宫,不理政事。即位初期,国家比较宁静。但之后,东面边界多次受到劫掠,如俾路支族部落于1698年劫掠克尔曼、伊拉克不断受到半岛阿拉伯人的洗劫。但对萨法维王朝造成震撼的,还是阿富汗的叛乱:当侯赛因试图把什叶派信仰强加给阿富汗的吉尔查伊族时,吉尔查伊族的领袖米尔维斯·霍塔克带头叛变脱离萨法维王朝,于1709年攻克坎大哈,杀死萨法维王朝的地方官员。阿富汗另一支重要的普什图部落阿卜达里人于1717年也宣称其控制的赫拉特地区独立。侯赛因派兵平叛,却被米尔维斯·霍塔克的儿子马赫穆德·霍塔克打败。与此同时,宫廷财政拮据,王权衰微,基泽勒巴什势力坐大,宗教界上层也常与宫廷分庭抗礼,国家走向持续的衰落中。

1720年,马赫穆德打败了阿卜达利人,随即将矛头指向波斯地区,并于1722年11月攻入伊斯法罕,侯赛因被迫退位,并承认马哈茂德成为新的波斯沙阿。汉达基王朝正式入主伊朗。希望继位的塔赫马斯普王子(即塔赫马斯普二世)逃到大不里士,建立了政权,得到了高加索地区逊尼派穆斯林和几个基泽勒巴什部落的支持(包括纳迪尔沙为首的阿夫沙尔部落)。塔赫马斯普最终得到了奥斯曼帝国和俄罗斯帝国的承认。至1729年,塔赫马斯普已经控制了波斯的大部分国土,更反击到阿富汗境内。在塔赫马斯普二世时期,纳迪尔沙已经成为了波斯的实际统治者。1732年,纳迪尔沙废塔赫马斯普二世,立其幼子阿巴斯三世,自任摄政。

1736年,阿巴斯三世被废,纳迪尔沙登上了王位,建立阿夫沙尔王朝,萨法维王朝正式灭亡。

疆域

势力范围

萨法维王朝强盛时,疆域东起呼罗珊,西至幼发拉底河,北抵卡拉库姆沙漠咸海,南达波斯湾阿拉伯海,囊括伊朗全境,伊拉克大部,高加索部分地区,土库曼斯坦阿富汗西部,乌兹别克斯坦南部。在阿巴斯一世统治时期,萨法维王朝的版图甚至远达库尔德斯坦土耳其东部的迪亚巴克尔,达到顶峰。

(疆域图册主要参考资料)

首都

由于大不里士多次被奥斯曼军队占领,伊斯玛仪一世于1548年将首都迁往内地的加兹温。1598年,阿巴斯一世将首都再次内迁至伊斯法罕,并进行了大规模营建。迁都伊斯法罕,标志着伊朗腹地取代阿塞拜疆成为萨法维王朝的政治重心,政治生活的波斯色彩日渐浓厚,土库曼人的政治影响进一步削弱。

政治

中央

在萨法维王朝,沙阿(一译沙赫)处于整个权力金字塔的顶点。他的权力建立在三个不同的基础之上:首先是古老的波斯“君权神授”理论,认为沙阿拥有神授的神秘力量或权力或”国王的荣耀”。人们被要求无条件服从沙阿。统治者是由神直接指定的这一观念本身足以赋予他的统治以专制的特点,而这种专制因为另外两个基础而进一步加强了。其次是声称萨非家族的沙阿们是马赫迪的代表。这一声称的基础是萨非家族被说成是什叶派第七任伊玛目穆萨·卡兹姆(Musaal—Kazim)的后裔。作为马赫迪的代表,萨非家族的沙阿们比其他人更加接近绝对真理的源头,因此反对沙阿构成了一种罪孽。这一理论不可避免地导致沙阿不谬的假设,沙阿成了隐遁伊玛目的惟一代表。第三,作为萨法维教团苏菲们的导师,萨非家族的沙阿能够凭借圣人与门徒之间的关系要求他们的苏菲追随者绝对服从。对一个基齐勒巴什或红头军来说,质疑导师等同于”不信”,是一个可以处死的罪行。总之,作为神的助手、隐遁伊玛目的代表和苏菲们的导师,从理论上讲,沙阿拥有至高无上的威权,在宗教和世俗领域皆如此。

沙阿之下设有最高会议。最高会议由沙阿来召集,由沙阿所指定的各游牧部落的军事贵族、官僚与乌里玛代表组成。仅次于沙阿的官员称为”大维齐尔”(grandvizier),作为沙阿的代理人,大维齐尔通常由波斯贵族来担任,拥有巨大的权力并控制全国的事务。接下来是”埃米尔·乌穆拉”(amiral—umara),即军队总司令;再次是”萨德尔·苏杜尔”(Sadral—Sudur),它是沙阿旨意的维护者,也是穆斯林的法律顾问。此外,还有主管财政的大臣和其他各部大臣。大臣会议仅有咨议的权力,最终决定权属于沙阿。

地方

中央之下设行省,行省由沙阿委派的总督治理。总督由有才干的军事首领们担任,多靠本省的土地收入供养自己和维持省政府,但必须将总收入按一定比例上缴国库。在萨法维王朝前期,地方分权严重,各省总督把维持自己和省政府所剩的收入上缴国库,中央集权加强以后,必须有一定比例的收入上缴国库。总督必须供养自己的军队。军队的数目、质量和类型,取决于税收的情况。总督掌握一省的军政大权,也作为省政府的首席法官。不过,城市中的卡迪(伊斯兰宗教法官)和谢赫·伊斯兰由萨德尔任命。

中央和地方的紧张关系是理解萨法维王朝政权结构和政治治理的关键。萨法维国家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其在结构上是一个部落联盟,因而极其不稳定。享有自主性、经济利益和军事野心的各个部落彼此泾渭分明且相互敌对,常常使国家在政治秩序上陷入混乱,它们都反对一个中央集权国家的建立。在整个萨法维王朝时期,最具影响的政治斗争常常是统治菁英内部的斗争而非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权力斗争。这种权力斗争、得失变化最明显地体现于国家中央集权或地方分权的程度上,其关键是沙阿与基泽勒巴什部落的关系。

经济

萨法维王朝位于当时正在发展的欧洲、中亚和印度之间,这个桥梁位置为它的经济带来了发展。16世纪里通向印度丝绸之路再次复苏,这条路通过伊朗北部。阿巴斯一世还直接支持与欧洲的贸易。尤其英国和荷兰非常喜欢伊朗的地毯、丝绸和纺织品。其它出口品有马、羊毛、珍珠和在印度作为调味品的杏仁。主要进口品有硬币、纺织品、香料、金属、咖啡和糖。

在这段时间里,手工业如制瓦、陶瓷纺织业得到迅速发展,袖珍画、编书、装饰和书法获得巨大发展。16世纪里编织地毯从一个游牧民族和农民的副工业发展为一个完整的工业,包括设计和生产的专业化。大不里士是这个工业体系的中心。

文化

绘画

在萨法维王朝的保护下,文化艺术得到发展。伊斯玛仪一世与塔赫马斯普一世均支持细密画的创作。塔赫马斯普一世是一位画家,他为波斯传统著作《列王纪》配上了精美的细密画插画(16世纪20年代),这些细密画一直是绘画和书法的典范。萨非统治时期,细密画发展到顶峰,并对莫卧儿王朝的绘画产生深刻影响。阿巴斯一世则认识到促进艺术对商业的好处——工艺品占波斯出口的很大部分。

因沙阿本身创作细密画和书法,故而使得细密画画家和书法家在萨法维王朝内拥有崇高的地位,并与沙阿相当亲近。他们为皇室工坊制作的地毯提供设计图稿。这些地毯在萨法维王朝时期以一种完全不同形式的地毯被发展,除了以丝为底图,技术更见精致外,更在每6.45平方厘米可制成400个不同颜色的羊毛结,并以大量自然中各色花朵、有时是动物为饰,散置在对称的图案中。

书法家和画家里扎·阿巴西(Reza Abbasi,1565-1635)使用传统的形式和材料,但将半裸的妇女、青年、爱人等新素材引入波斯绘画。他的绘画和书法对萨法维时期的艺术家有深刻的影响,这些艺术家被统称为“伊斯法罕学校”。17世纪与其它文化,尤其是欧洲文化的接触为波斯艺术家带来了新的灵感,他们接受了新的手法:透视和油画。

建筑

自阿巴斯一世于1598年迁都伊斯法罕后,便将这座古老的都市扩建成一个结合清真寺、宫殿、市集、开放空间以及林荫大道的宽广建筑群,使该城便成为了萨法维王朝建筑的典范,享有“天下之半,伊斯法罕”的美誉。迦密清真寺(Jami Masjid)或星期五清真寺在很长时间内都是当时世界上最壮观的清真寺。伊斯法罕扩展了一片园林式区域,包括世界上最大的城市广场和世界最宽的大道。

在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伊斯法罕的发展特征包括供水、供应食物、修建宽阔平直的道路和大型城市广场、构建以穹顶为盖的神圣空间和建筑以园林为背景的豪华宫殿,其综合现代化程度超过了其它城市。

伊斯法罕的发展的关键在于对干旱的地方景观的水源进行控制以及对城市新郊区边缘进行绿化。阿巴斯一世对该城市的扩建工程主要包括园林,萨法维王朝还修建了多座跨越萨杨德河(Zayande river)的桥梁。在城市的最边缘区域,长达1英里的查赫巴格(Chahar Bagh)大道从北面的河流一直延伸到麦丹(Maidan)大公共广场。加上一条两边成列栽种了绿荫树的水渠,这条公共大道还兼作公园查赫巴格周围修建了私人宅邸和伊斯兰学校,两者都附带园林。麦丹广场四周是样式雷同的商铺和咖啡屋。从该广场可进入皇宫及其园林、两座新建清真寺中的一座、两座大圆顶运动场和位于该城中世纪时期市中心的老清真寺广场。伊斯法罕的园林是公共设施,考虑到当地的气候条件,它们还能显示帝国控制国家最宝贵资源的能力。此外,修建园林还可能代表一种虔诚行为,视为在重建天堂。

阿巴斯一世的统治标志着波斯艺术成就的一个高峰,在伊斯法罕建清真寺、神学院、公共浴室、广场和林阴大道,如伊玛目清真寺(原名沙阿清真寺,Shah mosque)、阿拉瓦迪汗大桥(Allahvardi Khan)、阿里·卡普宫(Ali Qapu)、四十柱宫(Chehel Sotoun)、谢赫鲁法拉清真寺(Shaykh Lotfallah mosque)、伊玛目广场(原名沙阿广场,Meidan-e Shah)等,都是在阿巴斯一世在位时期建造或开始兴建的。

(图册参考资料)

文学

伊斯玛仪一世本人使用阿塞拜疆语波斯语阿拉伯语写诗。但由于诗歌没有获得萨法维王朝的支持,在这段时间里诗歌的发展停滞。卡扎尔体逐渐演化为一种华躁的格式,而其内容则受到了宗教的束缚。

宗教

伊斯玛仪一世本人是什叶派,他下令什叶派为国教,违反者要被处死刑。他强迫所有地方人民转换他们的教派。逊尼派的神学者不是被杀就是逃亡。伊斯迈尔招募什叶派的宗教领袖,使用封地和钱财来收买他们的忠心,实际上是将他们转化为宗教贵族和政府的延伸。虽然萨法维帝国本来来自于苏非主义,但是苏非主义也被禁。这是1171年法蒂玛王朝没落后什叶派第一次在伊斯兰国家里获得这样的地位。在此后数世纪中,这个宗教分歧即成为了波斯内部的团结力量,也成为了逊尼派邻国进攻的借口。

波斯成为一个封建神权国家:国内没有宗教与国家的区分,沙阿是神授的宗教与国家的领袖。帮助伊斯迈尔建立其王朝的“红头”首领们被立为省长。一开始沙阿对各省的统治是间接的,但是在16世纪里这些红头巩固了他们的力量,开始与沙阿争权。这些红头是波斯的主要军事力量,在沙阿软弱的情况下他们就扩展他们的势力,甚至直接在沙阿的宫廷里施展阴谋(比如谋杀伊斯迈尔二世)。

萨法维王朝统治时期,什叶派十二伊玛目派的国教地位确立,乌里玛阶层建立并日益强大,从而为现代伊朗的宗教结构奠定了基础。

军事

萨法维王朝建立前期,仰仗土库曼游牧部族军队“基泽勒巴什”军(即红帽军)。基泽勒巴什军漫无纪律,且时常反叛,对萨法维统治者造成了严重威胁。

阿巴斯一世即位后,致力于遏制基泽勒巴什力量的膨胀。在英国冒险家罗伯特·谢利的帮助及大臣阿拉威尔迪汗的主持下,阿巴斯一世利用新式武器装备新军,使其成为遏制部落力量的基柱。新的常备军是由波斯农民和来自高加索地区的亚美尼亚人、格鲁吉亚人、塞加西亚人战俘及其后裔组成的皇家军团,主要包括炮兵、洋枪兵和步兵。其中,步兵每军12000人,骑兵每军10000人,皆装备火枪;炮兵人数达12000人,配备有500门铜炮。除了建立新式的正规部队外,阿巴斯一世还扩充王室近卫军规模,使其人数达到了3000人。近卫军职责是保卫沙阿和王室成员的安全,随时听从沙阿的调遣。军事改革不仅加强了部队战斗力,使其能够更好地保卫国家政权抵御外部侵犯。此外,阿巴斯一世将军队中基泽勒巴什人的数量由原来的6至8万裁减至3万,扭转了土库曼部落贵族拥兵自重的局面,降低了基泽勒巴什人在军队中的影响力。

阿巴斯一世的一系列军事改革,改变了萨法维王朝的兵源结构,使萨法维波斯的军队初步完成军事上的“现代化”。

外交

与奥斯曼

1532年至1555年,塔赫玛斯普一世与奥斯曼帝国苏莱曼一世进行战争。两国之间的领域纷争引发了这次战争,特别是原属奥斯曼帝国的比特利斯贝伊(总督)决定要寻求波斯的保护。另外,塔赫玛斯普一世麾下的巴格达总督、苏莱曼一世的支持者遭到刺杀。在外交上,萨法维王朝已与哈布斯堡君主国商讨建立哈布斯堡—波斯同盟,以夹击奥斯曼帝国。1553年,苏莱曼一世第三次出征萨法维王朝,并遭逢首次失利,但依然能收复埃尔祖鲁姆。1555年的《阿马西亚和约》确立了奥斯曼帝国所得的领土。苏莱曼一世须交还大不里士,但可以控制巴格达、美索不达米亚下游地区、幼发拉底河底格里斯河河口及波斯湾沿岸部分地区。

1578年至1590年,为了征服阿塞拜疆和高加索,奥斯曼帝国再次发动了与萨法维王朝的战争。奥斯曼人在1578年占领第比利斯,1582年取得火炬之战的胜利,1585年再陷卡尔斯大不里士,附庸格鲁吉亚,实际上已统治阿塞拜疆和高加索地区,直达里海。萨法维王朝在1590年3月21日签订的《伊斯坦布尔条约》承认奥斯曼帝国所得的领土,又答应停止对奥斯曼帝国境内的什叶派教徒发动宣传战及停止迫害波斯境内的逊尼派教徒。奥斯曼—萨法维战争使奥斯曼帝国的注意力暂时从欧洲抽离。奥斯曼帝国己与法国结盟,并支持荷兰人起事,这是新教与伊斯兰教共同支持的一个事件。

1603年至1618年阿巴斯一世与艾哈迈德一世统治的奥斯曼帝国之间爆发了第三次战争。萨法维王朝在1605年再度取得胜利,将势力扩张到幼发拉底河以外。战事在1614年暂时停止,后来重启。1618年,阿巴斯一世于苏丹尼耶附近彻底击败了奥斯曼—鞑靼联军,双方签订了对波斯相当有利的条约,结束了战争。

1623年,阿巴斯一世再占巴格达,但到1638年萨非统治时期,该城被奥斯曼苏丹穆拉德四世夺回。1639年5月17日,双方在卡斯里西林的佐哈布平原签署了《佐哈布(席林堡)条约》(Treaty of Zuhab,一称《卡斯西里林条约》)。根据该条约,两河流域(伊拉克)划归奥斯曼帝国,埃里温和部分高加索地区仍在波斯控制下。这一条约确定了当代伊朗西北与土耳其东南的边界。此后萨法维王朝与奥斯曼帝国保持了相当长时间的和平。阿巴斯二世在位时,曾遣使祝贺奥斯曼苏丹穆罕默德四世即位,并恪守《佐哈布条约》,尽力避免与奥斯曼帝国发生冲突,即使是1658年奥斯曼宫廷将两河流域划入版图,阿巴斯二世也未提出任何抗议。在他去世的前一年,即1666年,还派使者出使奥斯曼宫廷,以巩固和加强两国的友好关系。1675年后,神圣罗马帝国波兰俄国与罗马教皇曾相继派遣使者到波斯,请求苏莱曼一世与本国结盟,共同反对奥斯曼帝国。但仍因萨法维宫廷无意与奥斯曼帝国开战而告吹。尽管沙阿恪守和平,但奥斯曼帝国仍在1693年出兵袭扰萨法维王朝的西部边境,苏莱曼一世派将军科尔伯·阿里·汗率领三百名骑兵前往奥斯曼宫廷,要求苏丹艾哈迈德二世遵守《佐哈布条约》。沙阿侯赛因登基后,曾派鲁斯汤姆·汗出使伊斯坦布尔,以告知新沙阿即位之事。1695年穆斯塔法二世成为奥斯曼苏丹后,侯赛因派使者携带一头大象前往奥斯曼宫廷,表示祝贺。直至侯赛因在位末年,萨法维王朝与奥斯曼帝国一直保持着友好的关系。

18世纪初沙阿塔赫玛斯普二世即位到纳迪尔沙掌权期间,萨法维王朝与奥斯曼帝国在高加索、两河流域多次展开激战,但直到萨法维王朝灭亡,双方的疆界也没有太大的变化。

与莫卧儿

萨法维王朝的重心在西线,与奥斯曼帝国的矛盾是主要矛盾,历代沙阿不愿陷于两线作战的危险境界,而位于波斯东南的莫卧儿帝国的政治中心在印度,征服和管理印度是莫卧儿帝国的中心任务,由此说明,萨法维王朝与莫卧儿帝国没有根本利益冲突。因此,萨法维王朝对莫卧儿帝国长期奉行友好政策,如阿巴斯二世曾遣使祝贺奥朗则布登基成为莫卧儿皇帝;莫卧儿帝国则对萨法维王朝执行友好但不结盟的政策。

萨法维王朝与莫卧儿帝国的冲突主要体现在对阿富汗的争夺。莫卧儿帝国占领着楠格哈尔锡斯坦喀布尔赫拉特加兹尼坎大哈等阿富汗大部分地区。萨法维王朝在坎大哈地区同莫卧儿帝国反复拉锯,这一争斗以1650年萨法维王朝夺取了坎大哈,将其纳入波斯的版图为止,两国的争夺才宣告结束。此后,双方势力达到平衡,萨法维王朝满足于守住阿富汗的西部,莫卧儿帝国满足于守住阿富汗的东部,双方都没有力量将对方赶出去。

与欧洲国家

从伊斯玛仪一世建国到苏莱曼一世在位时期,萨法维王朝与欧洲各国,如葡萄牙、神圣罗马帝国、波兰和教皇国彼此派遣使者联系,谋求对抗奥斯曼帝国。萨法维王朝与具体各国的接触如下:

葡萄牙人长期垄断波斯湾贸易,占据巴林和霍尔木兹,阿巴斯一世即位后,于1602年收回了巴林。1622年,英萨联军合力收复霍尔木兹,使葡萄牙人在波斯湾的势力遭受沉重打击。

阿巴斯一世曾加强与英国的合作,共同驱逐葡萄牙人。1628年,英国使臣首次觐见阿巴斯一世。阿巴斯一世死后,荷兰人意图垄断波斯湾的贸易,与不列颠东印度公司展开激烈角逐,并以武力迫使阿巴斯二世许诺赐荷兰人特殊的贸易权利。苏莱曼一世在位时,伴随着国力的下降,荷兰人在波斯的影响力逐渐被削弱。

1636年,法国国王路易十三为与萨法维王朝建立外交关系,传播天主教信仰,特派使者来访。但因沙阿萨非忙于与奥斯曼帝国的战争,故此次出访没有结果。路易十四即位后,法国政府极力发展对外关系。1665年,法国使团携带路易十四给阿巴斯二世的信件来到波斯。1671年,苏莱曼一世签署敕今,允许法国商人在伊朗各地自由经商,其进出口商品一律免缴关税和其他税捐。1708年8月,萨法维王朝与法国签订侨务和通商条约。但因法国缺乏远洋舰队、难以展开贸易,直到萨法维王朝灭亡,两国之间的贸易都难以收到实际的效果。

为解决1687年爆发的丹麦东印度公司印度洋攻击满载波斯货物的船只的事件,苏莱曼一世于1691年首次遣使前往丹麦,向丹麦国王克里斯蒂安五世索求赔偿。克里斯蒂安五世盛情款待了波斯使臣,并于1692年1月16日以友好的语气给苏莱曼一世回信。此事成为萨法维王朝与丹麦开始接触的媒介。

阿巴斯一世在位时期,曾派使团出访俄罗斯帝国。17世纪中期以后,俄国哥萨克人开始侵扰萨法维王朝位于里海沿岸的吉兰、马赞德兰等地。俄国的彼得一世即位后,企图通过波斯南下波斯湾和印度洋。为实现这一野心,彼得一世在1723年7月趁萨法维王朝衰落混乱之际,攻占了北部的巴库和拉什特。同年9月,沙阿塔赫玛斯普二世与彼得一世缔约合作。但到1724年6月,俄国又与奥斯曼帝国签署了共同瓜分波斯的条约。纳迪尔沙掌权后,多次击败奥斯曼帝国,与俄国达成合作协议,使其撤出高加索地区。

17世纪后期,罗马教皇英诺森十一世派专使Sebastian Knabb前往波斯,吁请苏莱曼一世同天主教国家相互配合,夹击奥斯曼帝国。但苏莱曼仍坚持和平。

沙阿世系

(沙阿世系表格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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