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4 15:09
根据文字记载,早在四千年前的原始社会就有了摔跤活动。当时,人们为了求得生存,在与自然界进行斗争中,在部落之间的冲突中,利用自己的力量、技巧取得食物和进行自卫,从而产生了古代的摔跤。
我国古代摔跤始于黄帝时代。公元前11世纪,周朝初年,摔跤作为练兵的一项军事科目出现。据《礼记.月令》中记载:“孟冬之月,……天子乃命将帅讲武,习射御角力。”由于当时兵器差,射箭、驾车、角力都是军队操练的主要科目。
春秋战国是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大变革时期,列强对峙,互相攻伐,战争频繁,作为军事训练的摔较活动也得到广泛的开展。《公羊传》中记载,宋闵公手下有一员大将叫长万,是当时闻名于世的大力士,由于宋闵公揭露长万曾被鲁师所俘,故“万怒,搏闵公,绝其脰。”结果,宋闵公被长万摔死。
秦汉时期,摔跤不仅作为重要的一种军事训练手段,也是节日和宫廷内表演项目。秦统一六国后,进行了“车同轨、书同文”等一系列的工作,同时也统一了摔跤的名称为“角抵”。
1975年在湖北江陵县凤凰山一座秦墓中出土的木蓖曾有古代摔跤的画面。这是迄今发现的年代最早(公元前208年)的有关古代摔跤的史料。图案上三名男子,他们 在进行摔跤比赛,气氛紧张热烈。左边立者为裁判。上边悬挂的帷幕,表示在舞台上进行的比赛。按画面的排场看,似在宫廷内举行的。由此可见,秦统一六国后,把掉跤列为宫廷的一种娱乐项目,并在民间也有一定的开展。 从秦末到汉景帝的半个世纪中,摔跤活动曾处于低潮。
公元前140年,汉武帝时,摔跤活动又盛行起来。据《汉书. 武帝记》中记载,规模最大的有两次,一次是元封“三年春,作角抵戏,三百里皆来观”;一次是元封六年“夏,京师民观角抵戏于上林平乐馆。”河南省密县打虎亭2号东汉墓中的一幅壁画, 描写了当时摔跤表演的一个场面,陕西省长安客省庄汉墓出土的铜牌上也刻有摔跤图,画面上是两位农民打扮的男子在树荫下对摔。此图足以说明,汉代摔跤活动已较普遍地开展,田间地头也成了摔跤的场所。由于汉代重视摔跤活动,摔跤的技术有了长足的发展,“三百里皆来观”。同时,摔跤比赛胜负有裁判员来判决。山东省临沂地区金雀山汉墓中出土的绢画上有一对健壮的摔跤手,挽袖对视,准备决一雌雄,并有一名裁判员在旁拱手而言,以判胜负。在吉林集安县洞沟高句丽墓壁画上(见图),也有摔跤图象。从出土的文物看,从比赛的场地、服饰或动作等来看,上述漆绘摔跤图和透雕铜牌摔跤图有很大的差别,这说明秦汉两代的摔跤形式已有了不同。
三国鼎足之后,曹操曾大力提倡摔跤活动,除把摔跤作为训练士兵的手段外,还列入百戏之内。在河南省南阳市出 土的大块汉砖上刻有角抵戏。
唐朝历经贞观、开元之治,国富民强,太宗皇帝李世民以隋亡为戒,选贤任能、虚心纳谏,社会经济很快得到发展,而讲武、习武的风气不懈,故摔跤活动在唐代的历史上蜚噪一时,就连帝王也要上场助威,鼓励士气。据史料记载,唐朝时,每逢元宵节和七月十五的中无节均举行摔跤比赛,许多帝王不仅爱看,而且有的还是摔跤能手。唐朝末年,朝廷还建立了官办的相扑棚,收罗和训练摔跤能手,入选者称为相扑人,每当朝会、宴聚、祭祀之时,相扑人专门进行摔跤表演。 秦汉以来,摔跤的主要技术是较力量,并可以拳打脚踢,用擒拿方法扭断手臂、腿脚,直至把对方摔死。
明朝万历年间出版的《万法宝全》一书中,就有古摔跤图样。当时把摔胶列为六御之内,作为军队作战训练的重要手段。据《明史.江彬传》中记述,御史乔白岩和应天府丞冠天叙还很注重选材和采用针对性的训练(别教法势)方法,在战术上注意到以矮制长,这些,无疑是对摔跤在选材、训练以及战术运用上的一大贡献。
公元1638年,明朝官员陈元斌,为了复兴明朝的天下,东渡日本,求援兵于德川幕府,结果求援未遂,留居日本, 这样陈元斌就把中国武术和摔跤传到了日本,后经日本改革和发展,成为日本后来的相扑和柔道。
中国摔跤运动有悠久的历史,它是一种民族形式的体育项目,也是中国文化遗产之一,根据有关史料和文物记载,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已有摔跤运动。
辛亥革命后,摔跤运动在宫廷中日趋衰落,只是在民间流传,并且涌现出比较有名的摔跤名家,如北京的宝善林、魏德海、陈德禄、张文山、沈友三、熊德山、张宝忠、单士俊等;天津的张奎元、张连生、张洪玉、张大力、阎士凤、王海兆等;沈阳的徐俊青;保定的马长春、平敬一、常东升、闫善意、马文奎、尹长禄、马良等;上海、南京的宋振埔、田玉荣;济南的佟顺禄洪连伟及张家口的洪立厚等人。
民国时期在北京、天津等地有不少人以表演摔跤为职业。当时的武术组织中央国术馆和精武体育会也有摔跤科目,曾举行过几次全国性比赛。1936年,还进行过女子摔跤比赛。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 ,中国式摔跤又获得了新生。1953年,中国式摔跤被列入国家体育运动竞赛项目,并举行了全国比赛。195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颁布了《中国式摔跤运动员等级制》,1957年颁布了《中国式摔跤规则》。
在1959年第一届全国运动会上,中国式摔跤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1994年第七届全运会取消了该项目。
在与对方交手之前,应具有的一定的基本姿势,称为跤架。为进攻和防守对方时应做的准备动作。
捅手:为了使对方失去身体的前后平衡,两手揪抓对方把位以后,向前方或斜上方用力一捅,然后借对方向前扑身之际,迅速使绊进招摔对方。
扽手:两手揪抓对方把位以后,用力往回拉扽,然后借对方夺臂挺身之际,迅速使绊进招摔对方。
揿手:两手揪抓对方的把位以后,向斜下方猛一揿按,然后借对方挺身直腰之际或向反方向犟劲之际,迅速使绊进招摔对方。
掂手:两手揪抓对方把位以后,用力向上提拔,迫使对方重心升高,然后使绊进招摔对方。
耘手:为了使对方失去身体的左右平衡,两手揪抓对方把位以后,猛然向侧方一耘横,趁对方身体重心不稳之际或借对方反方向犟劲之际,迅速使绊进招摔对方。
裹手:将对手贴身抱裹。
曳手:一手揪抓对方把位以后,另一手反抓对方与我相对之手手腕向下一挽,用力后曳,然后撒开抓腕改抓对方其他把位,使绊进招摔对方。
捩手:横向用力的一种扽劲,用于借力摔。对方抢先抓了把位。以身体的晃动,手臂的挥摆,或配合手的横捩力量,迫使对方松开揪抓的把位,与此同时进招对方或趁势揪抓对方的把位。
散手:为了迅速战胜对方,双方出架一交手,及时揪拿对方的腕部、臂部、颈部或其他把位,快速使绊进招摔对方。散手进招具有手法灵活、不易防备、动作干脆和见效快等优点。
撕手:为了使对方失去身体平衡,配合步法换手揪抓对方的部位,使对方不得反抓。并且在换手抓把当中,用力拉扯对方,趁对方身体重心不稳之际,迅速使绊进招摔对方。
撑手:又叫铁臂撑子。
登手:对方抢先抓了把位,以手臂的力量及被抓把处身体部位的配合,登开对方揪抓的把位,立即进招对方或趁势揪抓对方的把位。
绕手:对方抢先抓了把位,及时套手揪抓对方的把位,使对方感到抓把别扭,甚至失去进攻的可能,或迫使对方松开抓把,趁势进招对方。
借手:对方刚一揪抓把位,立即借用对方的抓把,作为进攻对方的底手或上手,使绊进招摔对方。
锁手:借手的一种。
引手:又叫诱手。故意放松防守,引诱对方出手揪抓把位,在对方尚未抓把的瞬间,便抢先揪抓对方的把位,及时使绊进招摔对方;或抓了对方把位以后,引诱对方登开抓把或套手抓把,当对方刚一登手或绕手之际,迅速套手揪抓对方的把位,使绊进招摔对方。
腕部
臂部
肘部
颈部
跤架的前脚为先锋,后脚是后卫,这是摔跤中步法的基本要求,俗话说:“走对步赢跤,走错步输跤”。步法在摔跤里是极为重要的,灵活的运用步法是每个跤手必须熟练的环节。跤术的基本步法必须掌握。
在走架时右架向右转行或左架向右环行,不论走快步或走慢步,双脚运行一定保持走斜丁步;在摔跤的过程中一但要挪动,必须是底桩先走,横向跨步而前脚紧跟;在走跤步时前后脚横跨一尺而前脚跟步三寸,后卫保先锋,跤步永不乱跨。在摔跤时步法后退也可以,前脚滑退而底桩横跨,永远保持斜丁步的步伐。
详情参阅步法词条。
特别要加强腰腹和腿部的力量和灵活性练习。还要注意动作迅速和上下肢的协调配合,“眼似闪电,腰如盘蛇,脚似钻。”“动作要象打闪纫针”。这都说明摔跤必须要以快取胜。因为快可使动作突然,使对方猝不胜防,从而争得主动。
摔跤还强调手脚动作要密切配合。上边用两手把对方捆住,下面再用脚和腿使绊。
每个人的身高、体重和身体素质等条件都不同,因此应选择适于自己练习和使用的技术动作,以便更快地掌握技术,形成自己的特点。例如身材矮小、动作比较灵活的人,可着重选练跪腿摔、捞、磨、端踢、掐撮、躺刀、入、穿档靠、蹩、掏、耙、刀勾、攉、揣、捆等技术动作;身高、体重、力气大的人,可重点练勾、别、缠、踢、掰、叉、涮、拧、锓、拄、撮、肘、拍、撴、装、错、披以及挂腿摔等技术动作。
俗话说:“摔跤要有一把主手。”有了一把得意的底手,就能便于应付对方的快攻。反过来说,输跤者首先输了手,因为一旦被对方抓着一把适于他的袖带,往往就会陷于被动。当然,有经验的运动员也可以借对方的揪袖和夹脖作为一种诱招。例如在对方使别或勾时,可在后面扒腰、按腿来横削对方唯一的张桩,这样就可以转危为安,反败为胜。
身材高大的人与身材矮小的人对摔时,身材高大的人应发挥臂长、身长、腿长的特点,争取先抓住对方而不要让对方先靠近自己。反之,身材矮小的人要争取接近和抱住身材高大的人,尽量限制对方的长处。如对方身体较胖、体力较差时,可设法扯着对方转动,消耗他的体力,然后再借机进攻。
比赛场地:竞赛台为宽16米(m) X 16米(m),高60-80厘米(cm)的正方形比赛台。比赛场地为14米(m) X 14米(m)表面覆盖革制盖单的正方形比赛垫子。
比赛垫子为厚度6~8厘米(cm),硬度25-30度,渗透深度小于或等于38mm,接触回弹时间小于或等于50ms,能量吸收大于或等于70%,最大加速瞬间碰撞强度小于或等于30g的EVA材质的摔跤垫子。
比赛区:是指场地中心直径为9米(m)的圆形区域,比赛区域颜色明显区别于保护区。
保护区:比赛区外部边沿至比赛垫子外部边沿区域为保护区。
比赛开始线:比赛区中间相距3米(m)各标出红蓝线(开始线),面向裁判台左红右蓝,开始线长60厘米(cm),宽6厘米(cm)。
运动员出场线:位于红方、蓝方一侧的比赛区外侧,出场线长60厘米(cm),宽6厘米(cm)。
布料成分为全棉或含棉不低于70%的棉布,不可过厚,过硬或者过滑,撕拉强度不少于2000牛顿。布料重量为:成年组1400克/m2、青年组1140克/m2,面料应有凹凸纹路。
颜色:跤衣颜色为白色。跤衣衣襟、袖口边缘缝有3.5厘米(cm)宽的红色或蓝色的色带。
跤带:跤衣带子宽度为3.5厘米(cm)厚度为0.6厘米(cm),颜色为单色(白色、红色或蓝色)。扎腰带时跤带必须穿过穿孔由腹前绕至后腰,第二圈再绕回腹前打扁结,打节后带子余长35—40厘米(cm)。
运动员着摔跤衣后抬肘关节与肩关节齐平后屈臂90度,袖口尺寸不小于8厘米(cm)。
跤裤
跤裤布料为全棉或含棉量不低于70%的棉布,颜色与跤衣相同,沿裤缝外侧分别缝有3.5厘米(cm)宽的红、蓝色带。
跤裤为直腿裤,底部与踝骨持平。
跤鞋
跤鞋颜色与跤衣颜色一致或黑色。
跤鞋禁止使用底部为深颜色跤鞋。
运动员上场之前,必须按本规则第三条之规定着装。跤衣、跤裤边条和跤带的颜色要一致。
比赛进行中,运动员须经场上裁判员指令,才可整理服装。
女运动员跤衣内必须穿白色无袖带弹力的紧身上衣,不得穿戴有金属或其它硬质框架的胸罩。
运动员仪表要整洁大方,皮肤暴露处不得涂抹油脂或油彩。
运动员不得佩戴各种首饰、硬质发夹及硬质护件。
运动员的头发和男性胡须应长于10毫米(mm)或刮净,长发必须编扎。
运动员的指甲不得长于1毫米(mm)。
礼节礼仪(抱拳礼):
持立正姿势,两臂上抬至胸前呈环形状,右手握拳,拳眼向下颌,左手五指并拢,拇指微屈,掌心压在右拳四指部位。两手合拢瞬间,向前略推。
比赛开始前,运动员站在场地出场线,裁判员做出进场示意手势后方可进场。进场后站在开始线向对方致抱拳礼。
比赛结束,运动员站在开始线,待场上裁判员宣判结果后,运动员相互致抱拳礼后退场。
个人竞赛:
以个人在所属级别所取得的成绩,确定个人名次。
团体竞赛:
以每个团体所有被录取运动员的成绩积分总和,确定团体名次(具体要求以竞赛规程规定为准)。
以所属团体之间比赛成绩确定名次。
复活赛制。
循环赛制或其他赛制。
男、女成年组:16周岁以上。
男、女青年组:15周岁~17周岁。
男、女少年组:12周岁~14周岁。
男子:
成年组:52kg、56kg、60kg、65kg、70kg、75kg、82kg、90kg、100kg、100kg以上。
青年组: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5kg、82kg、90kg、100kg。
少年组:40kg、44kg、48kg、52kg、56kg、62kg、68kg、75kg。
女子:
成年组: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5kg、82kg。
青年组:44kg、48kg、52kg、56kg、60kg、65kg、70kg
75kg。
少年组:40kg、44kg、48kg、52kg、56kg、62kg、68kg。
称量体重的工作由总裁判长领导,安排负责人组织裁判员组成称重组进行称重工作,由检录长组织开展检录工作。
比赛的前一天统一进行称量体重,运动员应赤足穿短裤(女运动员穿贴身上衣)进行称重。
运动员在第一次称重时,体重低于或高于报名级别,可在30分钟内复称1次,超时或在规定时间内称重达不到报名级别体重标准即为弃权,(未称重运动员即为弃权)。
抽签:抽签工作是在技术会议确认运动员相关信息后,由人工或电脑进行抽签(根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根据抽签结果进行编排。
赛事安排:
每个级别的比赛在一天内结束,同一运动员每场比赛之间的间隔时间不少于10分钟。
竞赛时间:
成年比赛每场比赛净时6分钟,上下半场各3分钟,局间休息30秒。
青年和少年比赛每场比赛净时4分钟,上下半场各2分钟,局间休息30秒。
上场信号:
场上裁判员做出两臂侧平伸后向上呈90度弯曲,掌心向内,召集运动员从比赛区外侧上场。
开始比赛信号:
场上裁判员发出“预备(yubei),开始(kaishi)”口令,运动员开始比赛。
停止比赛信号:
场上裁判员发出“停(Ting)”的口令,运动员停止比赛。
比赛结束信号:
以电子计时系统鸣哨或鸣锣为准。
进攻有效:
在比赛区内将对方摔倒着地在保护区。
在比赛区内将对方摔倒着地后,自己踏入或跌入保护区。
在比赛区内将对方摔倒着地与自己踏入保护区同时发生。
将对方摔倒着地与裁判员暂停口令同时发生。
将对方摔倒着地与鸣哨(锣)同时发生。
使用动作者使用的动作符合技术动作结构逻辑。
进攻无效:
使用犯规动作和踩踏对方脚进攻。
场上裁判员叫停后仍然进攻。
将对方摔倒着地在鸣哨(锣)之后发生。
得分判定依据:(除特殊技术动作使用结构外,任何一方运动员身体除两脚以外的任何一点着地便输分)分值是以双方运动员的最后身体状态及运动员身体着地部位为判分依据。具体得分标准如下:
得3分
将对方摔成头部、躯干、肘部、臀部位着地,自己保持两脚站立。
得1分
将对方摔成头部、躯干、肘部、臀部位着地,自己第三点随之触地或支撑。
将对方摔成手、膝部位着地。
对方身体任何部位接触保护区。
对方或对方教练受到1次警告。
互不得分
双方同时着地。
双方同时出界。
特殊说明
使用跪腿摔成功:得1分。
使用跪腿摔未成功:虽然膝盖着地,但能迅速站立不失分。反之则判罚失1分。
使用技术动作将对手摔倒着地后,自己手撑在对手身体上判定未保持两脚站立,失去重心。
使用反关节动作有意伤害对方者。
以手、肘、膝、头部击打和撞击对方或抓对方生殖器官者。
用脚踢对方或踢弹对手小腿中部以上部位或蹬踹对手者。
按压对方眉口之间的面部或咽喉或抓对方头发者。
双手搂抱对方头、颈者。
已将对方摔倒,还故意压砸对方者。
将对方抱起使之失去控制能力,仍将对方头朝下垂直下摔,有意伤害对方者。
立肘向下砸对方手腕拆把者。
场上裁判员发出开始口令之前或叫停之后,仍然进攻者。
比赛进行中,临场教练员干扰比赛或进入比赛场地者。
比赛进行中,自行停止比赛者。
比赛中抓对方裤子者。
女运动员故意撕扯对方内衣者。
比赛进行中,跤衣带、跤鞋带松开者。
不符合本规定着装仪表、礼仪者。
上场比赛运动员比赛服装经场上裁判员检查,如不符合规定,可更换一次服装,计时1分钟,如超时则判罚技术犯规警告。
消极是指运动员在比赛中没有实质性进攻意图的行为。
故意逃避比赛者,不受时间限制立即处罚。
倒地后不立即起身,拖延比赛时间达5秒钟者。
比赛进行中,用头顶住对方;无论运动员把位是否有利、只要没有实质性进攻或反攻动作;不积极抢手、不抓握跤衣、不积极进攻、无进攻意图;拖延比赛时间达15秒钟者。
比赛开始60秒内,双方运动员均没得分,裁判员应根据运动员在场上的表现,对相对消极的一方运动员进行消极处罚。
检录后的运动员应在指定位置候场不得离开,但在宣告员宣告出场比赛1分钟后未能上场比赛者按弃权处理。
比赛期间,运动员无故弃权,取消本人全部成绩。
教练员违反第十一条第一款或第二款,第一次违反给予警告处罚,第二次违反给予判罚出场的处罚。
凡触犯“侵人犯规”条例的运动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直接取消该场比赛资格处罚。
凡触犯“技术犯规”条例者,将给予警告处罚。
凡出现“消极”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罚。
比赛中,一方犯规,情形对犯规者有利时,立即停止比赛按规定给予处理;如对犯规者不利则等该进攻动作结束后再叫停,并按规定给予处理。犯规者将对手摔倒不得分,并给予处罚;如犯规者被对手摔倒,则判对手得分,并追加犯规者的处罚。
比赛中,一方运动员受到4次警告,则取消该运动员本场比赛资格,宣布对方获胜。
伤停判定:比赛进行中,一方运动员因受伤(非犯规导致)而不能比赛时,场上裁判员暂停比赛。但暂停时间累计不能超过2分钟,如果受伤者累计超过2分钟仍不能参赛,则判受伤运动员本场负,保留其技术得分。(大会医生处理伤势时间除外)。
检录后的运动员应在指定位置候场不得离开,但在宣告员宣告出场比赛1分钟后未能上场比赛者按弃权处理。
比赛期间,运动员无故弃权,取消本人全部成绩。
教练员违反第十一条第一款或第二款,第一次违反给予警告处罚,第二次违反给予判罚出场的处罚。
凡触犯“侵人犯规”条例的运动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直接取消该场比赛资格处罚。
凡触犯“技术犯规”条例者,将给予警告处罚。
凡出现“消极”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罚。
比赛中,一方犯规,情形对犯规者有利时,立即停止比赛按规定给予处理;如对犯规者不利则等该进攻动作结束后再叫停,并按规定给予处理。犯规者将对手摔倒不得分,并给予处罚;如犯规者被对手摔倒,则判对手得分,并追加犯规者的处罚。
比赛中,一方运动员受到4次警告,则取消该运动员本场比赛资格,宣布对方获胜。
伤停判定:比赛进行中,一方运动员因受伤(非犯规导致)而不能比赛时,场上裁判员暂停比赛。但暂停时间累计不能超过2分钟,如果受伤者累计超过2分钟仍不能参赛,则判受伤运动员本场负,保留其技术得分。(大会医生处理伤势时间除外)。
判定胜负
累计得分多者胜。
优势获胜。比赛中双方得分累计分差达6分时,即终止比赛,判得分多者优势获胜。
双方得分相同,技术分多者获胜;若相同,则判得3分多者胜,若相同,则判最后得分者胜。
名次的确定
个人淘汰赛名次
个人淘汰赛时直接产生1、2名,负于第1名、第2名者为并列第3名,负于第3名者为并列第5名,依此类推。
个人循环赛名次
循环赛时,全部比赛结束后,按积分(即计分的总和,循环赛胜1场积2分,输1场积1分,弃权1场0分)的多少确定个人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两人积分相等,则按两人在比赛中的胜负确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
如两人以上积分相等,则以他们之间的比赛胜负确定名次。
如两人以上积分相等又为循环互胜,技术分多者名次列前,其次获3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相同,体重轻者名次列前。两人体重相同,胜者名次列前。若三人体重还相同,进行附加赛确定名次排列。
参加预赛或决赛的场数不到一半者,成绩全部作废,不计名次,曾与其比赛的对方成绩均予注销。
参加预赛或决赛的场数已达到或超出一半时(如应赛6场,已赛完3场或3场以上)应按其积分确定名次,其余未进行比赛的场次,均按弃权论处。
团体名次:
按各单位运动员在各级别比赛中被录取最好名次的总和确定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遇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团体积分相等,获得第1名多的单位名次列前;如再相等,获得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团体对抗赛时,以循环赛或淘汰赛赛制进行比赛。
录取方法及每个级别录取前几名及每个名次各得几分,由主办单位在竞赛规程中规定。
裁判人员的组成
技术代表、总裁判长、副裁判长。
每场比赛:执行裁判长、场上裁判员、侧面裁判员、电子计时记分裁判员、检录裁判员。
编排记录长、编排裁判员。
检录长,检录裁判员。
宣告员。
医务监督。
根据比赛规模可酌情安排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的人数。
每场比赛由执行裁判长、场裁、侧裁、电子计分裁判员四人组成裁判组,由执行裁判长和侧裁分别对该场比赛的得分做记录并填写比赛结果。
技术代表
解释规则
处理临场比赛录像审议,如果意见不统一,则请仲裁参加,最后以少数服从多数来决定判罚。
当裁判员的判定不一致时,可做最后决定。
总裁判长
领导裁判人员,负责裁判组的组织工作。
比赛前对场地器材和设备进行总的检查。
裁判员不称职或发生严重错误时,可建议竞赛委员会给予相应的处理,必要时可停止裁判员职务。
如遇特殊情况(不可预见性)影响比赛时,可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比赛。
审定、签署和宣布比赛成绩。
比赛结束后及时作出书面总结。
副裁判长
协助总裁判长领导裁判组工作,总裁判长缺席可以代行总裁判长职责。
协助总裁判长组织管理裁判组。
执行裁判长
比赛开始前检查本场地比赛的用具和比赛场地,准备好记分表,每场比赛计分表由执行裁判长填写。
比赛中监督电子计分裁判员、检录裁判员工作。
比赛中在接到场上裁判员和侧面裁判员判定的得分信息后,即刻判定出得分结果,并举牌示众。如场上裁判员和侧面裁判员所判分值不统一时,执行裁判长可采纳其中一方意见并举牌示众。如执行裁判长持有第三种意见,可召集场、侧面裁判员合议并将结果示众。如合议意见不能统一时,报(技术代表组)审定,如仍无法统一,报仲裁决定。
根据场上情况,判定运动员的得分、处罚、获胜、弃权、取消比赛资格,以及对教练员的处罚等事宜。
比赛结束,审核、签署比赛成绩记录表。
场上裁判员
检查运动员服装是否符合规定,运动员服装如不符合规范,要求运动员更换服装。
严格执行规则,用手势和口令指挥运动员上场进行比赛、下场、行礼和临场治疗等事宜。
判定运动员的得分和判罚情况,并第一时间用手势示众,然后按执行裁判长的最后判定结果宣告得分和处罚情况。
处理场上的相关事宜,宣告本场比赛结果。
侧面裁判员
在侧面裁判工作台就坐,对运动员得分、犯规等情况及时表达自己的意见并举牌示意。
及时向执行裁判长举牌示意教练员的违规情况。
填写临场计分表。
电子计时记录裁判员
根据场上裁判员发出的开始和暂停的口令计时。
发出比赛开始和结束的信号,比赛时间结束以电子记分器发出的声音为准。
比赛开始前5秒钟,发出准备开始的信号。
根据场上裁判员的宣告,负责记分、示分、计时。
遇有伤病等情况时,根据场上裁判员的指示计时,提示疗伤时间,累计疗伤时间达2分钟时,即鸣哨告示。(大会医生处理伤势时间除外)。
编排记录长
负责编排组审核最后报名单、抽签及比赛编排工作。
比赛开始2小时之前,负责将各级别轮次编排定位表,公示张贴至驻地和赛场的工作。
负责各种竞赛记录表格的准备工作,收集、审查、登记、发布比赛成绩。
负责编制成绩册,填写证书并协助大会发奖。
负责将所有编排记录、成绩录取表、体重表等表格资料整理后上交总裁判长。
检录长
参与称量运动员体重的工作,检查称重器材。
在每场比赛开始前10分钟,负责组织运动员点名,严格执行规则检查运动员的服装及仪表。
比赛前3分钟通知运动员入场,并检查其服装颜色是否与出场顺序表一致。
组织志愿者或工作人员在比赛场地内引领运动员入场、退场的工作。
向裁判台执行裁判长报告弃权运动员名单,向编排长上交运动员弃权表。
检录裁判员在检录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宣告员
摘要介绍竞赛规程和规则。
宣告每场比赛顺序,报告每场比赛结果。
负责临场的宣传教育工作。
宣告总裁判长确定告知全体参会人员的有关事宜。
医务监督
审核运动员的“体格检查表”。
负责受伤者的急救工作,对受伤运动员能否继续参加比赛给予建议。
每场比赛由执行裁判长、场上裁判员、侧面裁判员各一名负责比赛的判罚工作。执行裁判长坐在裁判台(距离保护区2米)执裁;场上裁判员在比赛区执裁;侧面裁判员坐在执行裁判长对面(距离保护区2米)。
比赛中当出现运动员“除两脚之外任何一点”着地时,(跪腿摔技术根据运动员实际使用情况判定)场上裁判员应即刻发出“停”的口令,并举手示分。侧面裁判员根据自己的观察,举牌示分。执行裁判长如同意其中一方或双方的判决,举牌示分。场上裁判员根据执行裁判长的判定做出宣告。
执行裁判长若与场上、侧面裁判员意见不同时,可召集场上、侧面裁判员商议后判定。如意见不能达成统一时,应报技术代表合议后做出判决。仍不能达成统一时,须报仲裁合议,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判定。
场上、侧面裁判员认为运动员有消极、犯规行为时,应向执行裁判长示意。若场上、侧面裁判员同时示意,则执行裁判长应即刻判定,由场上裁判员宣告。若1位裁判员示意,执行裁判长则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是否判定消极。
比赛中教练员出现违反规则行为,场上、侧面裁判员应向执行裁判长提出处罚意见,执行裁判长决定是否处罚。如处罚,由执行裁判长向违规教练员出示警告牌,教练员受第二次警告时,场上裁判员令其离开比赛场地。
出现双方相互抓握对方均无进攻意识的僵局时,可暂停比赛,重新开始。
场上裁判员手势口令
运动员上场:场上裁判员左手戴红色标识,右手戴蓝色标识站在比赛场地中央面向裁判台,两臂侧平举,手心向上,五指并拢,然后做肘弯曲,两上臂向上90度,手心向内;待运动员走到比赛开始线,两臂下摆,指向双方开始线后,待双方运动员行礼后收臂。
征询比赛开始:场上裁判员面向裁判台立正姿势站立,右臂上举,掌心向前,得到执行裁判长示意后放下。
开始比赛:场上裁判员立正姿势站立,左脚向前跨一步,两臂在体侧下方抬起,与身体成45度角,掌心向上,并发出“预备”口令,然后两臂直臂摆动至身体前方呈交叉状,五指并拢,掌心向下,同时发出“开始”口令。
暂停比赛:场上裁判员右臂向前伸直,五指并拢,拇指在上,指向运动员,同时发出“停”的口令。
得1分:场上裁判员面向执行裁判长,一臂(左红右蓝)侧举,小臂呈90度向上,伸出食指。
得3分:场上裁判员面向执行裁判长,一臂(左红右蓝)伸直上举,伸出拇指、食指、中指。
红(蓝)方得分:场上裁判员看到执行裁判长裁决后,做出得分手势,发出“红(蓝)方 (1、3)分”口令。
互不得分:两臂体前斜下举,掌心向后,然后摆动交叉2次。
消极判罚提示手势:一方运动员消极时,场上裁判员做出一臂侧平举(左红右蓝)五指并拢掌心向下手势,示意消极,若消极一方开始进攻,则停止示意手势。
警告:场上裁判员一臂(左红右蓝)屈肘侧上举,握拳,拳心向前,同时发出“红(蓝)方,消极(技术犯规、侵人犯规)警告一次”口令。
出界:一臂向前伸直,五指并拢,拇指在上,在体侧前后摆动两次。
整理服装:面向需整理服装的运动员,两掌放在左右腰腹处,指尖向下。
宣告胜负:场上裁判员一臂(左红右蓝)向获胜运动员侧上方举起后小幅度落下(约30度角左右),同时发出“红(蓝)方胜”口令。
执行裁判长的执裁动作
开始比赛:执行裁判长端坐裁判台,一臂上举,五指并拢,掌心向前。
暂停示意:鸣单音哨。起立面向场上裁判员,一臂上举,五指并拢,掌心向前。
得分示牌:向得分运动员一侧,举(1分或3分)得分牌。
互不得分:举白牌示意。
处罚示牌:
对运动员警告:向被警告运动员上举红色或蓝色警告牌。
对教练员警告:向被警告教练员上举红色或蓝色警告牌。
判定胜负:一臂(左或右)侧举,五指并拢,掌心向前,指向获胜一方。
召集场上裁判员:起立,两臂向前抬起屈肘上举,五指并拢向上,掌心向内。
侧面裁判员的示分动作
得分:面向执行裁判长,举得分牌(1分、或3分)。
互不得分:单臂向前举白牌。
处罚:
对运动员警告:上举(红或蓝)警告牌。
对教练员警告:起立,上举(红或蓝)警告牌。
暂停:侧面裁判员若发现需暂停比赛的情况时,应面向执行裁判长,起立,右臂上举,示意暂停。
记录员记录工作
记录符号:
得分:“1”表示得1分;“3”表示得3分。
警告:“O”用符号表示。
最后得分:用“—”符号表示。
中国式摔跤和柔道最明显的差异是:
1.中国式摔跤除两脚外身体任何部位触地既被判输,柔道则不然,它有寝技,既倒地后的技术。
2.柔道有反关节技术,中国式摔跤则不用,实战除外。
相同点主要是在摔法上,名称不同但技术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