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1 12:13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对外可以称中国物理奥林匹克,英文名为Chinese Physics Olympiad,缩写为CPhO)是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领导下,由中国物理学会主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的课外学科竞赛活动。各项活动得到教育部的同意和支持。竞赛的目的是促进中学生提高学习物理的主动性和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能力;促进学校开展多样化的物理课外活动,活跃学习风气;发现具有突出才能的青少年,以便更好地对他们进行培养。
竞赛分为预赛、复赛和决赛。预赛由全国竞赛委员会统一命题,采取笔试的形式,所有在校的中学生都可以报名参加。在预赛中成绩优秀的学生由地、市、县推荐,如以参加复赛。复赛包括理论和实验两部分。理论部分由全国竞赛委员会统一命题,满分为320分;实验部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委员会命题,满分为80分。根据复赛中理论和实验的总成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委员会推荐成绩优秀的学生参加决赛。决赛由全国竞赛委员会命题和评奖。每届决赛设一等奖50名左右,二等奖150名左右,三等奖200名左右。此外,还设总成绩最佳奖、理论成绩最佳奖、实验成绩最佳奖和女同学成绩最佳奖等单项特别奖。
CPhO开始于1984年,每学年举行一次。历届竞赛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从第2届开始,由CPhO的一、二等奖获得者中选出我国准备参加国际物理奥林匹克竞赛的集训队。经过短期培训,从中选出正式参赛的代表队。1986年7月,我国首次参加了在英国举行的第17届国际物理奥林匹克竞赛,3名选手全部获奖。在以后的历届国际竞赛中,我国每年选派5名学生参赛,到2001年,共派出63人,全部获奖。共获金牌37块、银牌15块、铜牌9块、表扬奖2名,位居参赛各国前列。
2023年10月18日,第40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CPhO)在中国人民大学隆重闭幕,本届竞赛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联合承办,经过层层选拔后,共有来自全国各地的590名中学生参赛。
2023年10月,在第40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河南省获得3枚金牌,17枚银牌,1枚铜牌。
2023年,在2023年第40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共有50名同学荣获国家集训队资格,其中包括了获得金牌的180位选手和银牌的252位选手以及铜牌的158位选手,其中,来自猿辅导的18名学员入选国家集训队,在本次比赛中,猿辅导学员共斩获157枚奖牌,包括71枚金牌、77枚银牌及9枚铜牌。
人大附中共获得11枚CPhO金牌和4枚CPhO银牌,其中刘可翰、王泽华、许一诺等7人进入物理国家集训队,这是近年来人大附中在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取得的最好成绩。
2024年10月,第41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在上海举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在本次比赛中集训队人数、金牌人数、获奖人数均居广东第一,其中2名学生获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保送资格,4名学生获清北破格强基资格。
本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华附参赛团队由江卓华、钟鸣、李亚飞、郑泽4名教师带队,共5名学生获金牌、1名学生获银牌,其中高二级学生李林城、吴誉非进入国家集训队,获清北保送资格;高二级学生王梓畅、张宸菘,高三级学生陈博暄、陈嘉航获清北破格强基资格。
2024年10月29日,第41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江苏省共派出23名学生参加本次决赛,经过激烈角逐,11人获得金牌,12人获得银牌,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童鹏宇、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周骋、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谢修宇等3人荣列国家集训队。
(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1991年2月12日制定,2004年11月30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对外可以称中国物理奥林匹克,英文名为Chinese Physics Olympiad,缩写为CPhO)是群众性的课外学科竞赛活动。这项活动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物理学会主办,并得到国家教育部的批准。
竞赛的目的是激发学生学习物理的兴趣和主动性,促使他们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能力;帮助学校开展多样化的物理课外活动,活跃学习空气;发现具有突出才能的青少年,以便更好地对他们进行培养。
第二条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要贯彻“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精神.竞赛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可以比中学物理教学大纲和教材有所提高和扩展。
第三条 参加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者是对物理学习有兴趣并学有余力的在校普通高中学生。竞赛应坚持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竞赛活动主要应在课余时间进行,不要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四条 学生参加竞赛主要依靠学生平时的课内外学习和个人努力。学校和教师不要为了准备参加竞赛而临时突击,不要组织“集训队”或搞“题海战术”,以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身体健康。学生在物理竞赛中的成绩只反映学生个人在这次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水平,不应当以此来衡量和评价学校的工作和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由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制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章程》;设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简称全国竞委会) ,统一领导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活动。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和副主任由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聘任,组成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可设名誉主任,由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聘任。
全国竞委会委员任期一年,产生办法如下:
1.每省(自治区、直辖市)物理学会各委派委员1人
2.承办本届或下届决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理学会各委派3人
3.由常委会根据需要聘请若干人任特邀委员。
第六条 常委会在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领导下主持全国竞委会工作;制定有关竞赛工作的各项实施细则。
全国竞委会在决赛期间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和讨论与本届和下届竞赛有关事宜,交流组织竞赛活动的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通过决赛获奖学生名单。
全国竞委会委员在任期内负责常委会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委员会工作上的联系。
第七条 常委会下设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命题组(简称命题组)和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办公室(简称办公室)等工作机构。
命题组成员由常委会聘请专家担任。命题组负责预赛、复赛理论试题及决赛的理论、实验试题的命题工作。
办公室负责处理有关竞赛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 每年承办决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理学会与有关方面协商组成该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组委会负责决赛期间各项活动的筹备与组织工作以及命题会议的会务工作。
组委会工作接受常委会指导。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理学会与各有关方面协商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简称地方竞委会)。地方竞委会要按照《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章程》和常委会制定的有关竞赛工作的各项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和领导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竞赛的各项活动。
地方竞委会的工作受全国竞委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 竞赛程序
第十条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每年举行一次,包括预赛、复赛和决赛。在校高中学生可向学校报名,经学校同意,由学校到地方竞委会指定的地点报名。凡报名参加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的学生均在地方竞委会指定的地点参加预赛。预赛由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命题组统一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办公室统一制卷。各地方竞委会组织赛事和评定成绩。预赛满分为200分,竞赛时间为3小时。地方竞委会不得组织其它考试来确定学生参加预赛的资格。
第十一条 复赛包括理论和实验两部分。理论题由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命题组统一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办公室统一制卷。理论考试满分为160分,时间为3小时。各地方竞委会组织赛事和评定成绩。复赛实验由地方竞委会命题和评定成绩,满分为40分,实验时间为3小时。复赛实验的日期、地点和组织办法由各地方竞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参加复赛的学生由地方竞委会根据预赛成绩确定。参加复赛理论考试的人数不得少于本赛区一等奖名额的5倍。参加复赛实验考试人数不得少于本赛区一等奖名额的1.2倍。
第十二条 各地方竞委会根据学生复赛的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和实验考试成绩之和)择优推荐3名学生参加决赛。对于在上届决赛中成绩较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给予奖励名额,凡有学生获一等奖者,一律奖励1名。在当年举行的国际物理奥林匹克竞赛中获金、银、铜奖的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每有1名学生获奖,就奖励1名。
承办决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决赛的名额可增加3名。
若参加决赛的最后一个名额有两名以上的学生总成绩相同,则地方竞委会应根据他们的理论成绩高低择优确定一名;若理论成绩最高的学生有两名以上也相同,则地方竞委会可对理论成绩并列最高的学生以笔试的形式进行加试,选取成绩最好的1名。
决赛由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命题组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决赛包括理论和实验两部分。竞赛时间各3小时。理论满分为140分,实验满分为60分。由组委会聘请高校教师阅卷评分。
由常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奖组,由评奖组核审学生决赛成绩,提出获奖名单,最后由全国竞委会审议通过。
第四章 命题原则
第十三条 竞赛内容要从我国高中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但不必拘泥于现行的教学大纲和教材。常委会要根据此原则编写《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和《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实验指导书》。
第十四条 预赛、复赛和决赛理论命题均以《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为依据。复赛实验题目从《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实验指导书》中选定。决赛实验命题以《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和《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实验指导书》为基础。
第五章 奖励办法
第十五条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只评选个人奖,不搞省、地、市、县或学校之间的评比。
根据决赛成绩和参加决赛人数,每届评选出决赛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人数各占参加决赛人数的1/6和1/3。若一(或二)等奖最后一个名额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学生总成绩相同,则都评为一(或二)等奖。由全国竞委会给予奖励。在举行决赛的城市召开授奖大会,颁发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获奖证书。
第十六条 对于在预赛和复赛中成绩优秀的学生,全国竞委会设立赛区一、二、三等奖,由地方竞委会按学生成绩进行评定。赛区一等奖的评定以复赛总成绩为准。赛区二等奖的评定以复赛理论成绩为准。赛区三等奖的评定标准由地方竞委会根据学生成绩和当地实际情况决定。赛区一、二、三等奖获奖者均颁发相应的获奖证书。
赛区一等奖的名额由常委会决定。赛区二、三等奖的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理学会确定。
对获奖学生的奖励要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十七条 对在决赛中获奖和获赛区一、二等奖的学生的指导教师,由各地方竞委会确定名单,以全国竞委会名义给予表彰,发给荣誉证书。
第六章 守则和纪律
第十八条 关于竞赛守则和纪律、监督和惩罚,按中国科协颁布的有关条例中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经 费
第十九条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所需经费应根据中国科协的规定主要通过各种途径自筹,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第二十条 学生参加预、复赛应缴纳报名费和试卷费。报名费收入全部由地方竞委会留用,试卷费上交全国竞委会办公室。参加决赛的学生要交纳决赛参赛费,作为全国竞委会和组委会进行与决赛有关的各项工作的部分经费。
学生参加竞赛所需食、宿、交通费用原则上由学生自理。对经济有困难的学生由地方竞委会与有关方面协商给予补助。
第二十一条 决赛活动所需经费由组委会负责筹措,全国竞委会给于适当补助。
第二十二条 经费开支应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应根据竞赛成本核定,不以赢利为目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制定。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
(2015年4月修订,2016年开始实行)
说明:按照中国物理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第9次全体会议(1990年)的建议,由中国物理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章程》中关于命题原则的规定,结合我国中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作为今后物理竞赛预赛、复赛和决赛命题的依据。它包括理论基础、实验、其他方面等部分。1991年2月20日经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并开始试行。1991年9月11日在南宁经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第10次全体会议通过,开始实施。
经2000年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第19次全体会议原则同意,对《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做适当的调整和补充。考虑到适当控制预赛试题难度的精神,《内容提要》中新补充的内容用“※”符号标出,作为复赛题和决赛题增补的内容,预赛试题仍沿用原规定的《内容提要》,不增加修改补充后的内容。
2005年,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对《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章程》进行了修订。依据修订后的章程,决定由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织编写《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实验指导书》,作为复赛实验考试题目的命题范围。
2011年对《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进行了修订,修订稿经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第30次全体会议通过,并决定从2013年开始实行。修订后的“内容提要”中,凡用※号标出的内容,仅限于复赛和决赛。
2015年对《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进行了修订,其中标☆仅为决赛内容,※为复赛和决赛内容,如不说明,一般要求考查定量分析能力。
力学
1. 运动学
匀速及匀变速直线运动及其图像
2.动力学
均匀球壳对壳内和壳外质点的引力公式(不要求导出)
3.物体的平衡
☆虚功原理
4.动量
※变质量体系的运动
5.机械能
质点及均匀球壳壳内和壳外的引力势能公式(不要求导出)
6.※角动量
7.有心运动
8.※刚体
刚体绕轴的转动惯量
平行轴定理 正交轴定理
9.流体力学
静止流体中的压强
10.振动
振动的图像
11.波动
波的图像
※平面简谐波的表示式
声音的响度、音调和音品 声音的共鸣 乐音和噪声(前3项均不要求定量计算)
1. 分子动理论
※压强的统计解释
☆麦克斯韦速率分布的定量计算;
温度的微观意义
物体的内能
2.气体的性质
混合理想气体状态方程
理想气体状态方程的微观解释(定性)
3.热力学第一定律
热力学第一定律在理想气体等容过程、等压过程、等温过程、绝热过程中的应用
※多方过程及应用
※定容热容量和定压热容
※绝热过程方程
4.热力学第二定律
※热力学第二定律的统计意义
5.液体的性质
※球形液面两边的压强差
6.固体的性质
7.物态变化
汽化热 临界温度
8.热传递的方式
热辐射 ※黑体辐射的概念 ※斯特藩-玻尔兹曼定律
9.热膨胀
1.静电场
均匀带电球壳内、外的电场强度公式(不要求导出)
※高斯定理及其在对称带电体系中的应用
均匀带电球壳内、外的电势公式
※静电镜像法
电容器的连联接
电容器充电后的电能
☆电偶极矩
电介质的概念
☆电介质的极化与极化电荷
2.稳恒电流
电阻的串、并联
一段含源电路的欧姆定律 ※基尔霍夫定律
补偿电路
3.物质的导电性
三极管的放大作用(不要求掌握机理)
4.磁场
※安培环路定理及在对称电流体系中的应用
☆磁矩
5. 电磁感应
※通电线圈的自感磁能(不要求推导)
6.交流电
整流 滤波和稳压
☆三相交流电及其连接法
☆感应电动机原理
远距离输电
1. 几何光学
※费马原理
※球面折射成像公式 ※焦距与折射率、球面半径的关系
薄透镜成像公式及作图法
※其它常用光学仪器
2.波动光学
※惠更斯原理(定性)
光的衍射现象
※光栅 ※布拉格公式
※分辨本领(不要求导出)
近代物理学
1.光的本性
2.原子结构
卢瑟福实验 原子的核式结构
※用玻尔模型解释类氢光谱
3.原子核
原子核的尺度数量级
放射线的探测
核反应方程
4.粒子
四种基本相互作用
※物质波
5.※狭义相对论
爱因斯坦假设
☆速度变换
相对论动量 相对论能量 相对论动能
相对论动量和能量关系
单位制
2. 矢量的合成和分解,矢量的运算,极限、无穷大和无穷小的初步概念.
3.※微积分初步及其应用:
含一元微积分的简单规则;
微分:包括多项式、三角函数、指数函数、对数函数的导数,函数乘积和商的导数,复合函数的导数。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实验
(2013年开始实行)
一. 实验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常委会组织编写的《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实验指导书》中的34个实验是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实验考试内容的范围.这34个实验的名称是:
实验一 实验误差;
实验三 杨氏模量;
实验六 测量声速;
实验七 弦线上的驻波实验;
实验九 线膨胀率;
实验十 液体比热容;
实验十一 数字万用表的使用;
实验十二 制流和分压电路;
实验十三 测定直流电源的参数并研究其输出特性;
实验十四 磁电式直流电表的改装;
实验十五 用量程为200mV的数字电压表组成多量程的电压表和电流表;
实验十七 平衡电桥测电阻;
实验十八 示波器的使用;
实验十九 观测电容特性;
实验二十 检测黑盒子中的电学元件(电阻,电容,电池,二极管);
实验二十二 测量热敏电阻的温度特性;
实验二十三 用霍尔效应测量磁场;
实验二十四 测量光敏电阻的光电特性(有、无光照时的伏安特性;光电特性);
实验二十五 研究光电池的光电特性;
实验二十六 测量发光二极管的光电特性(用eU阈=hc/λ估算发光波长);
实验二十七 研究亥姆霍兹线圈轴线磁场的分布;
实验二十八 测定玻璃的折射率;
实验二十九 测量薄透镜的焦距;
实验三十 望远镜和显微镜;
实验三十一 光的干涉现象;
实验三十二 光的夫琅禾费衍射;
实验三十三 分光计的使用与极限法测折射率;
实验三十四 光谱的观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委员会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从《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实验指导书》的34个实验中确定并公布不少于20个实验作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物理竞赛复赛实验考试的内容范围,复赛实验的试题从公布的实验中选定,具体做法见《关于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实验考试、命题的若干规定》.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实验以本《内容提要》中的“理论基础”和《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实验指导书》作为命题的基础.
三.其他方面
物理竞赛的内容有一部分有较大的开阔性,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1. 物理知识在各方面的应用;对自然界、科技、生产和日常生活中一些物理现象的解释.
2. 近代物理的一些重大成果和现代的一些重大信息.
3. 一些有重要贡献的物理学家的姓名和他们的主要贡献.
指定参考书
1.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办公室.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参考资料.北京: 北京教育出版社,1985~200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专辑.北京: 北京教育出版社,2003~2007.
2. 沈克琦.高中物理学1. 北京: 北京出版社,1997;高中物理学2. 北京: 北京出版社,1998;高中物理学3. 北京: 北京出版社,1998;高中物理学4. 北京: 北京出版社,1999.
3.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常务委员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实验指导书.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参考资料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常务委员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第1~20届试题解析: 力学分册.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第1~20届试题解析: 电学分册.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第1~20届试题解析: 热学、光学与近代物理分册.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