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

更新时间:2024-06-17 20:11

康县隶属于甘肃省陇南市,位于甘肃省东南部、陇南市东南部,甘肃、四川陕西三省交界地带。康县古称康州,北周置康州,后废并入武州(阶州),1929年置康县。康县下辖18镇、3乡,全县总面积2967.95平方公里。截至2022年末,康县总人口19.53万人。

建制沿革

名称由来

以西周文、武、成、康的谥法为名。

武都县析置永康县,1929年改名康县。取“安宁、康福”之意,以北周时之康州而得名。

历史沿革

时康境为《禹贡》雍州之域。

商、周为氐人住地。察代康属秦辖白马氐部族住地。

东周战国时期属苴国境内(周烈王姬喜八年,前368年开明氏蜀国灭“昔”、“平周”二国后封其弟为汉中侯置藩属苴国,定国都吐费城)。周慎靓王姬定六年,前316年,秦惠文王嬴驷派张仪、张若、司马错率军走石牛道(今剑阁金牛道、剑阁道)灭蜀吞苴,置蜀郡,分其地为三十一县,康县时属蜀郡葭萌县(县治今昭化区石盘村)境内。

汉朝西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置武都郡,康地属之。郡治洛谷(今西和县洛峪)。东汉光武中元元年(公元56年),武都郡由益州刺史部改隶凉州刺史部,郡治移下辨。康地为武都郡之一部。

三国:魏文帝分陇右为秦州,武都郡属秦州。蜀汉建兴七年(229年)蜀取武都阴平二郡归并于蜀。魏景元四年(263年),魏将邓艾率兵南下,攻灭蜀汉后,以原蜀汉辖地分梁、益二州,武都郡梁州,郡治依旧。

西晋郡属多变,但康境一直属武都郡。东晋从304年到420年,割据纷起。西晋元康六年(296年),氐人杨茂搜建立仇池国后,康随武都郡入仇池国。咸安元年(371年)前秦克仇池,设南秦州,置刘史,武都郡属之。

南北朝康地曾先后隶属南朝宋、北魏、西魏和北周。宋文帝元嘉十九年(442年)平仇池,武都郡入宋辖南秦州。北魏始置“平乐县“,境初属梁州修城郡,太平真君七年(446年)改属南秦州修武郡。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一年(497年)复置修城郡,郡治广长,康地分属修城郡所辖平落、广长等县。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546年)后,康境改属南秦州修城郡。废帝元年(552年)改武都郡为武州,治武都石门。废帝三年(554年)又改南秦州为成州,康境随属成州修城郡之广长、平落等县。北周明帝二年(558年)三月,以广业、修城二郡设置康州。武帝建德元年(572年)废康州并入武州,康境随入属之。

隋开皇元年(581年)武都郡改为武都县,康属之。大业三年(607年)后,今康县迷坝、大南峪、王坝乡之一部属顺政郡,余属武都郡。

武德元年(618年)改武都郡为武州,康随覆津县属武州。天宝元年(742年)复改武州为武都郡。乾元元年(758年)又还为武州。广德二年(764年)被吐蕃攻占,州、县俱废。咸通年间收复,康仍属武州覆津县。唐昭宗景福元年(892年),武州改名为阶州,治所移迁兰皋镇(今康县大南峪)。

五代十国后梁贞明元年(915年),阶州入前蜀,州治兰皋镇。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阶州入后唐。长兴三年(932年),州治由兰皋镇迁福津县(今武都三河)。清泰二年(935年)入后蜀,寻仍收复。后晋天福二年(937年),阶州入后晋,仍治福津。后晋出帝开运三年(946年),契丹入开封,中原大乱。雄武节度使何建(一作何重建)以秦、成、阶三州降孟艇,康随州入后蜀后周显德二年(955年),世宗伐蜀,成、阶二州降后周。

北宋:宋太宗至道三年((997年)改道为路,阶州属陕西路。仁宗庆历元年(1041年),阶州划入秦风路。神宗年间,又分陕西为永兴路和秦凤路,阶州属秦凤路,下辖福津、将利二县,康境属福津县。后将峡西地分为利州路和夔州路,阶州入利州路。

南宋:绍兴十四年(1144年),又分利州路为东西两路,阶州属利州西路。嘉定十二年(1219年)合并利州东、西两路为利州路,阶州仍属利州路。

统一中国后,阶州属陕西行中书省巩昌都总帅府管辖,府治陇西县,州治柳树城(今武都角弓柳树城)。元世祖至元七年(1270年)废福津、将利二县并入阶州。

明朝:阶州属陕西布政司所辖巩昌府,康地为阶州之域。洪武四年(1371年),降州为县,移治今武都,十年(1377年)复为州。六月设七防关(今云台镇大山贫)巡检司。

清朝:阶州辖于陕西右布政使司之巩昌府。康熙六年(1667年),改右布政使司为甘肃布政使司,阶州随入甘肃省,雍正七年(1729年)升阶州为直隶州,康境设白马关(今云合)州判。乾隆元年(1736年)分置白马关为阶州直隶州分州(即右堂督粮厅),辖今康县。

中华民国:民国2年(1913年)设立渭川道(即陇南道),治所天水,下辖14县,阶州改为武都县,康境属之。民国3年(1914年)白马关设警察所,属武都县,上归渭川道。民国18年(1929年)1月29日,废白马关警察所置县,初名“永康县”,后裁“永”字为康县,取“安宁、康福”之意,以北周时之康州而得名,县治白马关。民国24年(1935年)甘肃全省划为7个行政督察区,康县为第四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治天水。民国31年(1942年)全省改划8区,康县归属第八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治武都。民国33年(1944年)5月,县治由云台迁岸门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2月7日康县解放,划属武都专区。1957年3月,县治迁嘴台(今城关镇)。1958年4月11日,康县并入武都县,同年12月正式入武都县。1961年12月5日,恢复康县建制,县人民委员会正式迁驻嘴台。1985年6月,撤销武都地区,设立陇南地区,康县随属陇南地区。2004年1月,撤销陇南地区,设立陇南市,康县随属陇南市。

2020年2月,经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康县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批准退出。

2021年6月4日,康县列入2021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名单。

行政区划

区划沿革

2000年,康县辖8个镇、20个乡:咀台镇(后改城关镇)、平洛镇、大堡镇、岸门口镇、两河镇、长坝镇、阳坝镇、云台镇、望关乡、巩集乡、寺台乡、大南峪乡、迷坝乡、三官乡、王坝乡、碾坝乡、豆坝乡、店子乡、豆坪乡、贾安乡、白杨乡、秧田乡、太石乡、铜钱乡、托河乡、李山乡、三河坝乡、太平乡。

2015年1月,豆坪乡望关乡王坝乡大南峪乡碾坝乡豆坝乡6个乡撤乡改镇,同时将豆坪乡改为周家坝镇。

2018年3月,撤销铜钱乡、三河坝乡、白杨乡、寺台乡,设立铜钱镇、三河坝镇、白杨镇、寺台镇。

区划详情

截至2018年3月,康县辖18镇(城关镇平洛镇大堡镇岸门口镇两河镇长坝镇云台镇阳坝镇周家坝镇望关镇王坝镇大南峪镇碾坝镇豆坝镇铜钱镇三河坝镇白杨镇寺台镇)、3乡(迷坝乡店子乡太石乡)。

地理境域

位置境域

康县地处甘肃省东南部,位于北纬32°53'至33°39',东经105°18'至105°58‘之间,东西宽63.898公里,南北长85.069公里。东临陕西省略阳县,南接陕西省宁强县,西与武都区毗连,北隔西汉水成县相望。

地形地貌

康县处西秦岭南侧陇南山中,地质构造为昆仑秦岭地槽褶邹地带,地势西高东低,中部高,南北低。最高海拔2483m,大龙王山为境内最高峰;最低海拔560m。康县全境处于南秦岭加里东褶皱带内。该带间发育有两套复理式变质岩系。一套大致分布在武都陈家坝至四川昭化、白水街间,叫“碧口群”,其下部为塞性火山岩系,上都为千枚岩板岩系,总厚达1000米。另一套分布在上述变岩系以北的武都两水镇至两河口间,叫“白龙江群”,其下部为砂砾岩系,中部为板岩石灰岩系,上部为千枚岩、板岩系,总厚度5000~6000米。南秦岭加里东运动以后的沉积全属地台型,康县即属此类型。在这个褶皱带中,地层发育比较齐全,除寒武、奥陶系外,从上元古界至第四系皆有。其地层分布主要受东西向构造的控制,印支运动尤其明显。三迭纪及其以前的地层主要是海相碎屑岩和碳酸盐岩沉积。侏罗纪开始,则全为山间盆地的陆相沉积。

气候

康县境内气候属亚热带暖温带过渡区域,雨量充沛,气候湿润,光照充足,年总降水量968.1毫米,年均气温11.8℃,年总日照时数1801.5小时,无霜期213天。

水文

康县属于长江流域外流地区,嘉陵江水系。境内沟道交错,流水纵横。积水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极端最枯流量不少于0.05立方米/秒的大小河流15条。以万家大梁为界分别流向南北,组成两组小河系——西汉水河系和燕子河河系,最终汇流于嘉陵江水系。各河径流主要依靠降水补给。康北平洛河流域降水量为554.2毫米,植被覆盖率低,蒸发量大,降水后滞流调节能力较差,各径流流量普遍较小,遇连续降雨,河水猛涨,雨停后,流量逐渐减小。因其穿行于黄土边缘沟壑地带,汛期泥沙含量高。康南地区植被较好,降水量在963.8毫米左右,且沟壑陡峭,流水落差较大,径流量多且稳定,泥沙沉积较少。

西汉水是嘉陵江上游的主要支流之一,在太石乡王寺沟入境,流经太石、豆坪、寺台、云台、迷坝5个乡镇后于迷坝李家河出境,至略阳县西河口汇入嘉陵江。总集水面积9569平方公里,境内全长76公里,集水面积1033.25平方公里,年径流量15.14亿立方米,平均流量48立方米/秒,PH值8.0,河水含沙量13.42公斤/立方米,是康县含沙量最高的河流,也是康成两县的自然界线。

自然资源

水资源

康县共有一江十四河,其中:跨境河流7条,境内河流8条。全县各河流多年平均水量为23.866亿立方米,其中:县境自产量9.768亿立方米,境外来水量14.089亿立方米。水能蕴藏量(理论)9.98万千瓦,可开发量约占3.68万千瓦。

生物资源

康县素有“万宝山”之美称,境内有高等植物172科1000余种,活立木蓄积量800多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高达60%以上;有国家和省列珍贵树种如香樟银杏红豆杉等28种,各种菌类96种;有天麻杜仲等野生药材576种,其中龙神茶黑木耳等产品和薇菜核桃仁等上百种山野食品在国内外享有盛誉。

康县境内共有野生动物300余种。其中:两栖动物32种;爬行动物63种;鸟类100多种,哺乳动物163种。有大熊猫金丝猴猞猁等世界珍贵动物,并对梅花鹿大鲵进行人工饲养。野生动物中,属于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脊椎动物105种。其中,一级保护动物30种;二级保护动物75种。属于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18种。

矿产资源

截至2003年已探明矿种有金、铜、铁、煤、硫、磷、水晶石等20余种,已探明铜储量400多万吨,仅开采的阳坝铜矿储量达260多万吨,品位达到0.367/立方米。黄金储量丰富,属陕南、陇南、川北“金三角”地带,沙金矿金储量颇丰。

人口民族

人口

2022年末,康县户籍总数6.2664万户,年末全县总人口19.53万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4.29万人,乡村户籍人口15.24万人。全年新出生0.15万人,死亡人口0.17万人。出生率9.07‰,死亡率10.47‰,人口自然增长率-1.40‰。全县常住人口16.17万人,城镇常住人口5.2万人,城镇化率为32.17%。

2015年,康县总人口20.2万人,出生率12.13‰,死亡率8.02‰,人口自然增长率4.11‰。常住人口17.9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81万人,城镇化率为21.23%。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康县常住人口162418人。

2023年末户籍总数6.2677万户,年末全县总人口19.42万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4.29万人,乡村户籍人口15.13万人。年末全县常住人口15.8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32万人。其中,男性人口为8.20万人,女性人口为7.65万人,人口性别比为107.19(以女性为100)。全年出生人口为0.13万人,人口出生率为8.29‰;死亡人口为0.18万人,人口死亡率为11.1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88‰。

民族

2014年末,康县居住着汉族回族满族壮族藏族、蒙古族、瑶族、维吾尔族等8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7个,汉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9.7%,少数民族人口59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0.3%。

政治体制

经济概况

概况

2022年,康县实现生产总值288402万元,比上年增长7.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2575万元,比上年增长6.2%;第二产业增加值49977万元,比上年增长8.1%;第三产业增加值185850万元, 比上年增长 7.8% 。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8.23 :17.33 :64.44 , 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4.08%、28.18%、57.74%。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7835.6元,比上年增长11.73%。

2022年,康县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067户,各类市场主体全县累计12597户,增长6.6%。其中,新增个体工商户780户,累计9630户,增速为5.4%;新增私营企业231户,累计1711户,增速为15.6%;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56户,累计1256户,增速为4.7%。新增“个转企”63户、电商持照户29户。

2022年,康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为101.8,比上年上涨1.8个百分点。其中: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1.8个百分点,居住类价格上涨1.8个百分点,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上涨4.9个百分点,成为带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鲜活食品价格指数为103,比上年上涨3个百分点。

2023年,康县全年地区生产总值307622万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54819万元,比上年增长6.3%;第二产业增加值55208万元,增长13.1%;第三产业增加值197594万元,增长5.5%。从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看,第一产业贡献率为19.34%,拉动经济增长1.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贡献率为22.61%,拉动经济增长1.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贡献率为58.05%,拉动经济增长3.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明显。一、二、三产结构比为:17.82:17.95:64.23。

初步核算,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307622万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54819万元,比上年增长6.3%;第二产业增加值55208万元,比上年增长13.1%;第三产业增加值197594万元,比上年增长5.5%。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7.82:17.95:64.23, 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9.34%、22.61%、58.05%。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8390元,比上年增长8.9%。

第一产业

2022年,康县农作物播种面积30.16万亩,比上年增长2.55%;粮食种植面积为22.57万亩,比上年增长2.11%。其中:小麦面积6.89万亩,比上年增长1.68%;玉米面积6.47万亩,比上年增长1.76%;豆类面积3.00万亩,比上年增长1.07%;薯类面积4.75万亩,比上年增长1.77%。油料种植面积1.695万亩,比上年下降2.92%;蔬菜种植面积3.184万亩,比上年增长2.4%。全年粮食产量4.03万吨,比上年增长7.57%,其中:夏粮产量1.8万吨,比上年增长2.29%;秋粮2.23万吨,比上年增长12.31%。

2023年,全年粮食总产量41351.23吨,比上年增加1070吨,增长2.66%。其中,夏粮产量18819.48吨,增长4.56%;秋粮产量22531.75吨,增长1.12%。分品种看,稻谷产量286.56吨,增长63.75%;小麦产量18650.88吨,增长4.89%;玉米产量13476.18吨,增长0.9%;大豆产量2000.49吨,增长9.59%。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良好,核桃产量10535.9吨,增长5.74%;花椒产量954.69吨,增长8.3%;天麻产量7815.2吨,增长6.3%;油料产量3250.11吨,增长18.29%;食用菌产量3258.44吨,增长13.18%;蔬菜产量35944.68吨,增长7.86%。

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4180吨,比上年增长13.55%;其中,猪肉产量3485吨,增长17.7%;牛肉产量288吨,增长17.65%;羊肉产量168吨,增长14.4%;禽肉产量239吨,增长24.65%。禽蛋产量1594.86吨,增长2.8%。全年生猪出栏4.6万头,增长8.75%;年末生猪存栏3.6万头,下降2.6%。全年水产品产量37.27吨,增长12.94%。

第二产业

2022年,康县完成全部工业增加值33058万元,比上年增长3.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21612.4万元,比上年增长8.3%;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完成增加值13981.4万元,比上年下降6.5%;重工业完成增加值7631万元,比上年增长72.9%。

2022年,康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达到63977万元,比上年增长7.83%;实现主 营业务收入55237.6万元,比上年增长17.8%;实现利润总额7335.2万元,比上年增长563.3%。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91.5%,比上年增长20.5个百分点。

2023年,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0.7%。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8%,制造业同比增长3.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34.2%。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实现营业收入64812万元,同比增长17.33%。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9109万元,同比增长24.18%。

第三产业

2022年,康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2868万元,比上年增长9.3%。按经营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1447.3万元,同比增长9.8%;乡村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1420.7万元,同比增长8.4%。按消费形态分:餐饮业收入18900万元,同比增长22.1%;商品零售收入65612.8万元,同比增长17%。按行业分:批发业销售额5780万元,同比增长7.5%;零售业销售额71090万元,同比增长11.1%;住宿业营业额2420万元,比上年下降9.7%;餐饮业营业额16480万元,同比增长6.4%。外贸出口完成32万元。

2023年,全年服务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5%。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卫生等行业增加值分别增长35%、19.7%、19.2%、12.9%、11.1%、9.7%、8.1%、7.6%。全年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上涨0.7%。

2022年,康县实现大口径财政收入29017万元,同比增长0.81%。税务部门完成23391万元,比上年增长7.47%,财政部门完成5626万元,比上年下降19.86%。其中: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085万元,同比增长6.99%。全年财政支出251299万元,比上年增长9.17%。

2023年,全年完成大口径收入29823万元,同比增长2.79%,增收810万元。分部门看:税务部门完成25245万元,同比增长7.93%,增收1854万元;财政部门完成4578万元,同比下降18.63万元,减收1048万元。

2022年,康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810472万元,比上年增长11.5%。其中:住户存款余额637915万元,同比增长16.27%;非金融企业存款116839万元,同比增长15.6%。年末各项贷款余额314565万元,比上年下降7.8%。

2023年,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851879万元,比上年末增长5.1%,各项贷款余额380004万元,增长20.8%。

2022年,康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4478万元,比上年增长17.7%。其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完成219351万元,增长15.7%; 500至5000万元项目完成65127万元,增长26.6%。施工项目82个,本年投产项目45个。

2022年,康县完成邮电通信业务总量13413.87万元,其中:电信业务总量3480万元、移动业务总量7500万元、联通业务总量835.2万元、邮政业务总量1598.67万元。全县农村350个行政村全部实现通电话,固定电话用户9528户,移动电话用户19.08万户,互联网上网用户12.48万户。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22年末,康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66所,其中小学101所(完全小学32所、教学点69个),中学18所(完全中学1所、独立高中2所、独立初中8所、九年制学校7所),幼儿园45所(公办幼儿园44所、民办幼儿园11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教育培训中心1所。现有在校学生30919人,其中学前幼儿6178人、小学13793人、初中6268人、高中4094人、中等职业学校586人。全县有教职工2794人,其中专任教师2342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8.28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98.34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6.58%,高考本科上线率69.67%。教师学历合格率:小学99.5%、初中99.8%、高中99.7%。

科学技术

2022年,康县共新增申请注册商标165件,核准注册商标76件,全县注册有效商标累计达到824件。全县有实用新型专利23件、外观专利3件、有效发明专利19件。

居民收入

2022年,康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73元,比上年增长5.5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21元,比上年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274元,比上年增长4.8%;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7.89%,比上年下降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04元,比上年增长4.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455元,比上年增长2.9%;城镇居民恩格尔为31.84%,比上年下降0.4%。

2023年,康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54.8元,比上年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03.9元,比上年增长8.4%。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903.4元,比上年增长6.8%;城镇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31.42%,比上年下降0.42个百分点;全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744.9元,比上年增长3.8%;农村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28.22%,比上年增长0.3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014,比上年下降0.055,差距不断缩小。

医疗卫生

2022年末,康县现有医疗卫生机构565个(含诊所126个),其中:综合医院(县医院)、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站、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各1个,社会办医院3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3个,乡镇卫生院24个,村卫生室350个,个体诊所126个。共有医疗卫生工作人员1821人。拥有床位797张,共有卫生技术人员898人,其中:执业医师180人,执业助理医师81人,注册护士327人,药师40人,其他卫生人员199人。落实医疗体系和服务两个链条,全县累计建立电子健康档案162218人份,建档率99%;,婚前医学检查率71.09% ;孕产妇产前筛查率82.76%;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10701人份,预防接种建证率100%,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90.38%,全年妇女“两癌”检查1615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健康管理率达100%。

文化事业

2014年,康县建成“乡村舞台”172个,其中一类15个,二类42个,三类115个。携手央视成功组织 “乡村大世界”走进康县拍摄活动。全年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5836万元,从业人员768人;年末公共图书馆总藏量达10.0万册。

社会保障

2022年末,康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0050人,参保率97%,其中: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2368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27682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人数3579人,工伤保险8675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养老保险 5171 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795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人数171946人 ,城乡居民参合率达97.15%,其中:乡村居民参加医疗保险171177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9785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24人,发放低保金376.18万元;农村低保11866人,发放低保金5572.13万元;城乡特困供养对象2027名,发放供养资金1709.78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6681人,发放补贴资金742.84万元。

广电事业

2014年,康县拥有广播电视台一座,350个行政村全部通广播电视,全县村村通用户2.42万户,户户通用户2.1万户,已通有线电视的村44个。全县广播和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均达到98.29%。通信,全县农村350个行政村全部实现通电话,固定电话用户0.6万户,移动电话用户14.7万户,互联网上网用户0.69万户,全面完成了县内移动通讯4G网络升级改造,一些重要旅游景区节点实现了WiFi全覆盖。

环境整治

2019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获国务院办公厅通报,给予2000万元激励支持。

风俗民情

特产

黑木耳:康县是“黑木耳之乡”,康县黑木耳2008年以来获得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

茶叶:康县是甘肃茶叶的主产地。康县茶园面积6.48万亩,茶农6500余户,年产绿茶42万公斤,产值达4200万元。

其他特产:核桃、板栗、龙须菜、花椒、土蜂蜜樱桃猴头菇蕨菜、猕猴桃、五味子、天麻、蚕桑等。

民间艺术

寺台造纸术:造纸,康县当地群众又叫做“抄纸”。据《康县县志》记载,手工造纸在康县形成规模历史久远。一般认为是从清代初期开始,手工造纸术传入康县境内。

康南锣鼓草:锣鼓草,又叫薅草歌。康南有山大沟深,坡陡地薄的特点。长久以来形成了刀砍火种、大集体务作的生产方式,每当集体劳动,大家一边唱薅草歌。

豆坪唢呐:康县唢呐有许多曲牌,其中流行最广的就有一百多个,有喜庆的《开财门》、《大开门》、《八仙上寿》、《全家福》;悲苦的《哭长城》、《哭五更》、《吊孝》等。

康县木笼歌:亦名花儿姐,是起源于康县,广泛流传于陇南乃至甘肃全境的叙事长篇民歌,它充分反映了西部农民追求真理、渴望美好生活的精神风貌。

康南毛山歌:是一种具有地域特点的原生态民间演唱形式,广大群众在生产、生活中触景生情,即兴演唱,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真切地反映出当地人民的生活、生产状态,是康南广大人民集体创作成的民间音乐作品。

风景名胜

康县具有开发价值的自然景观达100多处,人文景观50多处。著名的景区景点有:康县阳坝自然风景区康县梅园河国家湿地公园白云山森林公园花桥村等。

阳坝景区

康县阳坝自然风景区(4A级景区)位于甘肃省康县东南部,景区总面积504.93平方公里,境内气候温润、景色秀丽,有红豆杉、香樟、白皮松等国列珍稀树种近40种;有金丝猴、金猫、大鲵等国列珍稀动物36种,有自然景观200余处,森林覆盖率高达70%以上,居全省之首。景区内大部分为原生态森林。

梅园河湿地公园

康县梅园河国家湿地公园位于康县阳坝镇,面积555.8公顷,是以永久性河流湿地为主,灌丛沼泽湿地、草本沼泽湿地组成的复合湿地,是陇南市独具特色的天然生物园,具有典型的河流湿地生态系统特性。湿地公园建立后,不仅能够提供巨大的生态功能,在涵养水源、维持生物多样性、保障流域内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推动当地生态旅游业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白云山森林公园

白云山森林公园,主峰海拔高2500米,白云山具华山之险、黄山之奇、峨眉之秀、张家界之灵于一身。园内风景如画,奇峰险竣,苍翠秀丽、花木繁茂。白云主峰壁立千仞,直指苍穹。2003年被批准为省级森林公园。它依山面水局新颖别致,结构脱俗独特,如画卷垂挂白云山顶,似彩屏直竖燕子河南。每当东方破晓,河谷里,晨雾或如轻纱,游移飘乎,变幻莫测,或似重幔,匿大桥、迷高楼,山形花影在雾海中沉浮隐现。当夕阳衔山,晚霞满天,河面抹上淡淡的红光,微波起伏,园林倒映,又给公园增添了“一道残阳铺水中”自然景观。

1985年10月4日,原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视察康县时,曾饱醮浓墨,挥毫题写的“白云山公园”园名镶嵌在大门上方,两边刻有陇南味纯汪廷湖题写的对联“百世风光当代装点多秀美,千古岁月今朝耕耘更香甜”,大门背面是全国政协常委杨植霖题写的“留赠康县” 一诗。

花桥村

花桥村(4A级景区)位于白望路沿线,距康县县城26公里,距望关成武高速入口5公里,距陇南市70公里。花桥村景区是西北地区集乡村养生养老、田园观光、休闲度假、民俗体验、乡村旅游培训及农特产品加工、展示、销售等产业链融为一体的乡村旅游景区。花桥村森林覆盖率高达70%,年平均气温11℃,地理条件优越,交通便利。村庄内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健全。2014年花桥村被列入国家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2015年被国家旅游局评为“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同年被列为全市乡村旅游示范点。2016年在全省乡村旅游精准扶贫现场会上被授予“中国茶马古道文化艺术之乡”、“甘肃省乡村旅游培训基地”、“全省农民回乡创新创业基地示范区”等荣誉称号。

茶马古道

康县毗邻陕西、四川,自古是连接西南、西北的重要通道。康县境内的茶马古道是国内发现仅有的碑文佐证的茶马古道。

城市荣誉

2020年3月,获得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称号,被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予以通报表扬。同年5月26日,被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9年度甘肃省ETC发行服务工作先进县”。

2020年6月30日,入选“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

2020年7月10日,入选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

2020年9月29日,被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确定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地区”。

2021年6月,入选2021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名单。

2021年8月,入选2021年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

2021年9月8日,入选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

2021年9月,入选“2021中国最美县域榜单”。

2021年12月,被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授予“第三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称号。

2022年3月,被公示为“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县(市、区)”名单。

2022年,获评甘肃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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