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9 09:16
石柱辣椒,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全国十大名椒之一。
外在感官特征
石柱辣椒颜色鲜艳,光泽好,辣味重,油份含量高,香味浓,果实皮薄肉厚,硬度高,籽粒少。
内在品质指标
长尖椒:辣椒素1800-4900毫克/千克,二氢辣椒素700-1800毫克/千克、辣椒红素20-60(460纳米)、脂肪2.5-9.3%。
朝天椒:辣椒素1200-3700毫克/千克、二氢辣椒素800-1500毫克/千克、辣椒红素20-100(460纳米)脂肪4-10%。
石柱县境内土壤多为水稻土类、潮土类、紫色土类、黄壤土类,黄壤土居多,土壤肥力养份含量较高,有机质含量为2.4-3.2%,pH值为6.2-7.2间的中性或微酸性土壤。石柱为多级夷平面与侵蚀沟谷组合的山区地貌,以中山、低山为主,兼有山原、丘陵等地形单元。土壤地貌情况适合石柱辣椒种植。
石柱县境内地表水能资源丰富,有大小河流52条,横贯全境,其中流域面积在50平方千米以上的23条。流域面积在15平方千米以上,50平方千米以下的有29条,均属长江和乌江两大水系,地表水多年平均年径总量为22.75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枯季出露量为0.79亿立方米。石柱年总降水量在1126.6毫米。水量充沛流向有利,且没有工业污染水质清澈、纯净,是适宜的农业用水。水资源保持良好。区域内水利条件优越,地下水源充足,农田排灌设施配套,基本达到旱能浇,涝能排。
石柱县辣椒生长所处的自然环境属于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海拔175-1934米,森林覆盖率52.7%,雨量充沛、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多年平均气温16.5℃,极端最高温度40.2℃,极端最低温度为-4.7℃。风速为1.5米/秒以下,静、微风总频率的54%。无霜期长218天,辣椒种植区域内初霜在11月上旬出现,终霜在3月中旬。1985年至2002年平均降雨量为1103毫米,日照时数平均为1333.3小时,日照充足、光照、温度、土壤、水分以及空气温度等气候生态对辣椒生长有利。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位于重庆市东部长江南岸,三峡库区腹心地带,已成为西南地区最大的辣椒种植基地县。石柱县辣椒种植历史悠久,据《石柱县志》和《石柱县供销合作社志》记载:石柱县历来种植辣椒,民国时期除自食外,每年还运销万县等地。早在20世纪五十年代就已成为出口产品。
2000年,石柱县把辣椒产业作为重点产业来发展,从山东、贵州引种,在三益试种500亩并喜获丰收。
2002年,石柱县在三益乡成立首个辣椒专业合作社。
2005年,石柱县石柱辣椒种植乡镇由1个逐步扩大到16个,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1个逐渐健全壮大到20个,并注册了国内首枚以辣椒为名的商标。
2009年,石柱县建立重庆石柱辣椒研究中心和专家大院,及时解决农民生产中的各种难题。建设万亩现代辣椒科技示范园区,设置新品种试验区、对比示范区和推广试验区,展示最新实用农业科技成果。
2015年,石柱县建立辣椒研究所,县政府拨给辣椒产业的专项科研经费,保证科技持续创新。
2016年,石柱县辣椒产业实现总产值16.8亿元,制定《无公害辣椒生产技术规程》《辣椒干生产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16个,建成标准化核心示范区8万亩。
2005年,石柱县石柱辣椒种植13万亩。
2010年,石柱县石柱辣椒种植20万亩。
2016年,石柱县石柱辣椒种植30.3万亩,年产鲜椒29万吨,辣椒产业实现总产值16.8亿元。
2018年,石柱县石柱辣椒种植30万亩。
2016年11月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石柱辣椒”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2020年8月,入选全国十大名椒。
2021年9月13日,被纳入2021年第二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
2022年9月,被重庆市确定为2022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重点支持对象。
石柱辣椒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为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所辖的南宾镇、西沱镇、下路镇、悦崃镇、临溪镇、马武镇、王场镇、沿溪镇、龙沙镇、鱼池镇、三河镇、大歇镇、桥头镇、沙子镇、万朝镇、黄水镇、黎场乡、三星乡、六塘乡、三益乡、王家乡、河嘴乡、石家乡、中益乡、黄鹤乡、洗新乡、新乐乡共27个乡镇。地理坐标东径108°00′-108°29′,北纬29°39′-30°33′。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AGI2016-03-1977。
质量安全要求
石柱辣椒应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相关标准。
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选择:选择生态环境优良,外界条件好、水源充足、排灌方便、地下水位较低、土层深厚,地温回升快的壤土或沙壤土,无污染,历年来病虫害发生少,集中连片,便于规模化生产。
2、品种选择:选用抗病、优质、丰产、商品性好,并与栽培季节、栽培方式相适应的品种,如:石辣1号、艳椒425等。
3、生产过程管理:一是实行轮作,不与同科作物连作,切忌与茄科作物连作,最好采用水旱轮作,优先利用葱蒜茬;其次是瓜类、茎菜类和叶菜类。二是间套作,辣椒与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其他蔬菜间作套种。石柱辣椒生产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选择有机肥:腐熟的土杂堆肥、人畜厩肥、作物秸秆肥和生物(商品)有机肥;化学肥(无机肥):辣椒专用复合肥(35%或45%)和过磷酸钙、氯化钾、尿素、硫酸钾等,化肥必须与有机肥配合使用。禁止施用硝态氮肥。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无公害食品 辣椒生产技术规程》。
4、产后处理
4.1辣椒采收:睛天采摘红熟果,采后用剪刀割断果柄。鲜销和酱制、盐渍等加工的辣椒必须充分红熟时采收。
4.2挑选分级:辣椒分级按其商品品质分一、二、三等,每等按不同品种单果分特大、大、中、小四级。
4.3加工:采用JH-500型辣椒烘干机进行机械化干制加工。
4.4产品检测:抽样检测产品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后销售。
5、包装运输销售:整个过程均不得对辣椒及其产品造成污染、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相关标准。
5.1鲜椒:需用清洁卫生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及时包装,及时运输,及时销售以防堆集发热变坏。
5.2干椒:采用双层包装内层用透明的塑料袋密封外层用耐磨的塑料或其他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6、贮藏:干椒短期保存采取常温贮藏,长期贮藏采用冷藏库贮藏。
石柱辣椒地域范围内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