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01 17:25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3月5日至3月1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3月5日至1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9年中央预算;听取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3月5日(星期四)
上午9时 开幕会
1、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国务院关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查国务院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月6日(星期五)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3月8日(星期日)
大会休息
3月9日(星期一)
上午9时 第二次全体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月10日(星期二)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下午3时 第三次全体会议
2、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1日(星期三)
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2日(星期四)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的三个决议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各项决议草案
3月13日(星期五)
上午9时 闭幕会
1、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表决关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3、表决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
4、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5、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6、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开会时间:
上午9时至11时30分
下午3时至5时30分
主席团(171人,按姓名笔划为序)
王树国 王晓东(满族) 王维俊(女) 乌云其木格(女,蒙古族)
方明 巴特尔(蒙古族) 邓崎琳
杨剑 杨继钢 吴邦国 吴华夏
强卫 蒙兰凤(女,侗族) 路甬祥
靖志远 褚君浩 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藏族)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