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0 10:54
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英文:Certification of China Banking Professional,简称CCBP)是由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该考试认证制度,由四个基本的环节组成,即资格标准、考试制度、资格审核和继续教育。建立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目的是建立银行业从业标准和用人规范,确立银行业从业人员从业的起点标准,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客户鉴别从业者能力提供识别标杆,同时也为银行业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的支持。
建立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是依法从事银行业专业岗位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在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银行业从业资格认证制度已有上百年的历史,成为发达国家长期拥有领先的核心战略竞争力和不竭的金融创新力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上的保障。
作为现代经济核心产业的银行业是一个专业性强、创新频繁、经营活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行业,需要对其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进行必要的规范。随着中国银行业改革与发展的进一步深入,对建立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规范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的需求会愈加强烈。
银行业竞争的核心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对中国银行业而言,只有拥有高素质的人才,才会出现高水平的管理,才能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建立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制定符合中国银行业改革与发展需要的从业人员行业标准,建立科学的从业人员考试、培训、认证体系,为银行和客户提供鉴别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专业技能的参照,对于提高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银行竞争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个人理财、公司信贷、个人贷款和风险管理,考生可自行选择任意科目报考。按照《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证书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公共基础”考试并获得证书是获取专业证书的必要前提 2019年下半年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定于10月26、27日举行,本次考试采取个人网上报名方式,考试报名及相关信息发布均通过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进行。
考生正式提交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须知。考生应按要求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所填资料若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和成绩。考生正式提交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须知。考生应按要求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所填资料若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和成绩。
2019年上半年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定于6月1、2日举行,本次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个人理财、风险管理、公司信贷和个人贷款,共五个科目。
本次考试提供个人网上报名和集体报名两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9:00至5月3日17:00(详情见报名须知)。考试报名及相关信息发布均通过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进行。
(一)考点设置
本次考试在下列230个城市及地区设置考点,请考生就近选择(初级、中级报考城市一致,原则上不允许跨省考试,省内可就近选择)。
北京、上海、天津(天津、滨海新区)、深圳、厦门、青岛、大连、宁波、河北(石家庄、唐山、廊坊、张家口、保定、承德、沧州、邯郸)、山西(太原、大同、临汾、长治、吕梁)、内蒙古(呼和浩特、通辽、鄂尔多斯、赤峰、包头、乌兰察布、呼伦贝尔、乌海、乌兰浩特、锡林浩特、巴彦淖尔、阿拉善左旗)、辽宁(沈阳、锦州、营口、盘锦、丹东)、吉林(长春、通化、吉林、延边、白城)、黑龙江(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七台河、大庆、黑河、加格达奇)、江苏(南京、盐城、无锡、苏州、常州、徐州、南通、泰州、淮安、扬州、镇江、宿迁、连云港)、浙江(杭州、温州、绍兴、嘉兴、台州、金华、舟山、湖州、丽水、衢州)、安徽(合肥、芜湖、马鞍山、蚌埠、阜阳、安庆、六安、淮北)、福建(福州、泉州、漳州、武夷山、三明、莆田、宁德、龙岩)、江西(南昌、赣州、上饶、宜春、九江、抚州、吉安)、山东(济南、潍坊、烟台、济宁、临沂、日照、聊城、枣庄、菏泽、威海、泰安、滨州、德州、淄博、东营)、河南(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新乡、信阳)、湖北(武汉、宜昌、襄阳、荆州、黄冈、黄石、荆门、十堰、恩施、随州)、湖南(长沙、张家界、衡阳、湘潭、怀化、永州、岳阳、株洲、常德、郴州、邵阳、娄底、吉首、益阳)、广东(广州、湛江、江门、珠海、汕头、清远、惠州、肇庆、东莞、佛山、韶关、河源、中山、茂名、梅州、潮州)、广西(南宁、桂林、柳州、梧州、河池、玉林、百色、钦州、贵港)、海南(海口、三亚)、重庆(重庆、涪陵、万州、永川、合川)、四川(成都、南充、绵阳、泸州、西昌)、贵州(贵阳、遵义、毕节、铜仁、六盘水、都匀)、云南(昆明、曲靖、大理、红河州、普洱、西双版纳、临沧、玉溪、昭通、丽江)、西藏(拉萨)、陕西(西安、宝鸡、咸阳、延安、汉中、渭南、榆林、安康)、甘肃(兰州、张掖、天水、庆阳、武威、酒泉、陇南、平凉)、青海(西宁)、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奎屯、阿克苏、喀什、伊犁、阿勒泰、塔城、库尔勒、克拉玛依、和田、哈密、吐鲁番、石河子、博乐、昌吉)。
(二)考报名流程
在线申请账号——选择报考城市及科目——选择支付方式(在线支付/邮局汇款)——确认缴费成功——报名成功
(三)报名时间
2019年上半年:
银行业从业人员:2019年3月11日9:00至5月3日17:00
非银行业从业人员:2019年3月11日9:00至5月3日17:00
2019年下半年:
银行业从业人员:预计2019年8月份左右
非银行业从业人员:预计2019年8月份左右
(四)考试费用:80元/科
二、考试信息
(一)考试科目(可任意选考):《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银行业专业实务》。其中,《银行业专业实务》下设《个人理财》《公司信贷》《个人贷款》《风险管理》《银行管理》5个专业类别。
(二)考试时间:
2019年上半年:
6月1日 :
9:00-11:00 《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
《银行业专业实务》风险管理科目
13:00-15:00《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
《银行业专业实务》公司信贷科目
16:00-18:00《银行业专业实务》个人理财科目
6月2日 :
9:00-11:00 《银行业专业实务》个人理财、银行管理科目
13:00-15:00《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
16:00-18:00《银行业专业实务》个人贷款科目
在同一时间考试的两个科目不能同时选择,请考生报名时注意。
(三)考试时长:120分钟
(四)考试方式:计算机考试
(六)考试大纲《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和《银行业专业实务》下设科目《个人理财》《公司信贷》《个人贷款》《风险管理》《银行管理》考试大纲可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和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网站查询。考试大纲是考试命题的依据,考试范围原则上不超出大纲范围,但不局限于教材内容。
(七)辅导教材
《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辅导教材为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2019版《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该教材初、中级适用。
《银行业专业实务》—个人理财辅导教材为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2019版《个人理财》(初级)。
《银行业专业实务》—风险管理辅导教材为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2019版《风险管理》。该教材初、中级适用。
《银行业专业实务》—银行管理辅导教材为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2019版《银行管理》(初级)。
《银行业专业实务》—公司信贷辅导教材为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2018版《公司信贷》。该教材初、中级适用。
《银行业专业实务》—个人贷款辅导教材为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2018版《个人贷款》。该教材初、中级适用。
上述辅导教材均为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统编,教材在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中国金融出版社网上书店、当当网、京东商城等网站同步发行。如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所填资料若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有权取消其当次考试资格和所有成绩。
(二)已参加过往次考试的考生可凭原报考账号(或身份证号)和密码直接登录报名系统报名。
(三)为实现属地化管理,原则上不允许跨省报考,考生应在目前工作所在地或生活所在地报名考试。如确有必要跨省报考,在报名过程中做出相应的选择后,请如实详细填写跨省报考理由,提交申请3个工作日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方可进行跨省报考。选择跨省报考的考生名单将由我会统计整理后,在我会、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进行备案。
(四)考试实行2次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需在主办方举办的连续两次考试中通过《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与《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下任意一个专业类别方可取得《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五)请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注意认真核对个人身份证号码、所在单位等关键信息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避免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和电子发票无法报销等问题。
(六)本次考试在上述230个城市开设考点,请考生就近选择报考城市。由于考试机数量限制,各考点报满后不再接受报名。
(七)考生可通过在线支付的方式进行缴费,缴费必须在2019年5月3日17:00前完成。
(八)请考生注意协调个人工作时间,避免与考试时间发生冲突。
四、特别提示
(一)准考证打印
2019年5月27日9:00至6月2日18:00,考生凭报名时获取的账号和密码登录银行业专业人员资格考试页面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退考
已缴费并被确认报名有效的考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可于2019年5月3日17:00前在线进行退考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退考。退款在退考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后退回。
(三)发票寄送
资格考试报名费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考生在当次考试结束后,可通过电子发票系统直接申请并打印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只可在本年度内申请,跨年度将无法申请。原集体报名发票申请方式不变。
(四)考试信息
考生报考期间,请及时登录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查询最新信息,以免错过重要信息通告。
(五)考生咨询
考生在报名期间,如遇忘记登录账号及密码、无法缴费等技术性问题,请拨打上海技术中心客服热线。
五、其它
本须知由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熟悉考试场地及环境熟悉考试场地及环境。
考生务必要提前到达考场,对考场的情况进行充分的熟悉。同时要对考场的硬件情况和所使用的相关软件的情况进行了解。
关于以下一些问题应当进行了解。
1. 考场使用的计算机你是否熟悉?如何开机,如何进入考试系统都是应该熟练掌握的。键盘的手感如何?
2. 如果键盘的手感不好,应想办法增加练习机会,尽可能使不舒适感减少。否则考试时不仅影响速度,更影响情绪。对考试系统所使用的操作系统你是否熟悉,如果不熟悉,应尽快练习掌握。
3. 你所习惯使用的汉字输入法是否加载了?如果没有加载,应与考场工作人员或负责人联系,要求加载。个别输入法可能还需考场工作人员加装相应软件,因此一定要在考试前准备好。
4. 你所考的语言考场是使用的什么版本,如何调用,也应考前就弄清楚。如果考场所使用的软件是你所不熟悉的,一定要想办法迅速熟悉起来。
二、考生应学会并习惯使用帮助系统。
学会熟练使用帮助系统不仅对考试有好处,对实际使用各种软件都大有益处。新软件层出不穷,而且功能复杂,使用时必须依靠强大的帮助功能才能迅速掌握并充分发挥其功能,不会使用帮助系统而要用好任意一款较大的软件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三、上机答题应该注意的问题。
上机考试的评分是以机评为主,人工复查为辅的。机评能保证公正性,但却存在呆板的问题,有时可能因为出题者考虑不周出现错评的情况。考生做题时应充分考虑到这些情况。
怀疑题目有错要及时反映,上机考试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出题时可能有错误。虽然这个错误在整体上所占比例很小,但具体到考生个人,影响就大了。因此如果怀疑题目有错,一定要及时向监考人员反映。得到监考人员认可后,可考虑申请参加下一场考试(重新抽题,将不是该套题目)。
四、考试分数当场进行评分。
最后,考试结束不要急于离开,为了切实保护考生利益,在每场考试结束后会立即评分(机评),并将得分为零分的考生名单予以公布。除非监考人员确定是考生完全不会做或故意得零分,多数考点会给得零分考生一次重考的机会。因此考试完毕(尤其是提前时间较多的考生),一定要耐心等待评分结果公布再离开。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可进入候考场所待考。监考人员将在开考前45分钟内为考生逐一拍照,请考生听从监考人员安排按顺序入场,并核验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2. 考生拍照完毕进入考场后,如需离开考场必须携带准考证与有效身份证件,再次进场时需向监考老师出示。
3.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护照),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入座后将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4.考试开始2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20分钟内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将不再接受该准考证号登录。
5.考试过程中,系统将提供电子计算器,考生可选择使用鼠标方式或是数字键盘方式对其进行运算操作;同时,考场备有专用演算草稿纸,考生需自带演算用笔。严禁考生将任何资料、纸张、计算器及各类无线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统一存放在指定处,违者按作弊论处。
6.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演算草稿纸。考生在演算草稿纸上必须填写自己的姓名及准考证号,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
7. 考生遇到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涉及试卷内容。
8. 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或吃东西,不得自带水或食物进入考场。
9.考生在考试期间如需上厕所,应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在得到监考人员的允许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出入考场,再次进入考场时需向监考人员出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
10.考生不得中途退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可提前提交试卷,并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抄录试题,演算草稿纸必须上交监考人员,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作弊论处。提前交卷退场者需服从监考人员指挥,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考场纪律》。考试过程中所有考场均有摄像设备全程监控。
1.考生在考试期间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监考人员提出批评和警告,并按要求立即改正。
2. 在考试中考生由于以下行为之一,连续两次受到批评和警告的,监考人员将告知考生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并有权要求其退出考场,违纪情节严重的将由监考人员上报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记入个人从业操守档案,由认证办公室取消其两年的报考资格:
(1)夹带、偷看、传递纸条或协助他人作弊;
(2)交头接耳、互打手势、传递信号等;
(3)抄袭或者试图抄袭带入考场的笔记、书本、电子仪器等;
(4)与考场内外任何人士通讯或试图通讯的行为;
(5)其他考试作弊行为。
3. 在考试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考生,监考人员将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及成绩,要求其退出考场,并将其违纪行为上报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记入个人从业操守档案,由认证办公室取消其两年的报考资格:
(1)替考和被替考的行为;
(2)集体舞弊的行为;
(3)使用假身份证件或提供假证件的行为;
(4)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
(5)未经许可擅自中途离开考场的行为;
(6)将演算草稿纸带出考场;
(7)严重扰乱考试秩序,危及考试工作人员安全。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建设的进程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的建设已经走过将近8个年头。
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组织专门的研究班子,对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制度建设做了大量的探索工作。
2005年5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复,同意由中国银行业协会重新启动该项工作。
2006年1月25日,中国银监会刘明康主席到协会视察工作时明确提出,中国银行业协会首要任务是把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建立起来。
2006年2月23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召开第五次会员大会,将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列入工作重点和“十一五”规划。
2006年5月10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报告和成立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的议案。与此同时,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工作小组制定了《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暂行规定》等制度性文件,考试大纲等。
2006年6月6日,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成立,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出任认证委员会主任委员,工、农、中、建、交五家银行的法人代表和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出任认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06年7月31日,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成立。
2006年8月27日,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专家委员会成立。
2006年11月18日,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在全国范围内举办个人理财和风险管理两个科目的试点考试。
特别值得说明的是,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受到社会各方的关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都对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调研和论证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国内有关高等院校为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大纲的拟定及题库的前期建设工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许多国外及港澳金融机构在智力、技术、资金等方面与协会开展合作。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性原则,要逐渐统一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使其更加规范、客观和公正;二是权威性原则,要建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银行业从业资格认证领导机构,以行业公认的方式制定相关资格考试规则,使资格认证制度适用于各类银行机构;三是行政与市场相结合的原则:资格认证工作将在中国银监会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吸收和借鉴市场成熟的经验及手段,逐步建立健全市场化的认证体系;四是整体规划、逐步推开、分步实施的原则: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要从长计议,整体规划,先试点,再分步实施,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的基本构成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由四个基本的环节组成,即资格标准、考试制度、资格审核和继续教育。
首先,开发资格认证标准。标准的开发基于这样的理念,即一家银行之所以能够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它真正的基础在于:必须保证它的每一位员工都符合相应的标准。每一个银行业从业人员都应该具备良好职业操守,并自学遵守法律法规,都应该具有较宽广的从业知识,同时在特定的专业技术领域受到过基本训练。即便是最具基础性的从业资格标准,从业人员在达到上述目标时也需要指导。作为行业自律组织,中国银行业协会有责任去指引银行业从业人员朝向这些能够满足行业发展需求的目标前进。
其次,围绕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试制度。认证考试制度建设要达到两个目标:一是依据客观而订的标准,建立能够有效地测试和评定受试者综合水平和能力的合理的试题结构,二是要以受试者容易参加并且经济的方式推广认证考试。
第三,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是资格审核。通过相关科目考试后的从业人员,还要接受从业纪录资格审查,最终确定是否能够获得资格证书。因此,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不仅仅是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证明,同时也说明了证书持有者具有良好的从业记录。
第四,为了使从业人员始终保持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准,要求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每年由专家遴选出银行业发展中出现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技能,对持证人员进行培训,以保证持证人员知识和技能的更新。持证人员接受的继续教育将作为证书有效的一项重要内容。
中国银行业协会(China Banking Association,CBA)成立于2000年5月,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批准成立,并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是中国银行业自律组织。2003年中国银监会成立后,中国银行业协会主管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变更为中国银监会。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在华外资金融机构,承认《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会员;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承认《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准会员。
截至2009年8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共有132家会员单位和1家观察员单位。会员单位包括: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外资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公司。观察员单位为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由参加协会的全体会员、准会员组成。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为理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1名、专职副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组成。协会设监事会,由监事长1名、监事若干名组成。
中国银行业协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处共有10个部门,包括办公室、宣传信息部、自律部、维权部、协调部、教育培训部、农村合作金融工作联络部、国际关系部、计划财务部、热线服务部。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银行业协会设立8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法律工作委员会、自律工作委员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保理专业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