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校友总会

更新时间:2023-03-19 23:36

中央财经大学校友总会(Alumni Association of 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成立于1989年,第一任会长为前中央财经大学校长王柯敬教授,由中央财经大学及校友发起成立的国家一级社会团体法人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是由在学校各个时期学习和工作过的人员自愿结成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团组织。1994年10月16日在民政部登记注册。校友总会接受教育部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已经在海内外成立了包括台湾校友会和北美校友会在内的47个校友分会,在联络校友、沟通感情、支持校友建功立业、促进学校事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会长致辞

在广大校友的热情支持之下,学校决定对“校友总会网站”更新改版重新发布。这是我校校友会工作条件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必将进一步促进校友与学校、校友与校友之间的交流。这是我们自己的交流平台。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个平台,相互交流自己工作中、学习中、生活中的所获、所思,以相互学习、相互了解、增进友谊,这是我们自己的园地。我们要关心她、爱护她,积极献计献策,积极参与建设,使之根深叶茂,百花盛开,这是我们自我展示的窗口,我们借此展示学校的面貌,展示校友的形象,她将给我们留下青春和美丽,留下热情和活力,留下奋斗与足迹。

借此机会,再一次祝愿广大校友事业发达,生活幸福,身体健康。

中央财经大学校友总会会长 王柯敬

2004 年10月

主要职能

组织宗旨

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团结海内外广大校友,加强校友与母校,校友和校友之间的联系、交流和合作,进一步发扬中央财经大学忠诚、团结、求实、创新的优良传统,为母校事业的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业务范围

(一)加强母校与校友、校友与校友之间的联系;

(二)开展学术交流、科技合作和联谊活动;

(三)做好实现本会宗旨的其他有关工作等。

组织结构

理事成员

第一届

1994年10月16日,中央财经大学校友总会(原中央财政金融学院校友总会)召开了会员代表大会,经选举产生了校友总会第一届理事会。

第一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名誉会长:戎子和(财政部副部长)

会 长:王柯敬(中央财经大学校长兼)

副 会 长:宣家驹 毕朝英 姚金华 邵明钧 李毓生

秘 书 长:陈明

副秘书长:邱光信 潘宝山 倪海东

财务主管:倪海东

第二届

1999年10月17日,在中央财经大学庆祝建校五十周年校庆期间,中央财经大学校友总会召开了第二届校友代表大会,会上选举产生了校友总会第二届理事会

第二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会 长:王柯敬

副 会 长:李玉书 刘必文 李福山 李公才 李挺 王维国

秘 书 长:梁勇

副秘书长:倪海东 邱光信 潘宝山 郭有成

常务理事:(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

及淑文 王柯敬 王维国 刘必文 向可碧 朱国宪 吴玉英 张 琳

李 挺 李公才 李玉书 李福山 杨新忠 杨任远 沈若雷 邱光信

陈 明 陈辉明 郑明杰 赵东升 赵庆元 倪海东 郭有成 梁 勇

蒋金波 潘宝山

理 事:(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

于开荣(新疆) 及淑文(贵州) 王柯敬(北京) 王树臣(宁夏) 王维国(甘肃)

刘必文(北京) 刘启欣(湖南) 向可碧(云南) 朱国宪(香港) 余国信(广西)

吴玉英(吉林) 张 琳(海南) 张 斌(深圳) 张仁洲(温州) 张浩然(天津)

李 挺(山西) 李公才(四川) 李玉书(北京) 李福山(广东) 杨任远(江苏)

杨新忠(福建) 沈若雷(香港) 邱光信(北京) 陈明(北京) 陈辉明(重庆)

孟繁金(山东) 郑明杰(青海) 赵文娟(苏州) 赵文雪(河北) 赵东升(黑龙江)

赵庆元(陕西) 倪海东(北京) 浦干臣(安徽) 秦子敏(上海) 郭有成(北京)

郭良勇(浙江) 梁勇(北京) 梅建莉(徐州) 蒋金波(河南) 韩千里(湖北)

潘宝山(北京) 潘丽云(连云港)

校友总会办公室:徐丽霞

第三届

2004年10月16日,在中央财经大学庆祝建校五十五周年校庆期间,中央财经大学校友总会召开了第三届校友代表大会,会上选举产生了校友总会第三届理事会。

第三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会 长:王柯敬

常务副会长:李玉书

副 会 长:刘必文 沈若雷 赵东升 李小平 陈明 王勇 魏东

秘 书 长:梁勇

副秘 书 长:汤贡亮 赵丽芬 叶飞 郭有成

常务理事(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

王柯敬 王庆丰 王 勇 王新利 叶 飞 左绍伟 兰蓬辉 李玉书

李福山 李亚新 李小平 李 挺 刘必文 向可碧 沈若雷 陈 明

陈辉明 何仲森 吴玉英 吴炳贵 吴仰东 汤贡亮 杨新忠 张 翠

赵 亮 赵东升 赵丽芬 钟 飞 郭有成 袁文洁 贾国明 徐丽霞

倪海东 梁 勇 蒋金波 韩千里 魏东

理 事(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

孔令华 马柔君 王柯敬 王庆丰 王盛胜 王世凯 王 勇 王新利

王希龙 尤小嵘 邓先胜 左绍伟 叶 飞 兰蓬辉 李玉书 李银生

李福山 李 涛 李 挺 李小平 李亚新 李惠琼 刘必文 朱 耘

向可碧 成 进 任海龙 张志鸿 张红军 张树考 张 翠 张智军

张大力 张 利 陈辉明 陈秋生 陈 明 吴玉英 吴玉平 吴炳贵

吴仰东 何仲森 沈若雷 汤贡亮 孟繁金 陆 浩 罗 胜 武壮德

武自力 竺向东 杨新忠 郝 平 赵 亮 赵东升 赵文娟 赵丽芬

姚秀璠 胡晓锦 胡 斌 钟 飞 郭有成 钱学宁 夏凌宇 袁文洁

倪海东 贾国明 徐丽霞 梁 勇 韩千里 蒋金波 鲁 轶 潘丽云

魏 东

校友总会办公室:徐丽霞

第四届

2009年10月18日,在中央财经大学庆祝建校六十周年校庆期间,中央财经大学校友总会召开了第四届校友代表大会,会上选举产生了校友总会第四届理事会。

第三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会  长:王柯敬

常务副会长:李玉书 梁勇

副 会 长(以姓氏笔画为序):

许庆修 吴仰东 张志鸿 沈若雷 辛 国 迟兴芳 陈明 陈映茜

陈秋生 倪柏祥 徐长宁 黄锐光 鲁 轶 蓝逢辉 蔡高根

秘 书 长:安秀梅

副秘书长:汤贡亮、郭有成、杨运杰、赵凡、付梅英、杨莹

常务理事(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国华 孔令华 毛寄文 王庆丰 王希龙 王 勇 王柯敬 卢吉海

白 刚 许庆修 吕世杰 刘金明 安秀梅 吴玉英 吴仰东 张志鸿

张 翠 李小平 李玉书 李亚新 李志扬 李 挺 李福山 杨先祥

杨新忠 沈若雷 沈洪辉 辛 国 迟兴芳 陈 明 陈映茜 陈秋生

竺向东 柏学红 柯甫榕 胡志东 赵丽芬 赵 亮 赵 璐 钟 飞

倪百祥 徐长宁 殷 健 郭文革 郭有成 梁 勇 黄河柱 黄锐光

鲁 轶 蓝逢辉 缪学刚 蔡茜莉 蔡高根 潘丽云 潘来清

校友总会秘书处办公室: 徐丽霞

理事(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国华 万 刚 马海涛 孔令华 尤小嵘 方宋伟 毛寄文 王丹青

王世凯 王立鑫 王庆丰 王希龙 王 勇 王柯敬 王 罡 王盛胜

付梅英 卢吉海 卢金兰 史建平 叶志军 叶 楠 宁玉虎 白 刚

石鸿盺 刘志忠 刘金明 刘胜海 刘 荃 刘晓先 刘海堂 吕世杰

吕延强 安秀梅 江文国 池启杰 许庆修 吴玉平 吴玉英 吴仰东

吴宇超 宋雅丽 张元启 张 扬 张红军 张 利 张志鸿 张智军

张 琨 张 翠 李小平 李玉书 李玉婷 李亚新 李志扬 李 挺

李浩明 李银生 李福山 杨先祥 杨运杰 杨 杰 杨炳良 杨 莹

杨新忠 沈若雷 沈洪辉 苏国和 辛 国 迟兴芳 邰 彦 陆 浩

陈 明 陈映茜 陈秋生 陈盛桂 周 慧 武壮德 武自力 竺向东

罗 胜 姚秀璠 柯甫榕 胡兴发 胡志东 胡耀刚 荣增彦 赵 凡

赵丽芬 赵 亮 赵 璐 钟 飞 倪柏祥 夏凌宇 徐长宁 徐 京

柏学红 殷 健 郭文革 郭有成 崔立中 曹助中 曹 茜 梁 勇

章泽亮 黄兴国 黄河柱 黄锐光 傅海旭 游彩藩 鲁 轶 蓝逢辉

缪学刚 蔡茜莉 蔡高根 潘丽云 潘来清

校友总会办公室:徐丽霞

第五届

2014年10月18日上午,正值母校65华诞之际,中财各地校友代表共同出席校友总会第五届校友代表大会。校长王广谦,校党委副书记倪海东,校党委副书记、校友总会常务副会长梁勇,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校友总会副会长陈明,副校长史建平,校友总会会长王柯敬,秘书长安秀梅,学校各部门、各学院领导以及来自海内(境)外各地校友会的220多名校友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史建平副校长主持。

中央财经大学校友总会第五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

名誉会长

李金华 金人庆 戴相龙 孙志强 王柯敬

顾问(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希坤 王兴涛 牛锡明 毕朝英 朱国宪 李 挺 李玉书 李东荣

李保仁 李福山 杨文远 杨新忠 吴玉英 沈若雷 陈映茜 武壮德

郝如玉 胡志东 胡树祥 姚 遂 姚秀藩 钱中涛 高瑞科 唐文清

崔正华 程法光 缪建民 戴凤举

会 长

王广谦

副会长(按姓氏笔画排序)

史建平 刘志忠 安秀梅 陈 明 竺向东 夏凌宇 倪海东 郭志荣

黄强 黄锐光 梁 勇 蒋 成 韩 健 傅 东 蓝逢辉 蔡高根 黎同锐

秘书长

安秀梅

副秘书长(按姓氏笔画排序)

龙 悦 杜 冰 杨长汉 辛静杨 赵 璐 胡 晗 钱学宁 徐英杰

唐澍明 曾 琴 魏志刚

常务理事(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国华 于水 王勇 王强 王广谦 王本哲 王庆丰 王学东 巴曙松 龙悦 史建平 冉发明 冯为民 冯本智 吕鑫尧 任永光

任珠峰 向科 刘央 刘成 刘怡 刘荃 刘桓 刘志忠 刘国宏 刘鸿波 安秀梅 许庆修 麦建红 杜 冰 李小平 李亚新 李向阳

杨帆 杨莹 杨长汉 杨圣军 杨先祥 杨运杰 吴仰东 吴朝生 辛 国 辛静杨 宋学东 迟兴芳 张 翠 张亚平 张红军 张志鸿

张树忠 张智军 陈明 陈秋生 陈群华 竺向东 郑浩 孟焰 孟志军 赵凡 赵磊 赵璐 赵国春 胡晗 柯卡生 柏学红 姜晓霞

贺强 夏凌宇 钱学宁 倪百祥 倪海东 徐英杰 徐建亮 殷健 高杰 郭左践 郭有成 郭兆旭 郭志荣 郭树强 唐澍明 黄强

黄兴国 黄锐光 梁勇 蒋成 韩健 程大群 傅东 鲁轶 曾琴 蓝逢辉 雷杰 路英 蔡高根 缪学刚 黎同锐 魏志刚

第六届

2019年10月19日下午,中央财经大学第六次校友代表大会暨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领导机构,校党委书记何秀超,校长王瑶琪,校党委副书记、校友总会副会长梁勇,校党委副书记、校友总会副会长陈明,副校长史建平,校友总会第五届理事会会长王广谦,学校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以及来自海内(境)外各地方校友联络处、学院校友分会、行业联谊会及各行业的200多位校友代表出席会议,共谋母校发展,共绘校友蓝图。会议由史建平副校长主持。

大会选举产生了校友总会第六届理事会名誉会长、顾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和理事:

会 长:王瑶琪

副会长:冉发明、刘志忠、安秀梅、李垠峤、张云鸿、张晓霞、陈明、柏学红、郭志荣、黄锐光、梁勇、蔡高根、黎同锐、潘发强。

秘书长:葛仁霞

机构设置

北京分会

中央财经大学北京校友会第四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2013.11.23.)

(按姓氏笔画排序)  名誉会长(5人):史纪良杨凌隆程法光翟熙贵戴凤举  顾问(35人):  丁先觉、王成铭、王希坤、王志泰、王宗成、牛锡明冯秀华  刘必文、朱洪波、刘淑兰、毕朝英、刘家德、李小平、李东荣  李克穆张志鸿、杜俭、张树忠邵淳苑广睿易仁萍、  范巍柯卡生侯凯段晓兴、郭义明、钱中涛、郭玉华  袁振宇、董锋、崔立中曹聪缪建民穆虹魏礼江魏盛鸿

会长:刘志忠

副会长(31人):王再文、卞光明、王庆阁、冯大任、冯为民、冯本智、史艳晓、吕世杰、任珠峰、刘高潮、张元启、苏云成、张扬、张华、杨帆、张亚蔚、杨英、张翠平、张鲲、孟志军、赵 凡、易海威、郭有成、钱学宁、徐英杰、秦熠群、唐澍明、梁惠民、阚国良、魏志刚。秘书长:曾琴。副秘书长(25人):于晓明、马 勐、云 波、王学飞、王振韬、龙悦、付惟龙、司盛昌、石赟、刘占玺、刘红艳、刘 刚、杨中英、邵 冰、张 茉、李德峰、周 杰、易 辉、姜军成、徐毛毛、常万宏、梁红军、董 青、靳光涛、简春庆。干事(7人):马 凯、刘明刚、刘 啸、张 程、李 响、葛立章、覃爱玲。

北京校友会研究生分会:

名誉会长:吕世杰

会 长:张翠平

副会长:来继强、 魏岚、常万宏、靳光涛、王继明、廖雯雯、李肖钰

秘书长:石赟

副秘书长:姚海宁、张箫、李木子、马佳、马鑫、赵国厚、高海音、高晋原、杨军波、王佳。

干事:孙鹏飞、潘博

中央财经大学北京校友会研究生分会第三次会议成功召开

2013年12月7日下午,中央财经大学北京校友会研究生分会第三次会议在京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北京校友会副会长吕世杰,研究生分会会长张翠平,副会长来继强、魏岚、常万宏,秘书长石赟等15人。会议由石赟秘书长主持。

北京校友会副会长吕世杰对北京校友会第四届理事会精神进行了传达,他回顾了北京校友会换届的情况,并向大家介绍了新一届的北京校友会。石赟秘书长宣读了《中央财经大学北京校友会研究生分会章程》及《中央财经大学北京校友会研究生分会财务管理制度》。张翠平会长对研究生分会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与要求。

重庆分会 会长:黄河柱

广东分会 会长:李福山

深圳分会 会长:赵璐

佛山分会 会长:许永凌

四川分会 会长:蓝蓬辉 秘书长:王盛胜

河南分会 会长:鲁轶 秘书长:孙先生

湖北分会 名誉会长:高瑞科 会长:殷键 秘书长:王丹青

江西分会 会长:丁国华

陕西分会 会长:王勇 副会长:王培 秘书长:武自力

宁波分会 会长:毛寄文

连云港分会会长:潘丽云

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中央财经大学校友总会(Alumni Association of 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缩写: AAOCUFE)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本会是由在中央财经大学学习和工作过的人员组成,以从事学术交流、科技合作和联谊活动为主的、自愿结成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团结海内外广大校友,加强校友与母校,校友和校友之间的联系、交流和合作,进一步发扬中央财经大学忠诚、团结、求实、创新的优良传统,为母校事业的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加强母校与校友、校友与校友之间的联系;

(二)开展学术交流、科技合作和联谊活动;

(三)做好实现本会宗旨的其他有关工作等。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凡由本会校友在国内外组成的地方校友会,经校友总会认可,均为本会的团体会员。

(二)凡在中央财经大学各个时期 (包括华北税务学校、中央税务学校、中央财政学院、中央财经学院、中央财政干部学校、中央财政金融干部学校、中央财政金融学院、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中央财经大学)学习过的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大专生(包括全日制、函授夜大生)及各种专业证书和各种非学历教育培训人员,曾在中央财经大学工作过的教职工、学校聘请的客座教授和授予的名誉教授等,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者,都可以成为本会的个人会员。

第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组织举办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三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有享受本会发行的各种刊物、通讯、信息的权利;

六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 积极促进校友与母校、校友与校友之间的联系交流和合作。

第十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一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通过或决定关系本团体发展的重大事项;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六 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四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由各团体会员推举和个人会员自荐产生。每个团体会员可以推荐2人担任校友总会理事会成员,原则上各团体会员的会长和秘书长就是校友总会的理事会成员。

在一个任期内,如果团体会员的会长和秘书长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会长和秘书长自然成为理事会理事,并经理事会会议认可追加。

理事任期为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推举名誉会长;推荐下届理事会候选人;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 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 对外代表本团体;

(十一)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也可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理事会会议应当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书面委托校友会其他负责人出席会议。

建立理事会会议纪要制度。理事会会议纪要作为理事会工作档案由校友总会秘书处负责保存。

理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1、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会议召集人;

2、 出席理事的姓名及受托出席理事会的理事;

3、 会议议程;

4、 理事发言要点;

5、 会议决议等。

第十八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五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十九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原则上任期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 批准较大数额的经费支出;

五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经会长委托,可代表会长履行相应职权。

第二十五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六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捐赠;

三 利息;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 其他合法来源等。

第二十七条 本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九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二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三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四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五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六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八条 本会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九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经2008年12月6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组织会刊

校友总会出版《中财校友》会刊,每季1期,主要报道学校发展的大事喜事、总会和地方校友会的各项活动,宣传杰出校友的事迹,展示校友风采,抒发中财情怀。

杰出校友

中直机关

田纪云国务院副总理

王丙乾财政部长、国务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王光英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李金华国家审计署原审计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金人庆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财政部部长

戎子和原财政部副部长、代部长

侯凯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

王绍鳌 原财政部副部长

胡立教原财政部副部长

贝仲选 原财政部部长助理

翟熙贵原国家审计署副审计长

陈 华 审计署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 主任

李予昂 原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程法光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

孙志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副部长(中将)

穆虹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

李克穆保监会党委副书记 副主席

巴曙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副局长。

柯卡生银监会非银司 司长

曹聪 国家税务总局地方司 副司长

郭左践中国保监会财险监管部 主任 现中国保监会天津监管局 局长

杨凌隆中央办公厅调研室主任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 副主任

丁先觉财政部基建司司长 国务院金融监事会 原主席

范 巍 国务院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 主席

易仁萍审计署管理司副司长

张汉兴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 民政部计财司司长中华慈善总会副会长

魏礼江国务院金融机构监事会 主席

傅 东 中国财政杂志社党委书记兼社长

高一斌 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

贵 敏 财政部农业司副司长

路 英 财政部社保司副司长

刘光忠 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

刘 键 国土资源部财务司副司长

谢庚 全国股转系统董事长

毕朝英 财政部离退休局 副局长

杜 俭 国务院金融机构监事会 原主席

冯秀华财政部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参事(正司长级别)

崔敬伯 财政部税务总局避副局长 民建第三、四届中央委员

央行系统

戴相龙原中央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天津市市长、现任中国社保基金会党组书记

王成铭中国人民银行党组成员兼机关党委书记中央金融工委副书记

樊晡生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党委书记

史纪良原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副行长、现政协委员,中国银监会副主席

王启人原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行长助理。 中央委员,中央驻澳门联络办主任

李东荣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第一行长助理

段晓兴 原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行长助理

金建栋 原人总行金融管理司 司长

郭玉华原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人事司 司长

任 侠 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司 原副司长

蔡 荀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副行长

李亚新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副行长

郝治安 人民银行太原市分行 行长

赵保卫 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朔州分行 行长

路国英 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 副行长

郭义明 原中国民生银行财务总监

李小秋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副行长

王树臣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分行 行长

[13]

商行系统

总行

牛锡明交通银行总行 行长

陶礼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 行长

段晓兴华夏银行行长

史纪良中国农业银行总行 行长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

吴北英中信银行总行 副行长

王文彦中国工商银行总行 董事

乔 伟 交通银行董事会 副董事长

魏盛鸿中国民生银行总行 副行长

林克平 中国民生银行总行 党委副书记

宫少林招商银行总行 副行长 招商局集团董事

刘淑兰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副行长

顾京甫 中国建行总行业务总监(副行长级别)

钱中涛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 副行长

王希坤中国光大银行总行 副行长

郭玉华 中国进出口银行副行长、兼纪委书记

郝 震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审计局 副总经理

郭义明 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财务总监、党委委员

朱红波中国农业银行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胡亚辉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 副总经理

王 燕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 副总经理

何志成中国农业银行总行 高级经济师

陈 伟平安银行副行长

何仲森银川商业银行 董事长

于化北 河北省张家口商业银行 董事长

谢 卫 全国人大代表 交通银行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各地分行

杜 炜中国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行长

沈若雷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 行长

张德宝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办公室 总经理

杨志宏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总会计师

张永革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 行长

周金伦 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 行长

李楚章 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分行 行长

姚金华光大银行南京分行 行长

施继德 中信银行苏州分行 行长

王树臣 中国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行长

徐常宁 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分行 副行长

束 坚 中国农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副行长

沈弟茵 交通银行海南分行 副行长

李文占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 副行长

杨 杰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分行 副行长

魏秀兰 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 纪检委书记

汪长安 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 副行长

于丕涛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 副行长

倪百祥 中国工商银行浙江分行 行长

任海龙民生银行杭州分行 行长

潘守庚 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行长

闫振生 中国银行石家庄分行 副行长

杜 炜 中国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 行长

徐 良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分行副行长

申松君 中行浙江省分行 行长

邱发宗 中行四川省分行行长

叶一新 中行澳门分行行长

王德衍工行新加坡分行行长

丁燕生前中银香港及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副总裁

吴念鲁前中国银行卢森堡分行行长

张 斌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业务部总经理

吴庆平中国工商银行山东莱芜分行 行长书记

曹 霖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

地方政府

侯 凯上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章锐夫湖南省政协 副主席

高瑞科湖北省人民政府 副省长

王诗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骆玉林青海省副省长

韩 英 广东省九届人大副主任

庄惠春 浙江绍兴市人民政府 原副市长

曾广宇 民建北京市委员会 副主委

杨任远 原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邵明钧 广东省深圳市税务局 原局长

周桂根江苏省财政厅厅长

苑广睿天津市河北区区长

冀国强天津市静海县县委书记

李双成江苏省财政厅 副厅长

邵桂芳江苏省连云港市人大 原副主任

李小平江苏省地税局 局长

张 凡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

黄玉德 陕西省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局长

李生诚 新疆银监局 局长

吴炳贵广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副主任

李培林湖北省财政厅副厅长

朱小莉湖北省水利厅纪委书记

叶 青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

王小烈河南省审计厅 副厅长

王连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局长

缪学刚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环保厅厅长

王希龙江苏省徐州市市委 书记

左绍伟河北省财政厅 副厅长

顾月涛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大办公室副主任

章永福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

王维国甘肃省地税局 局长

董树林甘肃省煤炭工业局 局长

崔正华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赵 春 甘肃省发改委 主任

吴仰东甘肃省白银市政府 市长

张智军甘肃省财政厅 副厅级

冯 毅云南省审计厅厅长

陈秋生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财政厅 厅长

陆 浩 云南省统计局 局长

陈辉明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何绍华 成都市副市长

赵世洪河北廊坊市委书记

刘新春山西省太原市人大 主任

李爱庆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北京国资公司董事长

王 罡 北京市财政局机关服务中心 办公室主任

黄炳福江苏省苏州市委 副秘书长

赵文娟江苏省苏州市政协 副主席

任振荣 财政部驻宁夏监察专员办事处 专员

吕 勇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

贾国明青海省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

竺向东 青海省财政厅办公室 副主任

杨之春甘肃省政府办公室 处长

李 津 宁夏地税局 副局长

蒋金波河南省委政策研究室 巡视员省委书记办公室 副主任

[13]

产学研

金建栋国泰证券首任总裁

邵淳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谢 卫 全国政协委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姚江涛 江南证券有限公司 总裁

张树忠大通证券总裁

吕世杰中国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胡 峰银河证券首席基金分析师

董 锋中信建投证券公司财务总监

缪建民 招商局董事长

戴凤举中国再保险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总经理

刘家德 中国人寿股份副总裁

冯知杰 中国人寿财险副总裁

沈若雷 花旗人寿董事长

王新利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深圳分公司总经理

王志泰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原副总经理

叶 楠 招商局海达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总经理

段方晓 瑞泰集团副总裁

陈剖建天安集团董事长

刘 央 西京投资管理公司(香港)主席

向可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原总经理

张亦兴 中国银行信托投资公司 董事

汪晓峰 金信信托董事长

刘志忠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

徐 波 微软中国区财务总监

魏 东 涌金集团创始人

谭丽霞海尔集团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陈基华 中国铝业执行董事、副总裁

范肇平 南山集团副总经理

谭纯喜中国审计报社社长

陈永达 原青海省工商银行副行长、现杭州工商干部管理学院 副院长

侯慧君中央纪委监察部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局长

王广谦中央财经大学校长

王柯敬中央财经大学前校长、中央财经大学校友总会会长

邱东中央财经大学前党委书记 北师大国民核算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席、北师大国民核算研究院院长

姚 遂中央财经大学原副校长

陈明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

梁勇中央财经大学副书记

史建平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

郝书辰山东财经大学 党委书记

姚得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原副校长

李光龙安徽大学经济学院 院长

郝如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

杜英斌山西财经大学前校长

刘姝威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CCTV感动中国人物

易仁萍南京审计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高一斌国家会计学院第三任院长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刘 怡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副主任

于中一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生导师、著名财政学专家

梁红梅西北师大经济教研室 主任

赵国春新疆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院长

张天成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

徐 锷攀钢集团总会计师、副总经理

陶 冬 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香港)有限公司 副总裁

黄 强 涌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总经理

沈若雷 香港申联国际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长

郑 浩 凤凰卫视中文台专题组 副总监

魏崇智 香港中国广告有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小平中国金币总公司副总经理

张志鸿鸿基世业房地产公司董事长

袁振宇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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