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祥福

更新时间:2023-10-22 15:35

胡祥福,男,1961年9月出生,1984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精研刑法与刑诉法。胡老师淡薄名利、低调谦抑,长期致力于传道授业,大学毕业后一直任教于待遇微薄的南昌大学法学院,现任南昌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律系系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犯罪学基础理论研究会会员,江西省法学会理事,江西省犯罪学会理事。 一生桃李满天下,硕果累累,深受师生爱戴。

教学情况

(一)近五年讲授的主要课程

1、刑诉法专题:99级(210人),2000级(202人),2002级、2003级、2004级法律硕士班

2、犯罪学:96级(81人),97级(109人)

3、刑法学:99级(110人),2000级(92人),2001级(211人),2002级(105人)

4、比较刑法:99级(210人)

5、证据学:98级(206人)

(二)实践性教学

1、刑诉法教学调研:每年两周,五届,本科生480人。

2、毕业论文:平均每届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10篇,共50篇。

(三)教学研究项目

1、主持《强化实践性教学环节 提高法学专业教学质量》(江西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研究课题)(2004—)

2、主持《〈刑法学〉CAI课件》(南昌大学教学课件资助项目)(2002—)。

学科研究

(一)论文论著

1、《刑事诉讼法学》主编,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2、《刑事案例精选精评》主编,江西高校出版社,2000年第二版;

3、《渎职犯罪新论》主编,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4、《环境犯罪新论》主编,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5、《刑法解释的谦抑性原则之解读》,载赵秉志、张军主编《中国刑法学年会文集》(2003年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6、《经济犯罪证据理论与实务》副主编,群众出版社,2003年版;

7、《21世纪中日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

(二)课题项目

主持的省级课题

1、主持《江西省经济发展的法律环境问题研究》,(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2000—2002)

2、主持《江西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状况、成因及其对策》,(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2005—)

3、主持《环境问题、环境违法及其治理对策研究》,(江西省科技厅项目)(2004—2006)

4、主持《生态环境犯罪研究》,(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2004—)

(三)科研奖励

1、《环境犯罪新论》,获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2003年);

2、《青少年暴力犯罪探源》,获“21世纪中日青少年犯罪”国际学术研讨会一等奖(2001年);

3、《刑事案例精选精评》,获江西省法学会优秀法学论著奖(1999年)。

社会活动

1、应邀给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多次讲授有关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学的专题,反响良好。

2、受聘担任江西省政府法制局立法顾问、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东湖区人民检察院专家法律顾问。

3、多次担任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东湖区人民检察院、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南昌县人民检察院等司法部门有关申诉案件的听证员。

4、应邀参加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司法实践部门组织的疑难案件论证会。

个人荣誉

胡教授刑法功底精深,口才甚佳,深入浅出,内外(理论与实践)兼修,教学活动深受师生好评;其学生肖文彬律师曾在《智深勇沉,内外兼修——我所知道的胡祥福教授》一文中写道:“用“智深勇沉、内外兼修”来形容胡祥福教授在我看来是最恰当不过了,他丝毫不逊于中国的刑法学者。他的胸襟,他的见识,他的谦逊,他的大度超然及卓尔不群无不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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