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30 16:52
菏泽市盐务局为菏泽市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于山东省盐务局。菏泽盐业公司为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直属企业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实体组织,依法从事全市盐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现有七个分公司,干部职工近1000人。局司一套人马、两个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2012年,全市累计购进食盐64748吨,完成计划的133.5%,累计销售食盐68710吨,完成全年计划的141.67%。其中,多品种食盐销售21474吨,生活用盐销售8059箱。公司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3891万元;实现利税1068万元;实现利润270万元,同比增长174万元。实现非盐销售实现收入2497万元,其中酒水类430万元、调味品类617万元、粮油类934万元、杀虫剂类356万元、洗化类160万元。菏泽盐业经济运行情况创历史最好水平。
先后荣获“全省盐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菏泽市工会工作先进单位”、“菏泽市妇女工作先进单位”、“菏泽市诚信企业”、“菏泽市委宣教基地”等称号。
2012年,荣获“2012年度全省盐业系统先进单位”、“全省盐业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度”全省盐政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盐业系统“基层建设年”活动先进单位、2011—2012年度“菏泽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2012年度”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全市网络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公司团委为2012年度“省管企业五四红旗团委”。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行政管辖区域内盐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3、负责全市各类盐产品的调拨、运输、供应管理,保证全市的食盐安全有序供应;
4、负责核发行政管辖区域内盐业管理的有关票证,包括食盐零售许可证、盐产品运输准运证等;
5、负责行政管辖区域内各类盐业违法案例的查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公司职能部门:办公室、行政科、人事劳资科、财务科、审计考核科、盐业科。
盐务局行政管理部门:盐政科(菏泽市盐政稽查支队,下辖5个执法大队)。
党务工作部门:党办(政工科)。
直属经营部门:非盐经营部(非盐产业科)、物业服务部(物业管理中心)。
菏泽市盐务局直属一分局(菏泽盐业公司一分公司,保留定陶县盐务局牌子)、菏泽市盐务局直属二分局(菏泽盐业公司二分公司,保留东明县盐务局牌子)、单县盐务局(菏泽盐业公司单县分公司)、成武县盐务局(菏泽盐业公司成武分公司)、曹县盐务局(菏泽盐业公司曹县分公司)、郓城县盐务局(菏泽盐业公司郓城分公司)、巨野县盐务局(菏泽盐业公司巨野分公司)、鄄城县盐务局(菏泽盐业公司鄄城分公司)。
菏泽市盐务局局长、菏泽盐业公司经理、党委书记:袁志强,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财务科、人事劳资科。
菏泽市盐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纪委书记、菏泽盐业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郭永成,主持纪委工作,分管盐政科(稽查支队)、盐业科、党委办公室(政工科)、审计考核科。
菏泽市盐务局副局长、菏泽盐业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宋成齐,分管办公室、行政科、非盐产业科和物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