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索格

更新时间:2024-07-03 20:10

《赫索格》是美国作家索尔·贝娄的作品。该小说讲述一名20世纪60年代典型的美国犹太知识分子——主人公赫索格困惑于荒诞的现实,陷入了精神危机之中,但他始终没有放弃对人类自身价值和人生意义的追求。他追求至真,试图把握自己命运,并在此过程中表现出令人惊讶的执着。索尔·贝娄通过赫索格在精神混乱中的思考和一封封不曾邮寄出去的信件,揭示二战后,在美国社会生活中存在的种种问题。

内容简介

主人公赫索格是一位大学教授,他学识渊博,善良敏感,但与现实社会格格不入。他结过两次婚,离了两次婚。第二位妻子马德琳与他的好友鬼混,把他赶出家门。赫索格像一位局外人游离于家庭、社会之外,四处流浪却找不到精神出路,他内心异常痛苦、孤独,不停地给各种人写信,探索寻找生存的意义。他知道,别人不会理解他,只会把他当成疯子。但这时候他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幸福与安宁。赫索格来到一个旧情人家拜访,但马上又不辞而别。后来,他回到童年的故居,拿走了父亲遗留下来的一支旧枪。他想杀死马德琳与瓦伦丁。但看到瓦伦丁在耐心地为他的小女儿洗澡后,他又丧失了杀人的决心。不久,他出了车祸,警察发现了他的枪,扣留了他。他哥哥替他付了罚款,他才被释放。处于中年时期的赫索格感到困惑不解,头晕目眩,精神崩溃,而无能为力。最后,赫索格与情人雷蒙娜回到乡下的住所,在爱情和大自然中找到了归宿。

创作背景

20世纪中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又投入了两次战争:20世纪50年代的朝鲜战争和20世纪60年代—70年代的越南战争。在冷战时期,核威胁使美国人民产生了强烈的恐惧心理,而1962的古巴导弹危机更加强了人们的这种恐惧心理。美国的新帝国主义时代有时被称为焦虑时代( the age of anxiety)。20世纪60年代,美国国内发生了黑人民权运动、妇女解放运动和青年反战运动。参加反战的大批青年人遭到了军队的残酷镇压;主张非暴力和平抗议的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惨遭暗杀。社会动荡引发了精神、文化和道德危机,产生了“嬉皮士”等反主流文化。这一系列事变使美国人民,特别是敏感的知识分子感到思想迷惘、不知所措,开始失去信心并表现为无能为力。

20世纪60年代,美国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创造了丰裕的物质生活,提高了人类的生存条件,但是人的精神却变成了缺乏爱情、亲情、人道主义、尊严和信仰的一片“荒原”。美国的政治、社会和思想上的动乱,直接地反映在文学创作里,或是间接地对作家的创作思想产生了影响。《赫索格》正是在该历史时期产生的一部典型作品。

主要人物

摩西·赫索格——“我”

主人公赫索格是一位大学教授,为人敏感、善良,但是现实生活给予他一连串的打击,家庭的婚变,社会的摒弃,使他对世界的现状极端沮丧,精神濒临崩溃的边缘。他只能写许多不寄出的信以发泄内心的积郁,诉说个人的见解。他苦闷的中心是在他生活的这个混乱的世界上,找不到赖以生存的立足之地。

赫索格表示:“只要与戴茜结婚生活在一起,摩西完全能过一种受人尊敬、稳定的、正常的教授生活。”显然这种平静的婚姻生活有助于赫索格事业的发展,能使他致力于写书,但是赫索格却感觉乏味,“他觉得那是过一种懒汉的生活”。

马德琳

赫索格的第二位妻子马德琳,她是小说中最丰满、极具有个性的现代女性人物。她不仅外表十分漂亮迷人,性格活泼、直率而坦诚,而且天资聪颖又好学。由于赫索格的生活混乱、思想迷惘由她而起,仍然摆脱不了对她的迷恋。

马德琳出生于一个艺术家庭,可她的父亲终日忙于工作,很少关心到她,因而从小就缺少父爱,在14岁时又曾受到过性骚扰,这些都深深地影响到她后来的婚姻生活。她之所以当初选择嫁给赫索格,正是看重他的学识以及对她信仰的尊重。同时又把他当成父亲似的丈夫,似乎想弥补她内心所渴望的父爱。她希望与这位大学历史教授一起生活,能够互相尊重,平等对待对方。可是最终她发现她丈夫自私、专横、风流,就主动提出离婚,而投入她丈夫的好友——格斯贝奇的怀抱。但马德琳绝不是一个轻浮、风骚的女人。

戴茜

戴茜是赫索格的第一位妻子戴茜。戴茜来自农村,是盖洛普民意测试站的一位统计员。她是个比较冷静、比较规矩的旧式犹太女子”。作为一名传统的犹太妇女,她生活俭朴、温柔可靠,照顾丈夫与孩子似乎是她生活的全部内容。性格腼腆、倔强,稳定、有条理、遏制是戴茜的优点。

年轻时的她在赫索格眼里也很漂亮,却似乎缺少了在幽默和妖艳方面的女性魅力,这也许是赫索格弃她而去的重要原因吧。

莎娜

莎娜则是赫索格曾经爱过的一位日本女子,年轻时她在巴黎呆过,不会讲英语,法语是他们两人进行交流的唯一语言。善良、温柔、顺从、节俭的“她从不图对方做出任何牺牲,只要求赫索格能够经常陪着她。她爱赫索格以至违背她父亲的意愿而不回到日本去。在赫索格处于与戴茜离婚的那段麻烦的时间里,他常到莎娜的住处,她帮他放水洗澡、按摩,给了他不少的身心放松与欢愉。可是,当她患肺病的一个月时间里,赫索格都懒得去看她一回。她只是赫索格在内心受折磨时才偶尔想到的女人。

雷蒙娜

雷蒙娜是赫索格在夜校授课期间的一位成人学生,30多岁,离过婚,受过高等教育(获硕士学位),开一家花店,经济又十分独立。雷蒙娜说话就像她的长相一样芳香”,她的性格和容貌也如同她花店的花朵一样芬芳可爱。她妖艳动人,充满了女性魅力,又善于照顾男人,似乎具备了前两种女性人物所拥有的一切优点,包括传统犹太女性的美德——温柔可爱、勤奋、厨艺好、有家庭感和现代女性的长处——独立聪颖又性感。

雷蒙娜是赫索格与马德琳分手后认识的,她正是看中了赫索格不赞成师生恋的道德品质而主动对他发起了猛烈的进攻,并想用“爱的艺术——精神的最高境界”来帮助恢复赫索格的生活,找回他的自信,使他的事业继续得到发展。

汪达

汪达是赫索格在波兰艳遇的一位女人。她真诚、虔诚、善良,满足于她的婚姻生活,不愿意与自己丈夫离婚而嫁给赫索格。

作品赏析

主题思想

《赫索格》主题思想之一:美国20世纪60年代知识分子精神危机的缩影——即“思想迷惘”。

小说主人公的名字,着重描述一位中年犹太知识分子寻求心理平衡,试图寻找立足之地的过程。主人公赫索格是一位在大学执教的犹太历史学家,高级知识分子,崇尚理性及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相信社会文明的发展并关心人类的生存状况。但严酷的现实给了他一连串的无情打击,两次婚姻不遂心愿,他最好的朋友成了他第二任妻子的情夫,感情上的困境折磨得他几乎精神失常。

由于现实生活处处跟他过不去,主人公陷入了不停写信的怪癖,在疯狂的冥想之中进行深刻的精神探索。他用文字或是在头脑中写了无数封的书信来发泄心中的积郁,但一封也没寄出。他写信的对象包括他的家人、亲戚、朋友、报纸编辑、甚至敌人以及社会知名人士,不管是在世的还是已故的。正如他所言,他总是在“进行复杂抽象的知识性工作,那似乎是他生存挣扎的手段。”他完全相信:“当他的思想停止时,他就要面临死亡。”这些信件道出了他的满腹经纶和心里话,诉说对政治、经济、军事、环境、道德、宗教、人生等方面的个人见解与感受。他觉得自己很可笑,却又情不自禁。“我似乎被某种强烈的交流欲望所驱使。”

主人公赫索格思考了诸多问题:从德国存在主义到俄国神秘主义,从加尔文教派到黑色穆斯林教派,从蒙田、帕斯卡尔、康德、费希特到尼采、斯宾格勒、海德格尔、艾森豪威尔、史蒂文森和马丁路德金。写给知名人士的书信直接反映了他对人类社会和文明的极大关注。他给总统先生写信,关心的是税收、失业、公共安全、人口增长和种族歧视等问题;给牧师写信,考虑的是慈善和流浪汉的问题;给阿尔德曼先生写信,谴责的是把“胜利女神”的部队导弹基地建在城里,而不是建在偏僻废弃的乡村;给威尔逊长官写信,深怨的是保护社区的兵力不足而导致暴力和犯罪不断;给《纽约时报》写信,担忧的是化学杀虫剂、地下水污染和其它有毒形式污染以及社会和民族等问题。他的思想似乎承担着整个世界、乃至全人类所面临的问题。

赫索格思想中的书信充满了讽刺与批评。例如,当他想到美国的官僚作风,他就抱怨美国国内的税收制度使每个人都变成记帐员,公民的生活成了一种买卖交易,人们所关心的只是钱袋问题。当他想到国家愚蠢的模糊政策可能会影响孩子和整个国家人口时,他就变成“伏尔泰式的人物,内心充满了辛辣讽刺,专找最尖锐、最恶毒的字眼。”

在主人公写给《纽约时报》的信中,他把讽刺的矛头对准泰勒博士和斯特洛伏斯博士,谴责前者有关不透水的油漆而不是原子尘会影响性腺的理论说法完全是误导,后者的“冒险观”只会导致而不是防止原子大屠杀的发生。赫索格敏锐地观察到美国公民并不是无辜的受害者,因为他们把人类的安全交给那些马虎的歼灭专家们,还坚信“世界是为了我们的安全而建造的”。从而赫索格得到悲伤的结论:托克维尔对美国民主社会的印象是不正确的,因为它所带来的最强烈影响不是把社会引向完善,而是自我毁灭。

教堂也成了赫索格攻击的对象。由于他与希尔顿牧师有个人恩怨,他把对这位牧师的仇恨转移到他所代表的机构上。他不仅认为教堂所标榜的“普遍理解”是有害的,而且还挖苦“对所有问题都准备进行回答是愚蠢之至的表现”。但赫索格对教堂的其它方面的抨击则与个人恩怨无关。他抨击了牧师极少考虑到贫穷的群众,虽然他们表示要帮助穷人,可实际上并没有做出什么具体的举措来消除到处都是贫穷的现象。到处都是乞讨者,他们的存在使富人显得无比优越。正像赫索格观察到:“穷街具有鲜明对照的特点,因为有了穷人,富人才从奢侈淫逸的生活中得到无穷的乐趣,得到额外的收益。”

另外,赫索格不断地回到价值观与个人自我的重要性问题上。他在精神垮掉之前所酝酿的一部大作要体现的是“ 生命如何因宇宙的连接而得到延续,推翻关于自我唯一性的浪漫主义错误观点。”他带着讽刺的语气回想起中学生时代的他在演讲时引用了爱默生的话:“世界的关键事业是对人类的建造。一个人的私生活比历史上的任何王国还要宏伟。”

另一方面,赫索格又很反感那些当代的悲观主义者,他们主张“为了历史的需要你必须牺牲那可怜、微不足道的个人自我。从分析家的观点来看,个人自我只不过是小儿科的自大狂;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则是小资产阶级的产物。”比起讥讽人的现实主义者,赫索格更偏向浪漫主义。但他又反对个人自我崇拜。赫索格踌躇不定,决定“可能最好暂停对人性的定义”。他私下很反对贬低人类价值的观点,即便他很想摆脱个人自我的负担。同样,自由的问题使赫索格困惑:“现在人们可以自由了,但是自由本身没有什么内容,极其空洞”。技术“创造了私人生活,但并无内容”。

赫索格想起托尔斯泰的自由观点,似乎有同感。“条件简单、真实,人才有真正的自由,要获得自由就是不受历史的约束。”

在此贝娄不是直截了当地给读者展示赫索格个人的生活经历,而是让在现实生活中孤立的知识分子在试图陈述过去、寻找合理、理清思路、寻回自我过程中体现他的思想迷惘。

那些诸多不寄出的书信以及他与想象中的人交谈给读者展现了一系列的人物、环境与事件。“赫索格的信有些是戏虐的,有些是疯疯癫癫的;但最后分析起来,所有的信都是负责任的。把全部的信件凑在一起,便构成了一部时代信条。”它们容积了他对时代信条的厌恶、讽刺与争辩;也体现了他的信仰以及对时代的关心。这些书信不仅帮助他重新在混乱的生活和时代进行和谐相处,而且也是帮助他摆脱那一切混乱的一种手段。

赫索格的沉思和关心的问题种类繁多,难以一一概述,但他写给各界人士的书信却体现了他内心的痛苦挣扎,同时也是帮助他消除内心痛苦的解痛剂。写信能帮助人们特别是知识分子减轻甚至解除内心的痛苦与愤懑。

该小说中有一段话,赫索格试图对他的朋友鲁沙斯解释他为何花大量精力去写信的缘故。

“人文主义者和有思想的人士除了会挣扎着寻找适当的措词还能做什么呢?以‘我’为例吧。‘我’手忙脚乱地写信给四面八方的人,有很多话。‘我’用言语来处理现实生活。也许‘我’喜欢把一切转变成言语,迫使马德琳和格斯贝奇找到良心。”

对赫索格来说,用语言文字来表达就可以驾驭马德琳和格斯贝奇。找到描述他处境的“适当言语”似乎比起雷蒙娜的性爱行为或他自己的持枪行为更能恢复他的性功能。写信是他发泄内心痛苦的手段,最终使他能够面对并接受现实。当他回到他的老房子时,他能够接受它无法修补的丑陋现实;他不再对自己学术事业的荒废感到羞耻;对曾经是自己的家现在成了年轻人的幽会场所也不感到气愤或妒嫉。虽然伤心地看到马桶里的幼鸟骷髅,但赫索格也能够接受它们的最终死亡。更为重要的是,他甚至能够毫无怨言地“怀着神圣的心情”接受他自己的死亡。使他自己感到惊讶的是生活中没有了马德琳他也感到满足。“也许是第一次他感觉到没有马德琳是什么心情。是高兴。他的苦役结束了,如同某种东西从他体内取出似的,这种东西曾刺入他的肩膀、阴部,使他的双臂和颈脖笨重无比。”

对格斯贝奇的友好和宽容也替代了他原来的嫉妒心和敌对态度。“还有你——格斯贝奇,欢迎到马德琳身边,尽情享用她吧。”

阅读该小说的过程中,实际是在观察赫索格的思想危机。他最初以为通过贤明的思考能够理解和改善人类。赫索格认为可以用知识解决时代的复杂问题,至少可以通过解决他自己的生活。贝娄通过小说向读者证实赫索格的这种想法是纯属滑稽可笑的,展示了赫索格盲目追求崇高的思想而回避个人生活问题的荒唐现象,以及使他无法成熟地面对现实生活的幼稚观点。尽管如此,他的确设法度过了危机,恢复了心智上的平静。把赫索格的思想全部倾注入书信后,贝娄在书末提到:“他跨过那些笔记本和文稿,在长沙发上躺了下来。他伸了个懒腰,作了一个深呼吸。现在,他对任何人都不发任何信息。没有,一个字都没有。”

综上所述,在《赫索格》小说里,贝娄塑造了一位有知识但有缺陷的主人公——赫索格,通过赫索格思维在“混乱”及几十封信的反思可以窥视到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社会与文化,反映出资本主义社会里一个有高度文化修养的知识分子的精神危机以及他们在精神世界里的追求、迷惑与苦闷。贝娄选择一个同化于美国知识界的犹太知识分子作为典型来描绘和剖析他的精神面貌,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反映了时代的风貌。数以千计的美国读者写信给贝娄,反映说赫索格就是他们生活的写照,这足以体现了赫索格就是美国60年代知识分子精神危机的缩影。

《赫索格》主题思想之二:走出异化的困境——爱的呼唤和诉求。

1、异化——孤独背后的幽灵

异化所反映的是人们的生产活动及产品反对自己的特殊性质和特殊关系。在异化活动中,人丧失能动性,受到异己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的奴役,从而使人的个性不能全面发展,只能片面,甚至畸形发展,它是在异己力量的作用下,人类丧失自我的本质,丧失主体性,丧失精神自由,丧失了个性,人变成非人,人格趋于分裂。

20世纪的美国社会是传统和现代发生巨大碰撞的时代,两次世界大战给人们心灵造成严重创伤,人们对传统的社会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产生了根本性的怀疑。科技的发展带来了社会财富的激增和生存空间的扩大,然而人们却没有在物质中获得曾经企望过的幸福,反而强烈感受到物质世界对心灵世界的压迫。社会物质化了,人成了物的奴隶, 人与物质社会的关系发生了异化。由于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造成了人与人的隔膜、疏离、陌生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异化。高科技的资本主义社会通过文明机器的运转将人格撕裂,人无法在对象上看到自己、承认自己,精神失去了依托,这就意味着人的自我意识逐渐弱化甚至消失,最终导致人与自我关系的异化。

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我四种关系上的尖锐矛盾极大地冲击着传统的一切,严重地削弱了人们过去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人们的心态失去了平衡,不安、怀疑和绝望成了弥漫社会的普遍性情绪。《赫索格》表现了中产阶级知识分子的苦闷和迷惘,反映了现代社会中人道主义的危机,具体体现在多层面的异化关系。

2、镜中的自我——自我的异化

异化意味着“人格的分裂及人与‘本我’之间的疏远对立”。人道主义是赫索格一类知识分子赖以安身立命的基础。他一向以人道主义的观念去理解世界,处理人与人关系,但他最终发现,在现代社会中,人的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人道主义理想已被现实生活击得粉碎,现实生活处处显得与他格格不入,他的那套高尚的理想和好心肠处处碰壁。他从安静的书斋中探出头来,才发现实利主义早已淹没了人类道德情操,自己成为与社会处处格格不入的“可爱的傻瓜”。“在这种年头,要是仿佛不会给自己招来麻烦似的对人行善,一定会被人疑做是脑子有毛病了——患了受虐狂和任性症什么的,人类所有高贵的道德情操,往往会被人疑为一种欺骗手段”。他的精神支柱遭到了破坏,心理状态失去平衡。他左冲右突,却既得不到理解同情,又无法改善自己的处境,只好在信中吐露自己的苦闷。在那风雨飘摇的世界里,他找不到赖以生存的立足之地,成了个悬空吊着的“晃来晃去的人” 。

精神支柱一旦动摇,思想发生了混乱,产生了所谓的“自我本质危机”,他不知该怎样来认识周围的现实,怎样来对待和安排自己的生活,甚至弄不清自己的生命到底在哪里,怀疑自己究竟还是不是一个人。他曾痛苦地大声疾呼“‘我’感谢上苍给予‘我’一个人的生命,可是这生命在哪儿啊。作为‘我’生存唯一借口的人的生命在哪儿啊。‘我’自己有什么表现?”他凝视镜中的自‘我’,发出追问“这个生物是什么?这东西认为自己是个人,可是究竟是什么?这并不是人。他渴望做个人,像一场烦扰不休的梦,一团凝聚不散的烟雾”。

3、熟悉的陌生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异化

人与人之间的异化表现在“人与人之间的疏远、离异甚至反目为仇”。赫索格在当代社会遭受了许多挫折和磨难,他的痛苦和不幸却不能为周围人所理解,他的内心产生了浓重的疏离感,精神上陷入了失落与苦闷的深渊。他体验到了人与人之间扭曲的关系,诸如猜疑、迫害与受迫害、朋友背叛、夫妻反目、家庭成员之间亲情的缺失。

赫索格的第二任妻子马德琳是典型的机器时代的实利主义者,她漂亮、聪明、工于心计、做事效率高、手脚快、毫不犹豫。她皈依天主教不是出于多么深厚的宗教感情,而是为了在社会上往上爬和出风头,因为主教大人“以给达官贵人受洗而出名”,她只相信上帝、罪恶、死亡之类的词,而不相信感情之类的“陈词滥调”。她嫁给了赫索格,是因为他的学术地位、智力可能会有助于她登上教授地位的宝座。而赫索格是一个“爱捧着一毛钱一本的德莱顿或蒲柏的诗集躲在厕所看”的浪漫主义者,象歌德一样成天埋在真善美中,他的生活理想是:一个心灵优美的女人和一个出类拔萃的男人,天使般的孩子和一些肝胆相照的朋友,一起住在伯克夏,埋首于自己的研究中,坚持做一个“天真的人”。

不同的人生哲学和处世方式决定了他们之间的婚姻缺乏爱情基础,夫妻之间缺少沟通和信任,终于使得夫妻反目,夫妻关系异化,不再有爱情,缺少关爱和信任,只剩仇视。她指责他是“在装出一副驯服的样子”,说他”正在企图以一种新的战术来使她就范”,而他则认为她在实现她的野心——“成为一个教授”后过河拆桥。为马德琳付出一切的赫索格却被她抛弃,他想到用极端的形式报复她和她的情人。在那一瞬间,在内心深处他感到那种“掐死人的可怕而甜美的力量——一种予人死亡的狂喜,一种接近变态的复仇心理”,这是一种典型的异化行为表现。在这里“婚姻的标志已经由原来的和谐与恩爱转化为冲突和仇恨”。

除了夫妻关系的异化,他与男人打交道也四处碰壁,心理医生艾维格博士不把他当作一个人,而是当作病例来看待;法官、警察、律师也只拿他当一件物品,一个工作对象,无不体现了人与人之间深刻的异化关系。此外,还有其他一些人物之间也表现了这种典型的异化关系。马德琳的母亲丹妮30多年受尽丈夫的欺凌,被他白眼看待,尽情利用,可是她依然保持着对他的忠贞,束缚在她戴的那只已经没有实际意义的灰黯的银制的戒指之中。而马德琳的父亲背着妻子和下流女人乱搞,被女儿发现,就用零钱贿赂她。为了不暴露自己的丑事,甚至用“我们全都会死去都会在坟墓中烂掉”之类的话来恫吓年仅6、7岁的女儿,以致于马德琳在童年感受不到父母的亲情和家庭的温暖,认为“一家人全都是骗子”。

人与人之间缺乏理解和沟通,造成了严重的疏离、异化感。书中提到,赫索格读到一则新闻:纽约的一些孤独的人,他们整天关在自己的房间里,最后竟打电话向警察求救,“快派一辆警车来吧。把我关进监牢吧,只要有人关在一起。救救我,管管我。请你们快来吧。”体现的是现代人内心无法排解的刻骨铭心的孤独感。

4、荒原中的变形记——人与社会关系的异化

在20世纪物欲横流的商品社会,工业文明带来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效益,也带来了人文精神的失落和科技理性对人性的异化,人们越来越关心的是国民生产总值,对金钱的狂热崇拜达到了极致。“美国人的天性是相信看得见的好处”,“面临世界末日的那天,他们还会在最后一个人的坟边点钞票,还会为他们的资产阶级负债表祈求上帝”,“没有什么能挡住个人主义猎取他们喜爱的声誉”,“德性已经变成一种免费商品,就象空气一样,或者几乎是免费的”。人们丧失信仰,信奉的是“死亡即上帝”的哲学,现代世界成了一片精神荒原,人已残缺不全,病入膏肓,难以救治。人类的高贵道德情操诸如勇气、荣誉、责任全都给亵渎玷污了,人们“依靠反常的观念生活着”,“人人都只想到自己,人人都向上爬,”“好学沉思的人轮不到事情做,而那班不学无术的人却掌管着一切”,“走江湖卖假药的会唐而皇之被奉为高级祭司,知识分子包括物理学家、统计学家消失在工业巨头和亿万富翁的怀抱里”。现代社会的人受到科学的改造,被有组织的力量所控制、臣服,个人与社会的异化关系在这里表现的非常深刻。

4、疯癫与文明的悖论

敏感的心灵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物质重量使他的生活变得荒诞不经,精神在物质世界中失重,赫索格陷入了思想混乱、几乎发疯的状态。他把自己封闭在个人记忆的世界里,就一切可以想起的题目废寝忘食地写了大量书信,他的哥哥威利试图说服他去看精神病医生。

在赫索格周围那些丰裕社会中的“成功与聪明人”的眼里,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在颇受其恩惠的第二个妻子马德琳和最好的朋友瓦仑丁的眼中,他不仅是个疯子,也是一个最理想的傻子。从普通人的眼光看,似乎他的确行为怪异、神经质,和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从某种意义上讲,他是“生活中的被动者,在现实生活中显得笨手笨脚,时常吃亏碰壁,只能被动地接受生活的压力,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的能力,然而他的心并没有因为折磨而变得麻木,对每一种痛苦都有清楚的感觉。

赫索格在小说的开始表白“要是我真的疯了,也没什么,我不在乎”。因为在他看来,真正发疯的是物欲横流、人性堕落的现代社会。他始终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坚持着自己的内心理想、行为哲学和处世原则。他以一颗知识分子敏感的心去观察社会,关注人生,不倦地思索、追问人生的重大命题,诸如信仰、价值观,关注社会问题:种族歧视、环境污染,在信中他表达了对社会政治、经济、学术、道德、爱情、生活的看法和感受,关心人类命运,珍视人类情感。在他看来,人类日益关注科学,忽略感情、灵魂的强度,道德的培养和人文精神。现代权力机制导致“集体化了的缺乏精神人格和真正个性的人类”,他拒绝同化,清醒地认识到知识分子是“分离主义者”,“他的一辈子用脆弱或疾病与骄傲交替使用,保持着心里平衡——赫式陀螺仪”。他的生命大部分都“花在努力依靠比较连贯的观念的生活上”,但“思想混乱的日子里提高了他的洞察事物的能力”,在混乱的表象下,一个知识分子清醒面对现实,追问思索人生意义,“置身于生活中,却又与之保持距离,更清醒地认识世界”,而不至于在它那亲密的怀抱中堕入睡乡。保持清醒是它的职责,延展清醒意识是他的本行,他的事业无不体现了一个有责任感的知识分子的冷静、清醒的人性剖析和人生思考,所以他以苦为乐“‘我’的受苦,是一种为追求真正的觉醒的努力,是一种主治幻想的灵丹妙药。”“我的平衡来自于不稳定,不像别人那样,来自于组织,来自勇气”,这是他清醒的自我剖析。

5、走出异化的困境——爱的呼唤和诉求

在性耽乐中没有找到预期的灵魂归宿和心灵解脱的赫索格,却在亲情中看到了人性的光辉,而犹太民族的优良传统和它所象征的人类精神财富——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博爱为他孤寂的心灵在混沌的世界中撑起一片蓝天。在苦涩人生中他为自己摆出一批“感情的糖果”——真理,友谊,对孩子的关怀。

赫索格在亲情中感受到人间的真情,他继承了母亲对待充满悲哀和死亡的伟大生活所具有的杰出勇气,她代表了犹太人的传统美德:如感情、自制等。他母亲的形象是犹太民族形象的化身,而犹太民族精神则是人道主义和博爱的缩影。在一个荒诞和异化的现代社会里,是亲情和人性的光辉挽救了赫索格的灵魂,且看赫索格和女儿在一起的场景,“他带着女儿来到湖边让她脱掉鞋子在水里走,然后用衬衣下摆替她揩干脚,小心擦去脚趾间的沙子。他还给她买了一盒饼干,让她躺在草坪上慢慢吃”。一幅温馨的亲情画面跃然纸上,如一缕春风,滋润着人类干涸的心灵。赫索格真诚地相信这个世界“应该爱那些爱他的人们” 。人性有一种本源的美好道德情怀:善与良心。他在退居乡村古屋时获得了与另一种生命境界的相遇,在那个欢欣的时刻他看到人内部有神灵、有力、有与万物与他人休戚与共的怜悯与痛苦感。

《赫索格》就是在这样一种“与人类休戚与共”的信念中找到了人生的意义和灵魂的家园,摆脱了异化感和失落感。索尔·贝娄用自己的作品体现了他的创作观,他对人类命运和重大社会问题的关注和人道主义的关怀,体现了一个有良知的作家对历史和现实的审视和对人生意义的追问。

艺术特色

叙述结构

《赫索格》有三个叙述层面。开篇主人公赫索格的叙述为第一层,在这一层中,赫索格对过去的五天进行回忆,这些回忆为第二叙述层;而过去五天的回忆中又充满了作者对自己一生的回顾和反思,这些回顾和反思构成了第三个叙述层。

开篇主人公赫索格独自一人在乡间别墅里自我反思,回顾往事。这就揭示了叙述开始的时间和地点,构成没有人物、没有行动的静态叙述层。从第一叙述层出发,主人公赫索格回顾自己过去五天的经历,构成第二叙述层。而第二叙述层不是完整的、连贯的,叙述发展线索常被主人公赫索格对自己一生的苦苦思索打断。这一叙述层又不同于第一叙述层,主人公赫索格在具体行动上还是在思维上都处于不断运动中,这些思维活动的扩展延伸,不断将这一层本应连贯的线索打乱, 给人混乱、复杂之感。第二叙述层讲述主人公赫索格第一天前往葡萄园看望他的朋友,第二天去见情人雷蒙娜,第三天去找西穆金律师,后来冲动之下拿枪想去杀死前妻及其情夫,第四天,在朋友的帮助下,与女儿一起游玩,却因为发生意外而被拘留,后保释出狱,第五天,回到乡间别墅,内心开始平静。至此,建立在第一叙述层上的第二叙述层又回到第一叙述层,形成一个完整的回叙。第二叙述层的线索是支离破碎的,常被赫索格大量的回忆所切断,而第二叙述层上的大量回叙则是第三叙述层的内容。第三叙述层比第二叙述层更纷乱,其中充满了主人公对往事的更多回忆和内心独白,包括对哲学、文化、历史的思考。

这些表面上看来纷繁的内容恰好反映了一个知识分子内心无法排遣的忧伤,是主人公混乱内心的外化。第三层主要通过赫索格自由的、跳跃式的联想来完成的。如小说第二自然部分是这样开始的:

“赫索格乘着出租汽车,穿过两旁砖石房屋鳞次栉比的又热又挤的纽约街道。他拉着车内的拉手皮带,一面睁大眼睛,注视着眼前掠过的种种景物。”这是赫索格对自己五天前去葡萄园的情形的回忆和回叙,属于第二叙述层。在坐出租车前往葡萄园的路上,赫索格看到的许多事物勾起他对往事的回忆和追叙。

“一方方的形象不是停滞呆板,死气沉沉,而是生气勃勃,闪闪而过。这使他心头产生了一种命运也在变动的感觉,几乎是一种亲切的预感。不知怎么的,他觉得,他又担心。”

从上述引文可以看出赫索格开始陷于沉思默想中,对他自己进行反思。在第三叙述层纷繁复杂的回忆与回叙中,叙述文本给人提供线索,仍然让人感受到第二叙述层的存在。

“可是,大概由于车垫被太阳晒烫的缘故吧,他突然感到怒气又偷偷上来了,他又要写信了。亲爱的史密特斯,他开始写道,那天吃午餐时——‘我’真害怕那些应酬式的午餐,坐得我屁股发麻,随着肾上腺素增加,血压上升,心律加快。‘我’竭力装得一本正经,煞有其事,但终因无聊厌烦,直憋得面呈死色。而且由于‘我’在胡思乱想,倒翻了菜汤和肉汁结果泼了大家一身。‘我’真想尖声大叫或者干脆晕倒过去。”

从上述引文第一行可以看出第二叙述层的存在,使主人公(也使读者)意识到他仍然坐在开往葡萄园的出租车发烫的座位上,从而从抽象世界回到现实世界。但很快赫索格又陷入沉思,再一次从现实世界转入抽象的思维世界和无穷无尽的回忆中——他又开始给史密特斯先生写信。这一封信使他回想起与史密特斯先生相遇的情形,从而使文本由第二叙述层转入第三叙述层。另外,三个叙述层的形态各不相同:第一层具有静态特征(点状),第二层呈破碎、断裂的线条,从而隐藏在大量的回叙和回忆之中(线条状);第三层叙述由混杂的抽象思维、看似杂乱无章的回忆组成(向外辐射)。这三个跳跃、转化的叙述层构成小说的主体部分。

二、独特的叙述方式

《赫索格》独特的叙述方式是凭借“内心信件”实现的,它旨在描写高级知识分子心态和思想,以回忆、联想占主导。这是一种“虚构的回忆” 和“对梦的追求”。

“内心信件”作为叙事手段优势诸多。这种模式使贝娄能够随意地跨越时空,在三个叙述层之间转换。它使贝娄自由地调节叙述节奏,揭示主人公从狂躁到平静的心路历程。它使贝娄能够自由地深入到主人公的内心深处,自由地表现文化观念、哲学思想和存在主义的意识,打破笼罩整个小说的低沉气氛和灰色格调。小说开篇主人公在两个便条上写下了潜意识中的东西,这两个便条实际上揭示了主人公内心的矛盾冲突。逐步地,有些便条发展成内心信件。在赫索格教授五天的回忆中,有这样的描述:

“他发疯似的没完没了的写起信来,写给报章杂志,写给知名人士,写给亲切朋友,最后居然给已经去世的人写起来,先是写给和自己有关的无名之辈,末了就写给那些作了古的大名鼎鼎的人物。”

赫索格教授写的信时而长, 时而短, 用不同语气、不同格调、不同情绪、不同模式写成,有喜有忧,有悲壮有凄惨,有尖酸刻薄,有温情风趣。有时候,赫索格给自己写信,有时候给上帝写信;他还用不同的身份写信。这一切都表明赫索格一直在极力寻找自我,却还是没有找到。小说中,赫索格无法完全控制自己的内心信件及其引起的杂乱思绪。当阿斯法特告诉他关于马德琳和瓦伦汀的私情时,赫索格最终无法承受而崩溃。赫索格发现自己为内心的一种连自己也说不出的声音所折磨:

“在‘我’身上有个人附着。‘我’处处受他操纵。‘我’一提到他时,‘我’感到他就在我脑袋里猛敲猛打,要‘我’守规矩。他总有一天会把我毁了的。”

从这里可以看出,主人公内心有一个呼声,有一种想得到平静的内心、得到有序世界的需要。小说中有些信件是关于赫索格自身的经历和体验,另外一些则是关于抽象理论和抽象世界的,因为作为一个备受折磨、无法适应时代的高级知识分子,赫索格不仅关注自身的问题,也关注周围的人,更关注整个人类的困境与出路。

主体空间

该小说开篇,赫索格与第二任妻子马德琳离婚后不断思索,作品通过赫索格回忆视角聚集小说的核心空间——家。赫索格家里只有他和妻女三人,但按照空间理论,空间总与权力和知识发生密切联系,家庭矛盾同样离不开夫妻双方对权力的角逐。赫索格夫妻的核心活动——性生活即与权力争夺交织在一起。赫索格抱怨妻子在性生活上折腾自己,故意要整垮他身体和做爱能力。马德琳对丈夫的早泄则极为不满,认为这是他极为“自私”的表现,她还指责丈夫“在外面粘花粘草”。夫妻之间的相互抱怨反映他们对性活动主导权的诉求,而矛盾的激化则源于他们对主导权的争夺。

赫索格要求妻子在冰冷的大理石上做爱,马德琳虽然勉强屈从其意志,却大骂赫索格是个“独裁者,十足的暴君”。此时赫索格在性活动中占据主导优势,但马德琳对自己的弱势地位并不妥协。每次房事结束以后,她都用力擦洗自己的身体,常常将胸部皮肤擦得一片通红。她不愿意接受“弱者”和“被动”的角色定位,试图抹去赫索格残留在自己身体上的印记和痕迹。

当赫索格将书堆放在妻子床上时,马德琳立刻发疯似地与之厮打起来。这里的床并非夫妻二人共用,而是马德琳自己的领地和私密空间,她面对丈夫的权力入侵毅然奋起抗争。然而由于孤身作战势单力薄,马德琳不得不联合第三者以制衡家庭关系。从此意义看,马德琳与赫索格好友格斯贝奇私通,其实是她作为弱者寻求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这样一来,马德琳家里原有的二元对立关系被打破,赫索格在家中地位由优势迅速转为劣势,最终被马德琳与格斯贝奇逐出门外。“在人的一生中,家宅总是排除偶然性,增加连续性。没有家宅,人就成了流离失所的存在”。由此可见,失落家园是赫索格沦为一名流浪汉的重要动因。

该小说营构的二度空间是美国现代工业都市芝加哥。贝娄笔下的芝加哥具有象征性含义。芝加哥丑恶肮脏,缺乏美感,是一处比圭亚那灌木更加荒芜的荒原。赫索格与都市空间芝加哥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芝加哥的城市生活方式成为强大的异己力量,赫索格与芝加哥之间充斥着异化和反异化的斗争。赫索格认为“桌子、床铺、客厅、金钱、洗衣机和汽车,文化娱乐和性生活,全部被编织成一个网。”城市生活方式牢牢把控人的行为模式,赫索格抱怨“在‘我’身上有个人附着。‘我’处处受他操纵。‘我’一提到他,就感到他在‘我’的脑子里猛敲猛打,要‘我’守规矩”。从此意义看,贝娄选择芝加哥作为小说背景显然是别有用心的,贝娄是要通过城市空间“揭示人类生存的普遍困境、异化和自我迷失”。

作品评价

通过赫索格的生活遭际和情感历程,充分揭露出当代资本主义在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条件下,所存在的深刻精神危机和社会危机。作品的思想基调是人道主义,但又有较浓的存在主义思想色彩,所以既有厚实的社会内容和相当的历史深度,又表现出悲观主义、荒诞感和黑色幽默,把悲剧性和喜剧性熔于一炉。小说中既有写实的细节描写,又采用了意识流手法,体现出复杂的艺术倾向和创作方法。

——魏善浩(扬州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教授)

赫索格对社会与人生的思考极富理性主义精神,但他在生活实践中却又常常受到非理性冲动的支配。贝娄以他惯用的俏皮而活泼的喜剧手法描绘了赫索格的一系列尴尬处境,让读者觉得赫索格可亲、可爱而又可笑。主人公的尴尬有来自主观方面的原因,但更主要的还是由他生活其中的外部世界的荒谬造成的。

——张钧(上海东华大学外语学院副教授)

作者简介

索尔·贝娄(Saul Bellow,1915—2005),美国作家,被称为美国当代文学发言人。他出生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市郊的拉辛镇,父母是来自俄国圣彼得堡的犹太移民。1924年,全家迁往美国芝加哥定居。1933年考入芝加哥大学,两年后转学到西北大学,1937年在该校毕业,获社会学和人类学学士学位。除担任过一段时间的编辑、记者及在商船上短期服役外,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大学里执教。

主要作品有:《两个早晨的独白》、《奥吉·马奇历险记》、《雨王汉德森》、《赛姆勒先生的行星》、《洪堡的礼物》等。1976年,他以“对当代文化富于人性的理解和精妙的分析”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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