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更新时间:2024-09-18 09:31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华老字号“同仁堂”所在公司的全称。同仁堂是中药行业著名的老字号,创建于清康熙八年( 1669年),在三百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历代同仁堂人恪守“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 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传统古训,树立“修合无人见 存心有天知”的自律意识,确保了同仁堂金字招牌的长盛不衰。自雍正元年(1721年)同仁堂正式供奉清皇宫御药房用药,历经八代皇帝,长达188年,造就了同仁堂人在制药过程中兢兢小心、精益求精的严细精神,其产品以“配方独特、选料上乘、工艺精湛、疗效显著”而享誉海内外。

公司规模

同仁堂拥有境内、外两家上市公司, 连锁门店、各地分店以及遍布各大商场的店中店六百余家,海外合资公司、门店20家,遍布14个国家和地区,产品行销4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北京 大兴、亦庄刘家窑通州昌平,同仁堂建立了五个生产基地,拥有 41条生产线,能够生产26个剂型、1000余种产品。 全部 生产线通过国家 GMP认证,10条生产线通过澳大利亚TGA认证。2004年 投资1.5亿港元设立的境外生产基地---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于2005年底通过了GMP认证,为实现生产、研发和营销的国际化打下了良好基础。

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亚商企业咨询有限公司香港创业板表现最好的股票之一,企业实现了良性循环。

同仁堂集团被国家工业经济联合会和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推荐为最具冲击世界名牌的 16家企业之一,被中宣部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集团领导班子被中组部和国务院国资委授予“四好领导班子”; 同仁堂被国家商业部授予“老字号”品牌,荣获“2005CCTV我最喜爱的中国品牌”、“2004年度中国最具影响力行业十佳品牌”、“影响北京百姓生活的十大品牌”,“中国出口名牌企业”。2004年被中宣部、国务院国资委确定为十户国有重点企业典型经验之一,2006年同仁堂中医药文化进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同仁堂 的 社会认可度、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高。

发展前景

同仁堂已经形成了在集团整体框架下发展的现代制药工业、零售医药商业和医疗服务三大板块,配套形成了十大公司、两大基地、两个院、两个中心的“ 1032工程”。同仁堂人有信心有能力把同仁堂集团建设成为以现代中药为核心,发展生命健康产业、国际驰名的中医药集团,通过全面提升同仁堂现有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水平,实现中医药现代化发展的新格局。 面对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新形势,同仁堂人决心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继续弘扬同仁堂的优良传统,为振兴中药事业做出贡献。

机构编制

公司设置17个部室,分别为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品牌管理部、战略管理部、综合办公室、运营管理部、营销管理部、创新发展部、投资管理部、法律合规部、质量管理部、安全工装环保部、财务管理部、审计部、信息化管理部。

 公司所属1个预算单位,为北京医药职工大学(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校)。成立于1982年6月,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医药行业专科学历教育,培养高级技术应用人才,以及相关专业技能培训、技能等级认定;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等。单位内设18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部、教学管理部、药学系、中药系、教学实验中心、招生办公室、培训部、电教信息中心等部门。公司所属事业单位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81人,

发展历史

一六六九年 (清康熙八年)乐显扬创办同仁堂药室。

一七零二年 乐凤鸣将药铺迁至前门大栅栏路南。

一七零六年 乐凤鸣在宫廷秘方、民间验方、祖传配方基础上总结前人制药经验,完成了《乐氏世代祖传丸散膏丹下料配方》一书,该书序言明确提出‘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训条,成为历代同仁堂人的制药原则。

一七二三年 (清雍正元年)由皇帝钦定同仁堂供奉清宫御药房用药,独办官药,历经八代皇帝,188年之久。

一九四八年 乐氏第十三代传人乐松生接任同仁堂经理。

一九五四年 同仁堂率先实行了公私合营。

一九五五年 同仁堂经理乐松生在中南海受到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的亲切接见,同年被选为北京市人大代表,并出任北京市副市长。历任全国一、二、三届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任委员。

一九五六年 乐松生经理代表北京工商界在天安门城楼向毛泽东主席、刘少奇主席、周恩来总理递交北京市私营企业全面实行公私合营的喜报

一九五七年 同仁堂中药提炼厂正式成立,开创中药西制的先河。

一九七九年 同仁堂厂、店 牌号得以恢复。

一九八五年 北京市政府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同仁堂成立315周年庆祝大会。党中央、国务院对二月 北京同仁堂非常关心,对这次纪念活动十分重视,李先念、彭真、乌兰夫、王震、薄一波 郑天翔、方毅等国家领导人为同仁堂题词达30余幅。一九八九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同仁堂”为驰名商标,受到国家特别保护,“同仁堂”商标还是中国第一个申请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商标,大陆第一个在台湾申请注册的商标。

一九九一年 同仁堂制药厂晋升为国家一级企业。

一九九二年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组建成立,8月19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集团成立大会,七月 江泽民主席为同仁堂题词,“发扬同仁堂质量第一的优良传统,为人民保健事业服务”。

一九九七年 国务院确定120家大型企业集团为现代化企业制度试点单位同仁堂作为全国唯一一家中医药

企业名列其中。

一九九七年 六月 由集团公司六家绩优企业组建成立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年七月,同仁堂股票在上证所上市,这标志着同仁堂在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进程中迈出重要步伐。

一九九七年 十二月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八条主要生产线通过澳大利亚GMP认证,为同仁堂产品进一步走向世界奠定了基础。

一九九九年 二月 同仁堂发展委员会成立。委员会的宗旨是:立足全国、面向世界、着眼未来,提高同仁堂产品的科技含量,为同仁堂在21世纪的腾飞提供拥有知识产权的“重磅产品”。

二零零零年 三月 同仁堂大厦落成

二零零零年 五月 成立了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同年10月在香港创业板上市,实现了国内首家A股分拆成功上市。

五月 成立了同仁堂麦尔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开始了向生物工程领域的初步探索。

十月 在香港成立了同仁堂和记(香港)药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同仁堂产品进入国际主流市场迈出了关键一步。

二零零一年 六月 与崇文区卫生局合作,组建北京同仁堂崇文中医医院,并于 6月18日正式揭牌,标志着同仁堂在实现中医中药有机结合方面,正在进行有益探索。

二零零一年 七月 由北京市政府授权的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揭牌。这标志着同仁堂实现了规范化的公司制的转变,也是体制上的一次重大变革。

二零零二年 北京同仁堂股份公司、科技公司分别被北京市科委认定为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

二零零二年 同仁堂集团启动“1032”工程。

二零零三年 在抗击“非典”及改革发展中,同仁堂企业文化进一步升华,“四个善待”、“四条标准”、 “四个抓住”新理念应运而生。

二零零四年 三月 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在香港成立。

二零二四年 九月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9月2日—9月8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其中包括英国石油公司收购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9个案件。

品牌故事

1.乐氏家族第26世之乐良才于明永乐朱棣迁都之际,由宁波迁来北京,良才是一位走街串巷行医卖药的铃医,来京后仍操此业,他娶妻杨氏,生子廷松,从此定居北京。铃医乐良才为北京乐氏宗族始祖。

2.乐廷松继承其父的铃医衣钵,为适应大城市的医药需求,开始学习中医经典理论和方药著作。开阔知识视野,朝着正统中医药的方向转变。

3.经过乐氏两代人的奋斗,传至4世乐显杨于清代当上了清太医院吏目,号尊育,“诰封登仕郎太医院吏目,晋封文林郎,赠中宪大夫”。结束了乐氏祖传的铃医生涯。

4.乐显杨毕生致力方药,精研修合之道,体会颇深,具备了丰富的学知,经验和条件。

5.康熙八年(1669年)创办同仁堂药室,堂名“同仁”由乐显杨亲自拟定并立“同仁堂”匾,故康熙八年应为同仁堂肇始之时,乐显杨为北京同仁堂肇始之祖。

6.1688年(清康熙二十七年)乐显杨逝世。之子乐凤鸣恪守父训,接续祖业,于康熙四十年(1702年)在北京前门外大栅栏路南开设同仁堂药铺,并提出“遵肘后,辨地产,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为同仁堂制作药品建立起严格的选方、用药、配比及工艺规范。在社会各阶层迅速树立起良好信誉。

7.北京同仁堂自创办以来,名盛历数代而不衰,载誉达三百年之久,真可以说是药业史上的一个奇迹。同治十二年(1873年)杨静亭《都门纂》,光绪十六年(1890年)李虹著《朝市丛载》均对同仁堂制售的平安丸虎骨酒等有撰载,称之为一、二百年老铺,货真价实。

8.同仁堂在海内外信誉卓著,树起了一块金字招牌。利之所在,引动一些贪利之徒立铺混充“同仁”店名,或制造假药冒名售卖,扰乱市场,咸丰二年(1852年)三月,发生过于氏兄弟冒“同仁堂”之名售卖假药案。

9.同仁堂创办不久,因其配售药品疗效显著,声誉与日俱增,博得了朝廷赏识,由皇帝钦定同仁堂供奉御药房需用药料和代制内廷所需各种中成药。于是同仁堂承担了供奉宫廷用药之皇差,又称为承办官药。

10.光绪十三年(1887年)正是是年五十三岁的慈禧太后二度垂帘听政的时代。总管太监李连英奉慈禧太后懿旨,让内廷越过了御药房,直接找同仁堂订购如意长生酒,供慈禧饮用。

11.在清王朝统治时期,由于同仁堂供奉御药房,所以享受了一定的封建特权。从而,在同行业的经营方面占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其中最重要的是预领官银和增调药价。这不但帮助同仁堂克服了药物经营中的重重危机,进而使同仁堂利用这两项特权逐渐暴富起来。

12.乾隆十五年(1750年)乐礼弃世,由乐礼之妻张氏扶掖长子乐以正主管同仁堂并承办官药,缺乏经营能力,举债难支,当时由政府监办关某出面借给本银五千两以偿债务,这是宫廷对同仁堂的变相支持。

13.祁州药市为我国长江以北最大的中药材集散地,每年交易额多达二千六百余万银元。北京同仁堂曾多次担任京通卫帮会首,并因承办官药的特殊身份,再加上资本雄厚名望卓著,执成药业的牛耳。每年“春五秋七”两季交易市场都要恭候同仁堂大驾光临,才能正式开盘。

14.同仁堂最初依仗承办官药的封建特权,后又凭借自身的信誉和声望垄断祁州药市和其它中药市场二百余年,进货既精,制出的成药也必然以高价出卖,在进出两个方面,都能获取厚利,这样自然生意兴隆,财源茂盛。

15.同仁堂自清康熙八年(1669年)创立以来,历经84年间一直由乐姓独资经营,自乾隆十八年(1753年)至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这整整90年中,同仁堂先由张姓接办继而外股日增,后又历经典让,乐姓家族濒临危境,终于又在乐平泉手中恢复了祖业。

16.在乐家老铺的历史上,乐平泉是一位中兴人物。同仁堂在他的锐意经营之下,将外股全部收回,债务统统清偿,营业也日见兴旺,声誉卓著,奠定了同仁堂稳固的基础。

17.乐平泉与官府的交往就更为广泛了,上至清王候亲贵,内阁军机,各部院,下至顺天府及满营官弁,无不交往密切。为了便于与官府往来,乐平泉又捐了官街,咸丰四年(1854年)已做四品衔侯补道。光绪四年(1878年)更捐至二品典封,成为形同督府大员的“红顶商人”,实为罕见。

18.为了扩大同仁堂声誉,乐平泉可以说是用尽了心机花样,层出不穷。同仁堂祖上的传统办法是遇到会试之期,向来自全国各地的举子赠送药品(平安药),花费不多,宣传效果良好,同仁堂的药物和名声也就传播到全国各地。

19.当时在北京城每年照例要清挖一次城沟,乐平泉就在四面城门开沟的地方设立“沟灯”。每当夜临,同仁堂的红字大灯到处辉煌耀眼,既便于行人,也为社会各阶层广泛注目。留下深刻印象。达到宣传的目的。

20.乐平泉还热衷于消防公益事业,同治六年(1867年)设立同仁堂普善水会。并在光绪十四年(1888年)十二月十五日扑灭皇宫贞度门失火发挥重要作用,次日慈禧知情甚喜,谕封同仁堂普水会为“小白龙”同仁堂普善水会借此名扬京都。

21.乐平泉有一套理家治店的措施。如嫁到乐家的妇女都要参加包金裹药的工作,这为紧密地把乐氏家族的命运与同仁堂的兴衰联结为一体,构成了同仁堂家族式经营方法的一大特色,他还致力于新药研制,开拓了数十个新品种。大大丰富了同仁堂的传统药目。

22.乐平泉逝世后,乐家的家事铺务均由他的继配夫人许氏主持,这位许氏出身名门,却能事必躬亲,而且知人善用。

23.自光绪二十六年义和团火烧大栅栏,后来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同仁堂在这动乱年代里,也经历种种骚扰和磨难,直至光绪二十七年(1907年)冬,李鸿章签署了《辛丑条约》,八国联军撤兵,逃至西安的慈禧回銮,北京城内秩序恢复,许氏也率领乐氏家族自太原返京,重新整顿同仁堂。

24.大乱之后,许氏对同仁堂生产成药的质量并未放松,紫雪按占方配制在加工时需要用黄金百两,据传当时许氏就收集了家中各房金饰铸成百两,放在锅里煎煮,日夜守候。由此可见许氏严守占方操作要求,炮制药物一丝不苟的制度。

25.许氏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去世。四年后,清王朝灭亡,结束了同仁堂承办官药的皇差。自许氏去世后,同仁堂开始正式由乐家四房共管,但这并没有给同仁堂带来繁荣,倒是充分的暴露出这个封建大家族彼此之间为争夺利益与权力而发生矛盾,这种管理形式一直持续到解放初期。

26.“九一八”事变之后,北平市面萧条,同仁堂的营业也日渐衰落,虽在中药行业中依然是头面店家,但当时国统区由于恶性通货膨胀,“法币”、“金圆券”相继急剧贬值,给同仁堂造成了沉重的打击。至解放前夕,同仁堂不单设备陈旧,铺务管理陷入困境,已到了濒临破产的地步。

27.1949年 3月在同仁堂建立了基层工会,以职工代表与资方谈判的形式,敦促资方尽快领导药店恢复生产、开始营业,并推举乐松生为同仁堂经理。这使乐松生初步体会到共产党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保护政策是信实可靠,千真万确的。同仁堂在党的领导下,逐步走向社会主义企业的道路。

28.“公私合营”是建国初期国家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所采取的一种过渡形式。1954年由乐松生带头,同仁堂乐氏资方向国家递交了公私合营申请。

29.北京的解放给古老的同仁堂带来了新生。早在北京解放前夕,中国共产党的地下组织就通过关系把党对民族工商业采取保护政策的文件递送给同仁堂的负责人。

获得荣誉

1723年

1723年,(清雍正元年)由皇帝钦定同仁堂供奉清宫御药房用药,独办官药,历经八代皇帝,长达188年。

1955年

1955年,同仁堂经理乐松生在中南海受到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的亲切接见,同年被选为北京市人大代表,并出任北京市副市长。历任全国一、二、三届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任委员。

1956年

1956年,乐松生经理代表北京工商界在天安门城楼向毛泽东主席、刘少奇主席、周恩来总理递交北京市私营企业全面实行公私合营的喜报。

1985年

1985年2月,北京市政府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同仁堂成立315周年庆祝大会。李先念、彭真、乌兰夫、王震、薄一波、郑天翔、方毅等国家领导人为同仁堂题词30余幅。

1989年

1989年,“同仁堂”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受到国家特别保护。同仁堂商标还是中国第一个申请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商标,大陆第一个在台湾申请注册的商标。

1992年

1992年8月19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成立大会,江泽民主席为同仁堂题词“发扬同仁堂质量第一的优良传统,为人民保健事业服务”。

1994年

1994年,北京市经济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工业工委、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授予集团公司“北京市工业系统1994年度十佳企业”称号。

1995年

1995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经济效益纵深行组委会授予集团公司“中国的脊梁 —— 国有企业 500强”称号。

1997年

1997年,北京市经济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工业工委、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授予集团公司“北京市工业系统 1997年度双十佳企业”称号。

1997年,集团公司作为全国唯一一家中医药企业被国务院确定为120家大型企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

1997年,卫生部授予同仁堂“全国卫生系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1997年,北京市委授予同仁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1998年

1998年,全国总工会授予同仁堂“全国五一奖状”。

2000年

2000年,北京质量协会授予集团公司“先进企业”称号。

2000年,北京市企业管理协会、北京市企业家协会授予集团公司“优秀企业管理奖” 。

2000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董事长殷顺海“全国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0年,北京质量协会授予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二十周年先进企业”称号。

2000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

2001年

2001年,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01年,北京市企业管理协会、北京市企业家协会授予集团公司“先进管理奖”。

2001年,北京质量协会授予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企业质量管理优秀企业”称号。

2001年,全国医药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授予同仁堂“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2001年,中宣部把同仁堂作为诚信企业的典型在全国进行宣传。

2002年

2002年,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 授予集团公司 “向世界名牌进军 —— 十六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企业”称号。

2002年,“同仁堂”牌药品获国家经贸部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称号。

2002年,中国质量管理协会分别授予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同仁堂制药厂“全国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称号。

2002年,北京质量协会授予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质量先进企业”称号;授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规范单位”称号。

2002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

1995至2002年,北京同仁堂制药厂连续七年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命名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2002年,中国证券报社亚商企业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评定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为“2002年中国最具发展潜力上市公司50强第一名”。

2002年、2003年,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评选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先进单位”。

2003年

2003年,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授予集团公司“ 北京市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称号。

2003年,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授予集团公司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003年,集团公司荣获北京企业联合会北京市企业家协会颁发的“优秀企业管理奖”。

2003年,北京市人民政府授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质量管理先进奖”。

2003年,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中国质量管理协会“全国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奖。

2003年、2004年,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连续两年分别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确定为“守信企业”。

2003年,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被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先进单位”。

2003年,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北京新世纪认证有限公司”检查验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2003年,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被北京市委、市政府评为“首都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先进集体”。

2003年,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被中国商业联合会评为“全国商业服务业抗击非典先进单位”;评选为“全国商业服务业安全放心服务场所”。

2003年,经中国消费者报社组织评选,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获得“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突出贡献奖”。

2003年,北京市委授予同仁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03年、2004年,北京企业联合会北京市企业家协会连续 授予集团公司 “先进管理企业”称号。

2003年、2004年,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连续荣获北京质量协会、北京用户满意工程联合推进办公室颁发的“用户满意奖”。

2004年

2004年,集团公司被国务院国资委、中央宣传部确定为“全国国有企业重大典型”。

2004年,董事长殷顺海荣获中国企业联合会授予的“高级职业经理人”称号。

2004年,“同仁堂”商标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2004年度北京市著名商标”。

2004年,世界著名企业联盟确定“同仁堂”品牌为“2004年度中国最具影响力行业十佳品牌”。

2004年,世界著名企业联盟、全球华人竞争力品牌大会组委会授予 董事长殷顺海“ 2004年度中国最具影响力行业十佳企业家”称号。

2004年,中央电视台授予“同仁堂”品牌“ 2004CCTV我最喜爱的中国品牌”称号。

2004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向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颁发“2004年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证书。

2004年,北京质量协会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京质量专辑“行业代表”进行宣传推荐。

2004年,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北京新世纪认证有限公司、英国国家质量保证有限公司”检查验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004年,中国质量协会授予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称号。

2004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确认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2004年度守信企业”。

2004年,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商业联合会北京市连锁经营协会向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颁发“2004北京优秀特许品牌”奖牌。

2004年,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被北京国税局认定为“纳税信用A级”企业。

2004年,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评为“缴纳增值税千万元以上先进单位”。

2004年,由北大案例研究中心和经济观察报经过调研授予同仁堂“全国最受尊敬企业”称号。

2004年,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授予同仁堂“中国企业文化品牌建设十佳单位”称号。

2005年

2005年,“保护知识产权 —— 我们在行动”组委会确定“‘同仁堂'商标作为中国第一个驰名商标,将载入中国知识产权发展史册”。

2005年,董事长殷顺海被评选为“全国劳动模范”。

2005年,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确认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制药厂为“纳税信用A级企业”。

2005年,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关心百姓安全用药活动组委会”颁发的“百姓放心药荣誉证书”。

2005年,中国质量协会授予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2至2004年度“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特别奖

1998年至2005年,同仁堂连续八年被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标兵”称号。

2005年,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向同仁堂颁发“全国文明单位”证书。

2005年,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国唯一的中药企业被中国社会工作协会评选为首届“最佳企业公民荣誉称号

2005年,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广告协会评选北京同仁世纪广告公司为“2004-2005年度首都广告行业经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2005年,“同仁堂”品牌做为唯一的医药品牌入选由北京电视台等12家京城主流媒体主办的第二届“北京影响力”评选活动的“影响百姓生活的十大品牌”。

2005年,《香港商报》将“同仁堂”品牌做为“2005年度中国十大自主创新民族品牌”进行报道。

2005年,同仁堂职工在中国能源化学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共同举办的“全国中药调剂员技能竞赛”中囊括前三名。

2006年

2006年,在北京市商业联合会北京日报报业集团共同主办的“2005年度北京十大商业品牌”评选活动中,“北京同仁堂”荣获“北京十大商业品牌”称号。

2006年,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主办的《医药经济报》,根据 SFDA 南方所医药经济运行分析系统数据,向 2005 年销售收入(含商业)排名第九的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授予“中国制药工业百强”奖牌。

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确定,国务院批准“同仁堂中医药文化”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06年12月,同仁堂被国家商务部认定为首批“中华老字号”。

2006年12月,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授予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导班子“全国国有企业创建'四好'领导班子先进集体”称号。

2006年12月,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商业联合会北京市连锁经营协会再次授予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北京优秀特许品牌”奖牌。

2006年,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中国质量协会用户委员会“全国用户满意企业”复评。

2007年

2007年3月,在由北京大学中国品脾研究中心、中国新经济研究中心主办,世纪影响力(北京)品牌文化传播中心承办的“2006中国品牌领袖年会”上,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殷顺海荣获“国际影响力品牌领袖”大奖

2009年

2009年1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9年

2019年11月,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中医传统制剂方法(安宫牛黄丸制作技艺)”、“同仁堂中医药文化”的保护单位。

2023年

2023年9月28日,《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公布中华老字号复核结果的通知》公布,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同仁堂牌品牌通过中华老字号复核。

企业事件

2019年2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撤销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质量奖称号的通报市监质函》。函全文如下:近期,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因更换标签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使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受到行政处罚。根据《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67号)第三十二条:“获奖组织和个人两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撤销奖励并公开通报”,经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决定,现撤销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质量奖称号,收回证书和奖杯。

2024年9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9月2日—9月8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其中包括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