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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里镇,旧称“埔里”,取自台湾少数民族埔里社社名,位于台湾省南投县北部,为台湾本岛地理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20.57度,北纬24.00度,总面积为162.2227平方公里。地形则属于典型的陷落盆地地形。
埔里镇是清代水沙连一部份,全境是由中央山脉、合欢山白姑支脉与雪山山脉大横屏支脉包围,境内有起伏的丘陵与埔里盆地构成,盆地南北受南烘溪、眉溪两大河川切割,是浑然天成的远古湖泊流失所遗留的盆地地形。
高拱干编写《台湾府志》,其中在《规制制》有提到水沙连思麻丹社“康熙三十二年新附(归附)”成为“供赋熟番”,这是目前有关邵人最早的历史记载;《赋役志》则有对邵人族人输的记载;《外志》中也有对水沙连地理概念的描述。
1697年(康熙三十六年)
郁永河写《番境补遗》记录并描述了水沙连的风土民情,其中有关于“水沙廉”的记载。后来清朝文献即将头社、鱼池盆地、埔里盆地及内山泛称为“水沙连”“水沙廉”“水沙涟”等名称。
1713年(康熙五十一年)
竖立石碑标明界限,严格执行不得跨越番界的禁令。
1717年(康熙五十六年)
周钟瑄编修《诸罗县志.卷一.封域志:山川》中提到水沙连内山有十社(十个部落);《风俗志.番俗考中》亦有对水沙连男女悦合的记载和南北港番的分类与记述,《古迹》和《外纪》更有对邵人的风土民俗的详细记载。
1721年(康熙六十年)
水沙连与阿里山各社,因为对汉人通事蛮横而暴利贪敛的态度感到痛恨,乘着“朱一贵抗清事件”杀死通事,藉以表达对奸巧而欺诈的人觉得台湾少数民族可以欺负的不满。
1722年(康熙六十一年)
黄叔璥写的《台海使槎录》中有对水沙连往内山各社台湾少数民族生活情形的记载。
水沙连与阿里山各社杀死通事的事件被清廷视为叛乱,因此知县孙鲁前来招徕,先展示兵威火力,再赏赐烟、布、银牌,软硬兼施的招抚手段,在十二月间让阿里山各社与水沙连南港土官接受招抚,而水沙连北港土官麻思来隔年(雍正元年,1723年)元月间也接受招抚。
1723年(康熙六十一年、雍正元年)
因为“朱一贵抗清事件”的发生,清廷体认到北路的重要性,增加设置彰化县,并将原本参将驻扎于诸罗之北路协镇移驻彰化,进而得以同时控制南边的诸罗县和北边的淡水厅,彰化也因此成为中部地区权力扼居要冲的枢纽。
1726年(雍正四年)
清朝政府平定水沙连之乱。
1733年(雍正十一年)
台湾北路营改设为台湾北路协,并将原来只有一营之兵员,增设中、左、右三营,以中营驻彰化,左营驻诸罗,右营驻竹堑,三营官兵由副将主管。
1734年(雍正十二年)
为了加强控制内山地区,将浊水溪流域一带的台湾少数民族领域成立“沙连堡”,其范围即清朝末年沙连、集集、五城等堡广阔的内山地区。
1737年(乾隆二年)
清廷解除携眷渡台之禁令,从闽粤两个省分前来拓垦的汉人逐渐增加。
1740年
清朝政府赐姓“潘”给岸童社土目,成为埔里平埔族人的潘姓由来。
1743年
沙连堡设立。
1744年(乾隆九年)
清廷下令禁止汉人争夺开垦番地。
1752年(乾隆十七年)
清廷竖立石碑于台湾少数民族生活领域的边界,禁止汉人进出。
1755年(乾隆二十年)
1756年(乾隆二十一年)
刘宰予开辟水圳东埔蚋圳完成。
1758年
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
设置南投县县丞,由彰化县知县管辖,是辅助机构,但有管辖刑名钱谷的功能。
1762年(乾隆二十七年)
彰化知县胡邦翰吁请水沙连已报升科之冲崩压坏田园减则,并免旧欠回赋。
1764年(乾隆二十九年)
三月,巡台御史李宜青实地调查水沙连,九月,以水沙连地脊租重(土地贫脊税负沉重),奏请处蠲租(免除租税)。
1765年(乾隆三十年)
二月,台湾道庄允焄严禁采制军工樟木放流水圳之水道,并将告示刻于石碑立于浊水庄。
1766年(乾隆三十一年)
设置南北路理番同知。
1768年(乾隆三十三年)
设置台湾府北路理番同知于彰化县,管辖淡水厅、彰化县(清朝)及诸罗县等一厅二县。
1771年(乾隆三十六年)
闽籍漳州府汉人合股招募佃农在沙连堡浅山地区积极拓垦,陆续建立了林尾庄、湳底庄、吴厝庄、柴桥头庄、八张犁庄。
1781年(乾隆四十五年)
泉州人进入集集开垦,形成一大聚落,称作集集铺。
1782年(乾隆四十七年)
爆发闽粤漳泉互相争斗的惨案。
1783年(乾隆四十八年)
业户杨东兴进入集集埔开垦,修筑水圳引浊水溪水灌溉,拓垦洞角、大丘园等庄。
1784年(乾隆四十九年)
鹿港开港,由台湾府北路理番同知兼任鹿港海防同知。
详细测量番界垦地。
1786年(乾隆五十一年)
1787年(乾隆五十二年)
彰化县发生闽粤械斗。
禁止人民携带眷属来台。
1788年(乾隆五十三年)
台湾知府杨绍裘奉旨,率领水沙连化番头目毛天福与阿里山头目等三十名地方官员进入京师前往拜见皇帝,获得赐谒七次赏宴十次,并给予朝服等礼物,并由福建巡抚颁给银牌,观光一年多的时间才回去。
水沙连社台湾少数民族头目毛天福被任命为通事,黄汉被任命为社丁首。林爽文事件时,水沙连地区的通事、社丁首等率领归化生番,效忠清廷,有功于扫荡平定。福康安于是上奏请求让台湾的熟番设置屯防。
于全台湾共设屯所十二处四千人,在水沙连地区设柴里小屯及北投小屯,水沙连化番隶属于迤里小屯,其养赡埔地为将八娘坑埔地九十甲分给水沙连社屯丁九十名,每名得一甲。
除了屯丁以外,禁止民间私自拥有兵器。
1789年(乾隆五十四年)
1790年(乾隆五十五年)
详细测量土地并重新竖立标明界限的石碑,以永久禁绝越界纷争。
1791年(乾隆五十六年)
实施屯番之制。
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
命令将屯番制事务之经营管理改由屯丁自收、发给。
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
业户杨东兴创建集集埔妈祖庙,祈求开垦拓殖平安。
1811年(嘉庆十六年)
泉州人林评募集资金招来佃农开垦牛辒辘(今水里乡永丰村),拓垦白仔脚山南边山脚一百几十甲,开凿水圳灌溉。
1814年(嘉庆十九年)至1815年(嘉庆二十年)
主条目:郭百年事件
水沙连隘丁首黄林旺,联合陈大用、郭百年及台湾知府衙门门丁等,贪图水沙连非常丰腴的土地,发动“郭百年侵垦事件”,到处随意焚烧杀戮,占领夺取水沙连的土地,使得水沙连的台湾少数民族流离失所。
1816年(嘉庆二十一年)
台湾镇总兵武隆阿巡视检阅台湾北部得知郭百年入侵开垦及焚烧杀戮事件,下令严正处理,并命令彰化县令吴性诚请谕垦户,驱逐大多数佃户离开山区,同时台湾镇撤回台湾府的告示。
1817年(嘉庆二十二年)
清廷传唤郭百年等人到地方行政中心讯问,郭百年被戴上枷锁并用棍杖拷打,其余的人则被赦免。署鹿港同知张仪盛、彰化县知县吴性诚、吕志恒,前往沈鹿社拆毁泥土建造的城郭,将水沙连全部的耕地租佃撤销,各个部落的台湾少数民族人才开始返回。
清廷于乌溪口、浊水溪口竖立刻有公告禁止事项的石碑,石碑在北边竖于龟仔头坪(今国姓乡龟仔头)刻着“原作生番厉,不造汉民巢”,在南边竖于风谾口(今集集洞角)刻着“严禁不容奸入,再入者斩”的告示,严禁汉人超越开垦界限。
1821年(道光元年)
张天球等开凿仔仔顶圳,张天球并在后来承耕八杞仙一带养赡埔地一百五十多甲。
1823年(道光三年)
平埔族群进入开垦埔里盆地,移入人口逐渐增加。
北路理番同知邓传安,注意到水沙连的侵入开垦事件,担心有边界冲突发生的可能,亲自率领兵勇进入水沙连番地视察,安抚部落里的多数居民,并且写成《水沙连纪程》。
1824年(道光四年)
蛤美兰社(埔里社)遭遇郭百年事件的浩劫,势力衰退,又遭到北番的侵扰,因此而同居垦耕,以求自保,透过邵人恩猫丹社(水社)番亲的引介,以埔里盆地部份埔地之永耕权,做为西部平埔族群移入的补偿。
王增荣、陈坑二人为垦首,企图开垦水沙连邵人领域,先投入大量资金修筑道路,以便联结集集地方,并建土地公祠于岭顶,以祈求行路平安,因该岭形状看似马騴,于是称为土地公鞍岭。
福建巡抚孙尔准抵达台湾,北路理番同知邓传安大力陈述开放水沙连的好处,孙尔准原本有意要采纳,但经过驻守在台湾的官吏研议,仍然划界封锁,更在集集铺(今集集),及内木栅(今草屯、土城)南北二处入山隘口设置汛(兵营)专管防范,并由北路理番同知及彰化知县每年分上下两班,输流巡查,以禁绝违法闯越。
1825年(道光五年)
1828年(道光八年)
1830年(道光十年)
1836年(道光十六年)
闽籍漳州人抵达铳柜山区从事侵垦。
台湾兵备道熊一本、给事中朱成烈何清廷上奏表示台湾还没开发的土地很多,应该准许开垦,清廷命令闽浙总督颜伯寿讨论并答复。
总兵武攀凤、台湾巡道熊一本、台湾知府仝卜年等进入水沙连地区实地调查,之后向闽浙总督颜伯寿献上“条覆筹办番社议”精确陈述开垦水埔六社的利益,但颜伯筹认为这样会侵犯到台湾少数民族的生活空间,后患难防而援举例子奏请禁止。
漳州人移入铳柜、水社等地区。
1838年(道光十八年)
闽籍漳州人抵达头社,泉州人进入水社侵垦。
1841年
台湾知府大力陈述关于开垦水沙连六社的政策,遭到闽浙总督禁止。
1846年(道光二十六年)
北路理番同知史密、北路协副将叶长春、南投县丞冉正品,率领通事土目进入水沙连。当时埔里社番目(台湾少数民族头目)督律、水里社番目毛蛤肉、田头社番目摆典、猫兰社番目六改二、沈鹿社番目排塔母、眉里社番目改努等,率领六个部落的住民,向这些官员献上地图,表达亟欲开垦之意。史密于是向上级报告“筹办番社议”,先描述台湾少数民族的情况,再讨论到控制绥靖、驭治备御等具体方案,大力推荐开垦水沙连。
北路理番同知的“筹办番社议”由巡道熊一本、知府仝卜年向闽浙总督刘韵珂清楚说明,于是刘韵珂向朝廷上折“奏开番地疏”。
1847年(道光二十七年)
闽浙总督刘韵珂,率领北路理番同知史密、淡水同知曹士桂、北路协将叶长春、北路营参将吕大升还有其他官兵实地调查水沙连六社,并向道光皇帝呈上“奏勘番地疏”,详细解说水沙连六社“开之则易于成功,禁之竟难以弭患”。他大力陈述开垦政策的奏折并未被朝廷接受。
1848年(道光二十八年)
新任分巡台湾兵备道徐宗干,接受水沙连六社番目群到官署的开垦要求,于是请设屯丁书,拟将原本属于迤里小屯的水沙连六社化番,独立为水沙连大屯,屯兵四百名。
茄苳脚圳兴建工程开始。
1849年(道光二十九年)
总社丁黄肥招得垦首王增荣,开垦原来审鹿社的埔地(即今鱼池乡盆地的平原地带,大约今鱼池乡鱼池、东池、大林、东光、共和、中明、新城各村),面积大约有二十一平方公里。
1850年(道光三十年)
1851年(咸丰元年)
茄苳脚圳、北烘圳、守城份圳等水利设施陆续开凿完工,平埔族群之定耕农作开始有一定规模,埔里盆地的开发奠定基础。
1854年(咸丰四年)
陈希亮等人开凿三角潭仔圳。
1855年(咸丰五年)
漳州籍汉人移居仑龙及水社。
1856年(咸丰六年)
黄达理等六户三十人,移来卜吉(又被称作剥吉,今德化社),邵人十八户迁居珠屿(今光华岛)及水社。
1857年(咸丰七年)
泉州人郑勒先率领群众进入埔里盆地,与平埔族群进行交易,他并依顺台湾少数民族习俗,改姓名成平埔族名培奕(uaiyek),而且与平埔族人互相约定毋侵夺、毋欺诈、毋强占土地等事,获得平埔族群之信任,并获得准许居住在埔里社。自此之后汉人移民日渐增多。
1858年(咸丰八年)
汉人垦户首王增荣的孙子王达德将木屐兰的埔地分成三十二份田业,交给汉人佃户前去开垦,并建立木屐兰聚落。
发生大规模的瘟疫传染事件,邵人族人为了逃避,共有二十八户九十六人迁往石印社。
1860年(咸丰十年)
汉人二十户,总共一百一十人,进入日月潭湖边的水社和卜吉两地拓垦。
1862年(同治元年)
1866年(同治五年)
1867年(同治六年)
1868年(同治七年)
1869年(同治八年)
6月林评在拓垦时遇害而死,当地居民因为感念他的功劳,建造庙祠以奉祀他。
1871年(同治十年)
埔里盆地乌牛栏巴宰族头人潘孝希开山,因打猎枪伤,获同族岸里社族人引介,前往台南疗伤,住院期间得基督福音,邀请李豹、甘为霖牧师(William Campbell)前来,基督教信仰自此后传入埔里盆地。甘为霖牧师并资助埔里社之巴宰族人兴建乌牛栏礼拜堂,成为水沙连地区基督教传教之起源地,其后两年间陆续完成牛眠山、大湳礼拜堂的兴建与传教事宜。
1872年(同治十一年)
1873年(同治十二年)
水社化番头目改只,将与木屐兰相连的长寮内外加道坑交给吴忠凤等前去开垦耕种,并建立聚落。
乌牛栏长老教会兴建动工。
甘为霖牧师再次前来埔里盆地传教,并试图在日月潭之水社对邵人进行基督教的传教工作,将日月潭命名为Lake Candidius,用以纪念17世纪间一位荷兰籍教师Candidius在台南地区热心传播基督福音的事迹。
1874年(同治十三年)
牡丹社事件发生,日军前来台湾征伐,清廷派出船政大臣兼台湾督办防务沈葆桢找出完善的解决方案,随后开放“开山抚番”,解除汉人渡台禁令,并允许汉人进入番地。
1875年(光绪元年)
元月至11月,总兵吴光亮亲自督导兵勇开凿中路,由林圮埔(今竹山)抵东台湾之朴石阁(今花莲玉里)。同时另凿一路,由集集街,经牛辒辘而于大坪顶汇合前者。
改北路理番同知为中路抚民理番同知,新设埔里社厅而移驻。
撤销进入山区与贩卖铁、竹等先前的禁令。
将进入埔里盆地南路要冲的铳柜、水社、猫兰、司马按及新城五庄自沙连堡移出,独立为五城堡。
为了防范甘为霖牧师在日月潭珠子屿(今光华岛)上兴建礼拜堂,总兵吴光亮在岛上兴建正心书院,命令在水沙连驻屯的丁汝霖与幕僚吴裕明、黄允元等人同时管理书院的教育事务,并教化邵人族人。正心书院的主建筑是一座长十六米,宽五米的房舍,是一个具有规模的建筑物。
1876年(光绪二年)
设立埔里社堡的十九所义学及五城堡(即铳柜、水社、猫兰、司马按及新城五庄)的七所义学,这些义学都推选通晓文理的汉民掌管教职,以教化台湾少数民族儿童(番童)为最主要的目标。
1877年(光绪三年)
台湾总兵吴光亮建造大埔城(今埔里街区前身)及建筑厅署,垒土为城,外植刺竹,环以濠沟,并设东、西、南、北四门,周围凡七百余丈,号称“大埔城”,是为控制台湾中部番境之重镇。
福建巡抚丁日昌拟定抚番开山善后章程二十一条,由分巡台湾道夏献纶札饬(官府上级对下级发文训示)各厅县,主要实施于 。
1878年(光绪四年)
奖励拓垦番地。
五城堡的七所义学,经理番委员调整为头社、水社、猫兰、木屐兰、大林等五处。
台湾总兵吴光亮建造大埔城(今埔里街区前身)并建造主要官署,以坚硬的土壤建造城垣,外面种植刺竹,以濠沟环绕,并设置东、西、南、北四座城门,周围凡七百余丈,号称“大埔城”,是为控制台湾中部番境的重镇。
1879年(光绪五年)
吴光亮颁布“化番俚言”三十二条,命令通事使用台湾少数民族语言,向台湾少数民族时常讲解,以此来陶冶他们的性情。
夏季刚开始时,水社发生严重的疾病传染事件,前后二年连续有两百多人死亡,邵人族人为了避难,逐渐迁居中茅埔、新兴、水尾、竹湖等村庄,以致于水社衰颓。
废止招垦局。
1882年(光绪八年)
为防御生番,左水社总带绥靖左营内分别派遣两哨至狮仔头及蜈蚣仑,并设屯丁营(名营50人)二所于埔里社史橹塔(今十一份仔山麓)及生番望顶(现水尾山麓),这些屯丁全部都只录用平埔族人。
1884年(光绪十年)
设置地保、乡保、总甲,地保办理人民诉讼,乡保司搜查,总甲司捕拿;此一制度为晚清时期维系地方治安的基本力量。
1885年(光绪十一年)
台湾建省,刘铭传就任为首任巡抚,到任后向朝廷陈述台澎善后事宜,以“练兵”、“清赋”、“办防”、“抚番”四大政务为治理台湾的主要重点,即设立防务、筹办军政、清理赋税、安抚生番等,其中以“抚番”为治台首务。此时,埔里是主要的抚番中枢。
成立埔里社厅抚民通判,也就是“分府丁”。
集集埔明新书院建成。
福建台湾巡抚刘铭传,委栋军统领林朝栋办理中路营务处及抚垦局给与“林合”垦契,许在北港沿山招佃垦耕,并专卖全台樟脑获利。
1886年(光绪十二年)
设立屯兵营盘,以五三五人为一营,一面防备,一面耕耘,营盘分为中、左、右、前、后五哨,中哨派一三五人任营盘,任埔里社城内警备,其余四百人,分为四哨派遣蜈蚣仑、十一份仔、守城份、蔍高仔、水尾、三条仑等六屯营,另配置四人于小铳柜,由埔里社附近更深入松柏仑设防。
巡抚刘铭传选定林杞埔为新设云林县治。十月斗六门县丞陈世烈进驻,成立云林城工总局及云林抚垦局。
1887年(光绪十三年)
设 在大埔城北门街,初由通判华廷锡兼任委员,未几因水社番叛乱被革去职务,由中路军统领林朝栋代理通判,兼办抚垦事务。
云林县成立,县治设于林杞埔,云林脑务分局成立。
1888年(光绪十四年)
设埔里社厅。
实施埔里社厅的清丈和清赋工作,实施“减四留六”佃租政策,由小租户直接缴纳赋税,并征收“亢五租”作为抚番及义塾的资金来源。
改埔里社抚垦局为招垦局,并设蜈蚣仑及木屐兰分局。
设东势角抚垦局水长流分局、北港分局。
1889年(光绪十五年)
设置北路协镇府于大埔城内。林朝栋自东势角之马鞍岭至埔里社之大坪顶间,开辟官道,沿途驻军以护脑丁,其左哨队在水长流,中哨队在北港溪。
1891年(光绪十七年)
台湾巡抚刘铭传卸任。
1893年(光绪十九年)
云林县县治移至斗六门。
1894年(光绪二十年)
发生中日甲午战争。
由于中日甲午战争清廷战败,4月17日签订《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及澎湖。
7月28日日本军警部队联合进入大埔城,后成立埔里社民政支厅,同年12月改为民政部埔里出张所。
1896年(明治二十九年)
设置埔里地方法院、埔里社监狱署。
土鲁阁群台湾少数民族发起抗日事件。
3月地方行政官制度改正,成立埔里社支厅。
1897年(明治三十年)
设置埔里社办务署于埔里社城内,管辖区域为埔里社堡东西南北角、五城堡、北港溪堡。
4月7日设立埔里社国语(日语)传习所。
设立驿传社,即埔里邮便局前身。
日人学者伊能嘉矩抵埔里社及其附近从事人类学调查工作,对水沙连地区诸族群有详细之调查与记载。
1898年(明治三十一年)
实施土地调查。
政府将埔里社国语传习所改为埔里社公学校,并另设乌牛栏分教场,以乌牛栏礼拜堂为教室,共招得三十二名平埔女子为学生,另外在集集的两个分教场也被改为集集公学校,于明新书院开学。
设立“蕃情研究会”搜集台湾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资料。
1899年(明治三十二年)
废止埔里社办务署,改隶为南投办务署埔里社支署。
1900年(明治三十三年)
学者鸟居龙藏抵埔里社及附近从事人类学调查工作,对埔里盆地的平埔人群及日月潭的邵人进行为期十天的调查。
1901年(明治三十四年)
成立埔里圳水利组合。
依照官制改正规定,废除南投办务署埔里社支署,改为南投厅埔里社支厅,管辖原埔里社堡(现埔里镇)、北港溪堡(现国姓乡)、五城堡(现鱼池乡)之平地,以及眉原,过坑、卓社、干卓万之蕃地的范围。
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
10月5日发生“姊妹原事件”(又称“雾社蕃膺惩事件”),雾社群被政府当局封锁多年,在急须补充物资的情况下,当局趁机唆使布农人干卓万社(今仁爱乡万丰村)假借物资交换之名,诱骗雾社群至两族交界之地进行交易。布农人将他们灌醉后,趁夜展开攻击行动。同去的一百三十余名雾社群壮丁中,八十余人当场被杀,其余多因重伤或溺水而死于途中,逃回部落者仅六、七人。
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
政府宣告废除已经调查确定之“大租权”,小租户成为地主,完全取得土地所有权。此政策落实土地所有权归属,使赋税、土地买卖及企业投资更为直接方便,埔里地区特有的“亢五租”间题全面解决。
设置埔西区,埔东区,辖管一街十三庄。
1905年(明治三十八年)
1906年(明治三十九年)
1907年(明治四十年)
1908年(明治四十一年)
成立农业会。
纵贯铁路全线通车。
1911年(明治四十四年)
1912年(明治四十五年、大正元年)
3月23日,发生林圮埔事件,刘干攻击顶林派出所。
实施永租地权令。
1913年(大正二年)
将埔里社民间之糖廓整合,成为台湾制糖株式会社“埔里社制糖所”,开设蔗田至制糖所间之甘蔗输送铁道,同时兼营客运。此一经济作物的大量栽植,改变埔里盆地缺水地带及丘陵地的耕作型态,由于土地的利用、买卖,及民间企业的整合,带来大量人口的移入,对埔里盆地的传统经济结构、社会型态、交通等产生巨大影响。
1914年(大正三年)
1915年(大正四年)
1916年(大正五年)
台湾总督府技师山形要助向当局提出建议设立日月潭水力发电厂。
1917年(大正六年)
1月5日埔里地区再度发生强力地震,埔里社、乌牛栏、鱼池等地三公学校毁塌,暂时停课,即予重建。埔里地方灾情惨重,原大埔城内之旧市街主要建筑塌毁,埔里开始进行市街重整。
1918年(大正七年)
1919年(大正八年)
拓建埔里社至外车埕之间的轻便车道。
为了兴建日月潭发电厂运输材料、人员的需求,集集线铁路开始铺设。
8月开始兴建北山坑水力发电厂,以作为日月潭水力电气工事准备工作之动力来源。
开筑八通关越岭道路,由玉里及梅仔脚万东西双向同时进行,至大水窟衔接。
1920年(大正九年)
改埔里社为埔里街,设置能高郡役所辖管埔里街、国姓庄以及番地。
9月18日:爆发“萨拉矛事件(合流分遣所与扪冈驻在所被袭击)”,警察及眷属被萨拉矛群泰雅人攻击,共有3人被杀死、9人被馘首、7人受伤,以及1人失踪。
推动兴建能高神社于虎子山。
1921年(大正十年)
台湾文化协会成立。
1922年(大正十一年)
兴建武德殿。
1923年(大正十二年)
1925年(大正十四年)
1927年(昭和二年)
1929年(昭和四年)
1930年(昭和五年)
10月27日爆发“雾社事件”,雾社群泰雅人(赛德克人)(由Mahebo马赫坡、Hogo荷歌、Boaalon,Boalum波亚伦、Suku斯克、Rodof罗多夫、Tarowan塔罗湾等6社发动)趁著雾社地区举行联合运动会,当地所有日人群聚的时候发动攻击,杀死日本官吏、警察、平民及其眷属134人、并误杀汉人2人后占领雾社,同时攻占附近各驻在所,抢夺枪支弹药起事。能高郡郡守小笠原敬太郎与当地日警最高长官佐冢爱祐殉死。
1931年(昭和六年)
1932年(昭和七年)1933年(昭和八年)
1934年(昭和九年)
开辟埔里街至草屯之自动车道。
1935年(昭和十年)
1936年(昭和十一年)
1937年(昭和十二年)
开始推行“皇民化运动”。
1938年(昭和十三年)
1939年(昭和十四年)
1940年(昭和十五年)
1941年(昭和十六年)、1942年(昭和十七年)、1944年(昭和十九年)
1945年(昭和二十年,中华民国三十四年)
1946年(民国三十五年)
1947年(民国三十六年)
二二八事件爆发,埔里发生“乌牛栏之役”。
1948年(民国三十七年)
1949年(民国三十八年)
国民政府迁来台湾,地方制度改正,埔里镇改到南投县管辖范围下。
埔里镇的历史发展大致上可追溯到约18世纪,在1712年时水沙连各社因 “朱一贵抗清事件” 受到诛杀,因此清朝政府便在此地设立汉番碑界,避免汉人与台湾少数民族的互通有无,1740年清政府赐潘姓给岸童社头目,为今日埔里平埔族人潘姓的缘由。1759年创南投县丞;1766年设南北路理番同知管理后山事务;公元1836年后,漳州人陆续迁至今日统柜、水社等地,1885年成立埔里社厅通判,后又设埔里社厅;台湾总督府设埔里社支厅,并于1913年成立台湾制糖会社 埔里社制糖所,让埔里成为蔗糖产地,1934年开辟埔里街至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台湾光复后将埔里街改隶属于台中市,1949年国民政府播迁来台并将埔里镇归属于南投县下至今
埔里镇横向主要公路是台14线,自国姓北山坑沿南港溪岸进入,抵达乌牛栏就此与台21线交汇,继续向东穿越埔里市区,驶往雾社、奥万大、鲤鱼潭等景点,此段被称“埔雾公路”;纵向主要公路有台21线、县道131线,台21线自埔里盆地北端大坪顶进入,至糯米桥开始沿史港溪溪岸,抵达史港便离开沿溪景观,经过牛眠便急转向南,驶去埔里市区,与台14线共线至乌牛栏,开始分歧,继续向南往鱼池乡,此路乃为主要通往日月潭的道路,是“中潭公路”系统一部份,镇内最高学府国立暨南国际大学也位居此路联络。县道131线自埔里市中心出发,往南经水头、牛洞便有了峡谷景观,日据时期已经出现“耶马溪”美名,因此此段峡谷地貌可与日本九州耶马溪媲美,在道路尚未发达之时,昔日是当地人的避暑境地,现今建凿一座水头隧道,使此路畅行无阻,向南是通往鱼池市区与九族文化村。
全镇位处台湾中部丘陵区,属于副热带湿润气候,所以冬天不严寒,夏天不酷热,雨量丰富、云雾多、湿度大、蒸发量小,没有强风,是一个气候宜人的乡镇,因而有“小洛阳”的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