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督教

更新时间:2024-04-12 12:54

中国基督教各派的统称。中国总人口约13亿(200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997年10月颁布的《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中国有天主教徒约400万,基督教新教教徒约1000万。包括中国天主教、中国基督教新教和中国东正教三大派。有13种语言的足本《圣经》译本,13种语言的《新约圣经》译本,16种语言的非足本《圣经》译本。

第一次传入

基督教传入中国已有1300多年历史。一般认为,于唐贞观九年(635年)第一次传入,基督教聂斯托利派教士、叙利亚人阿罗本波斯长安(今西安)译经传教,时称“景教”。该教得到唐太宗、唐高宗支持,曾盛极一时,史称“法流十道”、“寺满百城”。会昌五年(845年),唐武宗下令废佛,波及景教。景教在中国内地荡然无存,只在边远地区有所活动。这一中断期约有400余年。

第二次传入

基督教于元代第二次传入。13世纪下半叶,蒙古族统一中国建立元朝,原来流行于蒙古、中亚一带的聂斯托利派在中国内地恢复活动。罗马教廷也派传教士约翰·孟德高维诺等人东来,先后在北京、泉州等地设立主教区。其时景教和天主教被统称为“也里可温教”,教士被称为“也里可温”,朝廷设立崇福司管理也里可温教等教派事务。其信徒多为蒙古人和迁居内地的中亚人,内地居民少有信奉者。后随着元朝的灭亡,基督教在中国中原地区的传播再次中断。

第三次传入

基督教于明末清初第三次传入。最早来华的是耶稣会传教士方济各·沙勿略,因明朝海禁,未能进入内地,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病逝于广东上川岛。三十六年,葡萄牙人获准居住澳门,从此澳门成为葡萄牙商业和耶稣会对华传教的基地。万历十年(1582年),耶稣会会士利玛窦奉远东视察员范礼安之命来澳门学习中文,次年与罗明坚进入广东肇庆,后逐步深入内地,在韶关、南昌、南京等地建立传教会所。二十九年到达北京,向明神宗进贡自鸣钟等物,获准留居北京。利玛窦以讲授西方天文历算及数、理等科学知识为媒介,利用儒家伦理概念讲述天主教教义,在中国知识阶层中进行传教活动。徐光启李之藻等人在接受西方科学的同时接受天主教信仰。利玛窦的传教方针为天主教在中国的广泛传播奠定了基础。迄明末,耶稣会在全国已建立传教会所13处,有教徒约15万人。至清,天主教仍不断发展。在中国的传教士多继承利玛窦传教方针,汤若望南怀仁等人得到清帝的信任和尊重,先后掌管钦天监。此外传教士还在火炮制造、地图测绘以及外交翻译等方面发挥作用。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颁布谕旨,许“将各处天主教堂俱照旧存留,凡进香供奉之人,仍许照常行走,不必禁止”。此后10余年间天主教在中国有较大发展,全国有传教士117人,大小教堂250处,教徒达30万人,葡萄牙、西班牙、法国等西方国家为夺取对中国传教区域的领导权和势力范围明争暗斗,在华各修会在传教目的及方法上的分歧愈益尖锐,从而引发长达百年的“中国礼仪之争”。18世纪初斗争加剧,最后导致康熙帝与罗马教廷冲突,愤然禁教。雍正元年(1723年)礼部奏请在全国禁止天主教获准,除少数在朝廷供职的传教士外,其余均被勒令回国。此后天主教失去在中国合法传教的地位。据嘉庆十五年(1810年)统计,全国天主教徒人数下降到21.5万。东正教中的俄罗斯正教,自17世纪中叶始在中国东北边境地区活动。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中国收复雅克萨后,一部分俄俘被押至北京,为照顾其宗教信仰,在其住地城东北的胡家圈胡同设立一所教堂,称“尼古拉堂”。1715—1956年,共有20届俄罗斯传教士团驻北京,其中1860年(咸丰十年)前的12届传教士团均由沙俄政府直接委派,其职责主要是办理中俄外交事务,收集情报资料,在中国的神职人员共46名。同期登记在册的教徒人数为200名左右。1860年以后,驻北京传教士团改由俄罗斯正教最高宗教会议派遣,其外交职能改由俄国公使办理。

第四次传入

基督教于鸦片战争前后第四次传入,一般以此为新教传入中国的起点。嘉庆十二年(1807年)第一个来中国的新教传教士马礼逊伦敦会派遣到达广州,因清政府教禁不能公开传教,以东印度公司职员身份活动,先后有蔡高梁发等为数不多的中国人皈依基督教新教。梁发为第一个中国籍新教牧师,其所编写的宣教小册子《劝世良言》等对洪秀全创立拜上帝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马礼逊与其助手编译了第一部《圣经》汉译本《神天圣书》,还编写《华英字典》等,并于1818年在马六甲创办英华书院。继马礼逊之后,西方各国新教差会陆续派遣传教士来中国,在广州行医办学,并创办《中国丛报》,为传教作预备。由于清政府实行禁教政策,迄鸦片战争前,在中国的新教传教士仅20人,代表4个差会,发展教徒不满百人。鸦片战争后,清政府被迫与西方列强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基督教传教活动被作为特权列入条款。清政府被迫取消教禁,此后基督教在中国得到较大发展,但是少数传教士依恃不平等条约和帝国主义军事力量的保护,包庇不法教民,侵害中国民众利益,干预中国地方政治和司法权力,不断引起“民教纠纷”,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到1900年的义和团运动期间,共发生大小教案400余起。义和团运动中,基督教各派势力均受到沉重打击。义和团运动后,基督教各派改变传教方式,利用在华取得的巨额赔款,兴学行医,出书办报,举办慈善事业,扩大教会影响。

辛亥革命后

1911年辛亥革命后,中国人民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觉悟进一步提高,天主教提出改变中国天主教会殖民体制的要求,开展“中国化”运动;新教提出中国基督教自立,开展“本色教会”运动。从鸦片战争到抗日战争前90余年间,罗马天主教会来中国的修会达80个,全国设129个教区,有外籍教士2717人,国籍教士1837人,教徒近300万。东正教从北京扩展至东北、华北、华东和西北地区,至1917年,有教堂37座,神学院1所,男女学校20所,气象台1座,企事业机构46家,拥有财产150万卢布,受洗的中国籍居民逐年增加,总数达5500多名。新教传入中国的大小教派共100多个,来中国的传教士达5700余人。新教各派中影响最大的是戴德生创立的内地会。1936年,该会拥有教堂1233座,教徒9万余人,传教士1326人。抗战期间,基督教各派在中国仍有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天主教徒有320万人,罗马教廷于1946年在中国实行圣统制,全国设立137个教区,分属20个总主教区,共拥有大小教堂15000座;新教有教徒70余万,分属130多个外国差会;东正教教徒增加至30余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基督教各派的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外国传教士从中国大陆全部撤走,中国天主教开展中国天主教反帝爱国运动,中国基督教(新教)开展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1954年,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成立。1957年,中国天主教爱国会成立。中国东正教根据中苏两国政府协议,取得独立自主的地位,1956年北京东正教会改名为中华东正教会。据1996年统计,中国基督教(包括天主教、新教、东正教)有信徒1400余万人。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切基督教活动遭到灾难性的破坏。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逐步得到恢复,落实,平反了宗教界人士蒙受的冤假错案,恢复开放了宗教活动场所。80年代以来,中国基督教每年恢复、新建教堂约600所;至1996年底,累计印刷发行《圣经》达1800多万册,并受到多种免税优惠。1980年,中国基督教新教举行全国代表会议,成立中国基督教协会,作为新教全国性教务机构。中国基督教协会自1983年起编辑出版《赞美诗》,累计发行达800多万册。1958—1995年,中国天主教已先后自选自圣主教126位。中国基督教新教建有金陵协和神学院燕京神学院等,办有《金陵神学志》、《天风》等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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