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校车标准

更新时间:2023-11-25 15:52

国家标准委员会发布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该标准旨在提高小学生上下学的安全性。在此之前,中国并没有小学生校车安全标准,通常由适用于成人的客车直接接送小学生或者简单改造后成为“校车”。

校车介绍

专用小学生校车是设计和制造上专门运送不少于10人的小学生校车,且应有统一标牌。

为确保小学生的安全,专用校车标准要求每个小学生座位必须安装安全带,如果车上装有能开启每个座位安全带的集中控制装置,其操纵件应在驾驶员可操控范围内,并且该装置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影响每个安全带的正常操作功能。

标准还要求每辆校车上至少应安装一个照管人员座位,当座位数超过40个时,应至少安装两个照管人员座位。

专用小学生校车还必须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该装置俗称“汽车黑匣子”,可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并可以通过接口实现数据输出。

此外,标准还对校车座椅、出口等给出具体要求,该标准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标准

汽车行驶记录仪国标GB/TGBT 19056-2003和交通运输部JT/T 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808-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系统车载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标准。

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参考美国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FMVSS 222:1998《校车乘员座椅及碰撞保护》、FMVSS 111:2004《后视镜》。

本标准实施的过渡期要求:

本标准第4.2条对上部结构强度的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郑州宇通客车

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旅行车有限公司、江苏快乐客车有限公司、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牡丹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扬州亚星商用车有限公司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李弢、王欣、孙鹰、李维菁、周政平、刘仁喜、张金文、陈涛、胡芳芳、陶荣华、唐京玫、邓玉林、

陆云龙、陈庆娣、徐文健、彭建斌、赵卫丽、蒋玲

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专用小学生校车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专用小学生校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406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氧指数

GB/T 4780 汽车车身术语

GB/T 5454 纺织品 燃烧性能试验 氧指数法

GB 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T 8627-2007 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

GB/T 12428 客车装载质量计算方法

GB 13057 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GB 13094-2007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 14166 机动车成年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

GB 14167 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

GB 15083 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5084 机动车辆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

GB/T 17578 客车上部结构强度的规定

GB 18986-2003 轻型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T 19056 汽车行驶记录仪

GB XXXXX 专用小学生校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QC/T 633 客车座椅

3 术语和定义

GB/T 4780、GB/T 12428、GB 13094-2007、GB 18986-2003、QC/T 633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

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校车 School bus

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幼儿园、小学、中学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按乘坐对象分为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和其他校车,按车辆属性分为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

[GB 7258第2号修改单,定义3.2.10]

3.2

小学生校车 School bus for schoolchildren

运送小学生上下学的校车。

[GB 7258第2号修改单,定义3.2.10.2]

3.3

专用校车 Special school bus

设计和制造上专门用于运送学生的校车。

[GB 7258第2号修改单,定义3.2.10.3]

3.4

专用小学生校车 Special school bus for schoolchildren

设计和制造上专门运送不少于10人的小学生校车。

3.5

护板 Fender 具有防护、装饰作用的板件。

4 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防火措施

4.1.1.1 发动机舱、燃油箱、燃油供给系统、电气设备与导线、蓄电池、灭火器应分别符合GB 13094-2007中4.4.1~4.4.6的要求。在排气系统或其它明显的热源周围100mm 内不允许有可燃材料,除非将其有效屏蔽。

4.1.1.2 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满足:

4.1.1.2.1 按GB 8410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时,材料的最大水平燃烧速度≤70mm/min。

4.1.1.2.2 内饰材料的氧指数OI≥22%:

(a) 针对纺织品及塑料、橡胶类涂附织物,试样应从距离布边1/10幅宽的部位剪取,每个试样的尺寸为150mm×58mm。对因尺寸太小无法按照规定尺寸制样的产品不做此条要求。试验方法按GB/T 5454的规定执行。

(b)其它塑料材料,试样应按照表1规定取样。对因尺寸太小无法按照规定尺寸制样的产品不做此条要求。试验方法按GB/T 2406的规定执行。

4.1.2 安全带

4.1.2.1 每个小学生座位应安装安全带。安全带应符合GB 14166的规定,安全带固定点的强度应满足GB 14167中M2类车辆的要求。

4.1.2.2 如装有能开启每个座位上安全带的集中控制装置,其操纵件应设置在驾驶员可操作范围内,并且该装置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应影响每个安全带的正常操作功能。

4.1.3 照管人员座位

专用小学生校车(以下简称为“校车”)应至少安装一个照管人员座位,当座位数超过40个时应至少安装两个照管人员座位,照管人员座位的布置应靠近通道,分别位于车辆前部、中部或者后部。照管人员座位应有永久性标识。

4.1.4 行驶记录仪

支撑材料

非支撑材料

4.1.1.2.3 塑料类内饰材料烟密度等级(SDR)≤75,试验方法按GB/T 8627-2007的规定执行。

校车应装有行驶记录仪并满足GB/T 19056的要求。

4.1.5 车窗

校车车窗的固定形式应为下半部分固定,也可为全封闭车窗。

4.1.6 装载质量

小学生的装载质量按48kg(含随身行李)计算,车组人员的装载质量按75kg计算。

4.1.7 其它

车长小于6m的专用校车的车身应为两厢式车身,且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应位于车辆前风窗玻璃最前点以前。双层客车铰接客车不应作为校车。

4.2 上部结构强度

上部结构强度应符合GB/T 17578的要求。

4.3 座椅

4.3.1 长条座椅(指座垫、靠背均为条形的供两人或多人乘坐的座椅)作为小学生座位使用时,每人座垫宽应不小于350mm;单人座椅座垫宽应不小于400mm。

4.3.2 座椅深应不小于350mm,座垫高应为280mm~380mm(轮罩处的座椅可例外),靠背高度应不小于710mm。

4.3.3 小学生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应满足GB XXXXX的要求。

4.3.4 小学生座椅应纵向布置(与车辆前进的方向相同)。座椅垫面不应前倾,靠近通道的座椅还应在通道一侧设置平行于椅垫面的座椅扶手,扶手距离座垫为160mm~180mm。

4.3.5 驾驶员座椅和照管人员座椅应分别符合GB 15083和GB 13057 的要求。小学生座椅不应是易折叠的单人座椅。

4.3.6 如果校车上设有协助行动不便和/或使用轮椅的学生的装置,则应符合GB 13094-2007中附录A的要求。

4.4 护板

4.4.1 在座椅R点前方,沿纵向水平方向610mm的范围内没有另一座椅的后表面时,应在该座椅位置前安装护板。护板上缘距地板高度应不小于其后座椅高度,下缘距离地板高度应不大于200mm,宽度应能包括前排此类座椅椅背对应的宽度。

4.4.2 按GB XXXXX规定的座椅前倾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后,护板应满足:

(a) 护板的变形不应妨碍车门正常开关。

(b) 护板的任何安装固定点不应脱开。

(c) 护板的任何部件不应分离。

4.5 出口

4.5.1 出口的最少数量

为满足紧急情况下的乘员撤离和车外救助,校车出口的最少数量均应符合表2的规定。

4.5.2 乘客门数量

至少应有两个车门,其中至少一个为乘客门。乘客门的最少数量见表3。

4.5.3 撤离舱口数量

4.5.3.1 乘员数小于33人的校车前围和后围应至少有一个出口,否则应设置一个撤离舱口。

4.5.3.2 乘员数不小于33人(含33人)的校车应设撤离舱口。撤离舱口的最少数量见表4。

4.5.4 出口的位置

4.5.4.2 车辆的左侧、右侧至少各有一个出口。

4.5.4.3 乘客区的前半部和后半部应至少各设一个出口。

4.5.4.5 若车顶或地板上设有一个撤离舱口,应位于车辆中部范围内(该范围的长度等于车长的1/2);若设有两个撤离舱口,二者相邻两边之间距离(平行于车辆纵轴线测量)至少2m。

4.5.5 出口的最小尺寸

各种出口的最小尺寸应符合表5的规定。

4.5.4.1 乘客门应设置在车辆右侧或后围。

4.5.4.4 双引道门应计为两个车门,每个双窗或多窗应计为两个应急窗。

4.5.6 技术要求

4.5.6.1 乘客门技术要求

乘客门应符合GB 18986-2003中4.4.4~4.4.5的要求。

4.5.6.2 应急出口技术要求

(a)应急门应符合GB 13094-2007中4.5.6的要求;

(b)乘员数小于33人的校车,应急窗应符合GB 18986-2003中4.4.7的要求;乘员数不小于33人(含33人)的校车,应急窗应符合GB 13094-2007中4.5.7的要求;

(c)撤离舱口应符合GB 13094-2007中4.5.8的要求。

4.5.7 应急出口的开启

应急出口的锁止装置应能从车内和车外手动解锁开启,解锁力和开启力应不超过178N。

4.5.8 应急出口标识

4.5.8.1 每个应急出口处应在车内标示“应急出口”或国际通用符号。

4.5.8.2 乘客门和所有应急出口的应急控制器应在车内用符号或清晰字样标示。

4.5.8.3 在出口的每个应急控制器处或附近,应有关于操作方法的清晰说明。

4.6 车内布置

4.6.1 乘客门引道

4.6.1.1 从乘客门向车内的延伸空间应允许垂直平板1或铅垂平板2(见图1)自由通过。铅垂平板正面的移动方向与乘客出入方向一致。

4.6.1.2 当垂直平板1(或2)的中心线从起始位置移过300mm,将平板底部接触踏步表面并保持在此位置。

4.6.1.3 用来检查通道空间的圆柱体(见图3)从通道开始沿乘员离开车辆的运动方向移动,直到其中心线达到最上一级踏步外边缘所在的垂直平面或上圆柱接触垂直平板1(或2)(以先出现为准),并保持在此位置(见图2)。

4.6.1.4 在上述位置的圆柱体同4.6.1.2所述位置的垂直平板1(或2)之间应允许垂直平板3自由通过(见图2)。垂直平板3的形状和尺寸与4.6.5所述的圆柱体的中心截面相同,其厚度不大于20mm。垂直平板3从与圆柱体相切的位置移动到其外侧板面与垂直平板1接触,其底部触及由踏步外边缘形成的平面,移动方向与乘员出入乘客门的方向一致。

4.6.1.5 上述测量装置自由通过的净空间,不应包括前向或后向座椅未压缩座垫前300mm、或安装在轮罩上的座椅前225mm范围内,高度从地板至座垫最高点的空间。

4.6.1.6 折叠座椅应在座椅打开位置时测量。

4.6.1.7 对照管人员专用的折叠座椅,若符合下列要求,则允许在其折叠位置测量:

(a)在车上清楚地标示,此座椅仅供照管人员使用;

(b)座椅不使用时应能自动折叠,以便满足4.6.1.1~4.6.1.5 的要求;

(c)无论该座椅处于使用位置或折叠状态,其任何部位均不应位于驾驶员座椅(处于最后位置时)座垫上表面中心与车外右后视镜中心连线所在的垂直平面的前方。

4.6.1.8 对于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t和乘客座位数不大于18座的校车,如果每个座椅均有可抵达至少2个车门的无阻碍通路,则不必满足4.6.1.1~4.6.1.4、4.6.2.1、4.6.3.1、4.6.7.2的要求。

4.6.1.9 4.6.1.8中的无障碍通路应满足GB 18986-2003中4.5.1.7的要求。

4.6.2 应急门引道

4.6.2.1 应急门引道应符合GB 13094-2007中4.6.2的要求。

4.6.2.2 对4.6.1.8规定的校车,至应急门的通路应符合GB 18986-2003中4.5.1.6的要求。

4.6.3 应急窗的通过性

4.6.3.1 每个应急窗应能满足相应的测试量具从通道经应急窗移到车外。

4.6.3.2 测试量具的运动方向应与乘客从车辆撤出的方向一致,其正面(最大端面)应与运动方向保持垂直。

4.6.3.3 乘员数小于33人的校车,测量器具为一个长轴500mm、短轴(旋转轴)330mm的椭圆体;乘员数不小于33人(含33人)的校车,测试量具应为尺寸为600mm×400mm、圆角半径200mm的薄板,但若应急窗在车辆后围,其尺寸可改为1 400mm×350mm、圆角半径175mm。

4.6.4 撤离舱口的通过性

4.6.4.1 车顶出口

至少一个车顶出口应满足如下可接近性:用侧面与垂面成20°角、高1 600mm(边长不限定)的正四棱台测量:保持棱台轴线垂直,当其上底面位于车顶出口的开口区域内、并且不低于车顶外表面高度处时,其下底面应能接触到座椅或相应的支撑件上。支撑件可以折叠或移动,但应能锁止在其所需使用的位置。

4.6.4.2 地板出口

4.6.4.2.1 地板出口上方应有相当于通道高度(见图4)的净空间,并应满足测试量具(600 mm×400mm、圆角半径200mm的薄板)从地板上方1m的高度处畅通无阻地直接到达地面,通过时板面保持水平。

4.6.4.2.2 任何热源或运动部件距地板出口应不小于500mm。

4.6.5 通道

4.6.5.1 通道应允许测量装置(见图3)自由通过。通过时若同其它柔性物(如座椅安全带)接触,可将其移开。

4.6.5.2 如果座椅前面没有出口,此处的通道应符合GB 13094-2007中4.6.5.2的要求。

4.6.5.3 通道内允许有台阶,台阶顶部的宽度应不小于通道宽度,通道和引道表面应防滑。

4.6.5.4 对于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t和座位数不大于18座的校车,如果每个座椅均有可抵达至少2个车门的无阻碍通路,并满足GB 18986-2003中4.5.1.7的要求,则不需要通道。

4.6.6 踏步

在校车空载状态下,第一级踏步离地高应不大于350mm,允许使用伸缩踏步达到要求。其他各级踏步的高度应不大于250mm、有效深度(从该台阶前缘到下一个台阶前缘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200mm。

校车的台阶踏板(包括伸缩踏板)应有防滑功能,台阶踏板前缘应清晰可辨。

4.6.7 小学生座位的乘坐空间

4.6.7.1 座间距

4.6.7.1.1 小学生座位的座间距H:小学生座椅靠背的前面与前排座椅靠背后面之间的距离(在座垫上表面最高点所处平面与地板上方620mm高度范围内水平测量,见图4),应不小于550mm。

4.6.7.1.2 所有数据均在通过座位中心线的垂直平面内测量,且座垫和靠背都未被压陷。

4.6.7.2 座位上方的自由空间

4.6.7.2.1 每个座位均应有一垂直净空间,它是从未压陷座垫的最高点所处平面向上不小于900mm,以及从就座乘客搁脚的地板处向上不小于1 350mm(见图5),对于轮罩处和适用于4.6.1.8的校车,可减为1 200mm。

4.6.7.2.2 这个净空间应包括下述的全部水平区域:

(a)横向区域:对单人座椅,座位中心垂直平面两侧各200mm处的纵向垂直平面之间;对长条座椅,在每个座位中心垂直平面两侧各175mm处的纵向垂直平面之间。

(b)纵向区域:通过座椅靠背上部最后点的横向垂直平面和通过未压缩座垫前端向前200mm的横向垂直平面之间。测量在座位中心垂直平面进行。

4.6.7.2.3 该净空间可以不包括下列区域: (a)外侧座椅上方邻靠侧围的横截面为150mm高、100mm宽的矩形区域。

(b)外侧座椅上方邻靠侧围的横截面为一个倒置直角三角形的区域,三角形顶点位于地板上方650mm,底边宽100mm。

(c)外侧座椅的椅脚靠近侧围处,横截面积不超过2×104mm2(低地板客车3×104mm2)、最大宽度不超过100mm(低地板客车150mm)的区域。

4.6.7.2.4 该净空间应允许另一座椅靠背及其支撑件和附属装置(例如折叠桌)的侵入。

4.7 车内照明

车内照明符合GB 13094-2007中4.7的要求。

4.8 扶手

4.8.1 扶手和把手应有足够的强度。

4.8.2 扶手和把手不应有伤害乘客的危险。

4.8.3 扶手和把手的截面应使乘客易于抓紧,每个扶手的表面应防滑。

4.9 活动盖板

活动盖板应符合GB 13094-2007中4.13的要求。

4.10 视觉娱乐装置

乘客视觉娱乐装置应放在驾驶员正常驾驶位置时的视野以外。

4.11 车厢内通风

如果车厢内不能进行自然通风,应装设强制通风装置。

4.12 驾驶员视野

4.12.1 驾驶员视野应满足附录A的要求。

4.12.2 应保证驾驶员能看清后风窗玻璃后下方地面上长3.6m、宽2.5m 范围内的情况。

4.12.3 驾驶员在正常驾驶状态下应能观察到车内乘员的活动。

4.12.4 检验驾驶员视野的眼点位置的确定应符合GB 15084的规定。

(规范性附录)

驾驶员视野的试验方法

A.1 试验条件

A.1.1 校车应保证驾驶员能看清圆柱体的整个顶面。

A.1.2 圆柱体A~O的高度和直径均为0.3m;圆柱体P的直径为0.3m,高度为0.91m。

A.1.3 圆柱体的颜色应与车辆所停靠路面形成强烈的对比。

A.2 试验步骤

将圆柱体放置在A.2.1~A.2.7规定的位置上。距离为一个圆柱体到另一个圆柱体的俯视图的中心距离。

A.2.1 放置圆柱体G、H和I,使它们与一个横向垂直平面相切,该横向垂直平面是与车辆前保险杠最前方表面相切的平面。放置圆柱体D、E和F,使它们的中心位于一个横向垂直平面内,该横向垂直平面在穿过圆柱体G、H和I中心的横向垂直平面前方1.8m处。放置圆柱体A、B和C,使它们的中心位于一个横向垂直平面内,该横向垂直平面在穿过圆柱体G,H和I中心的横向垂直平面前方3.6m处。

A.2.2 放置圆柱体B、E和H,使它们的中心位于一个纵向垂直平面上,该纵向垂直平面穿过车辆纵向中心线。

A.2.3 放置圆柱体A、D和G,使它们的中心位于一个纵向垂直平面上,该纵向垂直平面与汽车前保险杠左侧最外侧边缘相切。

A.2.4 放置圆柱体C、F和I,使它们的中心位于一个纵向垂直平面上,该纵向垂直平面与汽车前保险杠右侧最外侧边缘相切。

A.2.5 放置圆柱体J,使它的中心在一个纵向垂直平面上,该纵向垂直平面在穿过圆柱体A、D和G的纵垂直平面的左方0.3m处,且J的中心在穿过车辆前轮轴中心线的横向垂直平面上。

A.2.6 放置圆柱体K,使它的中心在一个纵向垂直平面上,该平面穿过圆柱体C、F和I的纵向垂直平面的右方0.3m处,且K的中心在穿过车辆前轮轴中心线的横向垂直平面上。

A.2.7 放置圆柱体L、M、N、O和P,使它们的中心位于通过车辆后轴中心线的横向垂直平面上。放置圆柱体L,使它的中心在距离相切于车辆左边最外侧表面(包括后视镜系统)的纵向垂直平面1.8m的纵向垂直平面上。放置圆柱体M,使它的中心在距离相切于车辆左边最外侧表面的纵向垂直平面0.3m的纵向垂直平面上。放置圆柱体N,使它的中心在距离相切于车辆右边最外侧表面的纵向垂直平面0.3m的纵向垂直平面上。放置圆柱体O,使它的中心在距离相切于车辆右边最外侧表面的纵向垂直平面1.8m的纵向垂直平面上。放置圆柱体P,使它的中心在距离相切于车辆右边最外侧表面的纵向垂直平面3.6m的纵向垂直平面上。

(资料性附录)

参 考 文 献

GB 7258-2004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第2号修改单

大事记

2011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洪宇在“两会”上首次提交了“关于实施全国校车安全工程”的议案

2011年10月20日,教育部正式回复周洪宇,表示赞同议案的建议,正在与公安、交通等部门采取相关措施,并且已经在山东威海等6个地方启动试点

2011年11月27日,国务院要求国务院法制办在一个月内制订出《校车安全条例》

2011年12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正式公布《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2012年5月1日,校车新国标正式施行

2012年5月16日,首台新国标校车宇通下线

相关内容

5月16日上午,在“2012年北京国际道路运输、城市公交车辆及零部件展览会”上,宇通客车举行了首台新国标校车发布仪式,正式推出ZK6726DX3型幼儿校车,宣告宇通领跑进入新国标时代。宇通此次携“重磅”校车产品参展,不仅向世人展现出国产校车研发的最高技术成果,更展现出宇通客车助推校车事业的巨大决心。

一枝独秀,宇通领跑校车研发

上午10时,宇通客车的展台前人头攒动,来自社会各届的嘉宾与媒体记者齐聚一堂,共同见证首台新国标校车的发布。在人们的好奇与期待中,交通部XXX作为嘉宾与宇通客车副总王文兵先生走到场地中央,共同开启发布仪式。随着红纱徐徐落下,国内首台完全符合新国标的专用校车——宇通ZK6726DX3型幼儿校车正式亮相展会,醒目的车身在现场镁光灯的闪烁中熠熠生辉。XXX代表交通部对宇通首台新国标校车的诞生表示祝贺。

宇通客车副总经理王文兵指出,ZK6726DX3型幼儿校车是宇通公司精心打造的一款完全符合GB24407-2012校车标准的产品。它高度融汇宇通7年校车整车设计和制造实践,抽调精兵强将严格按照新国标的高要求,经行业内首家“国家级技术中心”精心打造。

据媒体报道,新版国家标准《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国内多家车企各施所长,开始了新校车研发竞赛。依托强大的技术实力与多年校车研发经验,宇通客车拔得头筹,通过严格的试验测试,率先推出国内首台符合新国标的专用校车。校车标志灯、停车示意臂、软化处理的座椅和隔板、后围安全门、车内急救箱配备、行驶记录仪录像监控系统等设施一应俱全,各项数据均达到了新国标的苛刻要求。

身怀绝技,安全性能超越国标

秉承“一切从安全出发”的设计核心,ZK6726DX3型幼儿校车一出生便站在了高起点上。不仅各项技术指标符合新国标要求,诸多安全性能设计更是超越新国标。为了让大家能全方位的体验到新国标校车在安全性、科技性等方面的优点,发布仪式后,王文兵先生邀请嘉宾与媒体记者抢先体验新款校车,现场的技术人员也讲解和演示了校车的诸多“绝活儿”。

例如,当工作人员打开车门时,校车便发出“请巡视车厢”的电子提示声。这时,如果不进行巡视,电子提示声就会变成响亮的报警声,而只有按下车厢后部的巡视按钮,报警声才会停止。工作人员介绍到,这套国内首创的“防遗忘学童系统”强制司机必须到车辆后部巡视,才能锁上车门,可有效避免将儿童遗留在车内。

而当记者做到校车驾驶位上时,便明显感觉到视野十分开阔,全景倒车镜设计使整车四周视野无死角,就连后车轮附件的环境也看的一清二楚。一位记者体验过后,中肯的评价到:“即便是新国标中没有涉及的细节,宇通也都考虑到了!尤其是这个360°无盲区设计可以避免由观察盲区导致的安全事故,非常周到和安全。”

此外,通过阻燃试验和讲解分析,新国标校车的防火阻燃内饰、金属蒙皮等多项超越国标的设计也展现无遗,获得在场嘉宾和媒体的一致赞誉。

人气爆棚,只为一睹真容

虽有其他厂商的校车产品参展,但国内首台新国标校车的“明星身份”,令得宇通ZK6726DX3型幼儿校车一经现身,立即成为全场的焦点,“谋杀”菲林无数。一位媒体记者一进展厅就直奔宇通展台,“之前在网络上看到首台新国标校车会在宇通这边展出,我今天特地来拍些新校车的照片。”

对于展台的高人气,宇通展台的工作人员笑言:“校车新国标月初开始正式实施,现在校车话题是社会热点,宇通的首台新国标校车自然也格外受关注。上午九点半开展到现在,已经有不少媒体记者过来采访、拍照了。”

王文兵在致辞中表示:“作为中国校车的倡导者和推动者,宇通公司始终坚持‘一切从学童安全出发’,将呵护融入校车设计生产的各个细节,为广大学童创造放心、舒适的安全环境,为9000万祖国的花朵保驾护航。”

宇通客车与中国校车事业共成长,2006年推出中国第一款专业校车,2008年首次推出第一辆长头造型专业校车,2012年首个推出校车360°安全系统解决方案,宇通客车一直都走在校车研发、推广的最前端。首台新国标校车的推出,对宇通客车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喻示着宇通作为国内校车行业的领头羊,将继续长期占领校车研发与生产的制高点。

对云南省禄劝县马鹿塘乡通龙小学的孩子们来说,2012年的儿童节有点特别,因为在这一天,他们收到了一份特殊的节日礼物——一辆梦寐以求的宇通“大鼻子”校车。

2012年6月1日,云南禄劝县马鹿塘乡通龙小学一片欢腾,宇通大鼻子校车的捐赠仪式在此举行,当地教育局、捐赠方郑州宇通公司以及受赠方通龙学校的相关领导出席捐赠仪式。由宇通公司捐赠的一辆崭新的“大鼻子”校车在这里正式交付学校使用。

肩负责任专业铸就安全新校车

“亲,六一儿童节就要到了,宇通将为云南马鹿塘乡通龙小学的孩子们送去一辆平安校车。”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微博5月25日发布了捐赠校车的消息。

宇通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捐赠的宇通ZK6602DXA9专用长头校车车身长度为6米,座位布局形式为25+1+1,属于中小型校车,驾驶起来轻巧灵活,可适应各种复杂路况;车身采用整车阴极电泳工艺,有效提升了车身防腐性能;同时,校车还配备储压式灭火弹、行车记录仪、双探头倒车监视器等安全设置,全面保护学童安全。尤其是车上配备宇通自主研发的安芯校车管理系统,此系统可通过监控、司机助手、上下车刷卡、行车记录等四个模块,确保安行无忧,让孩子坐得放心,家长送得安心。宇通还为新校车设置了“防遗忘系统”,它强制司机锁车时必须到车后巡视,确定孩子都已下车后,再按下按钮后车门才能关闭。此外,防火阻燃的内饰、车身骨架的金刚封闭环等多项超越国标要求的安全设计,都令孩子们的上学路更加安全。

据悉,宇通首次公开发布校车360°安全系统解决方案,从安全产品到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无忧服务等四方面努力将校车安全做到最好,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认可,而此安全系统解决方案也将被应用在本次捐赠的校车上。

大爱无私温暖护航平安上学路

禄劝县共有206所中小学,由于县城道路交通基础建设薄弱,学生周末往返家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减少学生往返次数,降低交通安全风险,该县乡镇中小学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实行“大周制”,即上10天课休息4天。

现如今,当地交通状况已经基本实现畅通,能够满足校车通行,从乡政府到通龙小学途经4公里的沥清路,4公里的水泥路。马鹿中心校位于禄劝县马鹿塘乡的东南面,现有在校生90人,教师7人,通龙村委会在中心小学就读的学生58人,这些学生需要校车集中接送。

据了解,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宇通客车”)捐赠校车的想法确定后,经过实地考察和讨论评议,于4月份与马鹿中心校达成初步协议。

宇通“大鼻子”校车的到来让马鹿塘乡通龙小学的学生们心里乐开了花。当地教育局领导向记者表示,“新校车将在各项手续办妥之后供学生乘坐使用”,届时将由马鹿中心校统一管理和调度,由中心校安排专职驾驶员,重点满足接送马鹿塘中心校通龙小学学生往返家校,兼顾接送马鹿塘乡其它小学和马鹿中学的学生。

除此之外,当地教育局对校车使用情况作出严格规定,校车为接送学生的专用车,除特殊情况必须做到专车专用,并对驾驶员考察聘用作出详细要求,保证学生平安出行。

清洗

校车行驶在颠簸的乡村道路上车内难免会进入很多空气。长安校车提醒司机朋友们要定时对校车校车空气滤清器滤芯进行清洗。

空气滤清器是用来清除空气中的微粒杂质的装置。如果吸入空气中含有灰尘等杂质就将加剧零件的磨损,所以校车必须装有空气滤清器。空气滤清器由滤芯和壳体两部分组成。

校车在尘土飞扬的沙土路面上每行驶2500km就要对滤芯进行清洗。在滤芯清洗时,应先将它从空气滤清器中拆下,然后用压缩空气由内到外将滤芯中的尘土吹净,为防止损坏滤芯,压缩空气的压力不得超过296kPa。如果滤芯积尘较多,可先使用家庭用洗涤剂进行清洗,清洗后,冲去滤芯上的洗涤剂,然后在用压缩空气将它吹干。

其他信息

国务院法制办2011年12月11日公布《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

为深化研讨,本文从义务教育内容、社会保障范围、公共财政职能和地方债券风险等角度,对发展公益校车问题,谈几点探索性意见。

一、校车非凡车 理念可强国 在已跨入21世纪第二个十年的现代社会,是否从立法层面,将中小学校车作为义务教育内容,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是检验立法者群体理念的一块试金石。其背后,则反映一国的公民理念与素质。而公民的理念与素质,从根本上决定着民族兴衰、国家强弱。 有人说:美国财政为中小学生提供校车,是因为该国富强。其实,早在真正富起来之前,美国就有公益校车。当人类没有发明汽车时,美国小学曾经使用过马车。从根本上说,能否为学童开公益校车,不是穷富问题,而是理念问题。有了先进理念,只要发明出车辆,人们即使穷,也能让学童乘坐校车。为学童开校车,可以拉动社会需求,促进国家富强。此间因果,需要详查,值得深思。 校车作为义务教育内容,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并不是说每个中小学生都必须乘坐公益校车。离学校近的,无需乘车;跨区择校的,没有公益校车运行路线。在义务教育覆盖的社区范围内,超过适宜步行的距离,才是需要乘坐公益校车的学生群体。这一群体相对学生总数的占比,学校密集的大城市较低,居住分散的农村较高。具体比例和各年度的确切人数,一经学校登记调查,立即明了。

二、财政为教育 不妨发公债 论乘坐公益校车的学生比例高低,农村比城市更需要校车。而农村财力远不及城市,这是一个尖锐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的途径,除了需要中央与省级财政一定的转移支付外,各市县财政还可依据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授权,经信用机构评级,在国内债券市场上滚动发行地方公债,筹集资金。 从世界范围看,为普及义务教育而发行公债,并非没有先例。引人深思而又颇有趣味的是:“宁可欠债,也要加强”这句邓小平同志的名言,似可作为美国校车的真实写照。其实,美国中小学的公益校车,基本上都是靠地方财政负债开动的。平均说来,美国各州发行的市政债,80%用于中小学义务教育,其中包括为学童开校车。

全球专用校车市场运行状况

校车最早起源于1837年英国的一些教会女校,这些学校为了保障学生上下学的安全,使用红色的马车来接送学生上下学。汽车工业兴起之后,学校开始逐渐采用汽车作为校车。而校车的大规模普及则发生在美国为弱势群体争取平等受教育权的平权运动当中。

国外的校车发展比较早,尤其是全球发达国家,对校车的发展非常重视,各国家出台相关的政策鼓励校车的发展,而且对校车的安全性要求也非常高,促使国外校车的技术不断完善和提高。

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

1、定员:校车不得超56人

幼儿校车的最大乘员数不超过45人;小学生校车和中小学生校车的最大乘员数应不超过56人。

其中,幼儿校车每个幼儿的体重按30公斤计算,小学生校车每个学生的体重按48公斤计算,中小学生校车的每个学生的体重按53公斤计算,每个照管人员的体重按68公斤计算,驾驶员的体重按75公斤计算。

2、外观:不得设置车外行李架

新国标将校车分为轻型校车和大中型校车,轻型校车车长大于5米且小于等于6米,大中型校车车长大于6米且小于等于12米。

校车车高不得大于3.7米,不得设置车外行李架,架铰接客车双层客车不能作为专用校车使用。专用校车应安装前、后保险杠。

3、内饰:不得有凸起毛刺

车内外不得有容易卡住幼儿和小学生手指的孔洞,不应存在可能致人员受伤的凸起、凹陷、尖角等缺陷。校车乘客门处应安装高、低扶手,扶手上不应存在可能致伤的凸起、毛刺。

乘客区侧窗至少下部二分之一应封闭,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应不小于50%,且不得张贴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

幼儿专用校车乘客区应采用平地板结构,除轮罩、检修口盖等的局部结构凸起外,地板上不得有台阶。

乘坐区、过道区和引道区域的地板覆盖层应防滑、耐磨。

4、车外顶:安装校车标志灯

校车应在车外顶部前后各安装两个黄色校车标志灯,前标志灯与车顶前部最边缘的距离应不大于40厘米;后标志灯与车顶后部最边缘的距离应不大于40厘米。灯具应有一个圆形透明灯罩且绕其垂直轴线360°发光。校车标志灯安装后不应高出车顶蒙皮上表面20厘米。

5、车后:粘贴“请停车等候”

校车应在车后围板外表面、后方车辆接近时可以看到的区域,清晰标示“请停车等候”及“当停车指示牌伸出时”红色字样。

“当停车指示牌伸出时”字样应在“请停车等候”字样的下方;“请停车等候”字样高度至少应为20厘米。“当停车指示牌伸出时”字样高度至少为13厘米。

6、空气质量:安装强制通风装置

如果不能自然通风则应安装强制通风装置。车内空气中的成分应符合规定。

允许采用具有杀菌、消除有害气体功能的空气净化装置达到空气质量的要求。

7、踏步:上车踏板不高于35厘米

在车辆整备质量状态下,从地面至乘客门的第一级踏步高度应不大于35厘米,其它各级踏步的高度应不大于25厘米。轻型专用校车的一级踏步深度应不小于23厘米,大中型专用校车应不小于30厘米。

8、座椅:需为非折叠软座椅

幼儿及学生座椅应前向布置。驾驶员座椅所处的横向垂直平面以前不得设置幼儿及学生座椅。幼儿及学生座椅在车辆横向上最多采用“2+3”布置。

幼儿及学生座椅不应是折叠座椅,每个幼儿及学生座椅应带有靠背,靠背宽不应小于座垫宽度。幼儿及学生座椅应软化。

单人幼儿及学生座椅的座垫宽度应不小于38厘米。若为长条幼儿及学生座椅,应符合每人坐垫宽至少33厘米,坐垫深至少30厘米,坐垫高大于22厘米,靠背厚度至少4厘米。

9、座间距:起码50厘米宽

《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幼儿校车座椅的座间距应不小于50厘米,小学生校车座椅的座间距应不小于55厘米,中小学生校车座椅的座间距应不小于65厘米,照管人员的座间距应不小于65厘米。

10、应急出口:左右至少各一个

专用校车应只有一个乘客门并位于右侧前后轮之间。为方便撤离和车外救助,车辆的左侧、右侧应至少各有一个出口。乘客区的前半部和后半部应至少各设一个出口。后围应至少有一个出口。出口包括应急门、应急窗和顶部撤离舱口。大中型校车还应装有顶部撤离舱口。

11、照明:应配两条照明线路

车内照明应覆盖全部乘客区、车组人员区。

至少应有两条内部照明线路,当一条线路出故障时不应影响另一条线路的照明。

12、行驶记录仪:具备卫星定位功能

新国标要求,校车应安装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行驶记录仪的显示部分应易于观察,数据接口应便于移动存储介质的插拔。

校车应安装车内和车外录像监控系统,应有倒车语音提示系统。

13、安保:配灭火器和急救箱

乘员舱内应配备灭火器,应保证至少一个照管人员座椅附近和驾驶员座椅附近各有一只至少2公斤重的干粉灭火器

校车内应设计至少一个急救箱的安装位置和安装支架。急救箱安装位置处应清晰标示“急救箱”或国际通用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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