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广

更新时间:2024-01-05 10:55

杨建广,男,内蒙古人,1960年5月生于广州市,高中毕业后曾上山下乡。1985年7月本科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随后留校任教并获法学硕士学位。

人物经历

1981.09-1985.07,考入中山大学(广州)法律系攻读法学专业本科并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在校期间任中山大学金字塔学社社长.

1994~1996,考入中山大学(广州)法律系攻读法学专业研究生并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0.03-1991.02,参加司法部重点科技攻关课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LMIS)”研制工作,担任系统调试组组长,兼管系统可靠性;该工程于1991年12月07日通过司法部组织的部级鉴定.

1998.08~2001.07,考入西南政法大学(重庆)攻读诉讼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并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3.08起,任北京实现者社会系统工程研究院首席法治系统工程专家.

1994.05~1995.07,作为社会系统工程专家组成员,在海南省文昌县(今文昌市)指导并参与中国第1起社会系统工程推广活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引起较大反响,后被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长安》杂志、《海南日报》及海南电视台等媒体报道.

1994.05起,参与社会系统工程专家组、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治系统工程中心和北京实现者社会系统工程研究院发起的“中国领导层系统思维国际研究计划”.

2001-2003,任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2002.01-2003.08 与苏顺开共同主持教育部《新世纪网络课程建设工程·刑事诉讼法学网络课程》(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开发工作.

2002.10-2003.08 与龙宗智共同主编《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刑事诉讼法》(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

2002年07月~2008年03月,作为社会系统工程专家组成员受中共陕西省榆林市委书记周一波(现任陕西省政协副主席、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部长,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艺术学院教授,西安交通大学兼职教授,中共17大代表、第11届全国政协委员)邀请,从事陕西省榆林市跨越发展社会系统工程研究(后更名为“陕西省榆林市‘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系统工程”项目,列入陕西省榆林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专业领域

法治系统工程治安系统工程卓越治理(Governance Excellence)、刑事诉讼法、网络教育、社会系统工程、文明演化法则等领域的研究/建模/设计/立法/开发/测评/顾问/策划/教育工作.

出版图书

学术成果

主要项目

◆ 《广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草案) 广东省法学会第1次接受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起草法案项目.该法案已通过验收被全部采用,并于1993年经广东省人大通过,成为中国在经纪人方面第1个生效法规和中国第1个委托学者起草法案并获得通过的法规,填补了中国这方面的法律规范和立法方式的空白.杨建广任项目主持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管理信息系统(LMIS) 1990年03月-1991年02月完成的司法部重点科技攻关课题.该项目于1991年12月07日通过司法部组织的部级鉴定,已在全国省级律师管理部门推广使用,社会效益显著.杨建广任系统调试组长,兼管系统可靠性.

◆ 中国深圳法规规章检索系统(CSLR) 1991年01月立项,1991年06月已完成全部软件开发工作并在中山大学第2届法治系统工程研讨会上展示.项目研究报告发表于《法治系统工程》一书(杨建广、骆梅芬编著,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9年09月第1版).杨建广任该项目的主持人.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8·5”规划项目:“广东省犯罪的特征及其防治对策”,阶段性成果之一《社会稳定与社会治安系统工程》以论文形式在《中山大学学报》1995年增刊上发表.

◆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9·5”规划重点项目:“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犯罪研究”.

司法部“9·5”规划项目:《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新型教材.

教育部“新世纪网络课程建设工程项目”(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刑事诉讼法学网络课程”(2003).

最高人民检察院项目“刑事诉讼再审程序改革研究”(2004).

◆ “《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立法系统工程”项目(2006),

◆ “《广东省青少年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立法系统工程”项目(2008).

主要论著

◆ 《法治系统工程学入门》(教材) 1991

◆ 《论环境保护中的行政行为与行政诉讼》 1991

◆ 《国家机关与共产党组织协调一致的宪法保障》 1992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刑罚作用的局限》 1992

◆ 《试论中国的经纪立法——从〈广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谈起〉》 1994

◆ 《以法治省与社会治安系统工程》 1994

◆ 《市场法律体系建立过程中的法律修改与创制》 1994

◆ 《委托起草法案:立法程序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1994

◆ 《试论中国的经纪立法》 1994

◆ 《社会稳定与社会治安系统工程》 1995

◆ 《论中国法治信息系统工程》 1995

◆ 《中国的刑事管辖制度》 1995

◆ 《法治系统工程》 1996

◆ 《依法治省与社会治安系统工程》 1996

◆ 《论中国法治信息系统工程——广东率先建立法治信息中心之构想》 1996

◆ 《树立广东“全国火车头”的法治形象——成立广东省法治系统工程研究中心的设想》 1996

◆ 《中国古代经纪法制源流初探》 1996

◆ 《一种防治犯罪的新方法》 1997

◆ 《尽快在珠江三角洲树立法律监督权不是权利而是责任的法律意识》 1997

◆ 《日本起诉犹豫制度对完善我国不起诉制度的启示》 1997

◆ 《案例教学法是刑事法学实现启发式教学的有效方法》 1998

◆ 《法治系统工程二十年(上)》,连载于《现代法学》,1999年,

◆ 《依法治省与广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载李绍新、张富强主编:《跨世纪的法治系统工程——广东依法治省的理论与实践》,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05月第1版) 2000

◆ 《动态的法》 2000

◆ 《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刑事诉讼法》(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 2003,

◆ 《“三个代表”思想体系:中国共产党在世界化时代把握文明演化的系统思维——在中山大学“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座谈会上的发言》,摘要稿以《“三个代表”是把握文明演化的系统思维》为题,载北京:《光明日报》,2003年12月16日.

◆ 《误判的证明标准》,《“证据法的基础理论”笔谈》,北京:《法学研究》,2004年第6期,

◆ 《刑事诉讼判例研究》(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课程案例教学用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1版.

◆ 《世界化时代之安全问题与安全系统工程——兼论科学的安全与发展观(上)(下)》,为全国部分城区“平安建设”研讨会(宁波·2004年09月17-19日)提交论文及所作发言(2004年09月18日)的整理、修改稿,“世界化时代卓越治理与社会系统工程研究报告,连载于《中国监狱学刊》(双月刊),2005 年第 4 期(总第 120 期)、第6期(总第122期),摘要稿载中共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海曙区人民政府、中共浙江省宁波市政法委员会编:《全国部分城区“平安建设”研讨会论文集》,2004 年 09 月,第 9-10 页,《专家论坛》;

◆ 《“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系统语义——当代中国领导层系统思维的科学解读》,“中国领导层系统思维国际研究计划”研究报告.

◆ 《突破“瓶颈”》(广州检察机关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点评) 2006.

◆《遏制贿赂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北京:《检察日报》,2006年06月06日,《廉政周刊》,第173期,“热点”栏目(http://60.10.6.113/sseweb/ShowArticle.asp?ArticleID=1634);本文是作者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对近年办理贿赂犯罪案件中受贿人、行贿人情况调查报告所做的点评.参见李英华、马远琼、黄固峰、莫燕珍:《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抽样调查85名行贿人和70名受贿人发现——行贿存在一个“缓冲期”》,北京:《检察日报》,2006年06月06日,《廉政周刊》,第173期,“热点”栏目.

◆ [日]北野弘久著:《税法学原论》(第4版),陈刚、杨建广等译,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年版第1版。

成晓霞、华伟起草,霍宪丹、杨建广签发:《关于在榆林市法院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率先进行审判监督制度改革的建议》,社会系统工程专家组·北京实现者社会系统工程研究院编印:PSSEGE[2007]316 号《社会系统工程与卓越治理建议书》,2007年10月15日.

媒体报道

◆ 许环秋:《文昌推行依法治县社会系统工程——杜青林肯定了该县的做法,强调全方位、全系统、多渠道、全民性地实施依法治县的社会系统工程》(报道),海口:《海南日报》,1994年08月26日,第1版.

◆ 刘国航:《文昌——迎接法治的世界》(报道),北京:《长安》,1994年第12期(总第18期),《巡视录》专栏.

◆ 赖少芬、肖文峰、鲍盛华(新华社记者):《首部由未成年人全程参与起草的法规正式通过》,新华社广州2006年12月02日专电.

◆ 蒋隽(《信息时报》记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违法——〈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下周通过,这将是我国首个未成年人参与立法的条例》,广州:《信息时报》,2006年11月24日,A22版(珠三角·综合)

◆ 赖少芬、肖文峰、鲍盛华(新华社记者):《11名未成年学生的“立法”经历 责权意识心中发芽》, 《新华每日电讯》新华网广州2006年12月02日专电,

◆ 毕征(《广州日报》记者):《广东“开门立法” 收获全国第一》,广州:《广州日报》,2007年05月18日,广东人民话广东16·依法治省篇,

◆ 林洁(《中国青年报》):《广东“小鬼”当家全程参与立法——11名未成年人代表提出的8项建议被采纳为法律条文》,北京:《中国青年报》,2006年12月20日,“共青视点”栏目,

◆ 丁爱萍:《未成年人参与立法的多重意义》,见人民日报民主法制周刊策划:《人大潜心造“良法” 开门立法纳民意》,人民网 中国人大新闻 新闻专题 民主法制周刊 精华版,2006年08月16日,

◆ 杨明(《广州日报》记者)、王茜(《广州日报》通讯员):《将在全省邀请5名未成年人参与立法》,广州:《广州日报》,2006年03月28日,A19版,

广州电台节目:《未成年人犯罪何处是出路》,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办:“中国文明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预防犯罪,2006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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