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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传》出自《宋史》,《宋史》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宋史》全书有本纪47卷,志162卷,表32卷,列传255卷,共计496卷,约500万字,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作者是阿鲁图
司马光,字君实,陕州夏县人也。父池,天章阁待制。光生七岁,凛然如成人,闻讲《左氏春秋》,爱之,退为家人讲,即了其大旨。自是手不释书,至不知饥渴寒暑。群儿戏于庭,一儿登瓮,足跌没水中,众皆弃去,光持石击瓮破之,水迸,儿得活。其后京、洛间画以为图。仁宗宝元初,中进士甲科。年甫冠,性不喜华靡,闻喜宴独不戴花,同列语之曰:“君赐不可违。”乃簪一枝。
除奉礼郎,时池在杭,求签苏州判官事以便亲,许之。丁内外艰,执丧累年,毁瘠如礼。服除,签书武成军判官事,改大理评事,补国子直讲。枢密副使庞籍荐为馆阁校勘,同知礼院。中官麦允言死,给卤簿。光言:“繁缨以朝,孔子且犹不可。允言近习之臣,非有元勋大劳而赠以三公官,给一品卤簿,其视繁缨,不亦大乎。”夏竦赐谥文正,光言:“此谥之至美者,竦何人,可以当之?”改文庄。加集贤校理。
从庞籍辟,通判并州。麟州屈野河西多良田,夏人蚕食其地,为河东患。籍命光按视,光建:“筑二堡以制夏人,募民耕之,耕者众则籴贱,亦可渐纾河东贵籴远输之忧。”籍从其策;而麟将郭恩勇且狂,引兵夜渡河,不设备,没于敌,籍得罪去。光三上书自引咎,不报。籍没,光升堂拜其妻如母,抚其子如昆弟,时人贤之。
改直秘阁、开封府推官。交趾贡异兽,谓之麟,光言:“真伪不可知,使其真,非自至不足为瑞,愿还其献。”又奏赋以风。修起居注,判礼部。有司奏日当食,故事食不满分,或京师不见,皆表贺。光言:“四方见、京师不见,此人君为阴邪所蔽;天下皆知而朝廷独不知,其为灾当益甚,不当贺。”从之。
同知谏院。苏辙答制策切直,考官胡宿将黜之,光言:“辙有爱君忧国之心,不宜黜。”诏置末级。
仁宗始不豫,国嗣未立,天下寒心而莫敢言。谏官范镇首发其议,光在并州闻而继之,且贻书劝镇以死争。至是,复面言:“臣昔通判并州,所上三章,愿陛下果断力行。”帝沉思久之,曰:“得非欲选宗室为继嗣者乎?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耳。”光曰:“臣言此,自谓必死,不意陛下开纳。”帝曰:“此何害,古今皆有之。”光退未闻命,复上疏曰:“臣向者进说,意谓即行,今寂无所闻,此必有小人言陛下春秋鼎盛,何遽为不祥之事。小人无远虑,特欲仓卒之际,援立其所厚善者耳。‘定策国老’、‘门生天子’之祸,可胜言哉?”帝大感动曰:“送中书。”光见韩琦等曰:“诸公不及今定议,异日禁中夜半出寸纸,以某人为嗣,则天下莫敢违。”琦等拱手曰:“敢不尽力。”未几,诏英宗判宗正,辞不就,遂立为皇子,又称疾不入。光言:“皇子辞不赀之富,至于旬月,其贤于人远矣。然父召无诺,君命召不俟驾,愿以臣子大义责皇子,宜必入。”英宗遂受命。
衮国公主嫁李玮,不相能,诏出玮卫州,母杨归其兄璋,主入居禁中。光言:“陛下追念章懿太后,故使玮尚主。今乃母子离析,家事流落,独无雨露之感乎?玮既黜,主安得无罪?”帝悟,降主沂国,待李氏恩不衰。进知制诰,固辞,改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知谏院。时朝政颇姑息,胥史喧哗则逐中执法,辇官悖慢则退宰相,卫士凶逆而狱不穷治,军卒詈三司使而以为非犯阶级。光言皆陵迟之渐,不可以不正。充媛董氏薨,赠淑妃,辍朝成服,百官奉慰,定谥,行册礼,葬给卤簿。光言:“董氏秩本微,病革方拜充媛。古者妇人无谥,近制惟皇后有之。卤簿本以赏军功,未尝施于妇人。唐平阳公主有举兵佐高祖定天下功,乃得给。至韦庶人始令妃主葬日皆给鼓吹,非令典,不足法。”时有司定后宫封赠法,后与妃俱赠三代,光论:“妃不当与后同,袁盎引却慎夫人席,正为此耳。天圣亲郊,太妃止赠二代,而况妃乎?”
英宗立,遇疾,慈圣光献后同听政。光上疏曰:“昔章献明肃有保佑先帝之功,特以亲用外戚小人,负谤海内。今摄政之际,大臣忠厚如王曾,清纯如张知白,刚正如鲁宗道,质直如薛奎者,当信用之;猥鄙如马季良,谗谄如罗崇勋者,当疏远之,则天下服。”帝疾愈,光料必有追隆本生事,即奏言:“汉宣帝为孝昭后,终不追尊卫太子、史皇孙;光武上继元帝,亦不追尊钜鹿、南顿君,此万世法也。”后诏两制集议濮王典礼,学士王珪等相视莫敢先,光独奋笔书曰:“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顾私亲。王宜准封赠期亲尊属故事,称为皇伯,高官大国,极其尊荣。”议成,珪即命吏以其手稿为按。既上与大臣意殊,御史六人争之力,皆斥去。光乞留之,不可,遂请与俱贬。
初,西夏遣使致祭,延州指使高宜押伴,傲其使者,侮其国主,使者诉于朝。光与吕诲乞加宜罪,不从。明年,夏人犯边,杀略吏士。赵滋为雄州,专以猛悍治边,光论其不可。至是,契丹之民捕鱼界河,伐柳白沟之南,朝廷以知雄州李中祐为不材,将代之。光谓:“国家当戎夷附顺时,好与之计较末节,及其桀骜,又从而姑息之。近者西祸生于高宜,北祸起于赵滋;时方贤此二人,故边臣皆以生事为能,渐不可长。宜敕边吏,疆场细故辄以矢刃相加者,罪之。”
仁宗遗赐直百余万,光率同列三上章,谓:“国有大忧,中外窘乏,不可专用乾兴故事。若遗赐不可辞,宜许侍从上进金钱佐山陵。”不许。光乃以所得珠为谏院公使钱,金以遣舅氏,义不藏于家。后还政,有司立式,凡后有所取用,当覆奏乃供。光云:“当移所属使立供已,乃具数白后,以防矫伪。”
曹佾无功除使相,两府皆迁官。光言:“陛下欲以慰母心,而迁除无名,则宿卫将帅、内侍小臣,必有觊望。”已而迁都知任守忠等官,光复争之,因论:“守忠大奸,陛下为皇子,非守忠意,沮坏大策,离间百端,赖先帝不听;及陛下嗣位,反覆交构,国之大贼。乞斩于都市,以谢天下。”责守忠为节度副使,蕲州安置,天下快之。
诏刺陕西义勇二十万,民情惊挠,而纪律疏略不可用。光抗言其非,持白韩琦。琦曰:“兵贵先声,谅祚方桀骜,使骤闻益兵二十万,岂不震慑?”光曰:“兵之贵先声,为无其实也,独可欺之于一日之间耳。今吾虽益兵,实不可用,不过十日,彼将知其详,尚何惧?”琦曰:“君但见庆历间乡兵刺为保捷,忧今复然,已降敕榜与民约,永不充军戍边矣。”光曰:“朝廷尝失信,民未敢以为然,虽光亦不能不疑也。”琦曰:“吾在此,君无忧。”光曰:“公长在此地,可也;异日他人当位,因公见兵,用之运粮戍边,反掌间事耳。”琦嘿然,而讫不为止。不十年,皆如光虑。
王广渊除直集贤院,光论其奸邪不可近:“昔汉景帝重卫绾,周世宗薄张美。广渊当仁宗之世,私自结于陛下,岂忠臣哉?宜黜之以厉天下。”进龙图阁直学士。
神宗即位,擢为翰林学士,光力辞。帝曰:“古之君子,或学而不文,或文而不学,惟董仲舒、扬雄兼之。卿有文学,何辞为?”对曰:“臣不能为四六。”帝曰:“如两汉制诏可也;且卿能进士取高第,而云不能四六,何邪?”竟不获辞。
御史中丞王陶以论宰相不押班罢,光代之,光言:“陶由论宰相罢,则中丞不可复为。臣愿俟既押班,然后就职。”许之。遂上疏论修心之要三:曰仁,曰明,曰武;治国之要三:曰官人,曰信赏,曰必罚。其说甚备。且曰:“臣获事三朝,皆以此六言献,平生力学所得,尽在是矣。”御药院内臣,国朝常用供奉官以下,至内殿崇班则出;近岁暗理官资,非祖宗本意。因论高居简奸邪,乞加远窜。章五上,帝为出居简,尽罢寄资者。既而复留二人,光又力争之。张方平参知政事,光论其不叶物望,帝不从。还光翰林兼侍读学士。
光常患历代史繁,人主不能遍鉴,遂为《通志》八卷以献。英宗悦之,命置局秘阁,续其书。至是,神宗名之曰《资治通鉴》,自制《序》授之,俾日进读。
诏录颍邸直省官四人为阁门祗候,光曰:“国初草创,天步尚艰,故御极之初,必以左右旧人为腹心耳目,谓之随龙,非平日法也。阁门祗候在文臣为馆职,岂可使厮役为之。”
西戎部将嵬名山欲以横山之众,取谅祚以降,诏边臣招纳其众。光上疏极论,以为:“名山之众,未必能制谅祚。幸而胜之,灭一谅祚,生一谅祚,何利之有;若其不胜,必引众归我,不知何以待之。臣恐朝廷不独失信谅祚,又将失信于名山矣。若名山余众尚多,还北不可,入南不受,穷无所归,必将突据边城以救其命。陛下不见侯景之事乎?”上不听,遣将种谔发兵迎之,取绥州,费六十万,西方用兵,盖自此始矣。
百官上尊号,光当答诏,言:“先帝亲郊,不受尊号。末年有献议者,谓国家与契丹往来通信,彼有尊号我独无,于是复以非时奉册。昔匈奴冒顿自称‘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不闻汉文帝复为大名以加之也。愿追述先帝本意,不受此名。”帝大悦,手诏奖光,使善为答辞,以示中外。
执政以河朔旱伤,国用不足,乞南郊勿赐金帛。诏学士议,光与王珪、王安石同见,光曰:“救灾节用,宜自贵近始,可听也。”安石曰:“常衮辞堂馔,时以为衮自知不能,当辞位不当辞禄。且国用不足,非当世急务,所以不足者,以未得善理财者故也。”光曰:“善理财者,不过头会箕敛尔。”安石曰:“不然,善理财者,不加赋而国用足。”光曰:“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财货百物,不在民,则在官,彼设法夺民,其害乃甚于加赋。此盖桑羊欺武帝之言,太史公书之以见其不明耳。”争议不已。帝曰:“朕意与光同,然姑以不允答之。”会安石草诏,引常衮事责两府,两府不敢复辞。
安石得政,行新法,光逆疏其利害。迩英进读,至曹参代萧何事,帝曰:“汉常守萧何之法不变,可乎?”对曰:“宁独汉也,使三代之君常守禹、汤、文、武之法,虽至今存可也。汉武取高帝约束纷更,盗贼半天下;元帝改孝宣之政,汉业遂衰。由此言之,祖宗之法不可变也。”吕惠卿言:“先王之法,有一年一变者,‘正月始和,布法象魏’是也;有五年一变者,巡守考制度是也;有三十年一变者,‘刑罚世轻世重’是也。光言非是,其意以风朝廷耳。”帝问光,光曰:“布法象魏,布旧法也。诸侯变礼易乐者,王巡守则诛之,不自变也。刑新国用轻典,乱国用重典,是为世轻世重,非变也。且治天下譬如居室,敝则修之,非大坏不更造也。公卿侍从皆在此,愿陛下问之。三司使掌天下财,不才而黜可也,不可使执政侵其事。今为制置三司条例司,何也?宰相以道佐人主,安用例?苟用例,则胥吏矣。今为看详中书条例司,何也?”惠卿不能对,则以他语诋光。帝曰:“相与论是非耳,何至是。”光曰:“平民举钱出息,尚能蚕食下户,况悬官督责之威乎!”惠卿曰:“青苗法,愿取则与之,不愿不强也。”光曰:“愚民知取债之利,不知还债之害,非独县官不强,富民亦不强也。昔太宗平河东,立籴法,时米斗十钱,民乐与官为市。其后物贵而和籴不解,遂为河东世世患。臣恐异日之青苗,亦犹是也。”帝曰:“坐仓籴米何如?”坐者皆起,光曰:“不便。”惠卿曰:“籴米百万斛,则省东南之漕,以其钱供京师。”光曰:“东南钱荒而粒米狼戾,今不籴米而漕钱,弃其有余,取其所无,农末皆病矣!”侍讲吴申起曰:“光言,至论也。”
它日留对,帝曰:“今天下汹汹者,孙叔敖所谓‘国之有是,众之所恶’也。”光曰:“然。陛下当论其是非。今条例司所为,独安石、韩绛、惠卿以为是耳,陛下岂能独与此三人共为天下邪?”帝欲用光,访之安石。安石曰:“光外托劘上之名,内怀附之下实。所言尽害政之事,所与尽害政之人,而欲置之左右,使与国论,此消长之大机也。光才岂能害政,但在高位,则异论之人倚以为重。韩信立汉赤帜,赵卒气夺,今用光,是与异论者立赤帜也。”
安石以韩琦上疏,卧家求退。帝乃拜光枢密副使,光辞之曰:“陛下所以用臣,盖察其狂直,庶有补于国家。若徒以禄位荣之,而不取其言,是以天官私非其人也。臣徒以禄位自荣,而不能救生民之患,是盗窃名器以私其身也。陛下诚能罢制置条例司,追还提举官,不行青苗、助役等法,虽不用臣,臣受赐多矣。今言青苗之害者,不过谓使者骚动州县,为今日之患耳。而臣之所忧,乃在十年之外,非今日也。夫民之贫富,由勤惰不同,惰者常乏,故必资于人。今出钱贷民而敛其息,富者不愿取,使者以多散为功,一切抑配。恐其逋负,必令贫富相保,贫者无可偿,则散而之四方;富者不能去,必责使代偿数家之负。春算秋计,展转日滋,贫者既尽,富者亦贫。十年之外,百姓无复存者矣。又尽散常平钱谷,专行青苗,它日若思复之,将何所取?富室既尽,常平已废,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民之羸者必委死沟壑,壮者必聚而为盗贼,此事之必至者也。”抗章至七八,帝使谓曰:“枢密,兵事也,官各有职,不当以他事为辞。”对曰:“臣未受命,则犹侍从也,于事无不可言者。”安石起视事,光乃得请,遂求去。
以端明殿学士知永兴军。宣抚使下令分义勇戍边,选诸军骁勇士,募市井恶少年为奇兵;调民造干Я,悉修城池楼橹,关辅骚然。光极言:“公私困敝,不可举事,而京兆一路皆内郡,缮治非急。宣抚之令,皆未敢从,若乏军兴,臣当任其责。”于是一路独得免。徙知许州,趣入觐,不赴;请判西京御史台归洛,自是绝口不论事。而求言诏下,光读之感泣,欲嘿不忍,乃复陈六事,又移书责宰相吴充,事见《充传》。
葵天申为察访,妄作威福,河南尹、转运使敬事之如上官;尝朝谒应天院神御殿,府独为设一班,示不敢与抗。光顾谓台吏曰:“引蔡寺丞归本班。”吏即引天申立监竹木务官富赞善之下。天申窘沮,即日行。
元丰五年,忽得语涩疾,疑且死,豫作遗表置卧内,即有缓急,当以畀所善者上之。官制行,帝指御史大夫曰:“非司马光不可。”又将以为东宫师傅。蔡确曰:“国是方定,愿少迟之。”《资治通鉴》未就,帝尤重之,以为贤于荀悦《汉纪》,数促使终篇,赐以颍邸旧书二千四百卷。及书成,加资政殿学士。凡居洛阳十五年,天下以为真宰相,田夫野老皆号为司马相公,妇人孺子亦知其为君实也。
帝崩,赴阙临,卫士望见,皆以手加额曰:“此司马相公也。”所至,民遮道聚观,马至不得行,曰:“公无归洛,留相天子,活百姓。”哲宗幼冲,太皇太后临政,遣使问所当先,光谓:“开言路。”诏榜朝堂。而大臣有不悦者,设六语云:“若阴有所怀;犯非其分;或扇摇机事之重;或迎合已行之令;上以徼幸希进;下以眩惑流俗。若此者,罚无赦。”后复命示光,光曰:“此非求谏,乃拒谏也。人臣惟不言,言则入六事矣。”乃具论其情,改诏行之,于是上封者以千数。
起光知陈州,过阙,留为门下侍郎。苏轼自登州召还,缘道人相聚号呼曰:“寄谢司马相公,毋去朝廷,厚自爱以活我。”是时天下之民,引领拭目以观新政,而议者犹谓“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但毛举细事,稍塞人言。光曰:“先帝之法,其善者虽百世不可变也。若安石、惠卿所建,为天下害者,改之当如救焚拯溺。况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众议甫定。遂罢保甲团教,不复置保马;废市易法,所储物皆鬻之,不取息,除民所欠钱;京东铁钱及茶盐之法,皆复其旧。或谓光曰:“熙、丰旧臣,多憸巧小人,他日有以父子义间上,则祸作矣。”光正色曰:“天若祚宗社,必无此事。”于是天下释然,曰:“此先帝本意也。”
元祐元年复得疾,诏朝会再拜,勿舞蹈。时青苗、免役、将官之法犹在,而西戎之议未决。光叹曰:“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折简与吕公著云:“光以身付医,以家事付愚子,惟国事未有所托,今以属公。”乃论免役五害,乞直降敕罢之。诸将兵皆隶州县,军政委守令通决。废提举常平司,以其事归之转运、提点刑狱。边计以和戎为便。谓监司多新进少年,务为刻急,令近臣于郡守中选举,而于通判中举转运判官。又立十科荐士法。皆从之。
拜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免朝觐,许乘肩舆,三日一入省。光不敢当,曰:“不见君,不可以视事。”诏令子康扶入对,且曰:“毋拜。”遂罢青苗钱,复常平粜籴法。两宫虚己以听。辽、夏使至,必问光起居,敕其边吏曰:“中国相司马矣,毋轻生事、开边隙。”光自见言行计从,欲以身徇社稷,躬亲庶务,不舍昼夜。宾客见其体羸,举诸葛亮食少事烦以为戒,光曰:“死生,命也。”为之益力。病革,不复自觉,谆谆如梦中语,然皆朝廷天下事也。
是年九月薨,年六十八。太皇太后闻之恸,与帝即临其丧,明堂礼成不贺,赠太师、温国公,襚以一品礼服,赙银绢七千。诏户部侍郎赵瞻、内侍省押班冯宗道护其丧,归葬陕州。谥曰文正,赐碑曰“忠清粹德”。京师人罢市往吊,鬻衣以致奠,巷哭以过车。及葬,哭者如哭其私亲。岭南封州父老,亦相率具祭,都中及四方皆画像以祀,饮食必祝。
光孝友忠信,恭俭正直,居处有法,动作有礼。在洛时,每往夏县展墓,必过其兄旦,旦年将八十,奉之如严父,保之如婴儿。自少至老,语未尝妄,自言:“吾无过人者,但平生所为,未尝有不可对人言者耳。”诚心自然,天下敬信,陕、洛间皆化其德,有不善,曰:“君实得无知之乎?”
光于物澹然无所好,于学无所不通,惟不喜释、老,曰:“其微言不能出吾书,其诞吾不信也。”洛中有田三顷,丧妻,卖田以葬,恶衣菲食以终其身。
绍圣初,御史周秩首论光诬谤先帝,尽废其法。章惇、蔡卞请发冢斫棺,帝不许,乃令夺赠谥,仆所立碑。而惇言不已,追贬清远军节度副使,又贬崖州司户参军。徽宗立,复太子太保。蔡京擅政,复降正议大夫,京撰《奸党碑》,令郡国皆刻石。长安石工安民当镌字,辞曰:“民愚人,固不知立碑之意。但如司马相公者,海内称其正直,今谓之奸邪,民不忍刻也。”府官怒,欲加罪,泣曰:“被役不敢辞,乞免镌安民二字于石末,恐得罪于后世。”闻者愧之。
靖康元年,还赠谥。建炎中,配飨哲宗庙庭。
凛然:稳重的样子。
指:同“旨”,主要意思。
京、洛:指北宋时的开封和洛阳。
甫冠:指刚满二十岁。
华靡:奢华。
闻喜宴:朝廷赐宴新科进士及诸科及第的人。
同列:这里指同年考中进士的人。
退:回来。
持:拿。
语:对......说。
去:离开。
爱:喜欢。
了:了解。
释:放。
戏:玩耍。
迸:流了出来的样子。
(注:非全文翻译,段落节选翻译。)
司马光,字君实,是陕州夏县人。他的父亲司马池,曾任天章阁待制。宋仁宗宝元初年,司马光考中进士,这年他刚二十岁。他不喜欢华丽,在参加闻喜宴时,唯独司马光不戴花,一位同中进士的人告诉他说:“君王赏赐的花,不戴不恭敬。”于是司马光才戴上一枝。 朝廷授予他奉礼郎一职,因司马池在杭州,司马光便请求任苏州判官以便能侍奉父亲,朝廷答应了。
他与别人一同负责谏院工作的时候,宋仁宗用于赠送、赏赐的东西,价值竟达百余万。司马光率领同僚三次上书,劝谏说:“国家还有大的忧患,内外贫乏,不可专门效仿乾兴的旧事。如果必须赠送、赏赐,应准许大臣向上进献所得赏赐金钱来帮助营建山陵。”皇上没有答应。司马光便把皇上赏赐的珠宝作为谏院的办公费,黄金送给舅家,坚决不肯留在自己家里。御史中丞王陶因为议论宰相不值日而被罢官,让司马光代替他。司马光说:“王陶由于议论宰相被罢免了官职,那么御史中丞我现在不能担任。我希望等到宰相值日后,再来就职。”皇帝答应了。
掌管政务的官吏,认为河朔一带天旱歉收,国家用度不充足,请求在南郊祭祀时不要赏赐黄金绢帛之类。皇上下诏让学士们议论这件事。司马光和王珪、王安石同时被召见,司马光说:“救灾和节约用度,应该从贵戚和近臣开始,这件事可以这么办。”王安石说:“国用之所以不足,是因为没有得到善于理财的人。善于理财的人,不增加赋税而国家的财用就能够充足。”司马光说:“天下哪里会有这样的道理?天地所生财货和各种物资,不在老百姓那里,就在公家,他们设法掠夺百姓,其危害比增加赋税更厉害。”对这个问题,群臣们争论不休。皇帝说:“我的意思与司马光一样,然而暂时不能允许。”
王安石开始主持政务,施行新法,司马光坚决反对,上书陈述利害。王安石因为韩琦上疏,就呆在家里请求辞职。皇帝于是任命司马光为枢密副使,司马光推辞说:“陛下所以任用我,大概是因为我狂妄直率,也许对国家有点好处。如果仅仅是用俸禄和职位使我荣耀,而不听我的意见,是将官位当作私恩,而不能是真正任用人。我只是凭俸禄和职位使自己荣耀,却不能拯救百姓于灾难之中,这等于是盗窃国家的名位和车服仪制来为自己谋利。”王安石出来主持政事,司马光于是获得请求辞职的机会,于是离开了京城。他居住在洛阳的十五年,天下人将他当作真正的宰相。
皇帝逝去后,司马光赶到宫殿。他所到之处,老百姓拦在路上聚集围观,以至于马都不能通过,大家说:“您不要回洛阳了,就留下来辅佐天子,救活百姓。”
后来拜授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司马光想要以身报国,于是他亲自过问所有事务,不分昼夜地工作。病危将死之时,他已不再有知觉,然而他对别人仍然恳切教导,好像是在梦中说话,但所说的还都是朝廷、国家的大事。这年九月,司马光逝去,终年六十八岁。
司马光这个人可以称得上是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忠于君王、取信于人,又恭敬、节俭、正直。在洛阳时,他每次到夏县去扫墓,一定要去探望他的哥哥司马旦。司马旦年近八十,司马光侍奉他仍像严父一样,保护他像抚育婴儿一样。他在洛阳有田地三顷,妻子死后,他卖掉土地作为丧葬的费用。他一辈子粗茶淡饭、普通衣服,一直到死。
司马光(1019年11月17日-1086年),字君实,号迂叟。生于宋真宗天禧三年,死于宋哲宗元佑元年,享年68岁。陕州夏县(现在属山西省夏县)涑水乡人,世称涑水先生。出生于河南光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