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1 11:49
郑戈,1972年出生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一个中学教师家庭。法学博士,现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曾任职于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北京大学法学院和香港大学法学院。主要研究领域是中国宪法、比较宪法和法理学。
曾经在中国,加拿大和美国受过教育。
法学学士(1987-1991年,四川大学法学院,中国)。1987年以15岁低龄考上四川大学法学院。
法学硕士、法学博士(1993-1996、1996-1998年,北京大学,中国)。1993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时为法学系),攻读法学硕士,师从王哲教授;1996年,继续师从王哲教授,攻读法学博士,与强世功、赵晓力被誉为“北大法学三剑客”。
法学硕士【LLM】(2002年,杜克大学,美国) ;
2000年7月,他应邀到美国密歇根大学作访问学者,然后获得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著名的康纳特奖学金,并成为法学博士(JSD)候选人。
1991年至1993年在四川省公安厅工作;
1998年提前毕业,担任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
在2001-2002年学年,他就读于美国杜克大学并获得LLM学位,同时,在杜克大学讲授中国法律课程。去港之前,他是哥伦比亚大学爱德华兹研究员。
2004年1月—2014年任职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
2014年至今,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
Career
• Professor of Public Law, Shanghai Jiaotong University
• Assistant Professor,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Faculty of Law, January 2007-February 2014
• Research Assistant Professor,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Faculty of Law, January 2004-January 2007
• Edwards Fellow, Columbia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2003-2004
• Visiting Associate Professor, Duke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2001-2002
• Visiting Scholar, University of Michigan Law School, July-September, 2000
• Assistant Professor of Law, Peking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1998-2003
• Law Enforcement Officer, Public Security Bureau of Sichuan Province, China, 1991-1993
Academic Publications
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宪法、比较宪法和法理学。
郑戈教授的研究集中于宪法和法律理论。其硕士论文《法治的可能性及其限度》,以“公共选择理论”为模型,分析它对宪政民主和法治提出的新问题和新解释,并结合中国实际,探讨实现法治的可能性及其约束条件。博士论文注重研究马克斯.韦伯的社会和政治思想,将韦伯学说置于西方法律传统的大背景之中,分析了韦伯所接受的系统法律教育对他切人问题的方式和解决问题的办法所产生的影响作用,系统研究了韦伯在他的宗教社会学、政治社会学和经济社会学中所展示的对法律的分析,讨论了韦伯思想中法律与道德、宗教、经济、政治及文化之间的关系,从而为读者呈现了一幅关于韦伯法律思想的完整画面,后以《法律与现代人的命运》为名在法律出版社出版。
郑戈教授精通英语、法语及德语等多种语言。他翻译了众多国外重要作品,其中包括富勒、狄骥、吉登斯等人的名作,一直被广以引用。除此以外,郑戈教授对拉丁文也有着相当的研究,其曾披露:“俺爹在俺6岁时就尝试把他那三角猫的滥拉丁文传授给俺。在与徐国栋先生在网络上进行争论时,郑戈教授以Maxim为网名,将其收集的部分拉丁法谚予以发表,影响广泛。
1. “香港司法如何做到无惧无私?”《中国法律评论》创刊号,2014
2. “La sécularisation du sacré. Peut- on contrebalancer la tendance dans le Tibet,” Charles Taylor: Religion et secularization, CNRS ÉDITIONS, 2014.
3. “公民权的身份、财产与契约维度:一种基于公共信托原理的公民权理论,” 《交大法学》,2012年9月
4. “作为公民的乞丐:一种共和主义的济贫思路,”《开放时代》,2012年9月
5. “法治与‘我们共同的未来’,” 《中国改革》,2012年8月
6.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Autonomy in Tension: The Tibet Issue in China’s Constitutional Framework,” Hong Kong Law Journal, Part 1, Volume 42, 2012, pp.195-252.
7. “中华民族的宪法建构,” 《文化纵横》,2011年12月
8. “当政法传统碰上法治实践,” 《中国改革》,2011年8月
9. “‘民主训练班’如何结业?” 《中国改革》,2011年5月
10. “文化、发展与民族区域自治:中国宪法语境中的西藏问题,” 《洪范评论》,2010年12月
11. “Towards Regulatory Neutrality in a Party-State: A Review on Administrative Law Reforms in China,” in John Gillespie and Albert Chen (eds.), Legal Reforms in China and Vietnam: A Comparison of Asian Communist Regimes, Routledge, 2010.
12. “严打2010:政策与法治的对接与抵牾,” 《中国改革》,2010年11月
13. “世俗时代的诸神对话,” 《中国社会科学辑刊》,《中国社会科学辑刊》,2009年8月
14. “Law and Politics of Legislative Interpretation in China,” Ehwa Law Journal, 2008, Volume 12, pp.177-196.
15. “Which Kind of Party?--The Role of Crime Victims in Chinese Criminal Procedure,” Hong Kong Law Journal, 2008, Volume 38, pp.493-521.
16. “多元社会中的法律与宗教:以韦伯社会理论为分析视角,” 《太平洋学报》,2007年10月
17. 《法律与现代人的命运:马克斯•韦伯法律思想研究导论》,法律出版社,2006
18. “韦伯论西方法律的独特性,” 《思想与社会》,第一辑,2001年5月
19. “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吗?” 《北大法律评论》创刊号,1998年10月
20. “市民社会中的市民法:中世纪欧洲城市法溯源,” 《法律科学》,1994年12月
1. 狄骥:《公法的变迁》,郑戈译。已出三个版本,春风文艺出版社和辽海出版社,1999年;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商务印书馆,2013年
2. 富勒:《法律的道德性》,郑戈译。已出两个版本:商务印书馆,2005;台湾五南出版集团,2010
3. 波林斯基:《法和经济学导论》,郑戈译,法律出版社,2010
4. 达玛什卡:《司法和国家权力的多种面孔》,郑戈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5. 马丁•洛克林:《公法与政治理论》,郑戈译,商务印书馆,2002
6. 罗森鲍姆编:《宪政的哲学之维》,郑戈、刘茂林译,三联书店,2001
7. 吉登斯:《第三条道路》,郑戈译,北京大学出版社和三联书店,2000
8. 路易•亨金主编:《宪政与权利》,郑戈等译,三联书店,1996
法律与现代人的命运:马克斯.韦伯法律思想研究导论 / 2006-3-1 / 法律出版社
法律的道德性富勒 / 2005年11月 / 商务印书馆 /
第三条道路――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 安东尼.吉登斯(英) / 2000-01-01 / 北京大学出版社
公法与政治理论 洛克林 / 2003-06 / 商务印书馆
宪政与权利:美国宪法的域外影响--宪政译丛 (美)亨金 / 1996-12-01 /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司法和国家权力的多种面孔 [美]达玛什卡 / 2004-06-01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公法的变迁.法律与国家 (法)莱昂.狄骥 / 1999-06 / 春风文艺出版社(与冷静共同翻译)
宪政的哲学之维 (美)罗森鲍姆编 / 2001-12-1 /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现代性─纪登斯访话录 安东尼.季登斯/ 台湾联经
第三条路 安东尼.季登斯/ 台湾联经
法和经济学导论 A.米切尔.波林斯基著/2009-12/法律出版社
法律的道德性 富勒/2010-02/台湾五南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