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5 16:15
龙宗智,男,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法学博士,现任四川大学985工程法学创新平台首席科学家,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研究所所长。兼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学博导,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导,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川观法治智库专家。
自称是一位“跳跃于理论与实践之间的人物”。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司法制度、证据法。在80年代后半期着手诉讼文化研究,将价值论引入刑诉法研究领域。90年代初创立了刑事诉讼的三角结构和线型结构即“两重结构”理论。90年代后半期探讨司法合理性问题,提出了司法改革与司法操作中的“相对合理主义”。同时针对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发表了一系列有影响的研究论文。至2008年1月,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三种刊物上发表个人独著论文十五篇,其余刊物发表论文一百九十余篇,出版著作十余部(含合著)。
其创立的“刑事诉讼双重结构”理论与司法改革及司法活动中的“相对合理主义”,在国内法学界与实务界有相当影响。
博士论文《刑事庭审制度研究》曾获教育部“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
徘徊于传统与现代之间-中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研究/龙宗智,2005-9-1版
刑事诉讼法(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龙宗智杨建广,2003-8-1版
理论反对实践(西南政法大学学子学术文库6)/龙宗智,2003-9-1版
刑事庭审制度研究(司法文丛)/龙宗智,2001-11-1版
上帝怎样审判(法窗夜话)/龙宗智,2000-6-1版
我国刑事作证制度之三大怪状评析
论我国刑事庭审方式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开示制度研究(上)
论司法独立与司法受制
试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对抗制因素及其合理限度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开示制度研究(下)
转折与展望——谈刑事诉讼法的修改
论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
析公诉文书制作中的几个问题
“洋扯皮”与警检关系
“大浦事件”与检察官起诉裁量权
主诉检察官的权力界定及其活动原则
为有罪者辩护
并占了个好座位。他告诉记者:“昨天我从《衢州日报》上看到消息,说是衢州人文大讲堂又要开讲了,主讲人是著名法学家、四川大学博导龙宗智教授,内容是《强化证据意识,善用证据规则——两院三部关于刑事证据的两个规定解读》。我本是会计出身,但是因为自己对法律非常感兴趣,而且这样的听课机会很难得,所以就趁早赶来了。”
名家的魅力是无穷的。当天下午2点半不到,中华厅的听众们就已济济一堂。他们有的来自律师行业,有的来自机关事业单位,有的来自企业和基层,都是自发而至。
下午2点30分,第20期“衢州人文大讲堂”准时开讲。不少律师听众一边听课,一边在相关材料上认真做着笔记:“好像回到当初大学的课堂上一样,内容很多,很受益。”“严格死刑证据审查,排除刑事案件非法证据,这无疑是一项重大的法制进程,也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律体系的巨大创新和进步。我们应该对中国法制的发展抱有希望。”在讲座中,龙教授从“两个规定”产生的背景和缘由、基本内容、意义及其局限性等几方面出发,用循序渐进的方式给大家讲述了证据在刑事辩护中的重要性。
龙教授表示,刑讯逼供不仅容易造成被告人屈打成招,酿成冤假错案,而且严重败坏我国的司法形象。但是我国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却是和一般刑事案件共享着同一个证明,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龙教授说:“由于这一证明标准的模糊性和不可操作性,从而在实践中屡屡面临被降格适用的窘境,而‘两个规定’则在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问题上作出了两处重大的改变。”
最后,龙教授指出,“两个规定”的出台将大幅度地提高刑事案件,尤其是死刑案件的办案质量,并有效提升程序法的制度地位。
台上讲得用心,台下也听得认真,龙教授洋洋洒洒讲了三个多小时,课堂秩序良好,中途几乎没有人离场。讲课结束后,龙教授还与观众进行了互动,回答了不少提问。提问者一个接着一个,虽见讲堂外大雨瓢泼,大家还是意犹未尽。
至此,第20期“衢州人文大讲堂”圆满结束。龙教授的翩翩风度、不俗的谈吐及其无穷的名家魅力,给每一位听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走出会场,在浙江工商大学读大三的郑晖深有感触地说:“‘两个规定’是非常热门的话题。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我很荣幸倾听了这次大师级教授的讲座,这也是一场非常难得的专业讲座。”
最高人民法院特邀专家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特邀专家咨询员,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法学学科评审组成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央联系的“国家级专家”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川观法治智库专家。
2020年11月9日,经中国法学会有关专业委员会等部门推荐并征求本人同意,决定聘任龙宗智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聘期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