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财政局

更新时间:2024-09-13 07:42

雅安市财政局位于雅安市,对雅安市的作用主要可以归结为四个方面: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经济稳定职能及经济发展职能。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等,下同)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的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并组织执行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并组织实施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税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十三、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市财政业务培训。

十四、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保密、信息、新闻宣传、交办督办、政务公开和信访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退休人员工作。

(二)综合科。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贯彻落实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三)法规与税政科。研究提出财税立法建议。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市税政事项。负责提出地方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开展税源调查分析。贯彻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全市关税政策事项,并参与提出关税政策建议。

(四)预算科。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对区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

(五)债务管理科(市外国政府贷款办公室)。拟订全市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债券管理、风险防控、统计分析、考核评价、信息公开和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监管等工作。按权限承担地方债券发行、兑付等管理工作。承担经济合作和外事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市级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工作。承办涉及港澳合作与交流事务的财政有关事项。承担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承担本部门外事管理工作。

(六)国库科。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市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

(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拟订全市政府采购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管理评审专家、供应商信息库。负责审核市级政府采购预算。核准市级政府采购方式。监督管理市级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八)经济建设科。承担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商务、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

(九)行政政法科。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十)科教与文化科。承担宣传、文化体育和旅游、科学技术、教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市级财政民口科技资金和市属高校等财政教育资金

(十一)社会保障科。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二)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科。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地灾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十三)农业农村科。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开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十四)资产管理科。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

(十五)金融科。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负责制定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负责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

(十六)金融资本管理科。承担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职责,依法依规行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能。拟订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等。承担按权限管理的国有金融企业党的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有金融资产产权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财务监督管理、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七)会计科(行政审批科)。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管理全市会计人员的考试和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全市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市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十八)财政监督检查科。牵头建立财政监督制度机制。负责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行业执业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九)绩效管理科。牵头建立绩效管理制度机制。承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工作,督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工作。

(二十)信息中心。负责规划和实施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市级金财专网的运维管理和全市金财综合业务系统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信息系统日常运行管理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

现任领导

姓名:廖勇

职务:局长

分工:主持全面工作。

姓名:彭韵叶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协助局长分管科教与文化科、社会保障科、资产管理科、评审中心。

姓名:刘永

职务: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分工:协助局长分管综合科、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科、农业农村科、会计科、财政监督检查科、绩效管理科。

姓名:曾文碧

职务: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雅安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分工:主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姓名:康藜

职务: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分工:主持机关党委工作,负责办公室、金融科、金融资本管理科、信息中心、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机关党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雨城区上里镇郑湾村帮扶工作。

姓名:张小春

职务:副局长

姓名:王廷科

职务:副局长(2024年9月起任,试用期一年)

所获荣誉

2017年11月,雅安市财政局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12月24日,被授予“2019年度四川省抗击重大自然灾害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3月,获得“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2022年1月,被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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