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5 13:41
北京工商大学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遂宁绿色经济研究院院长季铸教授是绿色经济系统理论的创建者和实践者之一,他将绿色经济(Green Economy)定义为:绿色经济是以效率、和谐、持续为发展目标,以生态农业、循环工业和持续服务产业为基本内容的经济结构、增长方式和社会形态。绿色经济一种全新的三位一体思想理论和发展体系。其中包括“效率、和谐、持续”三位一体的目标体系,“生态农业、循环工业、持续服务产业”三位一体的结构体系,“绿色经济、绿色新政、绿色社会”三位一体的发展体系。历史表明,绿色经济是人类社会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经济之后新的经济结构,是更加效率、和谐、持续的增长方式,也是继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服务经济社会之后人类最高的社会形态,绿色经济、绿色新政、绿色社会是21世纪人类文明的全球共识和发展方向。毫无疑问,绿色经济是一种新的发展理念、新的发展目标,新的经济结构和新的发展方式,新的人本自然的理念替代了以人为本的旧理念,新的效率、和谐、持续的发展目标替代了传统的单一长目标,新的绿色经济结构替代传统的白色农业、黑色工业为主体的旧经济结构,新的效率、和谐、持续的增长方式替代了低效、冲突、不可持续的旧的增长方式,新的绿色经济、绿色新政、绿色社会也替代了传统社会。目前,绿色经济正以其强大的逻辑力量推动全球经济转变,发达国家普遍转向了绿色经济,在传统经济向绿色经济转变中实现结构增长。季铸教授在中国四川遂宁按照“结构增长+绿色经济”理论,帮助地方政府完成了传统经济向绿色经济发展的历史转变。2010年11月20日,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国际环境资源管理绿色经济示范城市
绿色发展是一个历史进程。英国经济学家皮尔斯1989年出版的《绿色经济蓝皮书》首次提出绿色经济。Jacobs与Postel等人在1990年代所提出的绿色经济学中倡议在传统经济学三种生产基本要素:劳动、土地及人造资本之外,必须再加入一项社会组织资本(social and organization capital, SOC)。并将其它三项成本的定义略作修正:1.人类资本(human capital):强调「人力」的健康、智识、技艺及动机(motivation)。2.将土地成本扩充成为生态资本(ecological capital),或自然资本(natural capital)。3.人造资本(man-made capital)保持不变,或称制造资本(manufactured capital)。绿色经济特别提出的社会组织资本(SOC),指的是地方小区,商业团体、工会乃至国家的法律、政治组织,到国际的环保条约(如海洋法、蒙特娄公约)等。他们认为,这些社会组织不止是单纯的个人的总合而已。无论那一种层级的组织,会衍生出其个别的习惯、规范、情操、传统、程序、记忆与文化,从而培养出相异的效率、活力、动机及创造力,投身于人类福祉的创造。
绿色经济指能够遵循“开发需求、降低成本、加大动力、协调一致、宏观有控”等五项准则,并且得以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绿色经济”既是指具体的一个微观单位经济,又是指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甚至是全球范围的经济。
以林业来说,绿色经济的关键是加速林业发展。林业是绿色经济发展的基础,是生态系统中的主体、维护生态平衡的核心。过去林业是以生产木材为主,必须转变为以生态建设为主。加快林业发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发展,而是大发展、快发展、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发展,进而促进以山清水秀、环境优美、资源丰富为标志的绿色经济。绿色经济与传统产业经济的区别在于:传统产业经济是以破坏生态平衡、大量消耗能源与资源、损害人体健康为特征的经济,是一种损耗式经济;绿色经济则是以维护人类生存环境、合理保护资源与能源、有益于人体健康为特征的经济,是一种平衡式经济。
绿色经济是一种以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经济为主要内容,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产品附加值高、生产方式集约的一种经济形态。绿色经济综合性强、覆盖范围广,带动效应明显,能够形成并带动一大批新兴产业,有助于创造就业和扩大内需,是推动经济走出危机“泥淖”和实现经济“稳增长”的重要支撑。同时,绿色经济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重要特征,以经济绿色化和绿色产业化为内涵,包括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在内的高技术产业,有利于转变我国经济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高排放的粗放发展模式,有利于推动我国经济集约式发展和可持续增长。
“绿色经济”一词源自英国环境经济学家皮尔斯于1989年出版的《绿色经济蓝图》一书。环境经济学家认为经济发展必须是自然环境和人类自身可以承受的,不会因盲目追求生产增长而造成社会分裂和生态危机,不会因为自然资源耗竭而使经济无法持续发展,主张从社会及其生态条件出发,建立一种“可承受的经济”。在绿色经济模式下,环保技术、清洁生产工艺等众多有益于环境的技术被转化为生产力,通过有益于环境或与环境无对抗的经济行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绿色经济的本质是以生态、经济协调发展为核心的可持续发展经济,是以维护人类生存环境,合理保护资源、能源以及有益于人体健康为特征的经济发展方式,是一种平衡式经济。发展绿色经济,是对工业革命以来几个世纪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根本否定,是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应当顺势以生态化、知识化和可持续化为目标,改造现存的资源消耗与环境污染严重的非持续性的黑色经济,建立和完善生态化的经济发展体制,推动科学技术生态化、生产力生态化、国民经济体系生态化,使21世纪的社会主义中国成为一个绿色经济强国。
自可持续发展概念被正式提出以后,广泛应用于包括环境保护领域在内的许多领域之中,其内涵和外延也得到不断丰富和发展,派生出经济可持续发展、生产可持续发展、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内容是:人类在努力满足当代人的需求时,应当承认环境承载能力的有限性,不能剥夺后代人所必需的自然资源和环境质量。《中国2l世纪议程》指出,“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发展”,“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而又不对满足后代人的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可持续发展首先是发展,并且是持续不断的良性循环,需要在改善和保护发展的源头——自然环境的前提下,合理调整传统的产业发展模式,协调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有鉴于此,以可持续发展观为基础的绿色产业模式,就成为当今产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首先,绿色经济模式强调经济、社会和环境的一体化发展。在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下,大量占有和利用自然资源,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最大化地促进经济增长是其基本特征,认为自然环境与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之间彼此不能兼容,环境问题是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社会发展、经济繁荣必然要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最终导致经济发展的不可持续性。绿色经济模式是以可持续发展观为基础所形成的新型经济发展方式,它以自然生态规律为基础,通过政府主导和市场导向,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引导社会经济发展符合生态系统规律的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制度安排,引导、推动、保障社会产业活动各个环节的绿色化,从本上减少或消除污染。
其次,绿色经济能够体现出自然环境的价值。传统经济系统坚持封闭性、独立性,认为只要系统本身不断扩大,经济就会得到永无止境的发展,不受其他任何条件的制约,导致全球环境危机的不断加剧。绿色经济系统坚持开放性和协调性,将环境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作为其经济系统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产、流通和消费各个领域实行绿色先导原则,尽可能地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抑或改善环境资源条件,并将自然环境代价与生产收益一并作为产业经济核算的依据,确认和表现出经济发展过程中自然环境的价值。事实上,经济的发展与环境资源的消耗是并行的,在量化经济发展的各项收益指标时,环境消耗价值理应据实计算并从中扣除。
再次,绿色经济的自然资源利用具有公平性。公平性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特性,失去公平性就等于失去可持续发展。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不断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然而,传统经济模式下的社会经济增长,是以自然资源系统遭受严重破坏和污染为代价获得,仅仅满足了当代人或少数区域人的物质利益需求,忽略后代人或其他欠发达区域人的生存需要,是将子孙后代或全人类的环境资源用以满足少部分当代人的物质上的奢侈,这是极端不公平的。绿色经济发展方式通过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能够最大程度地提高自然环境的利用率和再生能力,理论上可以同时兼顾当代人和后代人的代际利益平衡和当代人之间的区域利益平衡。
第四,绿色经济可以引导产业结构的优胜劣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产业结构是动态的,优胜劣汰是客观规律,正是基于产业结构的更新机制,才能实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发展绿色经济,可以引起工业社会发生巨大的变革:一是生产领域中,工业社会以最大化地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增长为中心的“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生产方式将转变为以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率、消除或减少环境污染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生产方式,加重了生产者的环境保护责任;二是在流通领域内改革工业社会所奉行的自由贸易原则,实行附加环境保护的义务的自由贸易,控制和禁止污染源的转移;三是转变消费观念,引导和推动绿色消费。这一系列的制度性变革,必然引起工业社会向绿色社会的回归,依据自然生态规律,建立起由不同生态系统所构成的绿色经济系统。
绿色经济是一个行政的表述,包含着环境友好型经济、资源节约型经济、循环经济的取向和特征。经济增长本来的目的是增进人类的福利,是人本主义必然的逻辑,但是幸福、福利有短期和长期之分,局部和全局之别,持续和不可持续为意,为了短期的利益污染环境是与绿色经济取向背道而驰的非人本主义的虚幻增加,可以把环境友好型的经济模式称之为绿色经济发展模式。
关注和强化绿色经济对于当代中国具有非常同一般的战略性的意义。改革开放已经27年,中国经济起飞的成就是举世瞩目的,今年之交后加速了现代化的战略机遇期,这是一种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的交织,是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关键内容的结构与形态升级的时期,就是在这个时期,日益凸显的重大矛盾问题,就是粗放型非绿色模式发展产生的资源约束、环境约束,带来的经济发展不可持续的。如果坚持绿色经济的取向来缓解和克服资源环境的约束,中国的现代化大业就有望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沿着邓小平同志勾画的三步走战略,实现小康和未来的社会复兴。组织和破坏千载难逢大好形势,使中国的发展不可持续,这就是一个摆在全中国人民面前的非常现实的重大问题。
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中国第一份经过环境污染调整的GDP核算报告,中国绿色GDP核算报告2004,表明由于污染造成的损失占当年GDP3.05%,加入治理环境污染应该投入的虚拟成本,当年的GDP要再增加消耗1.8%。江苏省的研究报告表明江苏省的GDP比传统GDP降低8个百分点,考虑到GDP因素每年的GDP要往下调8个百分点之多,02年当年仅大气污染给全省居民造成的损失就在100亿元人民币左右。每一个有责任感的中国人面对这样的数字必须增强自己的忧患意识,反省自己和周边人们的行为,进而关心环境保护,注重发展绿色经济。
中国作为一个实施赶超战略,努力后来居上的发展大国,中国应该在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大趋势中卓有成效的吸取他国的经济教训,尽量少走先造成污染,再花力气去治理的弯路,中国有很多极其脆弱的生态环境的地区。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要素)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战略选择,是解决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效手段,是实现新型工业化的重要途径之一。
绿色经济是一种融合了人类的现代文明,以高新技术为支撑,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能够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是市场化和生态化有机结合的经济,也是一种充分体现自然资源价值和生态价值的经济。它是一种经济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有机结合的良性发展模式,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产物。绿色经济的范围很广,包括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环保产业、绿色服务业等。
绿色经济与传统产业经济的区别在于:传统产业经济是以破坏生态平衡、大量消耗能源与资源、损害人体健康为特征的经济,是一种损耗式经济;绿色经济则是以维护人类生存环境、合理保护资源与能源、有益于人体健康为特征的经济,是一种平衡式经济。
合理的环境保护制度
可持续发展特别强调制度因素对维持长期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认为合理、高效的制度安排有利于解决环境问题,促进环境、经济、社会三维复合系统的健康运行。一般认为,环境问题的根源是制度失灵,表现为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
所谓强制性的制度安排,是指采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强制性手段来实现经济活动的绿色化的制度规则。其中,法律手段主要表现为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立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内容;行政手段主要表现为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实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环境保护政策,对环境保护产业的政策性引导、规划与监督,诸如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资源利用与保护许可证制度等;经济手段主要是指国家通过经济鼓励与经济抑制对环境利用的干预,如建立环境保护专项投入资金,对环境保护科研与教育的组织与投入,收取环境资源税费等内容。所谓非强制性制度安排,主要是指通过对社会公众的环境知识、法律知识教育,培养社会公众的环境价值观、道德观和良好的环境习惯,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的制度安排。合理的环境保护制度安排,能够促使人们认识到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既不能超越自然,也不能与自然相分离,应当保持与自然环境平等相处的关系,人们应当按照发展绿色经济的法律和道德规范标准从事生产、流通和消费活动。
环境保护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是组织者为了使组织成员的行为与其目标相容,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潜能而执行的一种制度框架。发展绿色经济,离不开环境保护激励机制,它主要包括:环境资源产权制度激励、企业环境制度激励、绿色消费制度激励、政府绿色引导制度激励等四个方面。
所谓环境资源产权制度激励,是指通过确立和明晰各种环境资源的产权关系,使环境资源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间借助市场机制建立最直接的绿色经济关系,增加生产者的环境保护成本,从而推动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减少或消除环境污染的过程。广义地讲,产权就是受制度保护的利益。它不是指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物的存在及关于它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产权安排确定了每个人相对于物时的行为规范,每个人都必须遵守他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或承担不遵守这种关系的成本。
所谓企业环境制度激励,是指通过制定和实施企业发展的绿色化规则或指标体系,规范、引导和推动企业及其内部财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绿色化安排。
绿色企业是绿色经济的主体,企业内部财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绿色化安排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1、企业实行绿色的财产权制度,包括企业的组织形式、财产权结构、企业内部的治理结构等坚持环境保护理念;2、企业实行绿色的分配制度,包括利益分配形式和职工福利形式;3、企业实行绿色的管理制度,包括企业生产管理、组织管理、核算制度、审计制度等方面的绿色要求。
所谓绿色消费制度激励,是指通过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认可和欢迎程度,决定着生产者的利益,对绿色产品生产者能够产生激励的作用。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绿色消费浪潮席卷世界,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消费结构的改变要求生产结构作相应的调整,引导生产者从事绿色生产经营活动。
所谓政府绿色引导制度激励,是指政府用相应的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对生产者的收益比例进行调节,以弥补市场引致的绿色生产者与非绿色生产者之间、绿色生产者与社会效益之间的收益差距,使绿色产品生产者的收益率不断接近社会收益率。任何绿色产品的社会效益都会高于生产者的私人收益,而企业的生产取决于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一旦消费者基于绿色产品的价格原因而减少绿色产品消费,则势必影响企业的生产。因此,政府有必要建立绿色引导激励机制。
消除环境外部性制度
就环境问题而言,在传统经济模式下,由于环境资源产权不明晰,缺乏资源交易规则,无法形成市场化的环境资源的产权交易,因此,生产者在利用自然环境资源从事生产和向自然环境排放废弃物时,往往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所发生的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直接由社会承担,责任者不需要也不会将其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所发生的损失纳入其内部成本核算之中,这就必然导致生产经营者环境成本外部化的后果的发生。而在绿色经济模式下,环境资源的保护是生产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生产经营者基于环境资源产权制度和保护制度的安排,一方面要有偿利用环境资源,并根据市场规则确定环境资源的交易费用;另一方面又负有保护环境的法律和经济上的义务,在排放废弃物时,不仅应当符合强制性的规定标准,还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会使生产经营者的环境成本确定化、内部化;而环境成本的增加,势必促使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更多地关注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减少环境问题的发生,从而降低其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强化政府环境保护职责
政府对环境保护的主导性主要表现为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促导、强制和参与。促导主要是通过运用经济杠杆和调整经济参数来影响人们的行为,表现为税收、信贷、财政补贴等手段,如通过征收排污费(或税)、资源费(或税)促进企业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通过低息贷款或优惠贷款,帮助企业修建防治污染设施;通过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回收利用废弃物、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生产环保产品;通过加税或停止贷款等方式促使企业减少及至停止生产污染环境的产品和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等。
强制是指政府运用行政权力,直接对人们的行为进行限制和管理,表现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防治污染的方案进行审批;审核和颁发环保许可证;下达限期治理和停业、关闭的决定;下达限期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名录;禁止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等。参
与是指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直接以经济主体的身份参加经济活动,调节经济发展,表现为:政府投资进行环境建设,如建设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进行城市美化和绿化、组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政府投资开发环保产品和环保产业等。通过政府权力性和非权力性手段的干预,促使人们在进行各种社会、经济活动中要考虑对环境的影响。政府对环境保护职责包括: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完善政府各种环境管理手段,增强其规范性与透明度;增加环境保护的社会投入,有效地提供环境公共物品,诸如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源、宁静的环境等;协调各地区、各部门的环境保护活动的发展,消除环境保护发展的不均衡状况;加强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履行国际环境义务。
制度化的社会技术创新
绿色经济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解决环境问题,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制度创新,它与技术创新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根据西方经济学家的观点,经济增长总是先由某个部门进行技术创新开始的,技术创新使该部门降低成本,扩大市场,增加利润,扩大了对其他部门产品的需求,从而带动了地区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
提高研发的投入与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是提高经济高质量增长的重要前提和保障。绿色经济所需要的社会技术创新,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是对传统经济技术改造与创新,包括资源削减技术、再循环技术、无害化技术等,减少自然资源的利用和废弃物的排放,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从资源密集型企业转变为技术密集型、环保型企业;二是节约资源的高新技术,通过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实现智力资源对环境物质资源的替代和经济活动的知识化、生态化转向,培育和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企业,推动经济的持续增长。
绿色经济对就业有巨大带动作用,据国际劳工组织(ILO)测算,转向绿色经济可以在未来为全球新增近6千万个就业机会,目前各国政府都力图通过推行“绿色新政”来摆脱金融危机的影响。欧盟早在2009年就启动了整体绿色经济发展计划,并将在2013年之前投资1050亿欧元支持欧盟地区的“绿色经济”,欧盟委员会2021年10月12日发行120亿欧元绿色债券,所筹资金将用于支持和发展欧盟绿色经济和可持续投资。这批15年期绿色债券将在2037年2月到期。预计2026年年底前,欧盟将发行总额约2500亿欧元的绿色债券。;美国提出在未来的10年间,投入1500亿美元促进清洁能源经济的发展;日本政府实施了名为“经济危机对策”的新经济刺激计划,主打绿色牌;韩国政府制定绿色增长国家战略和五年计划,争取在2020年前跻身全球七大“绿色大国”之列。
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我们要把发展绿色经济作为我国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转型的有效途径,让绿色经济成为“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引擎。为此,需要采取以下六条措施,积极探索发展绿色经济的有效模式。
(一)要利用利益引导机制,培育绿色新兴产业,推动绿色产业集聚,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提高产品附加值。要完善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机制的引导作用,通过投资审批、土地供应、融资支持、财政补贴和税费优惠等政策工具,改变绿色生产的成本收益结构,积极引导企业培育和发展绿色新兴产业。要加强绿色产业集聚区建设,依托现有高新区、经济开发区,营造良好的软环境,推广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两型产业,推动绿色产业集群化。要根据产品工艺和生产工序的内在联系,在多个企业或产业间进行工业生态的链接,增强相关企业或产业之间的关联度,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形成多产业横向扩展和资源深加工纵向延伸相结合的绿色产业链。
(二)要加强绿色技术研发,培育发展绿色产业的人才,建立支持绿色产业的产学研合作体系和绿色人才培养激励机制。要加强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中介组织之间的分工协作,广泛建立并优化产学研合作体系。政府要加大对绿色技术的公共研发投入,构建利益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可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绿色经济企业的自主技术创新,推进引进、吸收和集成技术创新;企业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要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联盟等技术创新组织,形成支持自主创新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生态,共同面向绿色技术进行科技创新活动;行业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也要发挥其中介优势,提供绿色技术交流平台和绿色技术引进渠道,促进绿色技术成果的扩散和商业转化。要完善绿色技术和产品的质量认证标准,淘汰对生态环境危害较大的企业,保留具备绿色生产能力、符合绿色生产标准的先进企业。绿色技术的学习和扩散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知识积累和人才储备基础上。所以,要完善绿色创新人才的培养激励机制,建设绿色技术研发队伍。通过发现、评价、选拔、管理和激励等制度创新来培养一大批“顶天立地”的绿色经济技术领军人才和创新型企业家,借经济危机契机引进国内所稀缺的海外高端人才。
(三)要完善金融投融资渠道,发展绿色金融,吸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股权基金等股权投资来发展绿色经济,通过绿色信贷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流向绿色产业。绿色新兴产业对既有石化技术体系可能产生的颠覆性冲击和高投入长周期的特征使得对其的投融资面临很多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银行信贷的获取。股权投资具有市场筛选、产业培育、风险分散、资金放大、要素集成、促进合作等制度功能,是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催化剂。支持绿色经济必须发展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为核心的投融资链,尽可能扩大其退出通道,吸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聚集对绿色经济领域的投资,扶持创新型绿色中小企业。除利用直接融资工具外,还要鼓励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对绿色产业进行重点扶持,针对可再生能源项目定向发放无息、低息贷款。要实施积极的绿色信贷政策,对商业银行实施信贷窗口指导。通过加强对节能减排、新能源研发企业的信贷支持,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和对污染企业实施惩罚性高利率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将资金投入到绿色经济领域。
(四)要通过政府采购和绿色产品补贴等措施,刺激绿色消费,推动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良性互动。倡导绿色消费方式,有利于带动绿色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优化。我国绿色消费市场潜力巨大。有研究表明,80%以上的欧美国家消费者把环保购物放在首位,愿意为环境清洁支付较高的价格,而与国外相比,中国的绿色消费人群要少10到20个百分点,绿色消费理念的形成将促进中国绿色消费市场的开发。倡导绿色消费要利用经济手段引导绿色消费,通过价格机制,加大对以节能环保为导向的绿色消费的补贴力度和信贷支持,刺激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要加大政府采购对绿色产品的首购、订购力度,为新兴绿色产业产品打开市场,促进新兴绿色产业研发和产业化。要在消费者中加强绿色理念宣传,促进公民逐步树立绿色消费观,在全社会营造生态、适度、节俭的绿色消费氛围。要推进绿色建筑、绿色家庭和绿色交通建设,形成绿色消费与绿色生产的良性互动机制。
(五)要探索建立绿色政绩考核机制,加快完善资源环境成本核算体系,把环境绩效纳入地方政绩考核的硬指标。北京、浙江等省市已明确要求将绿色GDP纳入其经济统计体系,并致力于将此作为地方党政官员政绩考核的一部分。但受限于自然环境固有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特点,污染责任难以明晰,多数地区只是在GDP指挥棒上涂抹了一层“浅绿色”。为此,要通过明晰资源环境产权、确定资源环境价格来完善资源环境成本核算体系,实现绿色经济考核有据可依。要理顺绿色经济的监督管理体制,明确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从机制上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根源上,要弱化着眼于地方经济总量的政绩考核机制,而把万元GDP能耗、水耗、主要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的排放强度等环境绩效指标作为考核官员的硬约束性指标来督促地方发展模式的转型。对于生态环境重要但脆弱的地区要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综合试验区,增强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要加快修订和制定绿色经济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环境执法力度,逐步构建系统、高效的绿色经济法律体系,强化法律的执行。发展绿色经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着力加强多层次梯度立法和完善法律配套措施,为绿色经济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要加快修订《环境保护法》、推动《绿色经济促进法》和《能源法》等相关法律的制定。鼓励各地在国家立法的框架内,结合本地特色和实际,制定适合地方需要、可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规章和政策标准。要统筹考虑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清洁生产以及节能减排等与绿色经济相关的范畴,综合处理好《资源利用法》、《能源法》、《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保护法》等法律之间的关系,保证相关法律之间的衔接与协调,逐步构建系统、高效的绿色经济法律体系。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特别要强化环境执法的重要地位。环境执法是实现绿色经济法律体系贯彻落实的保证。要健全执法机构、培育执法队伍、完善配套监督激励机制,提升执法效率,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