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更新时间:2022-09-16 17:37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原名温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温州科委),前身是温州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成立于1978年。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创新发展战略,拟订全市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全市基础研究、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协调管理和监督实施市级各类科技计划。牵头建立统一的市级科技管理平台,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

(四)拟订全市科技创新环境营造、条件建设和研发支持等方面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统筹编制市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培育工作,推进企业科技研发机构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七)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八)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大平台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承担科技改革绩效评估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牵头推进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服务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工作。在授权范围内负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市科学普及规划和政策。

(十三)负责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审核推荐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改革强市、创新强市、开放强市、人才强市工作导向,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绩效管理和科研诚信建设。

2.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

3.进一步改进项目评审管理机制,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推进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委托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4.进一步改进科研机构评估机制,重在加强科研机构的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对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

5.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明确与市属科研院所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市科学技术局负责指导市属科研院所改革发展工作,市属公益类科研院所的经费预算、财务和资产管理相关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内设机构

市科学技术局设9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重要文件起草、综合调研和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秘、机要、信息、宣传、新闻发布、文书档案、保密、督查、信访、目标考核、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等政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组织督查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动员工作;负责会务、财务、车辆、资产、接待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本部门科技经费预决算和科技项目经费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处室做好科技条件保障工作。

(二)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考核;负责局系统出国(境)人员的政审报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与改革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负责局系统科技人员培养、选拔与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局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

(三)行政审批与综合管理处。组织拟订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与科技政策;会同有关处室组织编制年度科技计划,提出科技经费配置建议;负责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属科研机构(包括科技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新建审核、调整和业务指导;负责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管理与全市科普相关工作;负责科技进步考核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牵头组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招标等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全市科技管理网络和技术创新工程、区域创新体系(包括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型企业试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创新服务中心等)的建设管理;牵头负责科技法律法规的宣传与贯彻实施;负责局机关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

(四)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火炬办公室)。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等建设;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与管理工作;负责工业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承办国家级、省级项目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工作;指导工业企业的科技进步和科技信息工作;指导工业科研机构的科研业务;负责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工业类科技平台载体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及项目的管理。

(五)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组织拟订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市级农业与社会发展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级、省级农业与社会发展类科技项目推荐和申报工作;负责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推荐和申报工作;负责农业高科技园区、研发中心和农业科技企业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农业与社会发展类科技平台载体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相关科研机构的科研业务;负责科技促进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科技扶贫相关工作;承担市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科技合作处。牵头负责全市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拟订科技合作与交流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科技合作项目计划;指导开展科技外事工作,协调全市对国(境)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引进国外专家和技术,组织、指导科技人员出国培训、考察和参加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和技术出口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全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工作。

(七)成果管理处。组织拟订地方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负责科技成果引进转化计划项目的管理;牵头组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结题验收与绩效考评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的登记、统计;归口管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和统计工作;牵头负责科技成果数据库、专家库与科技计划项目库的统一管理;负责科学奖励的组织评定和报批工作;指导全市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和管理;负责科技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负责技术的保密和出口技术的保密审查与报批;负责技术、成果交流活动。

(八)防震减灾处。负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市政府拟订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综合防御措施,承担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管理全市重大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地震台网管理和指导全市地震监测预报、防震减灾及宣传教育工作。

(九)知识产权处(挂温州市知识产权局牌子)。负责拟订全市专利工作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大专项以及重大经济活动中的专利战略实施,促进专利的创造、运用、管理和重大专利技术转化实施;负责全市专利行政执法,依法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调解专利纠纷;开展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交流,协调知识产权方面的涉外事务;指导和促进全市专利交易、代理、评估、信息服务、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工作;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宣传和专利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所属机构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温州市地震局)有两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温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和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

一、温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温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系市科学技术局直属事业单位,是以社会公益性服务为主的科研院所,通过对国内外各类科技信息的收集、加工、研究,向全社会提供服务。

主要职能:

科技文献资料加工与服务网络环境下文献资料收集、加工、利用;

文献检索与查新、数字化科技图书、标准图书的分类与阅览;

科技刊物的编辑、科技翻译、软课题开发研究、技术市场开发;

科技档案管理与服务、科技技术成果评价、计算机软件开发等业务。

办公地点:温州市九山路83号

二、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

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系市科学技术局直属事业单位,是我市开展科技合作交流工作的一个重要窗口。

主要职能:

承办科技展会,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交流,承担国家大院名校温州联合研究院、网上技术市场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服务;

举办科技乡镇长等科技管理业务培训,开展技能证书、资格证书培训,举办科技产业论坛;

代理各类科技项目申报、验收,管理温州市科技项目系统,受理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办公地点:温州市河通桥6号

派驻机构

温州市监察局派驻市科技局监察室

监督检查局机关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经批准,初步核实局机关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局机关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局机关的科级干部及所属单位负责人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协助局机关党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局机关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受理对局机关及所属系统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局机关及所属系统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和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张崇波、党委书记

主持局全面工作。

联系鹿城区科技局瓯海区科技局温州医科大学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等单位。

顾威、局长

主持局行政工作。

联系龙湾区(高新区)科技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局(科技局)、浙南产业集聚区科技局、浙南科技城科技局,温州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温州研究院等单位。

朱勇敏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负责机关政务、内部事务管理、财务,研发投入、综合服务、科技统计、科技大脑建设、科技金融,人事、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党管人才、扶贫帮困、老干部、工青妇等方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研发投入与综合服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联系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永嘉县科技局、平阳县科技局苍南县科技局、龙港市经济发展局(科技局),温州肯恩大学等单位。

项晓东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高新产业、自创区建设,科技合作、院校服务、区域协同创新、科技飞地建设,外国专家与人才服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高新产业与自创区建设处、科技合作与院校服务处、外国专家与人才服务处(市外专局)、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联系温州(嘉定)科技创新园,乐清市科技局瑞安市科技局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温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兰州理工大学温州泵阀工程研究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温州研究院浙江温州轻工研究院国家大院名校温州联合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等单位。

金龙军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成果转化、科技改革、绩效评估,生命健康产业发展、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普与科技下乡,军民融合、国防科技动员等方面工作。

分管成果转化与改革绩效处、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处、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科技特派员办公室。联系洞头区经济发展局(科技局)、文成县科技局、泰顺县科技局,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等单位。

获得荣誉

2022年9月,入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公示名单。

2022年9月,入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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