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舞弊

更新时间:2024-10-16 23:55

高考舞弊,已成为一个严重社会问题。这一问题的出现有着一定的社会背景,只有从制度层面、社会层面、经济层面和管理层面对其进行深入剖析,找到问题的根源,才能从根本上抑制该现象的发生和蔓延,从而保证高考的公平和公正性。

事件背景

高考是最能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的全国性考试。在高等教育还远远没有普及的中国,对绝大多数高中毕业生来说,高考无疑是他们人生发展历程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勿庸置疑,自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高考为中国选拔了大批的优秀人才,对于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全国性人才选拔考试,在运行了30年后,有被层出不穷的舞弊现象所玷污。近年来相继发生的高考舞弊,手段越来越先进,隐蔽性越来越强,舞弊活动出现了群体化、组织化、高科技化、专业化趋势化,其中原因发人深思!

产生原因

从制度层面看

每一种制度都不可能完美无缺,高考制度也不例外。中国现行的高考存在着体制上的缺陷,尤其是评价机制过于僵化。“应试教育”的出现是传统教育在当代的复活和强化。在一切以升学、学历为标准的强大舆论压迫下,社会对教育的评价主要是“升学”,家庭对孩子的希望看的是“升学”,孩子对未来的幻想寄予的是“升学”。“升学”的绳索牵动着教师、家长和学生的心。在高考“指挥”下,教育的本体功能被异化了,通过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功能被弱化了。代之而盛行的是应试教育,而应试教育恰恰忽视了教育的本体功能,是一种功利性教育,教育的目的主要是让学生学会考试,考试就是为了升学,升学成为将来谋取职业的首要途径,或者说已经成为个人接受教育的基本模式。这种教育模式的结果,把考试和升学当作衡量和规范一切教育活动的标尺,素质教育成为一句空话。这种僵化、单一的终结性评价机制,忽视了人才培养的过程性、多样性和合理性,忽视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 高考移民是由高考招生制度安排引起的,是招生录取的地域差异引起的高考舞弊的一种变体。高考移民大约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就业竞争、升学竞争的日益加剧,以及社会管制的逐步放松,高考移民问题迅速发展,愈演愈烈。

高考移民问题呈现四个特点:一是移民数量大幅度增加。移民的主要来源是山东、河南等人口大省,近年来出现规模化趋势。二是移民考生的结构发生变化。原来主要是成绩一般学生移民,现在有相当一部分尖子生为了考上重点或名牌大学也加入到了移民的行列。三是移民的流向多元化。起初的高考移民主要流向经济和教育发展程度低、高考录取分数线低的西部省份,又有两个新去向。一个是流向经济和教育发展程度中等,高考分数较低的安徽、海南等东部省份;再一个是流向经济文化发展水平高,但高考录取分数严重偏低的北京、上海等地。这二个流向都有一批移民大军。四是高考移民存在加速发展的态势。高考移民是一种不公平竞争,属投机行为,或单纯谋利的行为,是通过不正当甚至违法手段进行的一种投机行为。它是对招生制度不公平的反映,但却引发了新的不公平。引发了新的教育和社会问题。

从社会角度看

中国具有长远的考试传统。自隋代建立科举制度以来,考试在中国人的社会生活中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十年寒窗无人晓,一举成名天下知的传统思想已经根深蒂固。这给考生增加了很大压力。具体说来,考生面临着家庭、社会和同学群体的三重压力。家庭的压力是首当其冲的。农村的家庭孩子,父母没有机会上大学,就把几代人的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孩子身上,千方百计想使自己的孩子出人头地,光宗耀祖,改变目前的经济与社会地位。城市里的家庭,不管是干部还是知识分子家庭,都存在一种攀比心理,孩子考上大学是他们在别人面前赖以炫耀的一种资本,生怕孩子给自己丢面子,很多家庭在孩子很小时候就开始请家教,让孩子参加辅导班,这无形中给孩子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压力。其次是来自社会的压力。自1999年高考的变革开始加速,高校开始大规模扩招,从前“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高考变得相对轻松。但随之到来是,大学生失去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分配保障,就业难的问题开始凸显。大学生就业都非常困难,更何况高中生了。为了将来有一个理想的工作,就必须考上大学,而且是好的大学。三是来自同龄人的压力。高中阶段的学生,生理和心理发育基本成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是也具有特定阶段的好强性。他们在学习上往往出现你追我赶的竞争局面。但是毕竟人的智力和能力具有一定的差异性,一些学生不可避免地在成绩上落后,部分学生势必会在心理上出现波动,有的学生认为自己通过正常渠道难以取得考试成功,有时就会转变为孤注一掷,寻求舞弊这一歪门邪道。 社会上的诚信缺失,道德缺损社会现象也是导致高考舞弊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当代中国正处在一种深刻而又迅速的社会转型期。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的刺激和推动下,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念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一方面,过去只讲精神,不讲物质;只讲国家、集体利益,不讲个人利益;只讲道德目标,不讲功利原则的价值观发生极大变化,平等意识、主体意识、竞争意识、效益意识等观念逐渐成为大学生思想道德观念的主流。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带有一定功利性、竞争性的观念渗透到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在一定程度上诱发出消极影响。再加上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政治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加强,新的道德体系还没有完全构建和教育的相对滞后,都导致社会上普遍存在着某些失信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股反诚信的文化氛围。受反诚信文化的熏染,当代大学生无法形成对诚信的正确认知,以至于其诚信严重缺失。

为彻底杜绝高考舞弊现象,来每年高考前夕国家都会出台相关政策整顿高考纪律,全国各地教育和相关部门也纷纷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维护高考的公平和公正,很多省市相继推出高考“诚信协议”、“诚信责任状”、“诚信合同”等。这又能起到什么作用呢?这正如一名顾客在逛超级市场前,要对门口的保安承诺不偷窃商品一样,何其可悲也!而随着移动通讯工具的高度发达和广泛普及,许多高考考点普遍使用了屏蔽仪、指纹仪等,有的还实行电子监控,真可谓斗智斗勇,无所不用其极!尽管各地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文明的成果进行反舞弊,但活生生的事实一再证明,高考舞弊现象从来就没有绝迹过! 诚信是一个人的基本道德品质,是立足社会的基础也是当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诚实守信,应当是高考生应对高考的基本态度。但从高考的实际情况来看,高考舞弊时有发生,作弊形式不断翻新。出现这种情况,有其社会、学校、家庭的原因,但主要应归因于考生,说明这些考生的诚信意识相当淡薄。高考作弊是一个“诚信”问题。通过询问作弊者可知,他们在作弊时都知道是错误的,是一种弄虚作假行为,

不应该这样做,但最后还是做了,有的甚至对此满不在乎。这就是对“诚信”的淡漠,是道德缺损的表现。 高考作弊其实还有更深刻的社会根源。人类社会是个代代传承不断发展的大系统,而社会的总体资源分配又是有限的,这决定了社会必然充满了竞争。如果社会分配不公,这种竞争就会更加激烈。而在社会分配不公的体制下,先天条件的差异尤其是源于出身门庭、户籍的差异等往往导致了个体未来的不平等,包括所获社会资源以及发展机会的迥然而异。加上时下社会风气不正,选人用人机制存在任人唯亲等不公平、不公正的流弊,更加剧了竞争的激烈与无序性。特别是那些农村考生,在当下“一考定终身”的应试教育背景下,农家子女打破户籍藩蓠跳出农门的唯一路径几乎就是高考这座“独木桥”。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为的就是有朝一日成为城里人、当上公务员,捧上“铁饭碗”。可以想象这是何等壮烈!在“分数就是硬道理”的现实语境中,发生千万考生绞尽脑汁甘冒风险的作弊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从经济学角度看

按照经济学的观点,人们从事某种行为往往考虑成本和收益中间的比例关系,选择高考舞弊的人,在舞弊行为发生前不可避免地要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当舞弊行为的成本远远的高于收益时,就会重新审视舞弊行为的必要性,选择舞弊还是公平竞争,主要由考生和家长根据对舞弊“成本”和“收益”的比较来决定,当“成本”高于“收益”时,考生就有可能抱着侥幸的心理铤而走险;当付出一定的“成本”只会收获惨重的代价时,相信任何一位考生都不会去以身试法的。对舞弊者缺少处罚的法律依据,是舞弊者冒险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对参加高考考生签订“诚信责任书”,是依靠道德的力量教育考生遵守考场纪律,但由于道德手段的非强制性,法律手段仍然是解决考试作弊问题的有效手段。但是目前中国还没有一部关于考试方面的法律法规,最权威的算是教育部颁布的《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这两个规章,以规章等非法律规范的方式对考试作弊进行规定,缺少法律的权威性。对作弊者处罚过轻纵容了作弊行为的蔓延,也为高考作弊器的存在留下一定空间。据介绍,近年来在查处一些高考作弊案件时,由于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只能将考生该科成绩作废。对于团队犯罪,也没有相关的量刑依据。这种较轻的处罚也使得家长和考生敢于铤而走险。

从管理层面看

高考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考试管理不够严格,让作弊者有机可乘。考场管理是规范考试纪律、减少舞弊几率的重要环节。从高考管理工作来看,主要存在三大问题。一是部分考试管理人员监考不严,每年高考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都要经过一定的选拔,绝大多数监考人员素质较高,但是也有一部分监考和工作人员不能令人满意。监考人员法律观念淡薄,是高考舞弊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一个考场的公平、公正,监考老师的严格和一丝不苟才是最为关键和重要的。从现实看,如果每个考场的两名监考教师切实认真负责,严格执监,考生是不易舞弊的。凡是发生舞弊事件的考场,不是监考教师不认真负责,就是参与舞弊事件。除此之外,高考中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也是滋生高考舞弊的温床。现在大多数地区都实行异地监考制度,但是有些地方官员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只想提高本地升学率而漠视为国选才的高度责任,有的地方领导甚至暗示和鼓励高考作弊以提高地方的升学率。某些地区监考人员抓出了作弊应考者,领导担心影响不好,有的会从中调节,对作弊者作最轻处理甚至不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达不到惩一敬百的目的。报喜不报忧,欺上瞒下,考风考纪就无从抓起。高考移民现象,户籍管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考场安排等各个环节都存在一定的漏洞,使作弊者有机可乘。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高考作弊确实是一个令人深思的社会问题。但高考制度自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尽管它有不少弊端,但是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应该说高考仍然是中国人才选拔的最可行也是最主要的方式。

案例分析

在胸罩里藏微探头

戒备森严的高考考场外,几个幽灵般的身影也和考场内的考生一样紧张地忙碌着,他们在进行着一场隐蔽的“行动”——高考期间,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考场内,一起有组织地利用无线电等高科技设备舞弊案,在高考最后一天被当地警方查获,考生、“枪手”、组织者等多人当场被抓,缴获多个微型摄像头、一台无线电装置等设备。昨天(10日,下同),这起利用无线电高考作弊案在滨海县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5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提起公诉。

这起利用无线电设备组织高考作弊的犯罪团伙,分工明确,在贵州某高校读书的黄雷和刚大学毕业的葛士才等人,早在2009年5月,就密谋利用自己掌握的电子通信技术来“挣点钱”,要搞到高考试卷答案卖给考生,收取高额费用。黄雷和另一在校大学生韩某从外地购买到一套高端无线电设备,葛士才负责高考答案传递,由张某(另案处理)联系“买主”,即高考考生。此外,滨海县五汛中学高中教师马士洋负责找答题的“枪手”,随后通过响水第二中学老师陈某找到答题的老师(均另案处理),韩某还负责对考生进行了设备使用的操作培训。

2009年6月7日高考期间,3名女考生受训后,将纽扣大的微型摄像头藏在胸罩里,将无线微型耳麦放进耳朵内,顺利躲过了考场外的安检,在考场中分别将高考语文、数学试题,利用摄像头将试卷扫描后,以视频的格式通过无线电设备,从考场内传到设在考场外的“指挥中心”,韩某等人将接收到的试题,转给请来的“枪手”,“枪手”写出答案后,再有专人将试题答案通过声频的格式再无线传输到考生耳朵内。正当这场看似“完美”的作弊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的时候,却被灵敏的检测仪器测了出来。

考场隔壁宾馆楼顶发现无线电装置

2009年6月8日下午,高考最后一天,奉命执行高考监测任务的滨海县警方无线电信号检测车,仍然缓缓得在县城的几个考点之间巡查、搜索。当检查人员来到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考点附近时,几名工作人员猛地被“电”了一下,几双眼睛立刻瞪大起来,侦测仪器上竟然发出了强烈的非正常通讯信号,通过职业敏感和技术经验,工作人员立即警觉起来:会不会有人在考点附近利用无线电在搞作弊活动?

可疑情报被层层传递,很快,由公安、高考督查等组成的检查组,立即朝着信号发出的方向搜去,不久,在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考点西侧的一家宾馆楼顶,发现了一台无线电装置!而它和一墙之隔的考场内空间距离只在百米左右。通过专家技术认定,缴获的这台无线电装置价值不菲,具备音频和视频的传输功能,发射功率很强,远距离内也能清晰对话,也就是说,考场内有人利用无线电装置在搞考试作弊活动。警方又经了解得知,在考前几天,的确有人在这栋楼上下神秘地忙碌了好多天,但在搜索人员赶到之前,这一伙人已经惊慌离去。校外发现无线电设备后,考场内的气氛陡然紧张了许多。据知情人称,当时正在参加高考的学生有多名被带出考场调查,并在考生身上搜出用来传输视频和接收音频的微型摄像头

利用高科技手段有组织地进行高考舞弊案,立即引起警方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很快,以包括滨海中学校领导和滨海五汛中学高中教师为成员的高考舞弊团伙被抓获,涉及人数达20多人。

学校原工会主席当“经纪人”牟利

魏国兴,这起高考舞弊案的被告人之一,今年51岁,滨海中学工会主席。在这起舞弊案中,其充当了“不光彩”的角色,与其他几人串通起来,利用老师和领导的身份,在高考学生中做起了高考答案买卖的“经纪人”。在高考前,学生中就流传着花钱就能买到高考答案的“小道消息”,竟引起了许多成绩不太好的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兴趣。

在魏国兴的秘密介绍下,共有10多人准备高考时购买答案,每门考试的答案是1万元,并在考前预交,双方还约定,如作弊不成功,钱将如数退还给学生。检察机关昨天在公诉中称,在作弊时,马士洋以留存底根为由将答案通过传真,传送给事先约定等候在传真机旁的葛士才,葛在接收到答案后,又通过传真机传给黄雷,黄又将答案通过作弊设备向考场内购买答案的考生传输,仅此,马士洋就得到葛士才给的报酬5万元。在6月8日下午,马士洋、黄雷、韩某突然看见考场周围有无线电检测车出现,便放弃了作弊,考场内的考生因此失去了答案来源,事后,黄雷等人又陆续退了一部分钱给考生。

而魏国兴因介绍考生购买答案,也获得葛士才等人的4万元报酬。案发后,马士洋、葛士才、韩某三人畏罪潜逃,但不久先后在南京、邯郸、上海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

舞弊案策划者是一名在校大学生

昨天上午10点,这起江苏首起因利用无线电设备组织高考舞弊的案件,在滨海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涉及国家机密,案件采取不公开审理的简易程序形式。虽然开庭前未做公告,但一大早,法庭外还是聚满了希望前来旁听的群众,其中包括策划组织舞弊的嫌疑人亲属。

在庭外,一对中年夫妇,他们的儿子黄雷,就是这起舞弊案的策划者之一,今年24岁的黄雷还是一名贵州某高校在校大学生,已被关押了数月。昨天,这对中年夫妇眼巴巴地等待儿子出现,但因为不公开审理,他们只能趴在法庭外窗台上,隔着玻璃希望能看到儿子一眼。如果儿子不出事,现在应该读大三了。“他策划高考作弊,我们都不知道。”今年高考时,家人还一直以为他在贵州读书呢。不久直到学校来通知,才知道他在滨海老家已经因为组织高考作弊被抓。5名被告人都是有高文凭、掌握一定专业技能的人才,他们至少是大专学历,其中还有人刚大学毕业不久。

据悉,这5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为在校大学生黄雷、韩某,刚大学毕业的葛士才以及滨海中学工会主席魏国兴和滨海五汛中学教师马士洋。检察机关在公诉中称,5人分别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请求法院分别以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追究5人的刑事责任。

涉案考生数量和处理结果尚未公布

庭审后,从有关方面获悉,上午的庭审几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特别是其中的三名年轻人,对自己的行为流露出深深的悔意。据悉,判决结果将在近日公布。其中的一位被告的律师告诉记者,虽然犯罪事实清楚,但几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将积极争取法院依法从轻判决。

案件本身似乎很快就告一段落,但却给人留下了深深的疑问,那些已经购买了答案的学生该如何处理?在这起漩涡里会遇到怎样的结局?记者多方了解,也未能获悉涉案的具体考生数量和处理结果。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一工作人员昨天对记者说,如果参加考试的学生购买答案、携带仪器考场作弊,按照有关规定,他们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并且记录到高考诚信档案中。“高考作弊,能改变人的一生。”

两名当事老师的学校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组织学生舞弊是个别老师的个人行为,与学校教师队伍管理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工作无关。此外,还有律师指出,这起利用高科技手段的舞弊案件,看似是对国家机密的亵渎和泄露,更是对国家通过高考这一选拔人才机制的破坏,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也将因此受到质疑。

作弊方式

考场作弊,是高考舞弊的主要形式。

“分分分,学生的命根”、“考试如此多焦,引无数考生尽通宵,惜秦皇汉武胆子太小,唐宗宋祖不得不抄”,这只是个别考生的顺口溜。随着时代的进步与科技的发展,考试作弊的手段也日渐高明,“高科技作弊”在若隐若现中牵动着人们的神经。

高科技作弊

显影碳粉、透视眼镜针孔摄像机、无线耳机、信息手表、隐形钢笔……各有巧妙不同,大显身手。如恩施市师生架设电台高考舞弊。宣威市2000余台小灵通高考前被抢购一空。考生考试完毕,又买吸铁石吸出微型耳机。据说沈阳有一种新发明的作弊手表,每套售价在两万元左右。

而防作弊的高科技手段也层出不穷:电子屏蔽、监控录像、金属探测器……考场,除了需要考生用自己的智力、知识、体力、毅力独立完成命题答卷外,还成了监考老师与参考学生运用高科技武器斗智斗勇奋力博弈的尴尬场所。

枪手替考

高考作弊又岂止停留在考场?近年来愈发流行的“高考移民”和频频出现的枪手替考、集体替考、试题泄漏以及各种不公平的考试与招生录取模式何尝不是一种作弊行为?不但是作弊,而且是一种制度性、规模性、群体性作弊,是社会道德、规则和学校思想教育的大滑坡。郸城花8000元任改考生档案,宣威花5000元可以搞定一个监考老师,只是为“枪手”替考扫清障碍。宣威市仅一所中学就有40名高二学生顶替高考生,简直匪夷所思。“枪手”替考每套题最高付两万元,更是开出了天价。

杜绝方式

针对高考舞弊,应做好以下几点。

思想方面

首先是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努力重构社会诚信,扭转投机取巧和功利化的社会风气,改变不公平竞争的社会选人用人机制,改变传统的人才观念,拓展学生成才的路径。

管理方面

其次要尽量保持高考的公平公正性,缩小地区差异,加强户籍管理,防止移民现象的发生。

素质教育方面

再者,无论是从防止舞弊的角度,还是从素质教育的角度来看,扩大高校命题及招生自主权,都将是一种发展趋势。学生存在着个性差异,素质教育的出发点就是尊重人的差异性,施之以符合个性化需求的教育,同样,招生考试也要突出人才选拔的多样性,为考生提供更多的发挥空间。

学校方面

高校自主招生和自主命题,也是对学校差异的尊重。不同的学校,办学模式和培养目标不同,当然需要不一样的人才。只有对学校用人差异需求和学生素质差别化的双向认可,才能给予彼此双向选择的更大空间,同时也可以有效地防止高考舞弊现象的发生。因为这样做,环节和链条最短也最易监督。同时,高校自主命题,自主招生,也能充分调动高校选拔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它们自然地就会在招生考试过程中严格把关,切实负责。

法律方面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尽快出台《考试法》,使高考有法可依。通过法律明确高考功能,规范学校招生与录取工作,严惩各种作弊行为,规范高考秩序。无论从理论上来说,还是从实践来看,将高考纳入法治的轨道,才是治理高考舞弊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高考立法,既要对事,更要对人。人才机制是否畅通,是历代兴衰的晴雨表。高考与古代的科举考试有相通之处,是一种重要的举荐人才的手段。古人对科场舞弊的处理,一直采取严刑峻法,涉及科场舞弊的考官、考生,被抄家、充军、处斩的,数量不少。因为封建统治者也明白这个道理:科举腐败的严重后果是埋没人才、败坏朝纲,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动摇统治根基。如唐朝的法律规定:“若考校、课试而不以实及选官乖于举状,以故不称职者”,“一人徒一年,二人加一等,罪止徒三年”。清朝顺治丁酉(公元1657年),江南科场舞弊案的结局是:主考方猷、副主考钱开宗、同考官叶楚槐等数万名考官、考生和涉嫌者,因此被斩首、拷打、抄没、流放。

东西方,处理考试舞弊异曲同工。美国执法部门曾逮捕了58名在托福考试中作弊的外国留学生。美国司法部官员在声明中说,这种考试作弊已构成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威胁。如果阴谋欺诈的指控成立,作弊者将面临最高5年的监禁和25万美元的罚款。去年的某天,香港城市大学数学系一名来自武汉的女博士生,因担心自己考试不能通过,以10000元港币行贿任课教师戴晖辉,想索取试题及答案。这一事件的结局是10000元贿款被法院裁判充公,作弊未遂的女博士也被判入狱6个月。

考试立法,呼之欲出。一部与高考相应的《考试法》已进入到立法阶段。法律的亮剑必将对考试舞弊起到特定的清肃功能。 在法律治理之外,如何对“一考定终生”这种人才评估模式进行纠偏,必须把高考舞弊这样的不公平现象纳入到整体社会的制度框架内来审视。不仅要对教育体制、招生模式以及考试法规进行改革完善,还要辅以对诸如人才评估体制、权力与资源的分配体制中等等不合理因素的制度清理。

家家都会有考生,年年都要有考试。一部《考试法》事关全国千万个家庭,数亿人的亲情圈,如能有一部《考试法》来守护高考这块“净土”,就会使包括高考在内的各种考试环境更加风清气正,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公平公正的考试机制。惩治高考舞弊,也才能真正治本。

五项禁令

高考到来之际,教育部强调今年高考“五项禁令”,再次向高考舞弊行为发出警告,提醒考生和相关人员,违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有关人员将依法依纪处理。同时,教育部也向广大考生发出“温馨提示”,希望每个考生都能平安顺利度过高考。

“五项禁令”

严禁高一高二在校生参加高考;严禁利用无线通讯工具作弊;严禁组织或参与群体性舞弊;严禁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他人考试;严禁骗取高考报名资格参加考试。

对考生的“三条温馨提示”

首先,熟悉《考生须知》,带好《准考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提前到达考点,遵守考场纪律,不带手机等物品入场;第二,考试期间考生如有发热、咽痛等身体不适症状,请主动报告监考人员或考点负责人;第三,注意饮食卫生、作息时间和天气变化,保持良好身心状态,积极应考,发挥最佳水平。

今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如期举行,全国大约有1020万人报名参加高考,比上年减少了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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