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16 22:07
中盐黑龙江盐业有限公司是在原黑龙江省盐业公司的基础上,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资产为纽带,以股份联合方式,于2001 年8 月28 日,由中国盐业总公司和黑龙江省盐务管理局共同出资组建的,公司注册资本3365 万元。承担着全省食盐、工业、农业、加工业、畜牧业等盐产品的购进、销售、结算等经营工作任务,并肩负着全省普及碘盐和防治碘缺乏危害的历史重任,全省合格碘盐覆盖率为99.13%,碘盐合格率为98.3%,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7.8%。
目前公司正以盐为企业发展的主要经营业务,采取盐化工、粮食仓储、连锁经营网络为增值目标,提出构筑“四大业务板块”(运销板块、生产板块、粮油仓储板块、贸易板块)体系。同时以建立龙盐超市为契机,设计龙盐超市及龙盐超市加盟店店面形象,督促全省盐业公司建立、完善网络终端体系。
2010年12月,黑龙江组建中盐黑龙江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在中国盐业总公司和黑龙江省粮食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原中盐黑龙江盐业有限公司的基础之上,以中盐黑龙江盐业集团公司为母公司,以资产为纽带,联合母公司下属14家全资控股企业和全省62家市(地)、县(市)级盐业公司为成员单位组建的全省盐业集团化经营核心企业,黑龙江盐业发展步入新时期。
集团的组建是黑龙江省盐业专营向规模化、集团化、一体化方向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发挥行业整体优势,提高盐业竞争力、专营控制力、企业影响力、集团带动力的有效途径;是做强做大龙江盐业的必然选择。集团的成立必将为黑龙江省更好地贯彻落实食盐专营办法,牢固地占领盐业市场,确保全省人民食用合格碘盐,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起到积极作用。
黑龙江省盐务管理局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盐政执法和盐业行业管理工作,对全省盐业系统实行垂直管理,正处级建制,隶属于黑龙江省粮食局。
中盐黑龙江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全省3700万人民的合格碘盐供应、食盐专营工作,而盐业行业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由省盐务管理局承担。
全资、控股单位:哈尔滨龙盐盐业有限公司、龙盐齐齐哈尔盐业有限公司、龙盐牡丹江盐业有限公司、龙盐佳木斯盐业有限公司、龙盐绥化盐业有限公司、龙盐伊春盐业有限公司、龙盐五常盐业有限公司、龙盐肇东盐业有限公司、龙盐安达盐业有限公司、龙盐密山盐业有限公司、中盐黑龙江海林盐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晶花碘盐包装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晶花碘盐纸箱包装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龙盐晶花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下辖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绥化六大食盐配送中心。
机构设置:总经理办公室、财务审计部、调运销售部、人事劳资部、企业发展部、资产运营部、检测中心、党委办公室等。
曲洪臣:中盐黑龙江盐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黑龙江省盐务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刘唯:中国盐业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兼中盐黑龙江盐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孟延会:中盐黑龙江公司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黑龙江省盐务管理局党委副书记。
于维滨:中盐黑龙江公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黑龙江省盐务管理局局长助理。
袁惠仁:中盐黑龙江公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卫巍:中盐黑龙江公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华:中盐黑龙江公司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潘立:中盐黑龙江公司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济师。
李静东:中盐黑龙江公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杨怀亮:中盐黑龙江公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备注:组建中盐黑龙江盐业集团前最后一届领导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